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和评分标准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布日期】2012.03.21
•【字号】豫煤安避险〔2012〕1号
•【施行日期】2012.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
正文
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
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煤安避险〔2012〕1号
各产煤省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省骨干煤炭企业:河南省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已经省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甘肃省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解析
靖远煤电公司宝积山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自检评分表
二零一四年六月
—1 —
附表1
宝积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自查表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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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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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检查人员(签字): 李志金温常明曹仕学王博秦牛永伟检查日期: 2014.6.25
附表4
宝积山煤矿压风自救系统自查表
检查单位:宝积山煤矿分数:98检查结论:合格
—16 —
—17 —
—18 —
—19 —
2014.6.25 检查人员(签字):李志金温常明曹仕学王博秦牛永伟检查日期:
—20 —
附表5
宝积山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自查表
检查单位:宝积山煤矿分数:检查结论:
—21 —
—22 —
—23 —
检查人员(签字):李志金温常明曹仕学王博秦牛永伟检查日期:2014.6.25
—24 —。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并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第五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驻在辖区内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执法监察。
第六条2011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第二章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八条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试行)
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
2011年4月
煤矿井下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确保建设完善质量,特制定《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及评分办法(试行)》。
第二条: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1.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评分以每个单项系统为基准,验收评分为100分。
2.每个单项系统验收分为“合格”及“不合格”,在验收中按照扣分的原则对每个验收分项进行计分,与要求不符的分项则扣分,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最后用总分减去要扣的分数,则为实际分数。
3.单项中有几个小项的,单项扣除对应分数,此项分数扣完为止,不累计扣分。
4.总分小于85分即为验收不合格矿井,对于85分及以上矿井为验收合格矿井。
5.验收中的否决项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即为不合格矿井。
6.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详见附表)。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验收标准
分数验收结论
随意编辑
随意编辑
随意编辑
随意编辑
随意编辑
随意编辑
随意编辑
检查人员:检查人员签字: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分数验收结论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验收标准
分数验收结论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验收标准
分数验收结论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煤矿井下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分数验收结论。
煤矿六大避险系统5-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验收标准
综合评估
评估避难硐室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对于符合验收标准的避难硐室,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避难硐室,责令相关单位进行
整改并重新验收。
根据初步检查和功能测试的结果,对避难硐室 的性能进行综合评估。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 关单位进行整改。
06
CATALOGUE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常见问题
避难硐室建设不规范
部分避难硐室存在布局不合理、空间狭小、通风 不畅等问题,无法满足紧急避险需求。
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缺乏对避难硐室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设备老 化、故障频发。
ABCD
设备配备不全或不合格
部分避难硐室内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或者设 备质量不达标,无法正常工作。
避难硐室地面
地面应平整、干净,无积水、 无杂物。
避难硐室标识
标识应清晰、准确,无破损、 无模糊现象。
性能测试
避难硐室空气质量
测试避难硐室内空气质量,氧 气含量应在18-21%之间,二氧
化碳含量应低于1.0%。
避难硐室温度
测试避难硐室内温度,温度应 保持在15-25℃之间。
避难硐室湿度
测试避难硐室内湿度,湿度应 保持在30%-70%之间。
建立避难硐室的实时监测和预警系统 ,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THANKS
感谢观看
评估避难硐室的应急救援安全性,确保应急 救援措施完备、安全可靠。
05
CATALOGUE
验收流程
初步检查
01
检查避难硐室的结构是 否完整,无严重变形或 裂缝。
02
检查避难硐室的门是否 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 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评分验收表
库车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表2
库车县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表3
库车县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说明:在自救器额定时间内,能步行到达地面未建避难硐室和设置移动舱的矿井,只考核第四项(第四项按100分计,得分比例按表)及否决项的相关内容。
附表4
库车县煤矿压风自救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表5
库车县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表6
库车县煤矿通信联络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20〕15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差不多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20〕33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治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21〕15号〕以及相关安全〔AQ〕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生产、建设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差不多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在本方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比本方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方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
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方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省属煤矿〔含中央属煤矿、省生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由省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验收;市县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由市煤炭治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并抄报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第五条煤矿企业或煤矿申请〝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验收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验收申请书。
〔2〕预验收报告。
内容包括〝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治理和试运行情形;预验收的时刻、内容、方式、人员、发觉问题整改情形;预验收结论等。
其中涉及紧急避险系统的预验收结论必须由煤矿、设计和施工等参与各方签字或盖章。
〔3〕设计和治理的有关文件、资料,要紧包括:①〝六大系统〞设计资料、图纸及审批文件。
②〝六大系统〞治理制度。
含治理及爱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操作规程、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值班、操作和爱护人员配备、培训规定;安全外表计量检验制度等。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及评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达到建设规范、技术先进、运行良好、操作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规范要求,结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经投入生产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改建项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原则上与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进行同步整体验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所有需要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已经投入生产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本办法所称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单位直系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
第二章验收组织机构第四条有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其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其主管部门组织;无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其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
评审时,可以邀请当地设区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派员参加。
第五条有关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则由建设单位)应当成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明确验收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当担任验收组织机构负责人,有关技术人员应当列为成员。
邀请相关专家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各地应组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专家库(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一并设立),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在专家库中产生。
如各地尚未成立相应技术专家库的,专家组成员应由与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相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采矿、机电专业等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组成,原则上应为省及各设区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2024年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具体包含以下六个方面:1. 瓦斯检测与监控系统:瓦斯是煤矿井下的一种常见有毒气体,容易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确保矿井内部空气质量的安全,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先进的瓦斯检测与监控系统。
该系统将通过传感器实时监测煤矿井下的瓦斯含量,并将数据传输给监控中心。
一旦瓦斯含量超过安全范围,系统将自动触发警报,并通知矿工及时撤离。
2. 矿井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的重要保障。
2024年的矿井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智能化通风系统,该系统能够根据井下实时的环境数据自动控制通风设备工作。
通过合理的通风设计,能够有效稀释瓦斯等有毒气体浓度,降低爆炸的危险性。
此外,通风系统还能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排烟,并确保矿工撤离通道的通畅。
3. 物质监控与防控系统:煤矿井下存在着许多可能引发事故的物质,如煤尘、温度、湿度等。
为了及时掌握这些物质的状态,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物质监控与防控系统。
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测井下煤尘浓度、温度、湿度等参数,并通过数据分析预测潜在的危险情况。
一旦发现异常,系统将自动发出警报,提示矿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矿井瓦斯和粉尘防爆系统:煤矿井下存在着高浓度的瓦斯和煤尘,一旦发生火花或电弧等源火,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先进的瓦斯和粉尘防爆系统。
该系统将对井下的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改造,确保其能够在爆炸环境下安全工作。
同时,系统还将在关键地点设置防爆门和爆炸传导隔离设施,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及蔓延。
5. 安全避险通道与紧急疏散系统:在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等紧急状况时,矿工需要迅速撤离井下,避免被困或受伤。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撤离,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安全避险通道与紧急疏散系统。
该系统将明确规定安全避险通道的建设标准,确保通道的宽度、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
此外,系统还将设置紧急疏散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引导矿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办法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办法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的通知各州〔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治理部门,省监狱治理局,省内各涉煤集团: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0]2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57号〕,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证能力,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制定了«云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云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试行〕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2020年5月一云南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确保建设完善质量,制定«云南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井工煤矿。
第三条:差不多要求1.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治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2.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3. 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应当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治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甘肃省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靖远煤电公司宝积山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自检评分表
二零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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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宝积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自查表
—2 —
—3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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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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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李志金温常明曹仕学王博秦牛永伟检查日期: 2014.6.25
—15 —
附表4
宝积山煤矿压风自救系统自查表
检查单位:宝积山煤矿分数:98检查结论:合格
—16 —
—17 —
—18 —
—19 —
2014.6.25 检查人员(签字):李志金温常明曹仕学王博秦牛永伟检查日期:
—20 —
附表5
宝积山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自查表
检查单位:宝积山煤矿分数:检查结论: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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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检查日期:2014.6.25 检查人员(签字):李志金温常明曹仕学王博秦牛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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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精)
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煤安避险,2012? 1号各产煤省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省骨干煤炭企业:河南省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已经省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 15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 33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 15号以及相关安全(AQ标准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各类生产、建设的井工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基本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在本办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照本办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办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
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办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各产煤省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所属煤矿(不包括省骨干煤炭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验收工作;各省骨干煤炭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内部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的,报省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抄报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日期:煤矿井下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调校与故障处理1、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调校并建立调校记录备案。
2、安全监控系统有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建立故障记录。
抽查调校、故障记录1一项不符扣0.5分报警、闭锁及监测数据管理1.超限声光报警及断电/复电控制:(1)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
(2)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系统能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3)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系统能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能自动解锁。
从系统内选择一个重点采煤工作面,找出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及其控制的断电控制器和相应的馈电设备,通过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每次调校时的甲烷超限断电情况,检查当甲烷超限时,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控制的断电器的执行情况和相应馈电传感器反馈状态,另外,可通过曲线图的变化反应出断电与馈电稳定性。
1 一项不符扣0.5分报警、闭锁及监测数据管理2.系统必须具有甲烷风电闭锁功能:(1)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3)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0.5%时,声光报警、切断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0.5%时,自动解锁;(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声光报警、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恢复正常工作时,自动解锁;(5)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起动,只有通过密码操作软件或使用专用工具方可人工解锁;当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5%时,自动解锁;(6)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含分站、甲烷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故障或断电时,声光报警、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接通电源1min内,继续闭锁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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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AQ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基本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在本办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照本办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办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
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办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验收工作。
矿井申请验收需提交的资料:验收申请书、自检报告、系统设计(或补充设计)及批复文件、系统布置图。
第五条检查验收程序:矿井完成“六大系统”1个子系统→煤矿自检(合格后)→向所在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报送相关资料)→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煤矿隶属二级公司,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的,由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文件形式(附验收表复印件)报省煤炭安管局和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评分以每个单项系统为基准,满分为100分。
2.每个单项系统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验收中对每个验收
分项进行计分,与分项要求不符的对照评分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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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项得分之和,为该系统实际得分。
3.矿井单项系统验收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否决项中全部符合规定要求,该系统为合格;总分小于80分或否决项中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系统即为不合格。
4.检查标准及验收评分表详见附表1—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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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河北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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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表2
河北省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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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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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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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河北省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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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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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说明:在自救器额定时间内,能步行到达地面未建避难硐室和设置移动舱的矿井,只考核第四项(第四项按100分计,得分比例按表)及否
决项的相关内容。
附表4
河北省煤矿压风自救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
分数:
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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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34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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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河北省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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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38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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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河北省煤矿通信联络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分数: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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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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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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