解除取保候审办理程序和法律依据
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流程
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流程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保证自己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随传随到,暂时不被羁押在看守所。
这是为了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又能避免不必要的羁押。
二、办理取保候审的一般流程。
(一)申请阶段。
1. 申请人。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他们可能处于被羁押状态,所以更多时候是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等)、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或者辩护人(律师等)来提出申请。
2. 准备材料。
- 申请书: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被申请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本信息。
重点是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比如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不好,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或者案件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没有逃跑、毁灭证据等危险性等。
- 证明材料:如果是以生病为由申请,就要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如果是因为案件情节较轻,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证据材料,像初步的和解协议(如果涉及到可以和解的案件类型)等。
(二)受理与审查阶段。
1. 受理部门。
- 一般是案件的办案机关受理取保候审的申请,比如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受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受理,在审判阶段由法院受理。
2. 审查内容。
- 办案机关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同时,还会对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进行全面审查。
他们会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可能会再次犯罪、是否会干扰证人作证、是否会毁灭证据等情况。
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暴力犯罪且有多次前科,办案机关可能就会对其取保候审申请更加谨慎地审查。
(三)决定阶段。
1. 决定主体。
-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决定权;在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做出决定。
取保候审后的流程
取保候审后的流程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
候审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按照一定
的流程履行相关手续,本文将详细介绍取保候审后的流程。
首先,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
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或者限制居住地,不得变更住所等。
同时,还需要遵守法院或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监督人员的检
查和监督。
其次,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积极配合案件的
调查工作,如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出庭应诉等。
在此期间,犯罪
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犯罪,不得干扰案件
的调查和审理。
另外,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按时履行相关的
诉讼程序,如应到案件的开庭审理、听取判决等。
在此期间,犯罪
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接受法院或公安机关的通
知和传唤。
最后,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参加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接触受害人或证
人等。
同时,还需要遵守法院或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如不得变更
居住地、不得与他人串供等。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程序,犯罪嫌
疑人或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和审理,不得违法犯罪,不得干扰司法公正。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案件的顺
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2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2目录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拘传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三节监视居住第四节拘留第五节逮捕第六节羁押第七节其他规定第七章立案、撤案第一节受案第二节立案第三节撤案第八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搜查第六节查封、扣押第七节查询、冻结第八节鉴定第九节辨认第十节技术侦查第十一节通缉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九章执行刑罚第一节罪犯的交付第二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第三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四节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第十章特别程序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节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十一章办案协作第十二章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第十三章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
1.了解取保候审的条件和规定: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
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在开始申请之前,个人需要了解所在地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确保符合申请标准。
4.申请提交:一旦申请人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文件,可以将其提
交给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
申请文件通常包括一份正式的书面申请(由律
师代表或个人自行填写)和所有的支持文件和证据。
有些地区也可能需要
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5.审查申请:一旦申请提交,法院或相关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他
们会对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并对其符合条件的程度进行评估。
此外,法院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信息或文件,以支持其申请。
6.司法决定:最终的取保候审决定由法院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案件的
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
如果申请被接受,申请人将被取保候审,并
获得相关限制和条件的指示。
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能需要寻求其他
法律措施或进行上诉。
7.遵守和履行条件:一旦申请成功并获得取保候审的决定,申请人需
要遵守所制定的限制和条件。
这可能包括每周定期报到、禁止离开特定地
区或国家、不接触指定人员等。
违反这些条件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并
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
总结起来,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包括了了解条件和规定、寻求法律顾问、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审查申请、司法决定和遵守履行条件等步骤。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因此申请人应该确保详细了解本
地的法律法规并遵守相关的申请程序和要求。
解除取保候审办理流程和程序是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办理流程和程序是什么?解除取保候审办理流程是提出申请、办案机关审核同意后解除。
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解除取保候审办理流程和程序是什么?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二、哪些情况下适用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执行取保候审嫌疑人要遵守哪些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的流程
取保候审的流程候审拘留即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机关尚未作出刑事立案决定之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保证其不逃避返回案件有关的工作单位或者不作影响案件侦查的行为。
以下是取保候审的流程。
一、取保候审申请的提交当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家属或者代理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申请中需要详细说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住址、家庭状况、职业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的审核相关部门会对取保候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等。
审核包括赴案召见、商场调查等手段,以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审批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提交审批程序,由审批机关根据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审批程序需要层层上报和审议。
四、取保候审的约定一旦取保候审得到批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或代理人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取保候审保证书》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情、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法律规定的最低和最高额度来确定。
五、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需按照约定到案指定的地点报到并配合做好案件相关的工作,否则将会受到保证金被没收的处罚。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跳出所指定的范围。
六、取保候审的监管和保留直接强制措施侦查机关会对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包括在随时监控并控制其行动,以防止其潜逃或破坏证据等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或者具备其他取保候审条件不适用的情形,侦查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并采取强制措施。
七、取保候审的解除如果在侦查期限内,侦查机关作出了刑事立案决定,犯罪嫌疑人会被解除取保候审。
同时,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提交逃匿,销毁证据等行为,也将解除取保候审。
八、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急需救治,或者妇女在怀孕或哺乳期间等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取保候审作适当调整和特殊安排。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5)18-07.解除取保候审1.解除条件。
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2.解除程序。
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依照以下规定办理,但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自动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依法处理。
(1)呈批。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侦查情况,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取保候审的基本情况,拟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等。
(2)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解除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送达。
侦查人员应当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交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或者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让其在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填写收到日期;有保证人的,将《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保证人。
执行机关应当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退回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的机关,由决定机关存入诉讼卷。
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56条、第58条、第60条、第65条、第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4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第63-93条、第134-138条《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公通字〔1999〕39号)第2-26条《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高检会〔2000〕2号)第1-9条《关于如何没收逃跑犯罪嫌疑人保证金问题的批复》(公安部公复字〔2001〕22号)《关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已采取的取保候审是否合法及应否退还已没怍的保证金问题的答复》(公安部法制局公法〔2003〕259号)《刑警办案须知》(公安部刑侦局公刑〔2006〕1114号)第218-245条第十九章监视居住19-01.监视居住的条件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交纳保证金,又无保证人担保的。
解除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法规
解除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17⽇修订)第五⼗⼋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被告⼈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个⽉,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有关单位。
第七⼗五条犯罪嫌疑⼈、被告⼈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被告⼈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对于⼈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被告⼈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16⽇最⾼⼈民检察院修正)第七⼗⼆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第七⼗三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七⼗四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
第七⼗五条犯罪嫌疑⼈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民检察院应当在七⽇以内审查决定。
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答复申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14⽇修正)第⼀百零⼆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书和有关材料,核实被监视居住⼈后,及时指定被监视居住⼈住处或者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
犯罪嫌疑⼈、被告⼈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适用取保候审,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第三条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前款规定的被监视居住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
第二章决定第七条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下列“特定的场所”:(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场所;(二)可能导致其实施妨害社会秩序、干扰他人正常活动行为的场所;(三)与其所涉嫌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场所;(四)可能导致其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妨害诉讼活动的场所;(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场所。
取保候审解除流程
取保候审解除流程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不逃匿、不妨碍侦查、不妨碍公诉活动的情况下,由法院决定暂时不执行逮捕,但对其行为进行限制和监督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得取保候审的条件后,需要进行解除流程。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取保候审解除的流程。
一、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1. 申请人应当向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申请,进行审查。
对于符合解除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对于不符合解除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履行取保候审决定所规定的限制和监督义务。
2.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认为解除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3. 公诉机关同意解除取保候审。
三、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
1.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2. 对于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公诉机关,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3. 公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审查,是否同意解除取保候审。
如同意解除,应当书面通知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如不同意解除,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取保候审决定机关。
四、解除取保候审的效力。
1.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即可解除取保候审的限制和监督义务。
2. 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告知其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
3. 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如看守所、公安机关等,以便及时执行。
五、解除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
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解除取保候审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逃匿、不得妨碍侦查、不得妨碍公诉活动。
2. 公诉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后,应当继续依法履行起诉和审查的职责,保障案件的正常审理。
3.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应当加强对解除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最新《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第⼗⼀届全国⼈民代表⼤会第五次会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第⼗⼀届全国⼈民代表⼤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将第⼆条修改为:“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法律,惩罚犯罪分⼦,保障⽆罪的⼈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为作⽃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权,保护公民的⼈⾝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
”⼆、将第⼗四条第⼀款修改为:“⼈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删去第⼆款。
三、将第⼆⼗条修改为:“中级⼈民法院管辖下列第⼀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四、将第三⼗⼀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于书记员、翻译⼈员和鉴定⼈。
“辩护⼈、诉讼代理⼈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五、将第三⼗三条修改为:“犯罪嫌疑⼈⾃被侦查机关第⼀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起,有权委托辩护⼈;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
被告⼈有权随时委托辩护⼈。
“侦查机关在第⼀次讯问犯罪嫌疑⼈或者对犯罪嫌疑⼈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有权委托辩护⼈。
⼈民检察院⾃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起三⽇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有权委托辩护⼈。
⼈民法院⾃受理案件之⽇起三⽇以内,应当告知被告⼈有权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被告⼈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的,⼈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被告⼈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
“辩护⼈接受犯罪嫌疑⼈、被告⼈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六、将第三⼗四条修改为:“犯罪嫌疑⼈、被告⼈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的,本⼈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取保后转行政处罚流程
取保后转行政处罚流程当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决定后,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可以暂时脱离羁押状态,但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取保候审决定的内容。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履行取保候审期限、住所变动、工作单位变动、出境等行为的规定,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有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措施的解除,并接受行政处罚或被再次拘留等后果。
下面将结合实际案例,详细介绍取保候审后转行政处罚的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
**案例背景**小明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侦查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侦查机关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小明在规定时间内配合侦查,不得变动住所、工作单位,不得出国等。
**流程详解**1. **侦查机关调查取证阶段**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将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查清案件事实,明确证据。
如果在侦查取证的过程中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侦查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 **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比如变动住所、工作单位、出国等行为,侦查机关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其改正、再次传唤谈话、申请撤销取保候审措施等。
3. **申请转行政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侦查机关可以依法申请将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转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 **行政处罚程序**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听证审理、行政处罚决定等程序。
在立案调查阶段,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
在听证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自行申辩,提供证据辩护。
最终,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 **行政处罚后的处理**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申诉,申请复议或者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流程
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流程一、引言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正常进行。
律师在取保候审流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
二、委托与调查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或本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律师首先会与委托人进行详细沟通,了解案情、收集证据以及嫌疑人的个人情况。
在此基础上,律师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与研究,以便为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三、申请取保候审在调查收集足够的证据后,律师将为犯罪嫌疑人准备取保候审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保证书、法律意见书、家庭住址证明、身份证明等。
律师会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提供有力的证据和辩护观点,以增加取保候审申请的成功率。
四、申请材料的审查与补充一旦申请材料准备完毕,律师将提交给有关司法机关进行审查。
审查阶段,司法机关会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可能要求律师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
律师需要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提供所需的补充材料,确保申请程序的顺利进行。
五、听证会准备当申请材料通过审查后,司法机关会安排听证会。
在听证会前,律师需要准备相关的辩护材料、法律观点和证人证词。
律师还需要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辩护意愿和策略。
准备充分的辩护材料和证人证词,对于取得取保候审的成功至关重要。
六、参加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律师需要积极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出有力的辩护观点,并对相关证据进行驳斥和质证。
律师需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巧,与检察官进行辩论和交流,确保嫌疑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七、听证会结果听证会结束后,司法机关会根据听证过程中的证据和辩护意见,作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如果取保候审申请获得通过,犯罪嫌疑人将被释放出来,并需遵守相关的限制措施与监管要求。
如果取保候审申请未能通过,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上诉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嫌疑人的权益。
常用法律条款刑事诉讼法
十、解除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
十一、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应当逮捕的,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移送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
四、拘传 《刑事诉讼法》第50条。
五、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应当逮捕的,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十八、解剖尸体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104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0条:对家属拒绝领回的已查明死因的尸体处理。
十九、侦查实验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
二十、搜查 《刑事诉讼法》第109条。
Hale Waihona Puke 二十一、调取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45条。
二十二、发还物品/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2款、第66条:违反监视居住规定予以逮捕。
十六、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65条:不应当拘留时释放;对需逮捕而证据不足的,要继续侦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也适用65条。
《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时释放(复议加第70条)。
《刑事诉讼法》第72条:不应当逮捕时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65条:拘留期间,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分的。
《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拘留期间,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在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
关于撤销案件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撤销涉嫌盗窃案、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市公安局: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为其因涉嫌盗窃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提供法律服务。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地了解了本案的相关情况,现根据陈述,依据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认为涉嫌构成盗窃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撤销本案。
具体理由如下:一、本案没有客观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发生本案中,结合的叙述,年月日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指控盗窃其万元,此时,离开控告人的居所已经长达。
同时,控告人对于被盗的万元的来源一直无法予以清晰的说明,后续,其对该笔款项的来源也有前后不一致的说法。
本案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发生,未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
因此,现阶段,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盗窃事实发生的情形下,应当及时撤销本案,并将解除取保候审。
二、系外籍人士,取保候审对其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年,离开中国,之后长期生活在国外。
自年月日至今,在没有犯罪事实发生的情形下,被采取强制措施已有近个月,其既不能与远在的妻儿团聚,又严重影响到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为保障其合法权益,贵局应当早日撤销案件,并解除取保候审。
三、依照法律程序规定,本案符合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3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本案现有证据已显示指控实施盗窃犯罪行为的事实不成立,不存在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完全适用上述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及撤销案件的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及时撤销案件,并解除取保候审,久拖不结将对造成重大影响,侵害其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及时作为。
综上所述,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不成立。
因此,请贵局早日撤销本案并解除取保候审。
以上意见,望采纳。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 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摘要:取保候审办理程序是什么?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刑事律师、法律直通车小编总结如下:取保候审办理程序是什么?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直通车小编针对这几个问题做相关解释:如果遇刑事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到法律直通车找我们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
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You can't control the weather, but you can change your moo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是一部与实体法相配套实施的程序法,刑事讼法的条文内容十分的多,涉及到的事项范围也是比较广阔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一般都不知道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人民法院根据本款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犯罪分子犯有数罪的,都应对各罪分别作出判决,而不能“估堆”判处刑罚。
对犯罪分子的各罪判处的刑罚中,中要有一种刑罚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论其数罪总和刑期多少年,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管制的,不论管制的总和刑期多少年,决定执行的管制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拘役的,不论拘役的总和刑期多少年,决定执行的拘役刑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款是关于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的规定。
根据本款规定,在数罪中有一个罪判处附加刑的,或者数罪都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都应继续执行。
附加刑不适用数罪并罚原则,应当分别予以执行。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查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查案件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是查案件工作的基石,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查案件的法律依据。
二、查案件的法律依据概述1.宪法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为查案件提供了宪法依据。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刑事诉讼法依据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是查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查案件的法律依据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侦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有权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这一规定明确了侦查机关在查案件过程中的侦查权。
(2)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为查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些强制措施的实施,旨在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
(3)证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等方面。
这些规则为查案件提供了证据方面的法律依据。
3.其他法律法规依据除了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其他法律法规也为查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1)刑法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为查案件提供了犯罪事实和刑罚的法律依据。
(2)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为查案件提供了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依据。
(3)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为查案件提供了行政处罚方面的法律依据。
三、查案件的法律依据具体分析1.侦查权的行使侦查机关在查案件过程中,依法行使侦查权。
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什么是取保候审?怎样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呢?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申请⼈: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于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经______________⼈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为犯罪嫌颖⼈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其保证⼈________(或保证⾦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____________公安局或(⼈民检察院、⼈民法院)申请⼈:(签名)律师事务所(章)年⽉⽇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案⼈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六条第⼀款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续。
假如你⼉⼦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讲演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员再建造《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员的监督、约束。
取保候审是我国的⼀种强制性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中应写明应申请⼈、通讯地址或联系⽅法及详细的记录申请的事项、以上就是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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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办理程序和法律依据
核心内容: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与及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文根据相关的法条分析,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等,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
如果你儿子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
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