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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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

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理的监理行为,增强监理单位对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力度,特制订本细则。

—、监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1)总监须由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时,依据《合同》约定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两个。

2)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3)各监理项目部须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工作情况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各监理员均需持证上岗。

4)以上各条如有违背,按2000元/条进行处罚。

二、监理人员考勤制度及出勤1)考勤制度:考勤由工程部现场主管负责,各在岗的监理人员须进行签到,每天两次,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4:30(有如变化按通知时间签到)。

如有人员需调休,须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现场主管。

以上如有违背,视作当天缺勤。

成本控制部人员每周不定期抽查考勤,其考勤事项详见《监理及跟踪审计人员现场管理抽查表》。

2)人员出勤:人员出勤应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没有约定,按以下进行考核:总监理工程师出勤率为22天/月以上;配备总监代表的监理项目部,总监代表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相关验收时需参与验收)。

建设单位有权按监理人员的缺勤天数扣除违约金,其扣除标准为总监2000元/天,总监代表1000元/天,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500元/天。

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

如连续三月监理人员考勤不达标,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拒绝。

3)监理公司派驻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地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到岗,每月26天以上(因夜间加班,白天调休人员除外,但调休人员必须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未达到或无故不到岗,将责令整改,并扣除100元/天;到岗每月如达不到20天,将提请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扣除2000元/月。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法修建工程,本制度依法制定。

第二条施工方及监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

第三条施工方及监理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方必须配合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2.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的手续和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3.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监理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审核施工方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监督施工方完成施工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运行管理第七条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方负责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进度。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十四条施工方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减少施工产生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方必须限制施工噪音和扬尘,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六章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

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

瑞特国际监理管理制度南华瑞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指挥部二〇一二年一月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恪守监理职业道德和准则;2、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监理业务熟练,尽职尽责;3、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建设建筑法规、条例等,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进行监理工作;4、监理单位应服从服务于建设单位的一切管理,时刻与建设单位保持联系,遵守建设程序;5、监理人员应24小时信息畅通,每发现一次联系不上,总监处罚200元,其他人员处罚100元;2、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应少于4个工作日,必须参加每周监理例会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

否则每缺一次扣除监理费500元;3、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应分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得一人兼管两个专业工作,进场人员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的,总监无条件服从业主意见进行调换;4、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不得在旁站监理施工时出现脱岗现象,一经发现对值班人员给予100~200元的处罚;5、资料签收方面,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经项目办最终审批后方可实施;6、监理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中拟采用的工机具、施工工艺等,监理员应协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核对,不满足工艺要求的,必须清退出场禁止使用。

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立即进行停工整改;7、参加设计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应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加施工方的各种技术交底会议,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工序、新工艺的交底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8、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等,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证件齐全;9、材料进场后需见证取样的,必须及时见证取样,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送样;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审材料复试报告,材料复试报告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复试报告未经报审通过,下道工序不得进行,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0、监理人员应加强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记录,对重点部位、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新设备、新工艺或与业主约定的其他部位应编制详细的旁站方案;11、监理部应成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领导小组,总监理工程师为小组组长,管理小组每天应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进度拖延、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敦促、落实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记录;12、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翻工;13、监督协助落实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严格贯彻、样板引路、挂牌施工、现场讲评、专题培训。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在建设工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预期目标。

而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是实施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个针对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具体描述,以便更好地实施和监督工程的进展。

1.文档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制定一套完整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各种文件的编制、审批、传递和归档。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计划和进度编制相关文件,并将其及时传达给建设单位,并确保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归档完整。

2.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质量管理制度应有明确的要求,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等环节。

施工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执行施工工艺,监理方应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安全是建设工程的首要保障,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与考核范围。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参与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

4.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进度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财务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和报销,同时要求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科学合理的采购和使用。

6.沟通与协调: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机制,及时解决现场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供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进度和工程变更情况等信息,并与其进行及时的沟通与汇报。

7.法律监督: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业主的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并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人员应参加周工程例会,随时配合施工需要。

2、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有必要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并在2日内完成人员更换。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并召开监理周例会。

如未及时传发以上资料,将会受到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得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吃请或回扣。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如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一次处罚500元。

7、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时间及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扣减监理费用。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得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4)施工单位是否按时完成计划任务,如未完成应及时提出并要求加快进度;5)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关的问题。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管理。

第一章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施工单位必须派驻主要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并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各施工单位应在XXX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前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承担着整个建设工程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等任务。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现场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措施,对此,建设单位需制定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从而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现场管理制度的目标建设单位在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现场管理时,应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实现的目标如下:1. 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2. 安全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

3. 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工程建设计划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方作为建设单位的合作伙伴,需要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同时制定自身的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1. 施工方要设立管理人员,并落实相关职责。

2. 施工方要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并且保持公共环境卫生。

3. 施工方要制定并遵守施工计划,并按计划顺序施工。

4. 施工方需要建立健全的材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材料进出记录。

5. 施工方要依据工程施工需要,制定循序渐进的施工质量检查方案,并建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相关的标准。

6. 施工方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达标。

7. 施工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8. 施工方需及时清理各阶段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并进行安全处理和回收。

9. 施工方需在施工现场公示工程施工安全告知书,并开展相关安全宣传工作。

三、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需要制定满足监理方现场管理需要的制度,以确保监理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保障其对施工方及施工人员的监理活动。

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如下:1. 监理方要设立监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如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进度等。

2. 监理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的工作场所并确保其使用正常。

监理工作中的建设单位配合管理要点

监理工作中的建设单位配合管理要点

监理工作中的建设单位配合管理要点监理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建设单位的配合管理对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和问题解决四个方面探讨建设单位在监理工作中的配合管理要点。

一、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前期,要充分认识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监理的职责和权力,充实监理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建设单位要有意识地把监理纳入项目管理体系,明确监理在项目决策、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职责和权力,做到各方关系明确、责权界定清晰。

其次,建设单位要配备合格的监理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理工作。

此外,建设单位还要提供必要的监理设备和工具,保证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沟通交流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建设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充分的项目信息。

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只有了解项目的全部情况,监理人员才能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其次,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和问题沟通会,交流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沟通交流是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密切配合的有效方式,能够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三、信息共享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共享项目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有无。

首先,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等相关信息。

监理人员需要及时获得设计变更的最新文件,了解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变动情况,从而进行准确的监理工作。

其次,建设单位要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施工进度和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监理人员需要及时了解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质量进行把控和监督。

信息共享是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密切合作的重要环节,能够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问题解决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1. 引言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建设单位作为业主,需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控制,而监理单位则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需要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管。

本文将探讨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2. 监理单位选聘在开始建设项目之前,建设单位需要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应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经验和资质:监理单位是否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相关资质证书。

•专业能力:监理团队是否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信誉和声誉:通过调查和参考以往客户评价来评估其信誉和声誉。

•资源和能力:是否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来履行监理职责。

3. 监管机构设置建设单位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来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

该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进展和质量。

•审核和批准监理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对监理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解决建设项目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4. 监管制度建设单位应制定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以确保对监理单位的有效监管。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4.1 工作计划监理单位需要提供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控制计划、安全计划等。

建设单位应对这些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准,并确保其与项目目标相一致。

4.2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

监督检查可以包括现场巡视、文件审查、数据分析等方式。

4.3 绩效评估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等指标来进行,并及时给予反馈和奖惩。

4.4 纠纷解决如果在建设项目中出现争议或纠纷,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4.5 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应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

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四、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施工进度, 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时发现未按照标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罚款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___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为规范现场监理行为,增强监理单位对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力度,特制订本细则。

一、监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1.总监必须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时,须依据《合同》约定并经建设单位同意,最多不得超过两个。

2.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各监理项目部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工作情况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各监理员均需持证上岗。

4.违反以上规定,将按2000元/条进行处罚。

二、监理人员考勤制度及出勤1.考勤制度:考勤由工程部现场主管负责,各在岗监理人员每天须进行签到,上午8:30和下午14:30各一次(如有变化按通知时间签到)。

如有人员需调休,须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现场主管。

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作当天缺勤。

成本控制部人员每周不定期抽查考勤,详见《监理及跟踪审计人员现场管理抽查表》。

2.人员出勤:人员出勤应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如未约定,按以下标准考核:___工程师出勤率为22天/月以上;配备总监代表的监理项目部,总监代表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相关验收时需参与验收)。

建设单位有权按监理人员的缺勤天数扣除违约金,扣除标准为总监2000元/天,总监代表1000元/天,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500元/天。

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

如连续三个月监理人员考勤不达标,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拒绝。

3.监理公司派驻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地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到岗,每月须到岗26天以上(夜间加班、白天调休人员除外,但调休人员必须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未达到或无故不到岗,将责令整改,并扣除100元/天;到岗每月如达不到20天,将提请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扣除2000元/月。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的服务管控对象,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是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1. 选择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选择合格、可靠的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2. 经济管理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的财务状况、经济责任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其能够正常履行监理工作,并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3. 人员管理监管:建设单位要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同时,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团队的专业素质。

4. 工作流程监管: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监理报告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要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展和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5. 现场施工监管:建设单位要对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人员在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6. 质量管理监管:建设单位要要求监理单位按照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7. 进度管理监管:建设单位要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进度延误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8. 合同履约监管:建设单位要对监理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如有违约行为,建设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可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优质和高效。

同时,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是为了规范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2. 总则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法定责任主体,总包分包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承包实施和监理管理机构。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管理应符合以下原则:•依法合规:建设单位应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真实透明:建设单位应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选择、合同签订、履约等过程进行真实透明的管理,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

•公正公平:建设单位应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在工程选择、施工过程中的权益进行公正公平的保护,维护市场秩序。

•诚信守约:建设单位与总包分包监理单位应本着诚信守约的原则进行合作,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完成。

3.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选择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3.1 专业能力建设单位应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资质、经验、技术人员水平等方面。

专业能力评估应采用客观、公正的方法,确保总包分包监理单位具备从事相关工程项目的能力。

3.2 经济实力建设单位应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经济实力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信誉等方面。

经济实力评估应综合考虑总包分包监理单位在市场上的信誉和业绩,确保其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完成工程项目。

3.3 信誉记录建设单位应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信誉记录进行查证,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处罚记录等方面。

信誉记录查证应从多个渠道获取信息,并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估,确保选择的总包分包监理单位信誉良好。

3.4 合作意愿建设单位应与总包分包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对工程项目的合作意愿和方式。

双方应就工程项目的目标、规模、进度、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4.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建设单位与总包分包监理单位之间应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经理请假。

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工作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工作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工作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的《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在“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目标指导下,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尽快使项目监理管理人员熟悉监理工作和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总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周,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根据本专业监理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周,月报。

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监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设单位需要制定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以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

以下为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的建议。

一、监理管理1.监理机构选择和合同签订建设单位需要制定完善的招标文件,明确评标依据和权重,确保选择合适的监理机构。

同时,合同应明确监理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权益保护措施。

2.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机构提供监理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监理工作。

同时,建设单位还可以要求监理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水平。

3.监理计划编制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阶段、内容、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建设单位应对监理计划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4.监理工作日志监理机构应按照要求,及时记录监理过程中的情况、工作内容和发现的问题等,形成监理工作日志。

建设单位可以定期审查监理工作日志,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监理报告编制监理机构应按照要求,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建设单位应及时审查监理报告,并要求监理机构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监理考核1.考核指标建设单位应制定明确的监理考核指标,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管理、监理工作质量、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考核指标应具有可衡量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2.考核周期监理考核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可以按工程工期划分阶段,每个阶段结束后进行一次考核。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考核周期,确保考核的及时性。

3.考核评价标准建设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考核评价标准,根据考核指标,确定具体的分值和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要公平、公正,能够客观反映监理机构的工作水平和绩效。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于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1.监理作息及考勤制度(1)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七天工作制度。

(2)监理人员吃住在施工现场,以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3)只要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白天至少有三名监理人员在现场,夜晚至少有一名监理人员在现场值班。

(4)星期天节假日监理人员采取轮休制度。

施工单位施工时,保证有二名监理人员值班进行监理。

值班人员挂牌上墙公布,以便配合工作。

(5)考勤由项目监理部兼职考勤员考勤,总监或总监代表监督。

考勤用公司考勤表记录。

考勤表每月报公司工程部考核检查执行情况。

2.监理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制度(1)总监或总监代表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二次巡视检查。

(2)现场巡视检查主要内容:①是否按图施工;②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③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④是否遵守操作规程;⑤是否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⑥是否使用的设备、工具恰当;⑦工序之间是否自检、互检;⑧报验单是否签证。

(3)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的重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控制点等。

(4)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签发监理通知的应发监理通知,并监督其改正。

(5)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情况应记录在监理日志内,共总监或总监代表审阅,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

3.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1)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图纸后,抓紧时间熟悉图纸。

(2)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图纸后提出审查意见,同时收集有关各单位的审查意见,通过建设单位提前交设计单位审阅,便于设计单位在图纸会审时回答有关问题。

(3)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至少应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星期进行。

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4)图纸会审程序一般先进行设计交底,再会审图面上问题,必要时分专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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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监理大纲
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恪守监理职业道德和准则;
2、监理人员上岗标准及人员配备:
A、监理人员上岗标准:
①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③监理员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一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B、项目现场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要求:
①基础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两名、资料员一名。

②主体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土建与安装各一名、监理员四名、资料员一名。

③装饰装修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土建与安装各一名、监理员三名、资料员一名。

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3、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建设建筑法规、条例等,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进行监理工作;
4、监理单位应服从服务于委托单位的一切管理,时刻与委托单位保持联系,遵守建设程序;
5、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应少于4个工作日,必须参加每周监理例会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

6、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应分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得一人兼管两个专业工作,进场人员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的,总监无条件服从业主意见,按要求一周内调换到位;
7、监理人派驻项目的监理机构必须健全制度,文明办公;如制度上墙、工牌、工帽、工服。

8、资料签收方面,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经项目部最终审批后方可实施;
9、监理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过
程中拟采用的工机具、施工工艺等,监理员应协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核对,不满足工艺要求的,必须清退出场禁止使用。

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立即进行停工整改;
10、参加设计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应考虑委托方成本的情况下但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的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加施工方的各种技术交底会议,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工序、新工艺的交底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
11、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等,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证件齐全;
12、材料进场后需见证取样的,必须及时见证取样,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送样;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审材料复试报告,材料复试报告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复试报告未经报审通过,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13、监理人员应加强旁站监理工作,不得在旁站监理施工时出现脱岗现象。

做好旁站记录,对重点部位、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新设备、新工艺或与业主约定的其他部位应编制详细的旁站方案;
14、监理部应成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领导小组,总监理工程师为小组组长,管理小组每天应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进度拖延、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敦促、落实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记录;
15、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
16、监督协助落实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严格贯彻、样板引路、挂牌施工、现场讲评、专题培训。

即: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先做出样板,将工人集合在样板前进行技术交底,操作工人在每道工序上挂上操作者的姓名,在现场经理的配合参加下,组织工序的定期讲评,并实行工序交接检制度;
17、对于新技术、新规范、操作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专题技术交底培训。

组织参加验收人员学习规范,进行讲课提高施工管理人员与验收人员的质量意识,统一认识;
18、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
19、对于混凝土工程,《砼浇筑令》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不经过项
目部签发不得同意施工方进行混凝土浇筑;
20、模板拆除前监理人员必须核实砼浇筑、养护时间,特别是现浇梁板要根据其不同跨度和砼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检验强度结果,是否达到拆模标准,否则不得签收《模板拆模令》;
21、凡是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部位,监理工程师经过检验认可后必须报项目部复检;
22、对安装工程的重点试压、检测等试验检测,应做好旁站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施工质量平行检查工作。

23、及时准确地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做到工程资料与现场施工同步。

24、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
应及时签认。

25、熟悉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参照具体处罚内容监督施工单
位。

备注:本大纲内未涉及项目均执行GB/T 50319-2013标准。

周至马召辛口社区筹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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