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十项保密守则 (2)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严格遵守“密来密往”原则,严禁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三、涉及秘密内容的会议、活动及涉外的重大活动、项目,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防范措施;
四、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五、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应存放在专用铁皮柜或保险柜内。
并按规定及时清退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
六、发生泄密事件时,涉密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
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和报告.。
保密纪律十不准
保密纪律十不准保密是指对某项信息、行动、计划等进行保守、不外泄的一种行为。
在许多领域中,保密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国家安全、商业竞争和个人隐私等方面。
为了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保密纪律。
下面是保密纪律的十个不准。
第一,不准随意传播机密信息机密信息是指对外保密的重要信息,凡是指定为机密的信息都不允许随意传播。
只有得到适当的授权,才能将机密信息传递给有关人员。
第二,不准私自泄露秘密文件秘密文件是指被列为密级的文件,不可随意泄露。
只有在有关人员和审批机构的授权下,才能合法查阅和使用秘密文件。
第三,不准将保密设备交给未授权人员保密设备是指用于保护信息安全的各种设备,如密码机、防窃听设备等。
所有保密设备都只能交给经过授权的人员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或转让。
第四,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不应该谈论任何机密事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风险和泄密。
第五,不准随意复制和传播保密文件保密文件在复制和传播时需要严格控制。
只有得到合法授权,并且通过安全通道进行复制和传播,才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不准将秘密资料带离工作场所秘密资料是指对外保密的重要文件和信息,绝对不允许将其带离工作场所。
在离开工作岗位时,须确保将秘密资料妥善保管好,以防止丢失或泄密。
第七,不准泄露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每个人的权益,任何人都无权侵犯和泄露他人的隐私。
尤其是在涉及私人生活和个人数据的情况下,不应该随意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第八,不准私自拍摄机密场所和设备在某些特定场所和设备中,可能存在机密信息和关键资产。
私自拍摄这些场所和设备是非常危险的,可能导致信息泄露和安全风险。
第九,不准将机密文件交给不具备授权的人员机密文件只能交给经过授权的人员查阅和使用。
在交接过程中,应该确保对方具备相关授权和保密意识,避免信息被不当使用或泄露。
第十,不准故意破坏保密设备和措施保密设备和措施是保证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任何人都不得故意破坏或破解这些设备和措施,以免给信息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当前涉密人员管理还不够完善,有必要开展涉密人员风险管理。
至于要怎么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措施呢?下面就不妨和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对各位有帮助!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篇1保密承诺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新保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这是第一次将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将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纳入保密管理体系之中。
明确保密承诺的法律性质《现代汉语辞典》将承诺解释为“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
作为物权法或合同法上的承诺,是指受邀人承诺同意邀约人要约的意思表示。
当承诺人做出某项承诺时,就意味着他已经订立了一项约定或合同,并许诺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或义务。
保密承诺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其表现形式是签订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接触或者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自愿为自己设定具体保密义务、限制自身权益,从而不使国家权利受损的书面合同。
其法律特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保密承诺书的一方是国家。
基于国家秘密属于国家所有和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这一根本前提,任何合法掌握或使用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和合法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自然人,都必须承担具体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二是在保密承诺书中,无论是设定实体性义务,还是设定程序性义务,都是服务于实现保护国家秘密这个根本目的。
三是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公法上的义务,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并不因承诺而产生,承诺内容只是保密义务具体化的一种形式。
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承诺不泄露接触或者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在国外早有立法先例。
如,美国1995年的第12968号总统行政命令《接触秘密信息的规定》、法国2003年的《法国1300号部际保密条例》、英国议会1989年修订的《公务员保密法》和保加利亚议会2004年修订的《保密法》等。
[保密守则十不准]保密守则
[保密守则十不准]保密守则保密守则篇1:保密守则大全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一、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的活动二、不私自在网上发布涉密信息三、不越权访问系统和涉密信息四、不在无安全保密设施的网络上处理涉密信息五、不擅自下载网上涉密信息六、不使用未经审查和禁用的软件七、不向他人泄露口令、密钥及安全保密措施八、不以军人身份在军外网络上进行信息交流九、不私自复制、留存、出借、销毁任何涉密载体十、不私自将网络、密码设备送往军外维修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人民警察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
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一、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认保密义务。
三、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
保密纪律十不准
保密纪律十不准保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纪律,对于个人、组织以及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执行,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保密纪律十不准:一、不准泄露机密信息任何人都不得将机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
机密信息可能包括公司的商业计划、客户资料、新产品设计等,以及国家的军事情报、重要政策文件等。
只有经过授权,并且有明确需要知道这些信息的人才可以获得访问权限。
二、不准擅自复制或传播保密文件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准擅自复制或传播保密文件。
在处理保密文件时,应注意遵守相关的传输和处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
三、不准私自更改保密文件保密文件应当原样保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其中的内容。
如果需要进行修订或更改,应该经过相应的流程,并由授权人员进行操作。
四、不准谈论保密事项任何人都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谈论涉及保密事项。
在工作和社交场合中,都应当保持谨慎,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五、不准将设备借给他人个人的电脑、手机、存储设备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将其借给他人使用。
这些设备上可能存储着机密信息或个人隐私,必须保证其安全性。
六、不准在公共场所处理保密信息在公共场所,特别是网络咖啡厅、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处理涉及保密信息的文件和数据。
这些地方通常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应当避免在此类场所进行保密工作。
七、不准不按规定销毁保密文件保密文件在不再需要时,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进行销毁。
未经授权的销毁行为可能导致信息泄露,因此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销毁。
八、不准擅自带出保密场所的文件和资料保密场所内的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带出。
保密场所通常具有严格的安全措施,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信息的外泄。
只有经过授权,并且有合理的需要,才可以将文件和资料带出保密场所。
九、不准将保密信息存储在未授权的设备上保密信息应当存储在经过授权的设备上,不得存储在任何未经授权的设备上。
这包括个人设备和未批准的网络存储设备等。
十、不准携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场所保密场所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不准携带无关人员进入。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范文(5篇)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一、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制是指担任县处级以上(各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对自己主管或者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必须对其中的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总的原则是: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主管什么业务,同时领导和管理该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其中的保密工作也同时管到哪一级。
二、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分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三、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2、不在无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并按规定请示批准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别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四、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保密工作职责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选配保密干部从事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24、对玩忽职守、拒不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造成严重泄密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普通涉密人员保密规章制度
普通涉密人员保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涉密人员包括具有特定保密工作任务和职责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涉密人员保密制度是国家机密管理的基本制度,所有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涉密人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单位机密和个人隐私,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涉密人员保密规章制度遵循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涉密人员保密责任是保护国家和单位机密信息安全的责任,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七条涉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可能泄露机密信息的行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涉密人员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规定,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
第九条涉密人员在接触机密信息时,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确保信息不被窃取或泄露。
第十条涉密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十一条涉密人员应妥善保存机密信息,不得私自带出单位或外传。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在处理机密信息时,应遵循“知情、需要、权限”原则,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在传递机密信息时,应采取加密、密封等措施,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或社交媒体上发布机密信息,不得向外界透露单位机密。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应妥善保管涉密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丢弃或泄露。
第十六条涉密人员应定期对涉密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保密检查第十七条单位应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涉密人员应配合单位进行保密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九条发现泄密行为的,应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和保密部门可以对涉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和培训。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涉密人员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机密保密规定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对泄密行为造成的后果,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机密信息保密守则
机密信息保密守则机密信息是组织或个人在工作中所拥有的非公开的、具有重要保密价值的信息。
保护机密信息对于维护组织的利益和个人的隐私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我们需要遵守一系列守则。
1. 确认机密信息的范围和分类我们需要确认机密信息的范围和分类。
了解哪些信息被定义为机密信息,以及它们的重要程度和保密级别。
对于不同级别的机密信息,我们要采取不同的措施来保护。
2. 确认机密信息的使用和披露权限任何员工在接触到机密信息之前,必须经过授权和培训。
我们需要明确员工可以访问和使用哪些机密信息,并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机密信息。
同时,还需要明确机密信息的披露权限,确保只有必要的人员才能获得机密信息。
3. 保护机密信息的物理安全机密信息的物理安全同样重要。
我们需要确保机密文件和设备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接触。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办公区域的监控和安保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4. 加强网络和系统安全机密信息在网络和系统中的存储和传输也需要得到保护。
我们需要建立强大的防火墙和加密机制,确保未经授权人员无法访问机密信息。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修补系统中的安全漏洞,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5. 建立合理的访问控制措施为了保护机密信息,我们需要建立合理的访问控制措施。
这包括对员工进行适当的身份验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机密信息。
同时,还需要确保访问权限的分级,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授予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
6.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为了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机密信息保密规定,我们需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
这样可以提高员工对机密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于违反机密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需要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
这包括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违规人员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通过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可以强化员工对机密信息保密的意识,并维护组织的安全和利益。
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篇目一:为了使保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明确保密协议的内容及等级的通知》及相关保密规定,特签订本保密责任书。
一、本人作为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愿意严格履行下列保密义务和责任:㈠本人对因工作需要所掌握的国家和企业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安全。
㈡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秘密在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方面的保密规章制度。
㈢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严格涉密会议文件的保密管理。
㈣承办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和载体时,不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保密审查的稿件。
向国内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稿件,不引用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内容。
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不擅自将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内容写入自己的著作、稿件中。
㈤不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和企业秘密。
不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传真、计算机上传递、传输国家秘密,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㈥不私自出国(境)。
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纪。
㈦不擅自离职。
经批准离职时,要履行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㈧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决不隐瞒。
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和企业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保密工作部门。
㈨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㈩若违反本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
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为本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证。
三、本《保密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保密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保密责任书》一式3份,签字方各执1份,存档1份。
涉密人员保密守则
涉密人员保密守则涉密人员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
涉密人员保密守则 [篇2]公司保密守则一、总则(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二)对于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范文(2篇)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一、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制是指担任县处级以上(各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对自己主管或者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必须对其中的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总的原则是: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主管什么业务,同时领导和管理该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其中的保密工作也同时管到哪一级。
二、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分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三、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2、不在无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并按规定请示批准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别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四、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保密工作职责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选配保密干部从事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24、对玩忽职守、拒不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造成严重泄密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4年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2)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3)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2)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2
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1)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由使用人自行保存,严禁将自用密码转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所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认可;
2)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须登记造册,并将密码本存放于保密柜内,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五、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
(二)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保密行为十不准十严禁 (2)
保密行为十不准十严禁保密行为是指机构或个人在处理机密信息时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
保密行为的重要性在于维护机构和个人的利益,保护机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机密信息泄露对机构和个人造成的不可逆的损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密行为的十个不准以及相关的严禁行为,以帮助机构和个人加强保密意识和实施。
一、不准不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在处理机密信息时,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不做到遵守保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会给自身和机构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不准未经授权擅自查看、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未经授权而擅自查看、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是对机密信息安全的严重威胁。
机构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授权程序处理机密信息。
三、不准将机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将机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可能导致机构和个人的重大损失。
机构和个人必须保证机密信息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共享。
四、不准未经授权复制或传输机密信息未经授权复制或传输机密信息可能引发机密信息泄露的风险。
机构和个人必须在经过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复制或传输机密信息,并严格遵循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不准在不安全的场所处理机密信息在不安全的场所处理机密信息可能导致机密信息泄露。
机构和个人必须选择安全的场所来处理机密信息,如设有安全门禁、视频监控等措施的办公室。
六、不准随意更改、删除、篡改机密信息随意更改、删除、篡改机密信息可能对机构和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机构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授权程序处理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更改、删除、篡改机密信息。
七、不准使用不安全的通信设备传输机密信息使用不安全的通信设备传输机密信息可能导致信息被截获、窃听,从而泄露机密信息。
机构和个人必须使用经过安全验证的通信设备来传输机密信息。
八、不准未授权擅自离开保密区域携带机密信息未经授权擅自离开保密区域携带机密信息可能面临机密信息泄露的风险。
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关的出入保密区域的规定,不得擅自携带机密信息离开保密区域。
九、不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明或访问权限处理机密信息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明或访问权限处理机密信息可能导致机构和个人的利益和机密信息的安全受到威胁。
2024年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涉密信息的保密能力,营造良好的涉密工作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组织的涉密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及保密意识,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保护涉密信息。
第四条涉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军队和单位制定的有关保密规定,接受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五条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和需要,正确处理涉密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涉密信息。
第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涉密人员保密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涉密人员保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七条涉密人员应当承担保密责任,保证国家秘密和单位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涉密人员应当严守保密纪律,坚守保密岗位,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泄露、散布、篡改国家秘密和单位涉密信息。
第九条涉密人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做到密级与操作内容相匹配,合理分配、妥善保管涉密载体和设备。
第十条涉密人员如发现单位涉密信息泄露的行为,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置。
第三章涉密信息的管理第十一条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涉密等级,正确标识和标签涉密载体、设备及通信设备。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涉密等级,采取合理措施加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涉密等级,保管好涉密载体、设备及通信设备,防止丢失和非法获取。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和检查涉密载体、设备及通信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应当妥善处理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设备及通信设备,防止信息泄露。
第四章保密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保密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保密法律法规、涉密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反间谍等知识。
第十八条培训形式可以包括课堂讲授、实地考察、模拟演练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保密工作守则精品
保密工作守则精品保密篇一各部门: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让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到达所期望的薪资水平,特制定本保密规定。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二、制度资料:1、公司每月所发放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询问、打探其他同事的工资。
三、处罚:此规定的出发点是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要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人力资源部2023年02月28日保密制度篇二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
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
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
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
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有关保密守则
有关保密守则有关保密守则(精选6篇)有关保密守则篇1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精神,手机使用应严遵守"四个不得'要求:1.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隐秘信息,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隐秘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隐秘信息。
2.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参与涉密会议或进入涉密活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必要时,涉密会议和场所外,应当配备手机存放柜,集中保管进入人员的手机。
因特别缘由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3.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4.不得将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有关保密守则篇2第一条若公司拥有的处于隐秘状态的某件信息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竞争优势,或者该信息的泄露会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争优势或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则该信息属于公司隐秘。
其次条公司隐秘依据保密水平由高至低分为绝密、机密、保密三种级别。
第三条绝密信息是指处于不为公众所知、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或者其泄露将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隐秘:(一) 公司的技术成果及相关资料(二) 公司产品或业务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状况(三) 公司的客户名单(四) 处于谈判或预备期间、尚未有定论的兼并、收购、合资、合作、融资、诉讼项目的信息(五) 公司关于新产品、新服务、新经营模式的方案(六) 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第四条机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其泄露能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隐秘:(一) 公司股东、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打算事项(二) 未公布的关于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任免、奖惩打算的信息或者有可能使公司做出上述打算的信息(三) 财务预算决算报告、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四) 公司关于客户、市场、竞争对手的讨论方案、成果(五) 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等的合同、协议第五条保密资料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其泄露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 公司薪酬制度。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XXX有限公司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涉密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及《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涉密人员管理遵循涉密岗位管理与涉密人员管理结合,“责、权、利”统一,分等级、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涉密岗位是指经公司批准设立,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岗位。
涉密岗位依据公司现有工作岗位的类别区分为涉密管理岗位、涉密项目岗位、其他涉密岗位等。
第四条管理办法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机关、部门限定,以及公司依据相关法规批准的掌握、知悉、管理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二章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界定第五条公司各类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均应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范围和程序进行界定,并明确相应的涉密等级。
第六条涉密岗位等级区分为重要涉密岗位和一般涉密岗位。
相对应的涉密人员等级区分为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七条涉密岗位及其涉密等级,依据本岗位“涉密层次、涉密等级、涉密幅度、涉密数量、涉密时效”五要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涉密人员及其涉密等级,依据所在涉密岗位及涉密等级界定。
经审查批准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即为涉密人员,岗位涉密等级即为相应涉密人员等级。
第九条同时担负两个以上岗位工作的人员,依照所担负岗位中涉密等级最高的岗位界定。
无明确岗位的涉密人员,按照所掌握、知悉、管理国家秘密的密级进行界定。
第十条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具体范围:(一)重要涉密人员:1、知悉和掌握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公司领导;2、机密级咨询评估主要管理人员和相应在岗人员;3、涉及国家秘密数量较多的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业务负责人和公司机要人员、涉密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人员等岗位相应在岗人员;4、公司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员;5、其他经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机关、部门限定,依据相关法规批准的掌握、知悉、管理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岗位和相应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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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十项保密守则
1、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事项、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5、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着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6、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当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7、不在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报请保密领导小组同意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8、未经批准不得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已经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不得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