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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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
会诊应用范围
重症病人的护理,急救病人的抢救配合与护理,重大抢救组织;新技术、新仪器的操作和应用;气道护理与呼吸机的管理;深静脉穿刺的护理及各类静脉的护理;透析技术的应用及各种移植的护理;各种导管的护理;院内感染问题;各种伤口的护理,顽固褥疮、烫伤、口腔疾患、造口等的护理;糖尿病的宣教,并发症的护理;心理护理;预防院内感染。
实施方法
1.组织护理专家核心小组上海交通大学第一医院章瑞云、马志红、楼美芬等认为所选护理专家应为主管护师,
有专业特长;专科病房担任护士长5年以上或专科护士10年以上;对危重病人有组织、抢救、指挥能力;
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本科、大专文凭,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
2.会诊原则邀请有关专科或临床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技术娴熟的护理骨干,共同研究,予以指导、解
决相关问题。
3.会诊程序1)由病房主管护士向护士长提出申请或护士长、科护士长在巡回病房过程中发现符合会诊条件的
病例,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2)由护理部管护理质量的主任安排会诊事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般会诊48小时内,急会诊24小时内,突发事件随叫随到)。3)护理会诊例会由护理会诊中心组长主持。4)主管护师汇报会诊病人的护理病例、原有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效果,提出所需会诊的目的即需要专家解决的护理问题。5)被会诊科室的护士长对主管护士的汇报给予补充说明。6)护理专家给病人做护理体检。7)护理专家对已实施的护理措施加以评价,对需解决的护理问题用科学的护理理论予以解释,用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加以指导。8)由科护士长及会诊中心成员负责督促新的护理措施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反馈。9)对会诊资料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护理会诊质量分析,讨论报告记载于护理质量管理档案中。10)护理会诊申报落实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作为科室业务指标之一。
专科护理会诊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会诊资质。
2、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
会诊。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
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
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5、讨论时由高级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问题,参加
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
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
正确评估病人,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地护理措施及注意的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
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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