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培训讲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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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3篇)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料。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第六条单位应当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归档第八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料应当齐全、完整,不得缺页、破损、涂改、伪造。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料应当分类、编号、装订,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归档程序:(一)单位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

(二)单位会计部门对整理后的会计档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三)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对审核后的会计档案进行接收、登记、保管。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归档时间:(一)会计凭证应当在编制后及时归档。

(二)会计账簿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及时归档。

(三)财务报告应当在编制完成后及时归档。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会计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的专用档案库房。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制度。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检查、整理、清理。

会计档案管理讲义

会计档案管理讲义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讲义一、会计档案的概念档案管理是银行各项业务的基础工作之一,档案管理与业务管理密不可分。

无论是信贷业务、会计业务、储蓄业务、还是其他的行政工作,都离不开档案为其服务。

任何业务的发生,都会形成原始的文件材料、账簿、凭证等资料。

这就需要一定的方式去保管。

目前,我们信用社的档案主要有文秘档案、信贷档案和会计档案和财产档案。

这里我们主要学习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和重要史料,是银行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其中: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其他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日、月、季、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有关财务计划和会计制度办法以及财会工作方面的请示、报告、批复、会计检查资料等文件材料。

二、会计档案保存形式会计档案一般采用纸、磁、光盘、缩微胶片等方便实用、易于保管的介质保存。

原始凭证、票据、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应当保存纸质档案。

三、会计档案管理流程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流程。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立卷(一)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和立卷1、会计凭证应按照先机构凭证后柜员凭证的顺序整理。

(1)机构轧账单。

(2)各柜员凭证。

排列顺序为:(1)柜员轧账单。

(2)柜员记账凭证及附件(按传票编号依次排列)。

(3)柜员流水账(含自助设备),也可专夹保管、按月装订。

(4)、“挂失、冻结、止付”、“增加单位协定”、“客户信息修改”等无传票号的其他资料排列在记账凭证之后。

(3)跨机构转账或收现凭证、通存通兑代入账汇总凭证、他代本入账凭证、本代他入账凭证、实时汇入凭证、汇兑清算凭证、挂失、冻结、止付、信息修改、协议、系统周期产生的凭证、其它资料等排列在最后一个柜员凭证之后。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第二条财务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负责,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第三条财务部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办法,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第四条会计凭证。

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第五条会计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六条财务报表。

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七条其他会计资料。

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第八条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装订:每月末,按收、付、转将凭证装订成册,统一编号。

(2)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2)账面数项填写齐全,制作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3)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为加强对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第三条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从装订立卷、归档、保管、借阅都应有专人负责,并健全各项制度。

第二章资料归档要求第四条归档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报税资料、财务计划、内部文件资料等。

(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以卷为单位,卷脊内容包括:年度、月份、共几册、凭证号自XX号至XX号,摆放时需将写有编号的卷脊朝外,以便查找。

(二)账簿账簿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计算机打印的总账和明细账。

存档时可将一定分类的账簿合订一本,合订本前必须填设目录,注明起止页数。

(三)报表月、季报表与决算报表要分开装订立卷。

决算报表属永久卷,月、季报表为定期卷,所以应分别编号,分别存档。

(四)税务资料,应按会计主体和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每个会计主体税务资料分三大类按年度装订一一国税资料、地税资料、工商变更资料。

资料内经手人及负责人的签字应清晰明了。

(五)财务计划及其他资料,应分类别保管,以卷为单位,按时间先后顺序存放,可以不装订,但需分类清晰。

第五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各种会计资料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共五种。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借阅第六条借阅会计档案,要建立严格的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第七条本公司人员调阅会计档案,由申请调阅部门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

第八条外单位人员借阅会计档案,要凭正式介绍信,经董事长、财务负责人批准。

借阅人需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时间等。

第九条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过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登记。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使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档案管理工作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会计档案由档案室和财务室共同管理。

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以及移交档案室的会计档案的存放、查阅和保管期满会计档案的销毁等工作。

财务室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移交档案室前)、查阅、销毁等项工作。

2.财务室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会计档案归档范围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以下会计文件应纳入归档范围:(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报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信息记录。

2.原始凭证、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会计文件,必须以纸质形式保存。

3.财务室应按年度将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档案拷贝至光盘,与纸质会计档案一起移交档案室。

三、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1)记账凭证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

(2)凭证装订要求每册厚薄基本均匀,并装入会计凭证盒,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号码。

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加盖名章。

2.会计账簿(1)每年会计账簿应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报送当年决算报表的次月装订完毕。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终稿)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终稿)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终稿)
是按照时间顺序,将各类会计凭证、账簿、报告、申报表等材料,按照规定的分类装订成册,并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同时,对于涉及绝密资料的磁介质备份资料,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会计档案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保证环境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

2)会计档案应当按照分类、时间、编号等要求,摆放在
档案室内的指定位置,方便查阅和管理。

3)会计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完整、
准确、有序。

4)会计档案应当严格控制调阅权限,确保档案安全。

5)会计档案应当制定销毁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并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调阅和销毁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会计档案的调阅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调阅申请应当经过授权的人员签字,并注明调阅的目的和时间。

2)调阅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并在调阅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调阅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并登记。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销毁计划应当经过授权的人员签字,并注明销毁的时间和范围。

2)销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并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3)涉及重要资料的会计档案,应当经过授权的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销毁。

经过以上的规定和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证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有效、有序。

同时,也可以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的,针对企业内部会计档案保存、备查、使用及相关事项的一套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如下:
一、档案保存
1.企业应将会计档案存放在合适的场所,并建立必要的保管制度;
2.企业应将重要档案妥善保管,避免受损或丢失;
3.企业应给予保管人足够的保管责任,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4.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清理档案,确保档案的保存完整性。

二、档案备查
1.企业应对档案进行归类管理、整理备查;
2.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档案备查制度,定期对档案进行备查;
3.企业应建立档案备查报表,记录档案备查情况;
4.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将档案保存在备份文件中,以应对突发状况。

三、档案使用
1.企业应明确档案的使用权限,对档案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
2.企业应建立档案使用记录,记录档案的使用情况;
3.企业应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登记情况;
4.企业应将档案的使用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讲解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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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分为正文和附表。 正文共31条,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 制定宗旨、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的管理体制、 定义和范围,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会计档 案的移交、利用、销毁,会计档案在各单位之 间的交接,会计档案出境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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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国家档案部门对档案的保管、档案的鉴定、档案 的销毁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会计档案作为档案的 一个重要组成,需要符合新的要求、新的规定。
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 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指出,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境外派出机构)、 社会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文字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集 中收集保管本单位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开展档案数 字化、档案编研、档案业务交流、人员培训等,按规 定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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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范围
1998年版本
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 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 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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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本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 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 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 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 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 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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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背景
一是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电算化已基本普及、会计信息
化迅速发展,客观要求对产生的电子数
据直接作为档案进行保存,以实现全面
的信息化,提供工作效率。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1会计档案管理概述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办法的档案管理规定,对财务部门档案进行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移交和销毁,保证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借阅、完整移交、安全销毁,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1.2会计档案保管(一)会计档案保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在财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介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由记账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形成的会计档案。

原始凭证是指由于数量过多而单独装订成册形成的会计档案。

2、会计账簿类: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其他辅助性账簿。

其他辅助性账簿:库存现金盘点台账、支票管理台账、应收票据备查账簿、应付票据备查账簿等。

3、财务会计报告类: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财务会计报告。

4、电子介质财务信息资料包括:年度备份数据、财务软件升级前的备份数据、相应版本的系统应用程序软件及标准代码、数据库软件、每年一次的经系统管理员签字的系统管理维护记录本、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名册、其他应该存档的资料或数据。

5、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内部存款余额调节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奖金发放明细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票据存根、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借阅登记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工作交接移交清册、财产清查资料、审计报告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财务部门于年度终了时,按照会计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编制案卷号。

1、会计凭证。

按月份和册号顺序整理,月内按凭证种类即先会计凭证、后原始凭证的顺序编制册号和年度案卷总序号。

分类号为I0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PPT课件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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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账簿的作用 ❖ 1、账簿可以为管理部门提供系统、完整的会计信息。通
过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可以把分散在会计凭证上的资料加 以归类整理,以全面、连续地提供有关企业成本费用、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括和明细的核算资料,以便正确计 算企业在各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和收入成果。 ❖ 2、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资料。会计报表所需要的数据资 料,绝大部分来源于会计账簿。账簿的记录是否及时、详 尽,数字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关系到会计报表的质量。 所以说,正确设置并登记账簿,为会计报表的及时准确编 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 3、有利于开展会计检查和会计分析。会计账簿既是汇集、 加工会计信息的工具,也是积累、储存经济活动情况的数 据库。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经营过程和结果 都体现在账簿中。因此,利用账簿提供的资料,可以有效 地开展会计检查和会计分析,加强会计监督,保护财产的 安全和完整,提高管理水平。
❖ 和文书、科技档案相比,会计档案有其 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 一是会计档案形成范围广泛。
❖ 二是会计档案类别比较稳定。
❖ 三是会计档案外在形式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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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计档案的价值作用
❖ 由于会计档案的特殊性,会计档案的 价值作用也表现在多个层面:一方面作为 记录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它 客观反映了各单位一切经济活动的发生、 发展过程,不仅是经济决策和财务审计的 重要依据,也是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 财产、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武器;另 一方面,会计档案也是研究经济发展历史, 从经济角度展现一个单位历史面貌的珍贵 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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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政府部门根据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及时掌握各单 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情况,及 时找出差距,保护企业间的有序竞争。还可以对信 息进行汇总分析,为政府部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 调控和管理提供依据。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档案的操作流程,本办法规定了会计档案的定义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的整理、保管、保密、借阅、归档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整理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范围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及各种登记簿。

3.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半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年度预算报表等资料。

4.财务预算汇总底稿及相关资料。

5.资产清查、盘点相关资料。

6.财务分析报告。

7.财务人员工作交接表。

8.财务相关合同。

9.发票存根、进项发票抵扣联及相关资料。

10.收款收据和发票领用及使用登记簿。

11.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历年软盘备份资料、各版本财务软件安装程序盘、总公司下发的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盘。

12.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各种会计核算和管理等资料。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第四条会计凭证的整理:会计凭证要求每月按凭证顺序进行装订。

要求厚薄均匀,一般情况下,原始凭证必须附在会计凭证后,如附件数量过多时,也可单独组卷装订,但存放应紧随会计凭证后。

凭证封面应注明如下内容: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当月共几册、该册为第几册、起止号数、年份及月份。

凭证脊背也要注明年份月份、凭证种类、起止号数、第几册等内容。

第五条会计账簿的整理,按账簿名称组卷装订,根据厚度,可以一册一卷,也可几册一卷。

同时每卷要填写账簿启用表,包括如下内容:单位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经管人、接管时间、移交时间、会计负责人,填写账簿目录。

第六条会计报表的整理,要求每月将财务部的报表根据厚度组卷装订成册,注明年份月份。

第七条其他资料的整理,要求定期将各种会计核算和管理等方面资料、财务信息反馈资料、合同台账、文件及函件等分类装订成册,并设置专柜保管。

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一、会计档案的范围会计档案的范围一般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部分。

二、管理内容1 、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应按月装订成册,由专员分类编号,妥善保管。

2 、所有会计档案在年终由经管人员核对结帐盖章装订,经财务部主任签章后,由部门档案管理员交接验收,进行编号,分类登记,编造清册。

3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公司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4 、除本公司会计人员之外,凡查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查阅应在档案保管人员的陪同下进行,并且不得携带外出。

三、保存期限1 、保存期限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通知制定。

2 、会计凭证保存期限: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凭证保存15 年,其中: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及会计帐簿永久保存;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存3 年。

3 、会计帐簿保存期限: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存25 年;工资、物资、财产、成本计算凭证和明细帐保存15 年;总帐(包括日记总帐)保存15 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卡片保存 5 年;辅助帐簿保存15 年。

4 、会计报表类保存期限:主要财务指标快报(包括文字说明)保存3年;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及说明保存5 年;年度会计报表及决算永久保存。

5 、其他类保存期限:各项业务核算的帐、卡、表凭证保存 5 年;会计移交清册保存15 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存25 年;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存25 年。

6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执行,不适用上述规定。

四、销毁规定1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公司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财务部主任审查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经批准后进行销毁,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档案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一、前言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办法。

二、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从事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档案管理原则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会计档案的合法合规性。

2.保密性:保护会计档案的机密性,防止档案泄露。

3.准确性:确保会计档案记录、保存和检索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及时性:会计档案须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

5.质量保证:保证会计档案的质量,防止档案损坏、丢失或者篡改。

四、档案管理职责会计档案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制定会计档案采集、整理、存储、检索和销毁等工作程序。

3.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4.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并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计划。

5.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纠正偏差。

6.防止会计档案的泄露和丢失,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妥善处理会计档案的留存和销毁工作。

五、档案管理规范1.档案采集(1)会计档案应根据制度规定,按照时间顺序统一采集。

(2)会计档案应按照账簿名称、期间分明确分类,便于日后检索和查询。

2.档案整理(1)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整理和归档,不得浮现漏洞和误操作。

(2)会计档案应分类清晰、整齐有序,每份档案应有编号,便于检索和查询。

3.档案存储(1)会计档案应保存在备有防火、防潮、防鼠、防虫等设施的专用库房或者室内。

(2)会计档案的存放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和指导,不得随意搬动或者挪移,以确保安全和完整性。

4.档案检索(1)会计档案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索,检索记录应详细、确实、规范。

(2)会计档案检索前,应进行相应的备份和数据恢复工作,以便在查询结果错误时进行纠正。

5.档案销毁会计档案存续期满或者已经不具备保存价值,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销毁前应做好备份和数据迁移工作。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的界定和主管1.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2.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

3.财务部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4.公司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和档案业务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三.会计档案管理1.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1年。

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2.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

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5.下属单位(分、子公司)撤并,会计档案应随同转移到上级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6.各种会计杰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详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7.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

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8.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四.附则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档案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规定,结合我校的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学校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学校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学校会计档案工作,在学校档案馆的指导下,制定会计档案工作制度。

第四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五条学校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校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七条满足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学校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财务部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制定本办法二、使用范围公司财务部门三、职责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2、财务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四、具体条款财务部会计档案,是指财务部门的各种会计凭证、帐本、会计报表、合同、文件、发票存根、收据存根、银行对帐单、调节表、纳税申报表等。

1、当月发生的会计凭证,必须由档案管理员在月度终了后15天之内装订成册,存入指定的档案柜内,会计档案柜应选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本年度发生的除会计凭证以外的会计档案,如帐本、报表、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纳税申报表、收据存根等,由相关经办会计、出纳自行妥善保管,在下一年度开始后30天内装订成册并存入指定的档案柜内保管。

3、当年发生的会计凭证所存放的档案柜,因工作需要使用比较频繁,可以不加锁保管,但应经常使档案柜门处于关闭状态,财务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查看、清理,原则上要求每月进行一次,确保会计档案不遗失。

4、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加锁保管。

5、财务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6、财务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五、罚则1、财务部门相关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对于本人经手的会计档案,如会计凭证、帐本、报表、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纳税申报表、收据存根等,应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装订归档。

因未按规定时间归档的,保管不善造成会计档案遗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处罚。

2、因档案管理工作监管不够,导致会计档案遗失且无法落实责任人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部门负责人给予处罚。

六、生效日期本制度自2014年11月1日起试行。

七、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处档案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处档案管理水平,一致档案管理制度,依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宣布的《会计档案管理方法》和企业《档案管理方法》,结合财务管理处实质情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创立必要的保存条件和优异的保存环境,成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存、借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档案应做到稳当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如期检查档案的保存情况,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消失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的范围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响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凭证。

详尽包括:(一)会计凭证类: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凭证汇总表。

记账凭证:SAP系统中所有FI类财务会计凭证,包括财务模块以外其他模块集成产生的FI类财务会计凭证,但不包括CO类管搭理计凭证。

原始凭证:包括集成和非集成业务办理需要归档的附件或单据,详尽集成业务所需原始凭证拜会附表一:《集成财务会计凭证归档所需附件清单》,相关财务会计资料单据及单据流管理规定拜会《成功油田ERP系统财务模块业务操作手册》,各单位要依照此规定拟定本单位的集成财务会计凭证单据管理流程。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财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明细账只包括金额账和来往明细账,不包括数量金额账、功能范围成本账、外币金额账;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簿包括各种管理台账;其他会计账簿包括承兑汇票登记簿等。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治表,银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来往账询证函,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存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六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电子计算机内的凭证及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报表,应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按月采用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进行两套备份,交会计档案保存员分别放置在不同样地方稳当保存, 由会计档案保存人员贴上写保护标签, 装入盘套, 放进硬盒, 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方案

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方案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以及与此相关的合同、协议、税务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证明、审批报告、长期合同、银行对账单以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档案管理人员,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专人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会计法》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一)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各主管会计负责本人核算范围内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

各种会计凭证应按期进行装订成册,装订前对各种会计凭证要按记账凭证编号顺序排列,严格审查,确保无错、无漏、无串号。

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二) 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在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账簿、报表的名称,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在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统一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立卷、编号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记账凭证每册一号,每月内连续编一个流水号,按月度统一编号。

(四)会计档案的借阅公司内部人员如有借阅会计档案者,经申请的部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后应立即归档。

借阅会计档案应在公司档案室或财务部办公室查阅。

非本公司人员借阅会计档案,应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填写“会计档案借阅审批单”,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借阅。

对于属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会计档案,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应按照《公司保密工作暂行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时,应填写“会计档案借出(复印、摘抄)审批单”,经申请的部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总会计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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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整理方法讲义
一、会计档案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财会字[1998]32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会计档案的内容与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季、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有关的电子数据和相应软件资料也应归档。

三、归档时间
当年形成的会计材料,由财务会计部门的专(兼)职人员在次年第一季度内按立卷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在财务会计
部门保管一年后,由会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向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移交统一保管。

四、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参照下表所列保管期限执行
五、会计档案分类
通常情况下一个全宗中会计档案为一级类目(9或kj),不同单位的会计部门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一般常用的有以下两种:
(一)年度——形式(名称)——保管期限分类法。

即把一个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首先按年度分开,再把一个年度的会计档案按财务报告、账簿、凭证、其他材料四种形式分为四大类,在四大类内按永久、25年、15年、10年、5年的顺序排列。

这种分类方法简便易行,分类与保管统一,便于查找和利用,适用于单位预算会计、企业会计,是应用广泛的一种分类方法。

(二)形式(名称)——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

即把全部会计档案分成财务报告、账簿、凭证、其他材料四大类,在四大类内按年度排列,每一年度内按保管期限长短依次排列。

这种分类方法实现了同一形式会计档案的集中排
列,方便查找利用,适用于形成会计档案数量不多的基层小型单位。

六、会计档案整理
1、会计凭证类:凭证一般按月整理,按凭证号顺序排列,凭证封面要写清楚凭证起止号和总张数。

装订时要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钉书钉、大头针等),加上会计凭证封面和封底,在左上角“两孔一线”或左侧“三孔一线”线绳装订,再封粘装订线,并在封粘处骑缝加盖装订人印章,以示负责。

2、会计财簿类:可以维护原来的账册分类。

总账、明细账太薄的账册相近的科目可以合并,太厚的账册可以分开装订。

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是订本式的一般不要拆开订,维护原状就行。

订本式账簿中的空白帐页要保留,保持其原来面目,对有字的帐页依次编写页号。

活页式或卡片式账簿应去掉帐夹,抽出空白页,应保留已设置会计科目但无业务发生的帐页,对已记帐的帐页依次编写页号。

3、财务报告类: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年度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要单独组卷,永久保管。

月度、季度统计报表一年一卷。

财务报表太少的,年报、月、季报合一组卷的,保管期限从长为永久。

4、其他类: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抄写好时作为查找目录和移交目录放在外面用,待保管期限满后与会计档案销毁清
册一起装订成册归档,永久保存。

会计移交清册由会计装订在当年的会计档案内,可以和报表一起装订。

报表和账册的整理要与其他档案一样编写页号,编页号,只编有文字的页面,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编在左上角。

抄写卷内目录,装订,写封面,填写卷内备考表。

凭证不需要编写页号,也不用抄写卷内目录。

排列编号
会计档案的排列编号方法很多,常用的有:
一是年度流水编号法,一年的会计档案按财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其他类的顺序排列,其中会计凭证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会计账簿案卷按保管期限长短结合账簿科目顺序排列、财务报告和其他类按保管期限长短排列,一年的全部会计档案编一个大流水号(案卷号)。

二是形式流水编号法,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四种形式分开排列,各编一个流水号(案卷号),每年延续上一年度的案卷号分别编制四个案卷流水号。

三、“年、限、类”的排列编号方法。

这一方法就是以每一年度的会计档案为一单元。

将每个案卷按不同保管期限,从永久到三年依次排列,然后将同一保管期限的案卷分类排列,最后以第一卷“永久”卷为1号,接下去是2号,按顺序编制目录号,这些号码也作为案卷号。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的企业、单位。

用这种排列编号方法,不仅简便易行,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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