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样稿)
AAA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AAA股份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旳法人治理构造,规范公司总经理旳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旳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总经理旳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二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具有丰富旳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旳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旳组织机构、协调多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旳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旳公司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旳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年富力强,有较强旳使命感和积极开拓旳进取精神。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旳,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旳公司、公司旳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公司旳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旳,自该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旳公司、公司旳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旳,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旳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惩罚期限未满旳;(七)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总经理旳权限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立副总经理一至六名。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雇。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名产生。
第五条总经理主持公司平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旳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行董事会决策、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方案;(四)拟定公司旳基本管理制度;(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者解雇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雇以外旳管理人员;(七)拟定公司职工旳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旳聘任和解雇;(八)组织制定、批准具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九)根据董事会规定,组织编制公司业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十)准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旳签订状况、执行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盈亏状况,并保证报告旳真实性;(十一)向董事会报告觉得有必要报告旳其他事项;(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旳其他职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WORD6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总经理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五)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三总师;(六)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七)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八)列席董事会会议;(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五条总经理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并将执行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报告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1、定期报告至少在年中、年末和第一、三季度末共四次,并以书面形式全面、准确、真实地将经营成效、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向董事会报告;2、不定期报告,一般是在执行实施董事会决议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如获重大成果或阶段性成绩,也包括过失,或遇重大情况变动等影响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经营、资金运作等新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3、遵守公司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会计制度》等规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准则,并保证:1、真诚地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行事;2、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3、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5、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6、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7、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8、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公司的商业机会;9、未经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10、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11、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12、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或公众利益有要求和自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它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13、在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经营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疗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并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
600406国电南瑞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二章任职资格与任免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四条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总经理工作细则(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三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六)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者;(七)非自然人者;(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者;(九)被有关主管机构判决、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者;(十)被有关证券主管机构裁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在禁入期内。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一、引言本细则旨在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公司高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职责与权限1.管理范围: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包括战略规划、市场营销、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2.决策权限: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具有决策权,负责制定公司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审批重大合同等。
3.代表公司进行商业谈判:总经理代表公司进行对外商业谈判,包括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体现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三、工作流程1.日常管理:总经理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完成各项任务。
同时,对公司的各项运营活动进行监控,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2.决策流程:总经理在决策前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决策后,负责落实执行并进行跟踪评估。
3.工作协调:总经理需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信息畅通,合理分配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四、财务管理1.预算控制:总经理需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运营活动的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资金管理: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调配公司资金资源,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3.成本核算:总经理需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对公司的各项运营活动的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为资源优化和决策提供依据。
五、人力资源管理1.招聘录用:总经理需根据公司战略需求,制定人力资源计划,并负责关键岗位的招聘和录用,确保公司人才储备充足。
2.培训发展:总经理需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发展体系,为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公司竞争力。
3.绩效管理:总经理需制定合理的绩效管理政策,组织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激励和改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六、风险管理1.风险识别:总经理需及时识别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经理的聘任第三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构成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
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26924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经理机构第七条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名。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经理班子职权第一节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决议;(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宗旨第一条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
本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权和分工、总经理办公会议等内容。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中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备从事银行业或投融资业务的工作经验;;(四)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八条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如需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审计、批准后离任。
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董事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对辞职的审查,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总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第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总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八)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及任免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助理)若干名。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或解聘。
但是,被XXX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助理)职责: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做好自己分管工作;根据总经理授权代行总经理部分职责;二)根据总经理的年度经营报告,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公司各个时期(季、月度)的工作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三)经常深入基层,走向市场,收集资料,掌握信息,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供决策的具体意见;四)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通用股份: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理组成与聘用第四条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联席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
第七条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九条公司应和经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章经理职责与分工第十条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一条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副总经理职责:(一)在总经理、联席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授权代行总经理、联席总经理部分职责;(二)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的指示,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三)根据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的年度经营报告,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公司各个时期(季、月度)的工作计划,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负责调查和论证,经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四)经常深入基层,走向市场,收集资料,掌握信息,向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或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供决策的具体意见;(五)完成总经理、联席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金科文化: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年6月)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年6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各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总经理职权第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预算、投融资方案,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或处置、资产抵押及委托理财等事项;(九)审议批准除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外的一般关联交易;(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细则规定的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XX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XX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权第六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九)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降级、加减薪、奖惩与辞退;(十)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十一)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十二)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大额款项的调度与财务总监实行联签制;(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十四)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十五)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的规定应由总经理行使的职权;(十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责第八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二)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三)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四)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六)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切实做好全公司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七)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2020年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
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各位董事:以下是《总经理工作细则》,请各位董事审议。
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条除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七条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总经理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八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三)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四)组织实施董事会确定的经营计划,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目标的完成;(五)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竞争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六)组织推行先进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七)保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到严格守法经营。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管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规范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四条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本工作规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总经理职责、权限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二)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七)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九)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归为己有;(十)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十一)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二)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三)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一、基本职责总经理是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决策和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营销、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等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二、职权范围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经营管理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并定期进行调整和完善。
3、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做好财务决策、资金投资和融资工作。
4、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考核评价和薪酬福利等制度。
5、负责公司的营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推动新增业务,创造销售业绩。
6、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的系统运作,调整优化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和工作流程。
7、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内部控制标准,防范和减少经营风险。
8、主持开展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工作,审核和批准公司的投资方案和计划。
9、负责公司与股东、供应商、客户和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10、上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和经营成果等情况,接受股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三、工作细则1、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公司经营管理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保驾护航。
2、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日常工作流程,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优化公司的组织架构,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体系,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投资和融资工作。
4、推动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负责公司的营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制定客户管理策略,将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实现销售业绩的增长。
5、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考核评价和薪酬福利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开发工作,定期开展员工职业晋升和福利待遇调整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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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
作细则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2020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经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名。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经理班子职权
第一节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
或处理有关事宜;(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决议;(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及公司项目投资风险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总经理可行使以下资金、资产的运用权限:(一)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投资项目;(二)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对外投资;(三)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
资产5%的融资项目;(四)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第十三条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十四条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公司遇有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类似事件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总经理应当保证其相关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
第十五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总经理的辅助机构,分别对总经理负责,并应协助总经理作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拟定有关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二节副总经理职权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产品推广与销售工作;
(二)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生产计划、物资供应、设备管理工作;(三)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资本运营工作;……
第十八条副总经理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副总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条副总经理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经理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二十一条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财务总监职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财务总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二)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三)
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四)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五)按月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生产经营的建议;(六)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负责新项目的资金保障;(七)指导、检查、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工作;(八)审核公司员工的差旅费、业务活动费以及其他一切行政费用;(九)提出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的发放及年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十)财务总监对公司出现的财务异常波动情况,须随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正确及时的解决方案,配合公司作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十一)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协助各副总经理做好其他工作,完成总经理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适当人员参加。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
议的,应指定一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会议。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所议事项应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应有明确的议事内容和议题。
总经理办公会应至少提前一天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通知全体参会人员。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与地点;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开会事由及会议具体内容,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会议记录由公司档案室负责保管,保存期应不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至少应每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应在
公司住所地召开。
第三十条总经理决策以下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一)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二)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公司投资计划;(三)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四)决定公司各具体部门规章制度;(五)决定提请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六)决定任免董事会任免之外的公司部分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七)决定公司除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及奖惩等事项;(八)决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九)总经理认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其他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内容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最后决策。
第五章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于经公司相关部门考核不能胜任其职守的管理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方法包括:限期改正;扣减报酬;降低薪水;下调职务;处以罚款;解聘。
第三十三条对于玩忽职守、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公司除可给予上条处罚之外,还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赔偿数额原则上不得低于公司实际损失的10%。
当相关损失发生时,公司有权从行为人应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直接扣除,以弥补公司的损失。
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同。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如有与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之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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