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宋辽金元时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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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兴学”是熙宁新法的重要内容,主要措 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改革太学,创立“三舍 法”;二是恢复和发展州县地方学校;三是恢 复与创立武学、律学、医学等专科学校;四是 编撰《三经新义》,作为统一教材。
一、文教政策
第三次兴学运动是蔡京在宋徽宗崇宁年间主持的,史 称“崇宁兴学”。
“崇宁兴学”,恢复和发展了“熙宁兴学”的某些措施,主 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全国普遍设立地方学校。第二, 建立县学、州学、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第三,新建 辟雍,发展太学。第四,恢复设立医学,创立算学、书学、 画学等专科学校。第五,罢科举,改由学校取士。
二、教育制度
(二)地方官学 宋朝的地方行政分为三级:第一级为路;第二级为州、
府、军、监(一般设州或府,特殊情形才设军、监); 第三级为县。路不直接设学,仅置学官管辖所属各学 校。因此,宋朝地方学校仅有两级,即由州或府、军、 监设立的,称州学或府学、军学、监学,由县设立的 称县学。由于州、县设置最普遍,故宋朝大量的地方 学校是州学和县学。
按理学家们讲学的地域划分,宋代理学又分为濂、洛、 关、闽四个主要学派。濂学以周敦颐为代表,洛学以 程颢、程颐两兄弟为代表,关学以张载为代表,闽学 以朱熹为代表。
在南宋,与朱熹同时的还有陆九渊为代表的主观唯心 主义学派,提出“宇宙便是吾心”的命题;至明朝, 王守仁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形成了理学中的一个重 要派别,后人称为“陆王心学”。
二、教育制度
2.“明体达用” 胡瑗批评了汉唐以降“无外于世用”的空疏学风,首
倡合“圣贤之遗意”“一道德而同风俗的求实学风, 首开“经世致用”思想之先。 所谓“明体”指深入理解《六经》等儒家经典的精蕴; “达用”是将这些精神付诸实践,躬行儒家修身、齐 家、治国、平天下的应世思想。 这种学以致用的精神,具有开风气之先的重要意义。
二、教育制度
“苏湖教法” “苏湖教法”是北宋胡瑗在主持湖州州学时所进行的
一系列教学改革的总称。“苏湖教法”的主要内容, 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化之本在学校” 胡瑗认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 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松滋县学记》) 胡瑗的这种学校作用观是北宋兴学的理论基础。
二、教育制度
3.分斋教学 (1)内容 分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学是“苏湖教法”的核心内容,是胡瑗在主持湖州州学时
创立的一种新的教学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在学校内分设经义斋和 治事斋。 经义斋学习儒家经义。治事斋又称治道斋,分设治兵、治民、水 利、算数等学科,学生可选择其中一科为主修,另选一科为副修。 两斋的培养目标不同,经义斋以培养比较高级的统治人才为目标; 治事斋是为了造就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技术、管理人才。
第五章 宋辽金元时期的教育
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推翻后周,建立宋朝。宋朝 分为北宋(960—1127年)和南宋(1127—1279年),共320年。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契丹族和女真族,先后建立起了 辽(916—1125年)、金(1115—1234年)政权。1279年,我国 北方的又一少数民族蒙古族灭南宋,建立全国统一的元朝(1271— 1368年),共98年。
(二)“三次兴学”,广设学校 第一次兴学运动是范仲淹在宋仁宗庆历四年主持的,史称“庆历
兴学”(1044年)。
庆历兴学的主要内容有三项:第一,普遍设立地方学校。第二,改 革科举考试。第三,创建太学。
一、文教政策
第二次兴学运动是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宁年间 主持的,史称“熙宁兴学”(1069年)。
除理学之外,以王安石(1021-1086年)为代表的 “新学”,以陈亮(1143-1197年)、叶适(1150 -1223年)为代表的事功学派,也是这个时期的重要 学术派别。
第一节 宋朝的文教政策和教育制度
一、文教政策 (一)重视科举,重用士人
历史的教训和个人的经验,让赵匡胤明白了:我今日选用儒臣百余 人,分治各大州,纵然他们都是贪婪昏庸之徒,其危害“亦未及武 臣一人也”。
二、教育制度
(2)意义 分斋教学制度产生后,在当时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四方之士,
云集受业”,纷纷到胡瑗主持的湖州州学来求学。甚至京师太学,也 “取胡瑗法以为法”,并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中国教育史上,虽然有孔子以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教人,魏 晋南北朝时,有宋朝设立儒学、玄学、史学、文学四个学馆的记载,但 就分科的具体内容来说,均囿于文科;隋唐时期,设立了算学、书学、 律学等专科学校,这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些学校的地位比儒学低得多, 规模也小得多。直至胡瑗创立分斋教学制度,才在中国教学制度发展史 上,第一次按照实际需要,在同一学校中分设经义斋和治事斋,实行分 科教学;治民、治兵、水利、算数等实用学科正式纳入官学教学体系之 中,取得了与儒家经学同等的地位;并且,治事斋学生治一事,又兼摄 一事,开了主修和副修制度的先声。
宋辽金元时期,科学技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在学术思想方面,理学的产生是这个时期的一个重要特点。
理学产生于北宋,完成于南宋。北宋初胡瑗、孙复、石介三人,被称 为“理学三先生”。但是,理学的实际创始人为“北宋五子 ”,即周 敦 颐 ( 1017—1073 年 ) 、 邵 雍 ( 1011—1077 年 ) 、 张 载 ( 1020—1077年 ) 、 程 颢 ( 1032- 1085 年 ) 、 程 颐 ( 1033— 1107年),至南宋朱熹(1130-1200年)始集大成,建立了一个 比较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后人称为“程朱理学”。
(三)尊孔崇儒,提倡佛道
二、教育制度
二、教育制度
(一)中央官学 1.国子学、太学、辟雍 国子学亦称国子监。它既是宋朝最高教育管理机构,又是最高学
府。国子学招收“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学生,称国子生。 太学的地位比国子学低,招收八品以下子弟或庶人之俊异者为学
生,设立的时间也较迟,但办理得比国子学有成效。 辟雍是太学的分校,始建于崇宁元年。 2.四门学、广文馆 3.专科学校 宋朝的专科学校有六所:武学、律学、医学、算学、书学、画学。 4.贵胄学校
一、文教政策
第三次兴学运动是蔡京在宋徽宗崇宁年间主持的,史 称“崇宁兴学”。
“崇宁兴学”,恢复和发展了“熙宁兴学”的某些措施,主 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全国普遍设立地方学校。第二, 建立县学、州学、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第三,新建 辟雍,发展太学。第四,恢复设立医学,创立算学、书学、 画学等专科学校。第五,罢科举,改由学校取士。
二、教育制度
(二)地方官学 宋朝的地方行政分为三级:第一级为路;第二级为州、
府、军、监(一般设州或府,特殊情形才设军、监); 第三级为县。路不直接设学,仅置学官管辖所属各学 校。因此,宋朝地方学校仅有两级,即由州或府、军、 监设立的,称州学或府学、军学、监学,由县设立的 称县学。由于州、县设置最普遍,故宋朝大量的地方 学校是州学和县学。
按理学家们讲学的地域划分,宋代理学又分为濂、洛、 关、闽四个主要学派。濂学以周敦颐为代表,洛学以 程颢、程颐两兄弟为代表,关学以张载为代表,闽学 以朱熹为代表。
在南宋,与朱熹同时的还有陆九渊为代表的主观唯心 主义学派,提出“宇宙便是吾心”的命题;至明朝, 王守仁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形成了理学中的一个重 要派别,后人称为“陆王心学”。
二、教育制度
2.“明体达用” 胡瑗批评了汉唐以降“无外于世用”的空疏学风,首
倡合“圣贤之遗意”“一道德而同风俗的求实学风, 首开“经世致用”思想之先。 所谓“明体”指深入理解《六经》等儒家经典的精蕴; “达用”是将这些精神付诸实践,躬行儒家修身、齐 家、治国、平天下的应世思想。 这种学以致用的精神,具有开风气之先的重要意义。
二、教育制度
“苏湖教法” “苏湖教法”是北宋胡瑗在主持湖州州学时所进行的
一系列教学改革的总称。“苏湖教法”的主要内容, 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化之本在学校” 胡瑗认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 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松滋县学记》) 胡瑗的这种学校作用观是北宋兴学的理论基础。
二、教育制度
3.分斋教学 (1)内容 分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学是“苏湖教法”的核心内容,是胡瑗在主持湖州州学时
创立的一种新的教学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在学校内分设经义斋和 治事斋。 经义斋学习儒家经义。治事斋又称治道斋,分设治兵、治民、水 利、算数等学科,学生可选择其中一科为主修,另选一科为副修。 两斋的培养目标不同,经义斋以培养比较高级的统治人才为目标; 治事斋是为了造就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技术、管理人才。
第五章 宋辽金元时期的教育
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推翻后周,建立宋朝。宋朝 分为北宋(960—1127年)和南宋(1127—1279年),共320年。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契丹族和女真族,先后建立起了 辽(916—1125年)、金(1115—1234年)政权。1279年,我国 北方的又一少数民族蒙古族灭南宋,建立全国统一的元朝(1271— 1368年),共98年。
(二)“三次兴学”,广设学校 第一次兴学运动是范仲淹在宋仁宗庆历四年主持的,史称“庆历
兴学”(1044年)。
庆历兴学的主要内容有三项:第一,普遍设立地方学校。第二,改 革科举考试。第三,创建太学。
一、文教政策
第二次兴学运动是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宁年间 主持的,史称“熙宁兴学”(1069年)。
除理学之外,以王安石(1021-1086年)为代表的 “新学”,以陈亮(1143-1197年)、叶适(1150 -1223年)为代表的事功学派,也是这个时期的重要 学术派别。
第一节 宋朝的文教政策和教育制度
一、文教政策 (一)重视科举,重用士人
历史的教训和个人的经验,让赵匡胤明白了:我今日选用儒臣百余 人,分治各大州,纵然他们都是贪婪昏庸之徒,其危害“亦未及武 臣一人也”。
二、教育制度
(2)意义 分斋教学制度产生后,在当时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四方之士,
云集受业”,纷纷到胡瑗主持的湖州州学来求学。甚至京师太学,也 “取胡瑗法以为法”,并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中国教育史上,虽然有孔子以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教人,魏 晋南北朝时,有宋朝设立儒学、玄学、史学、文学四个学馆的记载,但 就分科的具体内容来说,均囿于文科;隋唐时期,设立了算学、书学、 律学等专科学校,这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些学校的地位比儒学低得多, 规模也小得多。直至胡瑗创立分斋教学制度,才在中国教学制度发展史 上,第一次按照实际需要,在同一学校中分设经义斋和治事斋,实行分 科教学;治民、治兵、水利、算数等实用学科正式纳入官学教学体系之 中,取得了与儒家经学同等的地位;并且,治事斋学生治一事,又兼摄 一事,开了主修和副修制度的先声。
宋辽金元时期,科学技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在学术思想方面,理学的产生是这个时期的一个重要特点。
理学产生于北宋,完成于南宋。北宋初胡瑗、孙复、石介三人,被称 为“理学三先生”。但是,理学的实际创始人为“北宋五子 ”,即周 敦 颐 ( 1017—1073 年 ) 、 邵 雍 ( 1011—1077 年 ) 、 张 载 ( 1020—1077年 ) 、 程 颢 ( 1032- 1085 年 ) 、 程 颐 ( 1033— 1107年),至南宋朱熹(1130-1200年)始集大成,建立了一个 比较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后人称为“程朱理学”。
(三)尊孔崇儒,提倡佛道
二、教育制度
二、教育制度
(一)中央官学 1.国子学、太学、辟雍 国子学亦称国子监。它既是宋朝最高教育管理机构,又是最高学
府。国子学招收“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学生,称国子生。 太学的地位比国子学低,招收八品以下子弟或庶人之俊异者为学
生,设立的时间也较迟,但办理得比国子学有成效。 辟雍是太学的分校,始建于崇宁元年。 2.四门学、广文馆 3.专科学校 宋朝的专科学校有六所:武学、律学、医学、算学、书学、画学。 4.贵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