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现状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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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现状和前景

【摘要】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中国的汽车时代来势凶猛。交通工具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由于人们的交通法制观念淡薄和交通安全意识差,也造成了道路交通拥堵、交通秩序混乱及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因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越来越得到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的青睐。文章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入手,分析其目前现状和问题,探求宣传教育社会化前景,找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交通事故,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迅速地普及到家庭,道路交通流量突飞猛涨,随之带来的道路交通拥堵、交通秩序乱、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也尤为突出。出现这种现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人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仍然比较薄弱,跟不上道路交通飞速发展的要求,使得他们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给日常的道路交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要想扭转这种局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必然选择。目前我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展很快,成效也比较明显,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需要我们在宣传教育方面不断探索社会化系统,创新宣传模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1.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通安全管理在内涵上包括即教育(education)、执法(enforcement)、工程(engineering)、环境(environment),即“4E”。其中教育的对象是所有交通参与者,他们是直接参与道路交通的主体,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和通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2.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途径。

中国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多,更新也快,加上绝大多数交通参与者很少专门阅读相关法律法条,这样新的法律要求和滞后的安全意识的矛盾就越发突出。因此,只有通过系统、多维的角度做好交通宣传,才能及时将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传达给广大交通参与者,让更多的人懂法守法。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良方。

以2013年湖南高速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结果来看,在简易事故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驾驶操作不当或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法变道行驶或占道停车、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不按规定行驶、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或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占交通事故原因总数的33.42%、33.30%、15.42%、6.10%、5.21%、4.19%,总计95%,可见,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治本良方。

4.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仅可以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使交通参与者了解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在交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主动支持和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而且还能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保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前交通安全宣传的现状和问题

以湖南高速为例,湖南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非常重视新媒体的运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定期举办“走进警营、平安出行”微博微信主题活动和“开心上学、平安回家”专项活动,拉近了教育主体与对象的距离,同时,通过和地方、中央电视媒体的密切沟通,增加了交通管理工作的出境率,提高了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但从全国总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

1.主体单一影响力小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

安全宣传教育的主体是指交通活动过程中从事道路交通安全宣

传教育的机构和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仅需要政府重视,也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然而当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状况几乎是交通管理部门一家苦苦支撑着,未能充分发动全社会全面、积极的参与,加上民警人数少,原本交通管理压力就大,这样投入的时间精力,收到的成效都会不理想。特别是随着交通参与者越来越广泛,人们的交通需求越来越多,这种宣传教育体系不利于教育对象广泛参与其中,同时因人员、精力、时间有限,这也不利于教育主体自身的提高和发展。

2.范围狭隘难以适应教育对象多样性、广泛性的需要。

凡有意识的交通参与者都算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象,涉及到不同的年龄、教育层次、交通工具、生活方式等等,范围非常广,而长期以来我们教育的对象大多是驾驶员和部分行人,并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多停留在传统模式的现场宣传上。同时,我们的宣传教育虽然也利用了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甚至微视等多种媒体,但在新型流媒体的运用上还不够成熟,重点不够突出,针对性也不强,这样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而在现场宣传教育中,内容和形式单一,大多是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成效不明显。尤其针对学生群体,我们的宣传教育与发达国家相比距离较大,在英法美日等国家,他们非常重视学校的交通安全训练教育,让人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虽然我国有些大城市已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内容,但大多没被重视,普及也不够,没有形成长期稳定有效的体系。

3.阶段性突击不适应交通安全长期性管理的需要。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而目前现状是很多宣传教育工作大多只是在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下集中开展,比如交通整治行动、重点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宣传进校园活动等等,活动期间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投入也很大,可等到活动结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也就逐渐淡了下去,看上去有些像走过场,不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教育宣传体制,同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非强制性要求也不适应规范交通行为的需要,其责任和约束力都不大,这样宣传教育工作容易流于形式。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社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体系。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行各业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使之成为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构筑多方位、分层次、全民性、立体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真正实现“抓好单位、覆盖学校、进入社区、深入农村”的社会化大格局,使交通参与者获得相似的行为或价值观念,达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共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1.推动政府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据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是各级政府的行为和工作内容,推动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的建立健全,首先要推动政府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上,政府必须善于把握大局,主动融入大局,找准宣传教育与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选好突破口,摆正好位置,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推动各有关单位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责任的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二、三、四款分别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因此,推动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的建立健全,必须由政府部门牵头,主动与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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