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理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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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读后感

任何教育过程都涉及知识、技能、能力、态度或情感等方面的因素,即都涉及“教什么”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的问题是教育上的一个永恒的课题。本书作者施良方先生通过对课程的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基础的探讨,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整个编制过程的分析与反思,对课程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的思索,对课程一些基本问题的探讨,对课程的历史、现状的剖析以及对未来课程的展望,从而确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课程理论的框架,为我国课程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本书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就课程定义及其课程理论进行概述性的阐述;第二部分分析课程的基础,主要探讨了课程与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三大学科的关系,及其相关学科流派对课程理论的影响与启示;第三部分对课程编制的原理及其程序进行了分析,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泰勒的课程模式”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探讨;第四部分对课程探究的形式进行了分析,主要有过程模式、实践模式和批判模式,分析其原理,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批评和反思;第五部分是关于课程理论与研究,谈到课程理论的构建,课程的基本问题(课程的分类问题等相关问题),以及课程的未来挑战和未来课程面临的问题。

一、绪论

本书的《绪论》通过对几种主要的课程定义的剖析,使读者对课程处论探讨的基本对象有所了解,以帮助读者形成或澄清自己的课程定义。书本在绪论中首先对课程的定义做出了探讨,但是作者也提到,要得出一个精确的并为大家所认同的课程定义,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对待现存各种课程定义的一种合适的方式,是仔细考察人们是如何使用“课程”这个术语的,以及这些定义的实际含义,这有助于拓展我们对课程的理解。所以作者在追溯课程定义的历史渊源基础上,归类了过去六种典型的课程定义:1、课程即教学科目;2、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3、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4、课程即学习经验;5、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6、课程即社会改造等。上述各种课程定义,从不同的角度或多或少都涉及到课程的某些本质,但也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在作者看来,与其对各种课程定义冲突程度做概念上的分析,不如去考察一下给课程下定义的方式,这将有助于我们对课程的认识。

在书中,作者对课程定义的方式做了一番探讨,使读者了解了课程从规划、设计到实施,从课程决策者、编制者到教师和学生,经历了好几种转换。事实上,有些课程定义关注的是某一层次上的课程,而有些则把焦点放在另一层次上。当然,关注不同层次上的课程,本身也反映了定义本身的基本观点和取向。我们在探讨课程时应注意到,既然课程存在于不同层次,若如我们只注意某一层次而完全忽略其他,则不但见不到课程的全貌更有扭曲课程的危险。作者在此不是为了得出一个精确的课程定义,而是为了说明:每一种有代表性的课程定义都有一定的指向性,即都是指向当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课程所出现的问题,所以都有某种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着某些局限性。而且,每一种课程定义都隐含着作者的一些哲学假设和价值取向。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重要的不是选择这种或那种课程定义,而是要意识到各种课程定义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伴而随之的新问题,以便根据课程实践的要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二、课程的基础

作者指出,所谓课程的基础,是指影响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的一些基本领域。考察课程的基础,实际上是要确定课程知识领域的外部界线,确定与课程最相关的和最有效的信息来源,也就是说,要确定课程的基础学科有哪些。然而,仅仅考察基础学科有哪些种类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了解这些基础学科与课程的种种关系,以及对课程的实际含义。

把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作为课程的基础或基础学科,是大家比较公认的。“这些基础学科能使课程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更仔细地分析所提议的或所实施的课程计划,并更好地为之辩护。……

它们为在课程领域中的思考和行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观念。”事实上,每一个课程工作者不论持什么观点,也不论自己意识到没有,都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的概念、观点、方法等来充实自己的课程观,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课程研究工作。

(一)、课程与心理学

学校教育的主要职能之一是要促进学生个体的发展,因此,课程工作者必须对个体的发展以及学习过程的本质有所了解。不顾学生持征而编制的课程,其效果可想而知。所以,心理学历来对学校课程具有重大影响,心理学的原理及研究成果,常常被用来作为各种课程抉择的依据。

作者在开篇考察了心理学与课程关系的历史过程,系统介绍了心理学发展成果与课程的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知道,心理学自发初起,从来就没有形成过一个大一统的体系,而是各种理论流派纷呈。当今学校课程的各种理论和实践,与各种心理学流派结下了不解之绿。其中,以行为主义、认知学派和人本主义心理学与学校课程的关系最为密切。

1、行为主义与课程

行为主义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华生(J.B.Wtson)提倡, 在20世纪初期逐渐得到重视。行为主义分古典行为主义和新行为主义。以华生为代表的古典行为主义者认为, 人的行为与其他动物一样,均遵循着相同的行为法则,这些行为是可以观察和控制的。他们把人的意识和精神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 用简单的动物行为研究的结果来解释人的行为。但是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赫尔(C.L.Hull)等人,不再坚持行为只限于可以观察和测量的反应, 也不再坚持刺激和反应之间关系的建立是唯

一的行为建立和改变的过程,而是把行为动机和认知的研究与行为研究结合起来, 开创了行为主

义研究的新领域。后人将之称为新行为主义。当代新行为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是斯金纳

(B.F.Skinner)和班杜拉(A.Bandura)。其中,斯金纳为代表的新行为主义学派被称为行为分析学派,而班杜拉为代表的新行为主义学派被称为社会学习学派。这两个学派的理论有些不同,从而对课程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行为分析学派的观点基于两个基本假定:一是,行为是有机体对环境的操作反应。斯金纳继承发展了古典行为主义理论, 把行为分成反应性行为和操作性行为两种,认为前者需要刺激,而后者不需要刺激。行为不只是遗传的结果, 更是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新的行为是由学习而来。二是,行为具有法则性,是可以预测和控制的。在这两个假设的基础上, 斯金纳建立了自己的基本观点,认为人的行为由刺激引起, 对反应进行强化,则可以使某种行为继续出现;人的行为由学习而来, 也是可以改变的;人的行为分为外显示行为和内隐行为,外显行为可控制测量, 内隐行为不可控制和测量;

研究分析行为主义理论, 对于课程建设与发展, 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课程目标的制订要明确、具体,而且要可控制和测量;课程实施过程应有序,循序渐进;课程的设计要重视儿童的个别差异, 充分照顾儿童的个性特征;在教学上,要重视个别化教学,重视教师的教学技巧、能力与教学效率,正确运用条件控制和强化原理, 改变和调节儿童的行为, 加强儿童学习行为的管理等等。

2、认知心理学与课程

自20世纪50年代中起,由于米勒(ler)1956年关于信息加工酌论文、纽厄尔与西蒙(A.Newell and H.Simon)1956年对“逻辑理论机器”的研究、布鲁纳等人(J.S.Bruner)1956年的《思维之研究》、乔姆斯基(N.Chomsky)1957年的《句法结构》、皮亚杰在美国被“重新发现”,以及最后奈瑟(U.Neisser)1967年的《认知心理学》的问世,从而导致了一场认知革命。认知心理学的基本假设是;学生的行为始终是建立在认知的基础上的。所以认知心理学家研究的对象是学生处理环境中各种事件的内部心理活动,并试图解择学生头脑中的认知结构。现在,越来越多的课程工作者使用“认知发展阶段”、“认知结构”、“认知策略”、“信息加工”等术语。当然,有那么多人以认知为取向,是由于一些人认为学校课程所涉及的主要是认知领域的学习,有些人甚至把学校学习与认知发展视为同义词。

与行为主义不同,认知心理学关注的不是学生学会对某种刺激作出某种反应,而是学生头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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