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管理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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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细则

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细则

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

在进行装修工程实施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其次,要对施工所需材料和人工进行充分的预算和计划安排,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材料和人工不足的情况。

最后,需要与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装修的需求和要求,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满足业主的期望。

二、施工流程安排。

1. 拆除工程,在进行装修工程时,有时需要对原有的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进行拆除,以便进行新的装修。

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 基础工程,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基础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包括地面找平、墙面处理、防水处理等工作。

必须要确保基础工程的质量,以保证后续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安装工程,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包括水电安装、门窗安装、家具安装等工作。

这些工程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饰面工程,在进行装修工程时,饰面工程是最后的环节。

包括墙面粉刷、地面铺装、天花板装饰等工作。

必须要做好验收工作,确保饰面工程的质量和美观。

三、施工质量控制。

在进行装修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其次,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和检验,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态度符合要求。

四、施工安全措施。

在进行装修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其次,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最后,要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可靠。

五、施工后期验收。

在装修工程实施完成后,必须要进行严格的施工后期验收工作。

建筑装饰及装修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及装修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及装修实施细则1. 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及装修工程的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筑法》、《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装饰及装修工程。

1.3 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坚持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 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功能和使用要求。

- 提倡绿色施工,保护环境。

2. 设计和计划2.1 设计要求- 装饰及装修设计应符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安全和美观要求。

- 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设备和使用需求,确保协调一致。

- 设计应符合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 设计应满足防火、防盗、防水和防噪等安全要求。

2.2 设计审批- 设计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取得设计批准文件。

- 设计变更应办理变更手续,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3. 材料和设备3.1 材料选择- 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 材料应具有相应的耐久性、安全性、环保性和美观性。

- 应优先选用绿色、节能和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3.2 设备选型- 设备应满足使用功能和性能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 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低噪音、环保型产品。

- 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装规范。

4. 施工管理4.1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制度。

4.2 施工许可- 施工前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期限等内容。

4.3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措施等。

- 施工组织设计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取得审批文件。

4.4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 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重大质量问题应报相关部门处理。

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安全管理☆1根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

总分包单位之间,应签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2施工现场职工人数超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

50人以下应设兼职安全员,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至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3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至少3—5人,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时,应根据装饰施工工艺和方法编写有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好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4严格遵守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和确定动火监护人员,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木工间、油漆间等重点部位要配备专用消防器材,专人负责。

☆5安全检查:企业和项目部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检查有记录、整改有回复。

☆6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对新进场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时间累积分别不少于15、15、20学时,经考核合格才能进入操作岗位,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表。

☆7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实行脚手架搭设检查验收制度,挂牌管理,施工机械设备应有安全罩等设施,并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应建立各类台帐。

☆8施工用电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细则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细则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细则一、总则1.1 为了加强装饰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我公司承担的各类装饰工程施工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公共场所等装饰工程。

1.3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施工组织与管理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流程、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人员配置、材料供应等内容,并进行内部交底。

2.2 施工队伍管理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2.3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做到文明施工,现场整洁、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明显。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4 材料管理材料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采购,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质量。

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材料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防止材料损失和浪费。

2.5 施工设备管理施工设备应满足施工需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三、工程质量管理3.1 质量控制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2 质量验收工程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四、安全管理4.1 安全措施项目负责人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包括安全防护、消防、环境保护等内容,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2 安全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公司及有关部门。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实施细则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实施细则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公共建筑等。

第二章监管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监管机构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由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设立专门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部门。

第四条监管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监管标准和规范;2. 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核、批准和验收工作;3.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工作;4.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5. 处理装饰装修工程纠纷和投诉事宜。

第三章监管要求第五条设计要求1. 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2.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因素;3. 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设计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施工要求1. 施工过程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2. 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3.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1. 竣工验收应由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部门负责;2. 竣工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3. 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监管措施第八条监督抽查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九条处罚措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罚款等。

第十条奖励措施对在装饰装修工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实施细则的解释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部门所有。

第十二条生效时间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装修工程管理的实施细则

装修工程管理的实施细则

装修工程管理的实施细则(一)材料管理的实施细则一、材料验收入库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

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

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管保养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

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1.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1.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文档一】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 提供背景和目的1.1 背景装饰装修工程是居民生活和商业运营中常见的项目,其施工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工种,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1.2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

2. 术语定义和缩写解释2.1 术语定义2.1.1 装饰装修工程:指对建筑室内进行改善、装饰和修缮的施工项目。

2.1.2 安全管理:指以预防事故为目标,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评估的一系列活动。

2.1.3 监理工作:指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的工作。

2.2 缩写解释2.2.1 QA:质量保证2.2.2 QC:质量控制2.2.3 PPE:个人防护装备3. 安全管理要求3.1 施工许可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施工许可。

3.2 安全措施3.2.1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2.2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必须醒目清晰,不能模糊或损坏。

3.2.3 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4. 监理要求4.1 监理人员资质4.1.1 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安全监理证书,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和监理经验。

4.1.2 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更新安全管理和监理知识。

4.2 监理流程4.2.1 监理人员必须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

4.2.2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文档二】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 背景和目的1.1 背景随着城市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增加,装饰装修工程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由于施工环节复杂多样,安全问题也相应引发了广泛关注。

1.2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二)作为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实施指导,旨在规范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确保顺利完成工程,保障工程质量。

本文将从监理任务、监理人员、监理过程、监理报告和不良行为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1. 监理任务1.1 确定监理目标:根据装饰装修工程的具体要求,明确监理的目标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检测和评价方法。

1.2 监理计划编制:根据工程的进度和流程,制定监理计划,明确各项监理内容和时间节点。

1.3 监理文件审查: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1.4 现场巡视检查:进行现场巡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1.5 质量检验评估:对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监理人员2.1 监理资质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程监理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2.2 组织结构设置:建立合理的监理组织结构,明确各个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2.3 岗位职责划分: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划分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覆盖。

2.4 监理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5 监理人员考核:制定监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鼓励他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监理过程3.1 施工前监理: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监理,包括材料采购、施工方案和施工人员的准备等。

3.2 施工中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理,包括材料验收、施工工序、施工质量等。

3.3 施工后监理:对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理,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3.4 日常监理记录:监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包括现场巡视记录、问题整改记录等,以备后续查阅。

4. 监理报告4.1 监理报告编制: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装饰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XX装饰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一、引用规范及条文1、JGJ73—9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设计图纸二、准备工作1、参建方应该认真阅读施工图,参加图纸会审,掌握设计要求,并熟悉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

(2)、查验有关材料、半成品及其配件的合格证或质保书,查验承包人按规定进行的材料质量检验资料,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复验。

(3)、核定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查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上岗资质。

(4)、督促承包人对纵横控制线和楼层标高进行复核。

(5)、熟悉已完成工程量的情况,特别是对强弱电桥架、空洞、消防管道等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及时发现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地方,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熟悉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工程造价有关“计量支付及决算”的条款,以对工程实施有效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4、开工前,对照施工图深入现场核查各楼层情况及现场水电情况,如与图纸相差较大,应立即请设计单位处理。

三、吊顶工程、隔墙控制要点1、材料(1)、各种材料等级、规格以及零配件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各种材料应有产品质检合格证书和有关技术资料,配套齐全。

(3)、所有材料进场后不得任意堆放,防止踏踩、损坏、污染、变形和缺损。

2、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对安装工程应先进行隐蔽验收,所有预留出口、风口高度应符合吊顶设计标高。

(2)、原砼结构上的孔洞应填补完整,无裂痕、渗漏现象。

(3)、吊顶上应弹线确定吊点位置,吊点位置应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

3、龙骨安装(1)、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要求,应先在四周墙上弹线,其水平允许偏差不大于15㎜.(2)、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吊杆的吊点坐标位置。

(3)、至龙骨端部吊点离墙边不应大于300㎜.(4)、至龙骨安装后应作整体校正其位置和标高,并应在跨中按规定起拱,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5)、如主龙骨在安装时与设备、预留洞或其它吊件、灯具有矛盾时,应通知设计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吊点位置或增加吊杆。

装修管理制度及细则

装修管理制度及细则

装修管理制度及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装修工程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施工、优质验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各类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外立面装修等。

第三条业主如需进行装修工程,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小区装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装修公司、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把关装修工艺、材料质量,确保小区内的装修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章装修项目申报第五条业主在进行装修前,需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报装修工程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类别、施工单位、工程量等。

第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业主的装修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装修工程合规性报告。

第七条物业管理部门在收到业主的装修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包括允许申请、不允许申请、要求修改等。

第八条物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业主的装修申请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相关资料审核及审批程序。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九条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需提供相关证件、承诺书及施工方案,并签署《装修施工管理协议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做到施工区域封闭、施工工具设备符合要求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施工计划表,确保施工时间、进度等符合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监理人员,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受控。

第四章施工监督第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部门可对施工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立即汇报,物业管理部门应提供协助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需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物业管理部门,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施工验收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后,应与业主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装修工程验收合格证》。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2.项目立项2.1按照业主需求和设计要求,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分析、施工方案等。

2.2提出监理方案,包括监理任务划分、监理组织结构、监理工作计划等。

3.合同签订3.1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制定监理合同,并与业主进行签订。

3.2确定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

4.监理资格审查4.1对拟定的监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从业资格、工作经验、专业技术等方面。

4.2监理人员需取得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5.施工前期准备5.1制定监理计划,确定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责任。

5.2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认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5.3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和测量,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6.施工过程监理6.1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情况。

6.2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提出审核意见和质量要求。

6.3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措施。

6.4监督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7.施工阶段验收7.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7.2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对装饰工程进行验收。

7.3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8.合同结算8.1审核监理费用的结算申请,确保费用计算的合理性。

8.2确认工程验收结果,决定是否支付合同尾款。

9.保修期管理9.1对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9.2跟踪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情况,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10.档案归档10.1对装饰工程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验收报告进行整理和归档。

10.2建立工程档案,并妥善保管。

11.异常处理11.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变动,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并提出处理方案。

11.2对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追究责任。

12.其他事项12.1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

12.2监理人员应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变化,持续提升专业素养。

装饰工程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实施细则一、前言装饰工程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装饰工程的实施过程,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施工风险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

在实施装饰工程时,必须严格按照本细则进行操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装饰工程的各项细则和规定。

二、材料选择1. 根据装饰图纸要求和设计方案,选择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

2. 在材料选择上,应考虑材料的环保性能和装饰效果。

3. 材料的采购必须通过正规渠道,确保质量和真实性。

4. 在选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选择。

三、工人素质要求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2. 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熟悉装饰工程的施工要求和技术规范。

3. 工人应按时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 工人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严守纪律,服从管理。

四、施工流程1. 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测和分析,熟悉施工区域的环境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同时,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 基础处理根据设计方案和图纸要求进行基础处理,包括清理现场,打磨基础墙面等工作。

确保基础处理的质量,为后续工程做好准备。

3. 墙面处理根据设计要求和装饰效果,进行墙面处理,包括刮腻子、涂刷底漆、刷涂料等工作。

墙面处理要求平整、无气泡、无裂缝。

4. 地面处理根据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地面处理,包括找平、打蜡、铺地板等工作。

地面处理要求平整、无空鼓、无裂缝。

5. 吊顶处理根据设计图纸和效果要求,进行吊顶工程,包括安装龙骨、石膏板等。

吊顶工程要求牢固、平整、美观。

6. 安装门窗根据设计和要求,进行门窗的安装工作,确保门窗的质量和功能。

7. 配电与照明进行配电箱的安装和布线,确保电气设备的运行和安全,并根据设计要求安装照明设备。

8. 水电改造根据设计要求和水电工程的需要,进行水管和电线的布置和改造,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9. 室内装饰装修根据设计方案和细节要求,进行室内的装饰装修工作,包括壁纸贴合、油漆刷涂、家具摆放等。

建筑装修工程实施细则

建筑装修工程实施细则

建筑装修工程实施细则建筑装修工程是对建筑物进行改善、装饰和翻新的过程。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建筑装修工程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前准备1. 施工前必须进行项目评估和规划,确定装修的具体内容、工期和预算。

2. 确定施工队伍,包括设计师、施工队、材料供应商等。

3.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二、施工流程1. 预处理:清理施工区域,避免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污染和损坏。

2. 基础施工:包括水电、砌体、防水等基础工程的施工。

3. 装饰施工:涉及吊顶、墙面、地面、门窗等装饰工程的施工。

4. 室内设备安装:包括灯具、插座、开关、空调等设备的安装。

5. 精装修:进行墙面涂料、壁纸、地板铺贴等细节工程的施工。

6. 清理整理:施工完成后,进行清理整理,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

三、质量控制1. 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建筑装修工程标准进行施工。

2.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艺和质量符合要求。

3. 采用专业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

4. 定期进行巡检和验收,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

四、安全措施1. 施工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施工中的安全知识。

2.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如佩戴头盔、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4.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五、环境保护1. 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 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施工噪音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施工验收1. 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标准达到要求。

2. 对装修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完成建档和归档工作,做好施工记录和材料的整理和保存。

总结:建筑装修工程实施细则对于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

装饰装修管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规范装饰装修活动,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消费者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宅、公共建筑和其他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三条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诚信、公平;(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三)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装饰装修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管。

第七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装饰装修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第三章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第八条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装饰装修活动。

第九条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分为以下等级:(一)一级资质;(二)二级资质;(三)三级资质。

第十条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第十一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二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二)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三)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五章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工程质量应当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二)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三)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装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装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修公司内部管理,提高装修质量和效率,保障客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装修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装修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第一节机构设置一、总经理1. 负责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决策与执行;2.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3. 对公司装修工程质量和客户满意度负责。

二、行政管理部1. 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2. 负责公司办公环境、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3. 负责公司内部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等工作。

三、工程管理部1. 负责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2. 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3. 负责协调各部门,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四、客户服务部1. 负责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服务等工作;2. 负责客户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工作;3. 负责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维护公司形象。

五、财务部1.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控制、预算编制等工作;2. 负责与各部门协调,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3. 负责对装修工程款项进行审核、支付等工作。

第二节岗位职责一、总经理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2. 组织实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3.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整体运营顺畅。

二、行政管理部1. 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2. 负责公司办公环境、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3. 负责公司内部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等工作。

三、工程管理部1. 负责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2. 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3. 负责协调各部门,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四、客户服务部1. 负责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服务等工作;2. 负责客户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工作;3. 负责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维护公司形象。

装饰管理实施细则

装饰管理实施细则

大连天兴罗斯福装修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编制:李保国审核:陈淳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连TRC项目管理部2008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2 第二部分编制依据 3 第三部分管理范围及内容 4 第四部分项目管理部组织机构8 第五部分设计管理实施细则8 第六部分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10 第七部分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17第八部分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19 第九部分施工管理实施细则22第十部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26第十一部分文件资料管理实施细则33第一部分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大连天兴罗斯福国际购物中心装修改造工程一期2、建设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139号3、工程类型:装修改造工程4、改造规模:约34000平方米5、改造范围5.1 地下一层部分:(1)24-26轴的两部扶梯移到19-20轴;(2)公共区域天花吊顶(3)25-28轴店铺门脸前推;(4)33-42轴公共通道两侧分割成店铺。

5.2 一层幕墙部分:东侧林西安路店铺,一层、二层为通体玻璃幕墙。

5.3 商场一层、二层部分。

(1)临街店铺为一层、二层从内部上下贯通,取消二道街,从大堂到临街为一家店铺。

(2)公共区域精装修。

5.4 天幕部分:拆除现有天幕,重新设计装修。

6、项目参建单位6.1 业主:大连博原有限公司6.2 项目管理公司: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3 概念设计单位:Woods Bagot6.4 施工图设计单位:北京清尚环艺设计院有限公司6.5 灯光设计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6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7 精装修施工单位:待定6.8 工程改造目的:大连天兴罗斯福国际购物中心是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商场,专业打造大连家庭生活、人文生活、时尚生活的开放空间,本次改造后的中心应是环境幽雅、时尚开放、领衔大连的室内开放式购物场所第二部分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2、各设计方、顾问方的设计委托合同3、投标文件及已批准的项目管理规划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6、我司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第三部分管理范围及内容1、管理范围本细则第一部分5招标范围内的装修改造工程从前期筹备、设计至施工结束、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全过程项目管理。

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促进建筑装修装饰行业的发展,保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确保公共安全及装修装饰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11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工程以及建设、开发、设计、施工和中介服务等单位,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如:写字楼、商场、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机场、火车站、从事工业生产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装修装饰等)。

本细则所称住宅,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如: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等)。

第三条省、市、县(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装修装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装修装饰行业管理机构负责装修装饰行业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及对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

由国家或省为主投资的省直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其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由其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第二章资质管理第四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应当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二级、工程设计乙级、丙级、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三级资质,应当向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许可,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五条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期手续。

各级建筑装修装饰资质许可机关应该对许可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财务报表、人员资料及业绩资料等与资质标准相关的资料。

室内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室内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室内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的资质与责任1.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一定的实际施工经验和技术能力。

2.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制定监理计划、审核施工图纸和材料、参与投标评审等。

3.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包括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监理人员应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和施工方。

二、施工准备和前期管理1.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与施工方进行详细的沟通和交流,明确施工要求和标准。

2.监理人员应审核施工方的施工图纸和申报材料,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方的材料采购和进场验收工作,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监理人员应编制施工现场管理计划,明确施工方的责任和监理人员的监督范围。

三、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监理人员应记录施工中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方通报。

3.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方的关键工序和节点的检验和验收工作,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4.监理人员应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整个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

四、质量和安全管理1.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方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2.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方的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确保材料符合规范和要求。

3.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4.监理人员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五、监理报告和归档1.监理人员应编制详细的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安全问题和解决方法等。

2.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提交监理报告,并与其沟通和交流问题和解决意见。

3.监理人员应将监理报告进行归档,保存至少5年,以备后续工程验收和争议处理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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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安泰融昌建筑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阿城项目部项目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编制日期: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阿城项目工程管理的实施细则(一)材料管理的实施细则一、材料验收入库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

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

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管保养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

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1.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1.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1.材料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4.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如有丢失由领出人无偿全部赔偿。

(二)施工质量管理细则一、目的和范围1、通过对装饰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

2、本制度适用于施工过程对装饰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

二、质量保证1、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查员具体负责施工质量。

QkO4Td<2、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岗位责任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质检员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3、各负责人员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范、规程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

4、进行施工质量教育,施工主管对每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让每个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标准,使全员在头脑中牢牢树立“精品”的质量观。

5、确立图纸“三交底”的施工准备工作。

在区域操作前,施工主管向施工工长做详细的图纸工艺要求、质量要求交底;工序开始前工长向班组长做详尽的图纸、施工方法、质量标准的交底;作业开始前班长向班组成员做具体的操作方法、工具使用、质量要求的详细交底,务求每位施工工人对其作业的工程项目了然于胸。

6、每天召开质量管理例会,检查当天的工程质量情况,交待下一工作日要特别注意的质量管理事项和质量活动,必要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7、每道工序在完工后都必须有质检人员的认可意见,否则,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8、组织建立项目部质量检查小组,组织机构如下表: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技术负责人组员:技术员、质检员、防线员、工长、副经理9、检查办法采用打分制,分为日检打分、周检打分、月检打分、月总结总评。

日检由检查小组副组长组织稽查小组成员对当日施工项目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周检由检查小组组长组织稽查小组所有成员对一周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分;月检由检查小组配合公司检查小组进行检查评分。

项目部对以上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检查达不到优的进行通报罚款处理。

对检查不合格的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与罚款或解除合同处理。

10、施工质量采取奖罚制度,提高施工质量充分调动施工班组的积极性,从而达到从质量争优的意识。

三、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开工前检查。

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

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

凡是隐蔽工程均应经监理检查认证后方能覆盖。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的,亦应监理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监理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成品保护。

施工人员应做好已完成装饰工程的保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四、装饰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1、装饰工程一般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所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特别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达到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

2、对于材料的确定控制方面,采用材料看样定板的方法进行确定,所需的材料必须经业主检查,由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进行确认。

3、装饰施工机械设备的投入应能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4、装饰施工人员必须包括各工种人员,对各工种技工与普工的比例做一定的限制,特种工还要持证上岗,主要工作一定要由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把好自检关。

5、测量、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除精度、性能需满足工程要求外,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校验认可。

(三)施工队伍管理细则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去做,尽量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二、开工之日起,工地必须做好按规定悬挂统一《施工进度表》、《施工标识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垃圾堆放处》,《半成品堆放处》,《巡检单》在工地门口张贴统一宣传标语。

三、在施工现场大门内侧设置门卫岗亭,门岗正面挂有门卫制度牌、安全保卫制度牌、及门卫值班牌,对来访人员、进出车辆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四、按公司要求施工人员着统一工作服,项目管理人员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

五、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严禁打赤膊、穿拖鞋施工。

六、工地严禁生火做饭、严禁家属、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七、工地中严禁饮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及其它违法乱纪活动。

八、施工用电要设立临时电箱,禁止违章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施工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与处罚500—1000元罚款。

九、施工用水点只能固定一处,严禁长流水,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现象。

十、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集中(油漆材料除外)有施工员专人管理。

十一、施工现场所有人员不准在施工作业点大小便,查出给予200—500罚款。

十二、工地中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用夹板装订成册,并保持图纸完整,直到工程结束。

十三、施工严禁向外抛物,沿外窗、雨棚施工必须注意安全;严防物体坠落、严禁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在可能跌落的位置。

十四、在施工中对成品和半成品要有相应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半成品、堵塞管道(包括门窗、洁具、电器、家具、木地板等)。

十五、收工后,必须由专人负责清扫垃圾,装袋后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十六、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严禁不顾安全和设备的“野蛮施工”。

质量管理“六不准”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二、每一分项工程质检员必须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工程。

三、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放线员、质检员、技术负责必须现场跟班作业,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五、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施工现场使用。

六、确保工程质量,不许野蛮施工。

进场材料验收制度一、材料进场,应与计划用量相符后验收,做到无计划、质量不合格、型号不符,不验收。

二、主要板材料,粘结材料,特殊材料在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材料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

三、苯板、理石板按业主要求数量验收,同业主签字。

四、做好主体框架材料、油漆的验收。

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制订下列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共同把好质量关。

二、严格按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建立“三检制”挂牌施工,项目质量小组严格班组质量检查。

四、实行分项、分步评级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五、若发生监理、总包单位质量通知,按不同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六、严格执行操作工序、不许违章作业,如发现立即停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抹灰、地面、油漆等工程,应先按计划做样板,确定符合标准后,再统一全面施工,墙漆工程应自查达标后,再由质量检验组抽查。

施工注意条例一、高空铺贴苯板,要系安全带。

二、严禁高空抛物,窗外扔东西。

三、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电动工具和拉设电线。

四、严禁在工地煮饭。

(如有需要上报申请)五、严禁穿拖鞋、打赤膀、赤脚作业。

六、室内排水要流畅,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七、电线作业必须排开易燃易爆物品。

八、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电炉。

九、严格执行现场文明管理规定。

关于违规违纪的处罚制度一、施工工地不穿工服、穿拖鞋,违反者每项罚款50元。

二、现场材料不整齐,不按规定堆放,乱摆乱放,罚款50元。

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罚款50元。

三、乱动用业主的私自物品,未经业主同意罚款50元。

四、脏水遍地,不按指定地点用水,罚款50元。

五、装修垃圾不及时清理,不用袋装,罚款50元。

六、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以发现现场烟头为依据)罚款50元。

七、现场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罚款100元。

八、不准带小孩、妇女、朋友在现场过夜,违者罚款100元。

九、墙面不许乱涂、乱写、乱划、违者罚款50元。

十、用自制电炉、加热器、烧水罚款100元。

十一、高窗抛物,窗外扔东西,砸伤他人,除交由公安机关外罚款1000元。

十二、根据劳动法用未成年人员做工罚款100元。

十三、工地按规定配制灭火器。

十四、施工图必须用夹板装订成册,并保持图纸完整,施工图纸丢失者罚款50元。

十五、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安全操作规定》对不顾安全和设备的“野蛮施工”罚款200元。

十六、对领导下工地,不听从领导指挥恶语中伤者罚款100元。

十七、未按公司预算单中要求的品牌、规格购买材料,罚款500~1000元,并立即更换到位。

十八、未经验收确认的材料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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