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职业危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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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苯职业危害告知卡

二甲苯职业危害告知卡
职业危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长期可影响肝、肾功能。急性中毒;病人有咳嗽、流沮、结膜充血等重症者有幻觉,谵妄、神志不清,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中毒;病人有神经衰弱综合症的表现,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当心中毒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通风,局部排气通风。坚持正确佩戴防毒面罩(呼吸防护)、防化手套、护目镜。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二甲苯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二甲苯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工作场所存在二甲苯,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二甲苯理化特性健康危害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遇明火,
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
能发生强烈反应。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对
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长期可影响肝、肾功能。


性中毒;病人有咳嗽、流沮、
结膜充血等重症者有幻觉,
谵妄、神志不清,有的有癔
病样发作。

慢性中毒;病人
有神经衰弱综合症的表现,
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
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镜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急性中毒: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术;就医
食入:误服者给充分漱口,饮水,尽快洗胃;就医
防护措施
禁止明火、火花,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

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穿防护服
标准限值(PC-TWA):50mg/m³检测数据: mg/m³检测日期:年月日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公司应急电话:6327777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6336505。

苯职业危害告知卡

苯职业危害告知卡

急救电话:
XXXXX 消防电话:XXXXXX 苯
Benzene (skin ) 可经皮肤、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害神经和造血系统,短时间大量接触可引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嗜睡、步态不稳,或者发生抽搐、昏迷,长期过量接触可引起白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无色油状液体,相对分子质量78,易燃、易挥发,不溶于水,可与乙醚、乙醇、
丙酮、汽油和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混溶;遇氧化剂或卤素剧烈反应;苯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清溪,溅入眼内时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20分钟;呼吸困难时给与吸氧,必要时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禁止明火、火花、高热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职业危害告知卡
工作场所存在苯,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应急处理
防护措施。

苯-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苯-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Benzen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可经皮肤、呼吸道进入人体。

主要损害神经
和造血系统。

短时间大量接触可引起头晕、
头痛、恶心、呕吐、嗜睡、步态不稳,重者
发生抽搐、昏迷。

长期过量接触可引起白细
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无色油状液体,相对分子质量
78,易燃、易挥发。

不溶于水,可与乙醚、乙醇、丙
酮、汽油和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混溶;遇氧化剂或卤
素剧烈反应;苯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
时用肥皂水清洗,溅人眼内时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20mira呼吸困难给氧,必要时
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浓度(PC-TWA)不超过6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不超过
10 mg/m3。

IDLH浓度9800mg/m3。

属有机蒸汽。

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

禁止明火、火花,
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

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
1. 职业病信息
- 职业病名称:苯中毒
- 危害程度:高度危害
- 接触途径:吸入、皮肤接触
- 危害特点:苯是一种无色液体,具有强烈的芳香气味。

长期接触苯可导致贫血、免疫功能下降、神经系统损害等。

2. 防护措施
- 工作环境控制:保证通风良好,防止苯气体浓度超标。

- 个体防护措施:
- 避免吸入苯气体,配备有效的呼吸防护器。

- 接触苯液体时,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和防护服。

- 进出工作场所前后必须洗手,避免将苯带回家中。

3. 健康监护
- 工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
等项目。

- 对于与苯长期接触的工人,应定期进行中毒性监测,了解是
否存在苯中毒。

4. 紧急处理
- 若发生苯中毒症状,应立即离开污染环境,并寻求医疗救治。

- 在急救前,可通过吹气、漱口等方式将苯物质从体内排出。

- 医疗机构应做好相应的医疗救治准备,采取措施降低中毒症状。

5. 职业病防护教育
- 进行苯工作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病防护培训,了解苯的
危害和防护措施。

- 推广职业病防护知识,提高全员的防护意识。

以上是关于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的相关信息,通过正确的
防护和健康监护,我们可以减少苯中毒的风险,保护好职工的健康。

苯-职业病危害告知牌

苯-职业病危害告知牌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苯,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苯Benzen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可吸入,经口和皮肤进入人体,大剂量可致
人死亡;高浓度可引起嗜睡、眩晕、头痛、
心跳加快、震颤、意识障碍和昏迷等,经口
还会引起恶心、胃肠刺激和痉挛等;长期接
触会引起贫血、易出血、易感染,严重时会
引起白血病和造血器官癌症。

不溶于水;遇热、明火,易燃烧爆炸。

职业接触限值:PC-TWA:50(mg/m3)
PC-STEL:100(mg/m3)
应急处理
吸入: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皮肤接触:冻伤时,用大量水冲洗,不要脱去衣服。

给予医疗护理。

眼晴接触: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摘除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食入:漱口,禁止催吐。

立即就医。

注意防护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毕,淋浴更衣。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031。

苯系物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苯系物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触容许浓度(PC-STEL)不超过10rng/m3。IDLH浓度9800mg/m3。属有机蒸气。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20min;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注意防护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6 mg/m3,短时间接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系物
作业场所产生苯系物,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苯系物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可经呼吸道、皮肤进入人体。主要损害神经和造血系统。短期大量接触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
呕吐、嗜睡、步态不稳,重者发生抽搐、昏迷。
长期过量接触可引起白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无色液体,有芳香味,易挥
发。不溶于水,与有机溶剂混合。遇热、明火易燃烧、爆炸。

苯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苯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苯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内容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特此告知苯职业病的危害。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1. 苯的定义:苯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物质,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塑料、橡胶等行业。

2. 苯职业病的危害:苯对人体有较强的毒性,长期接触或大量吸入苯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包括但不限于:- 呼吸系统:咳嗽、呼吸困难、肺功能受损等。

- 循环系统:贫血、心脏病、高血压等。

-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记忆力下降等。

- 免疫系统:免疫功能下降,易感染、恶性肿瘤等。

3. 接触途径和防护措施:苯主要通过吸入和皮肤接触进入人体。

为了保护自身健康,请遵循以下防护措施:-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在接触苯的工作场所,应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服、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 加强通风设施:确保工作场所通风良好,降低苯的浓度。

- 定期体检:定期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及早发现苯职业病。

- 健康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健康意识。

4. 急救措施:若出现急救情况,请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吸入:将患者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立即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 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接触部位,避免摩擦患处,保持体位平卧,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 意外吞咽:不引吐,迅速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5. 注意事项:请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苯职业病的危害:- 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苯。

-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 避免暴露于高浓度苯的环境中。

- 定期进行苯暴露监测。

健康宣传与培训为了增强员工对苯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公司将定期开展健康宣传与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发放宣传资料,提供防护知识。

- 组织职业健康讲座,提升员工健康意识。

- 实施岗前培训,增加员工对苯职业病危害的了解。

签字确认我已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并将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和防护措施。

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苯)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卡

(苯)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卡

(苯)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卡
苯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场所危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以下是关于苯的职业危害告知:
1. 苯的简介
苯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广泛应用于化工、印染等工业领域。

它具有挥发性、易燃、可溶于多种有机溶剂的特性。

2. 苯的职业危害
苯具有潜在的职业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毒性作用:长期接触苯可能对造血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
统和生殖系统造成损害。

- 引发白血病: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评定为一级致癌物,长
期暴露可能导致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皮肤刺激: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接触后可能引发红肿、瘙
痒等不适症状。

- 爆炸性危险:苯具有易燃性,遇明火或高温可能发生爆炸。

3. 苯的防护措施
为了减少苯对工作人员的危害,以下是一些防护措施的建议:
- 工作地点的通风应保持良好,确保空气流通。

在接触苯的作
业区域应设置有效的排风设备。

- 避免暴露时间过长,控制苯的接触量。

可通过合理的工作安排,降低苯的接触风险。

- 在潜在接触苯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防护服等。

- 在接触苯后,应及时洗手,避免将苯携带到其他地方或直接
接触口、眼等部位。

- 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范,并接受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
培训。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防护措施应根据实际工作环
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和执行。

请合理使用并传播上述知识,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甲苯)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甲苯)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甲苯)甲Βιβλιοθήκη ,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甲苯
Toluene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长期作用可影响肝、肾功能。急性中毒:病人有咳嗽、流泪、结膜充血等;重症者有幻觉、谵妄、神志不清等,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中毒:病人有神经衰弱综合征的表现,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苯、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职业接触限值:PC-TWA:50(mg/m3)
PC-STEL:100(mg/m3)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吸入: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给输氧,就医。

甲苯-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甲苯-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01083132345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感谢您精选文档供参考
甲苯
Toluene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长期作用可影响肝、肾功能。急性中毒:病人有咳嗽、流泪、结膜充血等;重症者有幻觉、谵妄、神志不清等,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中毒:病人有神经衰弱综合征的表现,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注意防护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苯、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Hale Waihona Puke 当心中毒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

苯乙腈-职业病危害告知牌

苯乙腈-职业病危害告知牌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苯乙腈phenylacetonitrile健康危害理化特性毒作用与氢氰酸相似,并有局部刺激作用。

吸入后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倦睡、上呼吸道刺激、神志丧失等,可引起死亡。

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

可经皮服迅速吸收。

口服可有消化道刺激症状无色油状液体,有刺激气味。

不溶于水,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熔点-23.8℃,沸点233.5℃,闪点101℃。

职业接触限值:MAC:无资料PC-TWA:无资料PC-STEL:无资料应急处理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给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

就医。

注意防护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腐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酸类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
标准限值:PC-TWA:50mg/ m³PC-STEL:100mg/ m³检测数据:CTWA:mg/m³CSTEL:mg/m³检测日期: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
甲苯
Toluene
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气味,易挥发,不溶于水,可与有机溶剂混溶。遇热、明火易燃烧、爆炸。
可经呼吸道、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
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表现为麻醉作用,有头晕、头痛、四肢无力、恶习、胸闷、记忆力减退、黏膜刺激等,重症者可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动、抽搐、昏迷。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冲洗,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20分钟;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IDLH浓度500 mg/ m³。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联苯安全周知卡、职业危害告知卡、理化特性表

联苯安全周知卡、职业危害告知卡、理化特性表

联苯安全周知卡危险性类别可燃刺激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码及CAS号联苯(苯基苯)DiphenylC12H10CAS号:92-52-4危险性理化数据熔点(℃):69.71 闪点:113 沸点(℃):254.25相对密度(水=1):1.04饱和蒸气压(kPa):0.66(101.8℃)危险特性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片状晶体,略带甜嗅味。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接触后表现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有轻度刺激性,高浓度吸入,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和肝脏,可致过敏性或接触性皮炎。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症状,如头晕、头痛、眩晕、嗜睡、恶心、呕吐等,有时可出现肝功能障碍。

高浓度接触,对呼吸道和眼睛有明显刺激,长期接触可引起头痛、乏力、失眠等以及呼吸道刺激症状。

现场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千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

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就医。

食入:误服者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身体防护措施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切断火源。

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

收集于密闭容器中作好标记,等待处理。

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泡沫、二氧化碳、1211灭火剂、干粉、砂土。

用水可引起沸溅。

浓度MAC(mg/m3):未制订标准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市消防队:119市人民医院:120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消防队:119人民医院:120危险性标志联苯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作业场所存在联苯,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联苯Diphenyl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对皮肤、粘膜有轻度刺激性,高浓度吸入,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和肝脏,可致过敏性或接触性皮炎。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症状,如头晕、头痛、眩晕、嗜睡、恶心、呕吐等,有时可出现肝功能障碍。

高浓度接触,对呼吸道和眼睛有明显刺激,长期接触可引起头痛、乏力、失眠等以及呼吸道刺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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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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