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流程及要件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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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目录

商品房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登记调查科(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维修资金——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商品房转移登记:

房产中心:交易(备案合同)——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出具权籍调查报告或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需开发商或房管局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签买卖协议)——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现房抵押:

房产中心:评估(房屋评估,预评估报告)——银行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房产备案, 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自建房现房抵押:

房产中心:评估(房屋、土地评估)——银行签合同——地产中心(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评估费(符合条件交评估费)——交易(房产抵押,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备案;抵押权预告登记出具告知单,预售卡上加盖“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公室”)——维修资金——测绘(配图)——评估

——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注:以上业务办理需本人必须到场。

不动产登记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目录

商品房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企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境外委托需认证或公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7. 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 (原件);

8. 规划施工许可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9. 维修资金;

10.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自建房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企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5)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6. 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

7.实地查看表;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商品房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

印件);委托代理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代理委托书或提交公证书;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

4.已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1份);

5.商品房销售发票及契税发票(原件各1份);

6.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

7.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8.房产交易告知单

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代理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代理委托书或提交公证书;(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

4.商品房销售发票及契税发票(原件各1份);

5.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7. 房产交易告知单(原件1份);

8.房屋买卖协议或买卖契约(原件1份)

自建房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代理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代理委托书或提交公证书;(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涉及到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卖方应提供(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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