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 迟艳霞

合集下载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一、背景介绍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1. 补偿标准不足2. 补偿形式单一3. 补偿程序不透明4. 补偿范围缺失5. 监管机制不完善三、对策研究1. 提高补偿标准2. 多元化补偿形式3. 完善补偿程序4. 扩大补偿范围5.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四、案例分析1. 深圳市龙华区太子城项目2. 天津市滨海新区马场道街道拆迁项目3.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拆迁项目4.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拆迁项目5.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拆迁项目五、结论与建议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各大城市中心城区的房屋拆迁和改造日益频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面对城市房屋拆迁带来的社会问题和利益纷争,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完善,经济学家们也积极参与此类问题的研究工作。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1. 补偿标准不足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由地方政府所负责,因此标准参差不齐。

大部分地方政府只是根据当地房价和人力物力成本进行简单的测算和划定,导致补偿标准的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居民的需求,造成居民抱怨甚至违反拆迁协议。

2. 补偿形式单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形式主要以货币形式为主,很少涉及土地、房产的转移等其他形式。

此种单一的补偿形式,不能全面满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使得拆迁居民的选择空间受到限制,同时,也给地方政府施加了更大的压力。

3. 补偿程序不透明对于补偿流程和补偿标准的规定,居民往往感到模糊不清,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补偿金额、补偿时间等诸多方面,居民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加重了居民和政府的矛盾。

4. 补偿范围缺失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房屋拆迁中仅对居民的房产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但对房屋拆迁对居民生活带来的其他损失,如生产经营损失、精神损害等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补偿,导致居民的整体利益未得到维护。

房屋征收与补偿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屋征收与补偿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屋征收与补偿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私人的房屋进行征收,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在这个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将具体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平性存在问题。

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一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的住房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对此,应加强监督和规范,确保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政府应当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征收过程进行严格审查,并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征收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不合理。

在实际征收补偿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会设置的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导致被征收人的利益遭到损害。

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征收补偿方案,并公示于众,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合理的补偿。

征收补偿后,被征收人何去何从也是一个问题。

一些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后面临重新安置的困境,由于没有得到妥善安置,导致生活条件下降,财产损失等。

政府应当加强对被征收人的新居住环境的规划和建设,确保他们能够得到一个更好的居住条件。

信息公开度不高也是征收补偿中存在的问题。

在征收补偿的过程中,一些政府或开发商可能不及时向被征收人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被征收人对自身权益的了解不足。

政府应当提高信息公开度,确保被征收人能够及时了解征收补偿的相关信息,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征收补偿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程序不清晰也是存在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政府或开发商可能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存在违法操作,导致被征收人的权益遭到损害。

政府应当对征收补偿的程序进行规范,并加强对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监管,确保征收补偿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房屋征收与补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平性;制定合理的征收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收人的新居住环境规划和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度;并规范征收补偿的程序,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公平、合法、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研究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研究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研究发表时间:2014-09-30T16:02:02.530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4年第9期供稿作者:李彩云[导读] 而蓬莱对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只包括两部分内容即房屋区位补偿价和地上物补偿价未有生产经营预期收益。

李彩云蓬莱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山东蓬莱 265600摘要:随着社会的大步发展,城市房屋拆迁已经进入白热化的局面,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在不断前进。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国务院修订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对城市房屋拆迁的主体、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均作了明确规定。

笔者通过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为影响城市房屋拆迁速度快慢的主要因素是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补偿问题。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引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开发过程中, 由于拆除房屋而给予房屋所有人的补偿。

其核心问题是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一)补偿范围是确定拆迁活动造成的损害中哪些财产利益应依法给予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补偿范围为房屋所有权, 附属物所有权和收益权。

作为拆迁主要对象的房屋是所有人经济利益的一部分, 是拆迁补偿的主要范围。

拆迁人拆除房屋,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遭受经济损失.理应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

通过补偿保障了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法律上、经济上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解决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

列入拆迁补偿范围的房屋必须是合法房屋就是说所有权人合法所有的房屋。

一是房屋为所有权人合法所有二是房屋本身合法。

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列入补偿范围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具有某种用途的设施。

作为房屋的附属物具有以下特征: 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该附属物具有合法性。

这些附属物对产权人来说也具有经济价值拆除它们将对被拆迁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摘要: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势必会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所以我国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

但是就当前来看,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因而为了更好地促进对其的完善,就必须切实加强对其的研究。

因而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亟待完善的地方;其次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最后对全文进行了简单的总结。

旨在与同行加强业务的交流,从而更好地促进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完善针对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面临的强拆和拆迁补偿的问题更,已成为影响城市和谐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所以我国历来注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

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也有诸多问题正在不断的暴露出来。

搜易必须加强对其的研究。

1.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存在的缺陷1.1评估范围的界定及评估方法的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被拆迁人的房屋价格的评估办法应由所在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进行制定,且在该《条例》中主要确定的补偿方式为货币的方式,补偿的货币金额,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区位以及建筑的面积和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其中,区位主要是房屋的地理位置,而其属于不动产,所以区位直觉决定着其的价值,而用途不同,其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同。

所以就当前评估的内容而言,主要是利用建筑成本法,而忽视了地价因素。

这就是被拆迁户最后拿到的货币补偿款只是建筑的成本价格,而被拆迁户在购买新住房时势必会利用这笔补偿款购买新的住房,而在购买新住房时势必需要根据现行的市价而确定,这不仅包含了建筑自身的成本,也包含了配套设施的成本,以及开发商的利用及购房所缴纳的各种税费。

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的成本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在评估范围和评估方法上均存在较大的缺陷。

1.2评估部门的缺陷房屋价格的评估始终基于合理、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确保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问题研究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问题研究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张蕴来源:《神州·中旬刊》2013年第05期摘要:针对目前国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状况,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本文就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期给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以有益借鉴。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法律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发展,城市建设规划愈来愈多,为改变旧城面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时有发生。

但是由于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使得国内在房屋拆迁实践中经常会因为经济补偿不能满足人民需求而出现不同程度的冲突,甚至很多地区发生死亡事件,这些因素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而且不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此,相关部门针对目前国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状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的问题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属于补偿法律中的一种,通常情况下,城市拆迁目的的不同,拆迁补偿的性质不同。

所谓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拆迁人依法对被拆迁人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遭受的损失给与补偿。

在拆迁中争议最多的问题是拆迁补偿问题,补偿多少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经济利益,目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与房屋拆迁补偿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其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使得相关人员在工作时可以有法可依,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但是现阶段在我国的立法中,在《宪法》层面上的有关拆迁补偿的问题的条款虽然有所增加,却没有指定相应的补偿原则。

很多地区为了解决房屋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比宪法更加进步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实践中,涉及的问题种类繁多,相关制度的实施难以把握,使得城市房屋拆迁问题依然严重。

其次,我国现行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裁决程序,在体制和公正性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问题。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对策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对策

完 善 我 国 土 地 征 收 补 偿 制 度 的 对 策
郭 晶, 友全 , 霞 徐 亓
( 山东建筑大学 管理工程学院 , 山东 济南 20 0 ) 5 1 1
摘要 : 地 是农 民 赖 以 生存 和发 展 的基 础 , 去 土 地 农 民 将 失 去 生 活 的基 本 保 障 。 目前 , 体 土 地 被 大 规 模 征 土 失 集 收 , 予 公 平 合 理 的 补 偿 是 保 障被 征 地 农 民失 地 后 生 活 的重 要 途 径 , 由 于我 国现 行 的 征 地 补 偿 制 度 存 在 诸 多 给 但 问题 , 得 被 征 地农 民 未 能 得 到充 分 的补 偿 。通 过 分 析 我 国土 地 征 收 补 偿 制 度 的 现 状 与 缺 陷 , 鉴 国外 发 达 国 使 借
Ab t a t L n sb sc t h u vv la d d v l p n ft e f r r n n e t y ls h i a d s r c : a d i a i o t e s r ia n e eo me to h a me s a d o c he o e t e rln t e l l s h a i i a e u r h y wil o e t e b sc l e s fg a d.Cu r n l f re t y,lr e s ae c le tv a d i x r p ae ag —c l ol cie l n se p o r td.Th a r i e f i a d r a o a l o n e s n b e c mpe s t n i n i o tntwa fg a a ten h i f t e o tl n a e s n a i s a mp ra y o u r n e ig t e l e o h ls-a d f r r . o f m Ho v r h r e it o prb e i t e r s n ln a q iiin o e s to s se ,wh c we e ,t e e x s s me o l ms n h p e e t a d c u st c mp n ain y t m o ih ma e h o tl n a e s n ta e u tl o e s td. By a ay i g t e sau n ee t ft e k st e l s—a d fr r o d q a ey c mp n ae m n l zn h tt s a d d f cs o h l n c u sto o e s to y t m n o r c u ty a d l a nn r m he oe g e e o e o n a d a q iiin c mp n ain s se i u o n r n e r ig fo t fr in d v lp d c u ・

房屋征收与补偿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屋征收与补偿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屋征收与补偿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为了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或城市改造,强制征收民居并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当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改进。

以下是对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及对策的研究。

问题一:补偿金额不合理。

目前,房屋征收与补偿存在补偿金额低估的问题,给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对策一:建立公正合理的补偿评估机制。

政府应制定明确的补偿标准和评估方法,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对策二:加强补偿金额的调整和监管。

建立健全的异议申诉机制,对征收方案中存在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进行及时调整,并加强对补偿金额的监管,确保合理补偿的落实。

问题二:信息不对等。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往往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导致不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对策一:加强信息公开。

政府应主动向被征收人提供相关政策、程序和要求的信息,并建立专门的信息发布平台,使被征收人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对策二:加强咨询和沟通。

建立征收补偿工作的咨询热线和咨询中心,为被征收人提供咨询服务和解答疑问,与被征收人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问题三:补偿方式单一。

目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采取经济补偿的方式,无法满足被征收人的多元化需求。

对策一:探索多元化的补偿方式。

除了经济补偿外,可以考虑提供就业机会、提供住房补贴、提供培训机会等多种方式,满足被征收人的多样性需求。

对策二: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保障,以弥补补偿方式的单一性。

问题四:征收程序不规范。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征收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不高,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对策一:明确征收程序。

政府应制定明确的征收程序,包括征收通知、产权鉴定、征收决定、公告等环节,明确权责,规范操作。

对策二: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监督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接受被征收人的投诉和申诉,及时调查解决问题。

城市房屋征收法律制度研究——以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房屋拆迁补偿为例

城市房屋征收法律制度研究——以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房屋拆迁补偿为例

传播与版权CHUANBO YU BANQUAN - 122 -2023年第13期 总第128期城市房屋征收法律制度研究—以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房屋拆迁补偿为例◎唐梦婧[摘要]城市房屋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私人房屋进行征收的行为,其主要分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房屋征收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当前,关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房屋征收的立法还没有具有指导性的立法文件,因此在征收过程中常出现问题,导致纠纷不断。

文章以房屋拆迁补偿为着手点,充分分析目前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思考可供参考的解决方式,以期进一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促进城中村改造顺利进行。

[关键词]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一、城市房屋征收法律概念的厘清城市房屋征收法律制度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在给予充分、合理补偿的基础上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私人房屋进行征收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城市房屋征收的种类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指政府部门改造城镇落后房屋设施、改善城市居民困难居住条件的行为。

过去几年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近百万家庭脱离住房困难,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目前,棚户区改造的重心主要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四个部分。

同时,棚户区改造在一定程度上最能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房屋征收的内在逻辑。

城中村改造。

广义上的城中村改造指对那些落后于城市整体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落后的居民区进行改造。

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珠三角地区就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后来其他地区也陆续开展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大势所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最为正规的房屋征收形式,也是法规确认的主要模式,其具体运作模式是由市、县政府作为征收主体,为了公益利益需要而进行的征收行为。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制度评析——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制度评析——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

怀疑《 条例》 本身及本条规定的合法性问题。 ( 二) 与《 宪法》 相 冲 突
《 宪法 》 第 十 三条 规 定 : 公 民 的合法 的私有 财 产 不受 侵犯 。国家依 照法 律规 定保 护公 民的私 有财 产
权 和继承权 。国家为 了公共 利益 的需要 , 可 以依 照法 律 规定对公 民 的私 有 财产 实行 征 收或者 征用 并 给予
于法律 层面上对城市房屋拆迁 的规 定存在缺 陷。应制 定《 城 市房屋拆 迁法》 , 完善拆 迁许 可制度 , 具体为 : 增加告知
制度 , 增加拆 迁许 可听证 制度 , 增加拆 迁补偿 安置协议 。
[ 关键词 ] 房屋 拆 迁 ; 拆 迁许 可 ; 拆 迁 方 案
( 中图分类号 ]D F 4 5 4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6 7 2—1 5 0 0( 2 0 1 7) 0 3- 0 0 5 7— 0 3
S e p t ., 201 7
Vo l _ 3 O No . 3
第3 0卷
第 3期
【 民商法研讨 】
城 市房 屋拆 迁 许 可制 度评 析
— —
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臧献 茹
( 天津市北辰 区人民检察院 , 天津 3 0 0 4 0 0 )
[ 摘
要 ] 在我 国城 市建设 中, 由房屋拆 迁所导致 的矛盾 和纠纷 一直没有 得到彻 底 的解 决 , 其根 本原 因就在
5 7
山 西 省 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学 报
2 0 1 7年 9月
有权 的前提条 件 , 也是判断 政府行 为合法性 和正 当性 的唯一标准 。然 而《 条 例》 作 为行 政法 规 未 区分公 益 拆迁 和商业拆迁 , 也没有依 照任何法 律规定 就对公 民 的房 屋实行征 收 , 这显然是不 合法 的。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工程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工程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工程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问:我家私房在城市规划改造时被拆迁,当时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根据被撤除的房屋面积,拆迁单位将复建的回迁楼2号楼202、203室补偿给我作为安置住房,
大鑫律师事务所左鑫姜玉松:你来信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你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并与拆迁单位签订了协议,对回迁房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遵守。

因产权调换协议本质上是一种互易合同,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撤除房屋进行所有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原来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但拥有了调换后的房屋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因此,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求优先取得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回迁房屋。

另外,你也可以选择解除协议,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获得双倍赔偿。

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土地产权补偿评估问题的探讨

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土地产权补偿评估问题的探讨
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年以前,国家没有对房屋
拆迁出台相关的法规及政策。 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对于私有房屋,按当时的物价状况以房屋的残 值价格进行补偿。
11
第二阶段:即1990年至2001年。 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出现了大量房 屋拆迁。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条例》 为适应土地和房地产使用制度的改革,国 家土地局1992年认证了首批土地估价师,开始 了城市土地定级和估价工作,1993年5月建设 部、人事部认证公布了首批房地产估价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地产业基本 术语标准》(JGJ/T30-2003)对房屋定义为: “供人们生产、居住或者作其他用途的建筑物 的总称”。
21
房产的概念 《辞海》上对房产的定义为:个人或团 体所拥有的房屋、地基等。 《经济与管理大辞典续编》中,对房产 的定义为“即房屋产业,包括人民群众的 生活居住房和非住宅用房”。
28
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在明确区分被拆迁人 房地产中的房屋实体财产和土地使用权财产权 利的前提下,才能明确补偿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的标准,才能分清被拆迁人应获得多少补偿的 问题。在未知土地使用权权益的情况下,以房 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评估确定被拆迁人的货币 补偿金额值得探讨。
因为持第二种观点的审判人员占多数,所 以本案以市政府的胜诉而告终,但被拆迁人李 **心里仍有许多疑惑。我们认为该判决值得商 榷。
27
法院受理该案后,审判人员有四种不 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市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李**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用于公益事业 建设。
第二种观点认为,货币补偿款中包括 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的规定,直接判 定市政府胜诉。
第三种观点认为,在涉及土地使用权 补偿问题上应适用《土地管理法》和 《城市房地产管理》,而不应适用其他 法律法规。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通告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通告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5•【字号】•【施行日期】2020.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通告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西部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南湖雅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西部沿江公园(沿江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市政府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成淑梅、孙荣滨、张军、宗红敏、成秉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现予以通告。

一、《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详见附件1、2、3、4、5)。

二、被征收人成淑梅、孙荣滨、张军、宗红敏、成秉焕须在《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与黑河市棚改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逾期不签订补偿协议且不搬迁的,市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上述被征收人对《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在《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黑市政征补决字〔2020〕9号)2.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黑市政征补决字〔2020〕10号)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黑市政征补决字〔2020〕11号)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黑市政征补决字〔2020〕12号)5.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黑市政征补决字〔2020〕13号)黑河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5日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黑市政征补决字〔2020〕9号征收人:黑河市人民政府地址:黑河市通江路2号被征收人:成淑梅被征收人房屋坐落:爱辉区二营对过(黑河市西部棚户区地块)。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 迟艳霞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 迟艳霞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迟艳霞摘要: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制度问题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研究其相关课题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对相关内容做了概述,分析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以及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缺陷,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分别从多个角度与方面就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展开了研究,阐述了个人对此的几点看法与认识,望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1前言作为一项实际要求较高的实践性工作,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特殊性不言而喻。

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更好地提升对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分析与掌控力度,从而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优化该项工作的最终整体效果。

2概述城市房屋拆迁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城市房屋拆迁有利于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需要对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改善,首要的则是改善居住条件,居住条件的改善必然会产生建房问题。

建房需要占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因为建房而占用耕地、林地,建房通常是在拆除原有房屋的土地上进行。

因此,城市房屋拆迁符合国家对土地的合理管理和利用,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其次,城市房屋拆迁有利于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拆除旧房,建造公共设施齐备、交通便利、环境更好的住宅小区,为老百姓改善居住水平创造条件。

最后,城市房屋拆迁有利于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随着旧区的改造及新区的拓展,城市环境会越来越好,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将得到提高,更有利于国家对城市实施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布局,彰显城市功能的最大化。

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3.1执行拆迁工作成本高、难度大以我国某经济发达城市为例,土地缺乏情况越来越严重,房价不断上涨,这是保证土地资源能够发挥出最高的价值的必然情况。

拆迁成本在前期费用较大,例如征地的补偿费用,拆迁户的安置费用,补偿的平衡费用,以及相关部门的配套费用。

拆迁工作的成本高、难度大,会阻碍拆迁工程的进展,这种现象也说明了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矛盾,导致很多社会问题出现。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对策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对策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对策
郭晶;徐友全;亓霞
【期刊名称】《山东建筑大学学报》
【年(卷),期】2010(025)006
【摘要】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失去土地农民将失去生活的基本保障.目前,集体土地被大规模征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生活的重要途径,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使得被征地农民未能得到充分的补偿.通过分析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现状与缺陷,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提出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的对策.
【总页数】4页(P629-632)
【作者】郭晶;徐友全;亓霞
【作者单位】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山东,济南,250101;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山东,济南,250101;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山东,济南,2501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1
【相关文献】
1.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J], 王崇敏;谢海燕
2.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法律思考 [J], 刘利珍
3.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 [J], 杨洁
4.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立法思考 [J], 章贤哲
5.私法理念下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之完善——以国外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借鉴为视角 [J], 岳红强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探讨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探讨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探讨发表时间:2018-06-05T15:53:58.79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期作者:迟艳霞[导读] 将会更好地提升对房屋征收补偿评估问题的分析与掌控力度,从而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优化该项工作的最终整体效果。

烟台市莱山区宏大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烟台 264003 摘要:近年来,房屋征收补偿评估问题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研究其相关课题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对相关内容做了概述,分析了违法拆迁引发的社会问题,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分别从多个角度与方面提出了改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的方法,阐述了个人对此的几点看法与认识,望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

关键词: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1前言作为一项实际要求较高的实践性工作,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的特殊性不言而喻。

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更好地提升对房屋征收补偿评估问题的分析与掌控力度,从而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优化该项工作的最终整体效果。

2违法拆迁引发的社会问题在城市的发展与建设过程中,对城市旧房进行改造处置对一个城市形象的塑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相关部门无法合理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因此,在旧房改造过程中时常发生一些冲突。

而相关承建企业为了尽快施工从而盈利,其往往实行违法强拆,这使得社会房屋拆迁问题已经演化成了一个深层次的社会矛盾。

而如果不能够对这些冲突进行合理的解决,这些矛盾会进一步激发,最终对社会的稳定和谐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我国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房屋拆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贫富差距增大。

由于拆迁的赔偿金相对较少,一些低收入家庭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局面,而获利的往往是开发商集体。

从我国之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因房地产行业发家致富的人不在少数。

而那些被逼得走投无路的贫困人民在法律维权无果之后,其有可能产生一些过激行为,政府倘若对其处理不当,那么必然会引起社会的恐慌。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探讨 许艳朝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探讨 许艳朝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探讨许艳朝摘要:我国房屋征收问题因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和问题的复杂性而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然而,由于缺乏对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学术研究,在实践中缺乏理论指导,也缺乏程序规范。

虽然新的法律颁布了,但征收引起的矛盾并没有改变。

因此,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势在必行。

关键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价值评估1我国房屋征收补偿法规存在的问题分析1.1征收补偿范围存在的问题1.1.1房屋存在租赁时缺少被征收人和承租人的损失补偿被征收人作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自有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获取租金收益也是依照法律行使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承租人基于合同关系实际占有、使用着房屋。

在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的期限大部分都比较长,如果房屋在征收决定作出之前己经出租的情况下,由于出租房屋涉及被政府征收,使得租赁合同也将不得不终止,由此也将使得被征收人和承租人承担比房屋未出租的情况下更大的损失。

1.1.2缺少对被征收人其他实际损失的补偿现实社会中,房子是人们重要的财产,尤其是在转型时期的中国,住房对于大部分的普通百姓来说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并成为民生发展的标志与民权保障的核心问题。

有的人倾全家之力可能只有一套房子,人们以居住地为中心都有其相对稳定的生活秩序,当房屋被征收后,这种秩序将被破坏,在被征收人重新恢复的过程中需要付出相当大的费用支出,特别是对于收入较低的家庭来说,如果政府的补偿不合理,将会给被征收人带来巨大的生活不便,也使得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1.2征收补偿标准存在的问题分析1.2.1评估机构难以做到中立《征收条例》虽然规定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但是并未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步骤和程序,而是将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权授权给了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特别是基于旧城区改造的房屋征收,政府实际上是巨大的利益受益者,在以评估确定补偿价格的前提下,评估标准的稍微偏颇对于整个征收的补偿总额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研究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研究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研究发布时间:2021-01-18T06:00:53.266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0年第23期作者:姜福杰[导读] 随着国内城市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开始进行房屋征收工作,改变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实现统一发展的共同目标,对于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

哈尔滨国土源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0000摘要:随着国内城市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开始进行房屋征收工作,改变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实现统一发展的共同目标,对于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

房屋征收工作的开展,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我国土地供求紧张的现状,还能够缓解人口密集等社会问题,推动人们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会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征收双方会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而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违背规则的公平合理性,这给国家社会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国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应该加强对实施单位的管理和监督,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同时加强维护被征房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及建议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配合城市建设步伐大规模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成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1]。

政府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征收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时,私有财产和公共利益相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

双方均站在各自立场和角度上看待征收工作,征收补偿直接关系到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根本利益,若安置补偿未达到被征收人的预期,便会出现争议,处理不当会导致产生矛盾冲突,甚至出现暴力事件,影响城市建设成果。

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实现和谐征收和高效推进城市建设,是地方政府不可忽视的问题。

1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实质城市房屋征收是国家对房屋持有人的补偿,也是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早在二零一一年就颁布了相关的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与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说法不同,在实际意义上也具有一定的差别,前者是一种民事行为,补偿则是一种行政行为,两者的实施具有不同的实际效果,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容易造成民事纠纷或是一些矛盾,会导致补偿方与被补偿方的土地使用权的争夺,进而造成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相关的问题。

对房屋拆迁评估的商榷

对房屋拆迁评估的商榷

对房屋拆迁评估的商榷
孙美霞
【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
【年(卷),期】2003(000)011
【总页数】3页(P47-49)
【作者】孙美霞
【作者单位】通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1
【相关文献】
1.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和《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J],
2.土地收购房屋拆迁评估中不应忽视潜在房屋价值 [J], 徐荣昌;张军耀
3.土地收购房屋拆迁评估中不应忽视潜在房屋价值 [J], 徐荣昌;张军耀
4.目前拆迁评估工作中存在的两个误区——与拆迁战线上的同仁共商榷 [J], 张景春
5.浅析计算机系统在房屋拆迁评估过程中的构建 [J], 代礼学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迟艳霞
发表时间:2018-06-05T16:01:43.4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9期作者:迟艳霞
[导读] 摘要: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制度问题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研究其相关课题有着重要意义。

烟台市莱山区宏大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烟台 264003
摘要: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制度问题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研究其相关课题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对相关内容做了概述,分析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以及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缺陷,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分别从多个角度与方面就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展开了研究,阐述了个人对此的几点看法与认识,望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
1前言
作为一项实际要求较高的实践性工作,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特殊性不言而喻。

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更好地提升对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分析与掌控力度,从而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优化该项工作的最终整体效果。

2概述
城市房屋拆迁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城市房屋拆迁有利于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需要对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改善,首要的则是改善居住条件,居住条件的改善必然会产生建房问题。

建房需要占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因为建房而占用耕地、林地,建房通常是在拆除原有房屋的土地上进行。

因此,城市房屋拆迁符合国家对土地的合理管理和利用,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其次,城市房屋拆迁有利于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拆除旧房,建造公共设施齐备、交通便利、环境更好的住宅小区,为老百姓改善居住水平创造条件。

最后,城市房屋拆迁有利于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随着旧区的改造及新区的拓展,城市环境会越来越好,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将得到提高,更有利于国家对城市实施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布局,彰显城市功能的最大化。

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
3.1执行拆迁工作成本高、难度大
以我国某经济发达城市为例,土地缺乏情况越来越严重,房价不断上涨,这是保证土地资源能够发挥出最高的价值的必然情况。

拆迁成本在前期费用较大,例如征地的补偿费用,拆迁户的安置费用,补偿的平衡费用,以及相关部门的配套费用。

拆迁工作的成本高、难度大,会阻碍拆迁工程的进展,这种现象也说明了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矛盾,导致很多社会问题出现。

3.2强制拆迁工作与拆迁户之间矛盾升级
以近期的某地的拆迁工程为例,一户李姓居民与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进而发生武斗,因为李姓一家都会武术,所以在场的6名拆迁人员都被打倒,还造成一人轻伤,这起事件已交由警方进行查办。

这种现象在拆迁工作人员与被拆迁户矛盾不断升级的情况下,并不少见,双方发生争执甚至动手的情况也经常发生,所以相关人员应引起重视,及时处理这种现象,缓解拆迁双方之间的矛盾。

3.3房屋拆迁工作没有合理的管理政策
我国并没有建立全面的拆迁法律制度,仅有的几部并没有统一完整的概念,这种情况导致拆迁工作在法律上很容易出现问题,给居民一种错误的认知,会导致居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法律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治理效果,甚至还会引发社会问题。

居民得到的补偿与法律的有关规定有一定差异,会造成心理落差,所以,相关单位要注意房屋补偿制度的制定,应结合实际情况,找出双方都能获利的平衡点。

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缺陷
4.1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
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是并没有对“公共利益的需要”做出具体的法律界定。

立法者在设计这一制度之初,确实是为了国家城市建设的需要。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借着“公共利益的需要”之名,征收公民的房屋、土地,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这一制度缺陷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冲突。

4.2拆迁程序不规范
实际拆迁过程中,常常出现程序不规范的情形:比如拆迁公告没有及时张贴、不在拆迁时效内拆迁、随意断水断电、听证会不按程序进行等等。

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拆迁过程没有贯彻执行公开原则,缺乏公众参与机制来保证拆迁行为的客观公平公正;其二,没有独立的裁决机构,实践中,由于各方利益的博弈加上政府部门的干预,房屋拆迁机构不能处于独立地位,救助机构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总之,在程序实施层面上存在较大的问题。

众所周知,公开原则是法律救济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任何救济措施都应该向社会公示,同时保证当事人的听证权利。

但是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尽管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我国法律却没有规定公开的听证制度。

4.3无法保证实质公平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这一规定体现了等价交换原则。

表面上看,采取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是非常公平的,但具体操作中却并不一定能够真正做到实质公平。

由于拆迁范围内的城市居民,大多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房屋一般比较简陋,如果根据市场评估机制来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拿到的补偿款很难达到市场商品房的价格。

所以完全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拆迁补偿,并不能够保证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甚至导致被拆迁人生活水平的下降,难以与拆迁前的生活水平相提并论。

5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
5.1在立法上明确界定“公共利益”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公共利益”是造成实际拆迁活动矛盾纠纷的源头所在,一方面,拆迁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公共利益又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

明确其含义是有效避免被拆迁人合法利益被侵犯的保障,即要将公权力控制在一定的合理的范围内,保证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协调发展。

对拆迁活动应进行严格审查,并论证其可行性。

必要时召开听证会,由公众决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5.2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首先,总体上我国法律没有对房屋拆迁程序做系统规定,造成实际操作中的混乱局面,对于这一问题,立法者应全面考虑,制定一套
上下位法协调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其次,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在程序上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进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听证会程序等;最后,考虑到权利的行使必须要有监督机关的监督才有可能不会被滥用,所以在房屋拆迁程序中应加入司法机关的监督,对相应的案件进行审查,目的就是让权力之间相互制约,避免行政机关权力过大,即从机制设计上保证拆迁决策与管理的公正。

5.3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拆迁补偿原则
房屋拆迁补偿作为一项关乎民生的社会问题理应慎重,补偿原则也应根据国情来制定。

为保护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拆迁立法者应采取合理补偿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平应讲求实质公平,客观的、全方位的评估补偿被拆迁人,保护私有财产,真正考虑公民的切身利益。

从长远的个体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考虑,最大限度的解决群众所急、所需;妥善安置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

从人权保护的角度考虑,国家应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损失和具体情况,尽可能最大限度的对利益受损者进行弥补。

5.4运用多种补偿方式,提高补偿费用标准
建议在以后的补偿中采用多种方式,比如金钱、实物、或配套其它一些优惠政策,最终达到拆迁对立方都能满意的状态,同时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此而降低。

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也是导致操作性不强的主要原因,在拆迁过程中最大的矛盾纠纷就在于对房屋价值的评估预测,故完善拆迁评估争议处理机制对被拆迁人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一些学者倡导组建拆迁评估专家库用以随机选取评审委员进行价值评估、技术指导和异议鉴定,同时还要建立专家回避制度等配套制度。

6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研究分析,对于其良好实践效果的取得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今后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其关键环节与重点要素的重视程度,并注重其具体实施措施与方法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1]梅新育.警惕征地拆迁补偿中的另一种倾向[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施国庆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缺陷[J].城市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