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流程及要件1207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与要点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与要点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登记,以确保不动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与要点对于确立不动产权利的归属、保护不动产交易的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程序和要点两个方面对不动产登记进行论述。
一、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包括登记申请、材料准备、审查核实、登记事项公告和办理登记等环节。
1. 登记申请: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一般包括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
2. 材料准备:登记机关负责审查登记申请的材料真实性和完备性,确保材料齐全、清晰、真实。
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存在疑点,登记机关可要求补充或说明。
3. 审查核实: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不动产权利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查核实的重点包括权利来源、权利内容、权利限制等方面的核实。
4. 登记事项公告:登记机关对已受理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身份、登记标的物、权利范围等。
公告的目的是向第三人公示不动产权利状况,确保第三人能够知晓相关权利情况。
5. 办理登记:经过审查核实和公告程序后,登记机关将办理登记,并签发登记证明书或登记原因通知书。
权利人凭登记证明书或登记原因通知书,取得相关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
二、不动产登记的要点不动产登记的要点主要包括登记主体、登记标的和登记内容三个方面。
1. 登记主体:登记主体主要包括权利人和登记机关。
权利人是指拥有不动产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权利人有权向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登记,并享有登记权利的保护。
登记机关是指负责不动产登记的政府部门或其他行政机构。
2. 登记标的:登记标的是指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权利物体,可以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
登记标的必须具备法定的不动产权属性,即具有确权和不可剥夺的权益。
3. 登记内容:登记内容主要体现在登记证明书或登记原因通知书中。
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和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1.1 登记的一般程序1.1.1 依申请登记程序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登簿。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1.1.2 依嘱托登记程序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关嘱托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嘱托;(二)接受嘱托;(三)审核;(四)登簿。
1.1.3 依职权登记程序不动产登记机构依职权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的,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启动;(二)审核;(三)登簿。
1.2 登记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1.2.1 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
1.2.2 申请材料格式1.2.2.1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机构留存复印件的,应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比对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原件相符章。
1.2.2.2 申请材料形式应当为纸质介质,申请书纸张和尺寸宜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韧性大、耐久性强、可长期保存的纸质介质;2 幅面尺寸为国际标准297mm×210mm(A4纸)。
1.2.2.3 填写申请材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因申请人填写错误确需涂改的,需由申请人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1.2.2.4 申请材料所使用文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申请材料应使用汉字文本。
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可选用本民族或本自治区域内通用文字;2 少数民族文字文本的申请材料在非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区使用,应同时附汉字文本;3 外文文本的申请材料应当翻译成汉字译本,当事人应签字确认,并对汉字译本的真实性负责。
1.2.2.5 申请材料中的申请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申请人(代理人)应使用身份证明材料上的汉字姓名或名称。
办理不动产证流程
办理不动产证流程
办理不动产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调查和认定
1. 不动产调查:首先需要进行不动产的实地调查,了解不动产的基本情况和现状。
2. 产权性质认定:根据不动产调查结果,判断不动产的产权性质,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证。
3. 权属确认:确认不动产的权属情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等。
二、相关手续准备
1. 测绘图纸:若不动产没有测绘图纸,需要进行测绘,获得土地界址勘测报告、不动产测绘报告等。
2. 所有权证明材料:提供登记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来源证明等。
3. 抵押、担保等情况的材料:如果不动产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
三、申请材料准备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根据不动产调查结果和相关手续准备,
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相关证明文件:准备各种证明文件,如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四、办理登记手续
1. 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2. 审核: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公示和异议处理:在申请受理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进行公示,如果有异议,需处理异议。
4. 发证及归档:经过审核和公示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发放不动产证,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以上是办理不动产证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合法的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缴费。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费用和时间,具体的费用和时间也会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
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
一、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二、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
1、申请人持《落宗证明单》按不动产登记业务告知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到登记窗口申请登记。
2、符合受理要求的,核验营业执照,签字拍照,受理登记申请,打印收费通知单缴费,出具受理凭证。
3、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初审意见;中心分管业务领导进行审查,签署复审意见;中心主要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局分管领导签署审定意见。
4、登簿,缮证。
5、窗口发证,纸质资料归档。
三、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
1、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2、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3、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
4、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不动产登记机构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盖章。
不动产登记法中的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登记法中的不动产登记程序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进行合法、有效的登记和记载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程序是指进行不动产登记所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规定。
不动产登记法中的不动产登记程序有以下几个环节:一、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提交登记申请。
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应当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登记申请表格应包括信息如: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不动产的具体地址,不动产的权利状况等。
二、受理与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受理申请,并进行必要的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齐全性、真实性、合法性等。
例如,对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进行核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三、公告与异议如果不动产登记的事项需要公告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不动产的登记事项。
在公告期限内,公示期可能根据实际的情况而有所变化,同时,他人对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
不动产登记机构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处理这些异议。
四、调查与勘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会进行实地的调查与勘验,以核实登记申请中的相关信息。
例如,核实不动产的实际状况、界址、使用情况等。
调查与勘验结果将作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依据。
五、登记簿册记载在完成上述程序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做出具体登记决定,并将登记决定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册中。
不动产登记簿册记录了不动产的权属、地位、限制情况等信息。
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还会发给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申报、备案等此外,根据不动产登记的需要,还可能涉及到申报和备案等程序。
例如,不动产登记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或备案,以便实现不动产权利的有效行使。
以上是不动产登记法中的不动产登记程序的一般步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不动产登记程序可能因国家、地区或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进行,以确保不动产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指南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指南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
-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2. 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
- 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 房屋买卖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
3.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 契税完税凭证、房产税缴纳证明等
4. 其他补充材料(视情况而定)
- 委托书、婚姻状况证明、土地批复文件等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2.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或网上预约
3. 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4. 缴纳相关税费
5. 领取不动产权证
三、注意事项
1. 提前准备好全部申请材料,避免来回奔波
2. 认真阅读不动产登记政策及相关规定
3. 妥善保管不动产权利证书,防止遗失
4. 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四、咨询方式
1. 现场咨询服务台
2. 官方网站在线咨询
3. 12345政务热线咨询
以上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的基本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
不动产登记流程及要件1207
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登记调查科(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维修资金——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转移登记:房产中心:交易(备案合同)——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出具权籍调查报告或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需开发商或房管局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签买卖协议)——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现房抵押:房产中心:评估(房屋评估,预评估报告)——银行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房产备案,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自建房现房抵押:房产中心:评估(房屋、土地评估)——银行签合同——地产中心(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评估费(符合条件交评估费)——交易(房产抵押,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备案;抵押权预告登记出具告知单,预售卡上加盖“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公室”)——维修资金——测绘(配图)——评估——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注:以上业务办理需本人必须到场。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不动产登记证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不动产权利予以认定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法定证件。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是指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需要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
首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向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
申请人需要携带完整的申请材料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
其次,接受申请材料后,房地产登记机构会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无误。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要缴纳不动产登记证的相关费用。
接着,房地产登记机构会进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是指工作人员对不动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包括不动产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等情况。
通过实地核查,可以确保不动产登记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随后,房地产登记机构会进行权利人确认。
权利人确认是指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权利人的身份和权利情况。
通过权利人确认,可以确保不动产登记证的权利人信息准确无误。
最后,经过以上步骤的审核和确认后,房地产登记机构会颁发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证是不动产权利的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持有不动产登记证的人可以依法行使相应的不动产权利。
总的来说,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包括申请材料提交、初审、实地核查、权利人确认和颁发不动产登记证等步骤。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并配合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相关审核和确认工作。
只有经过严格审核和确认后,才能颁发不动产登记证,确保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一、登记主体1.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权利人是指在不动产上享有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动产登记应由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申请登记。
2.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指由国家授权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机构,一般为地方政府下设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登记职责,确保登记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3.不动产评估机构:不动产评估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负责对不动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所有权。
不动产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
二、登记程序1.提交登记申请: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2.材料审查: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身份、不动产信息及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处理登记事项:经过材料审查合格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登记事项,包括不动产权属的确定、不动产面积和产权归属等信息的登记等。
4.公告告知: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完成后,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告知,确保登记结果的公示和公证。
三、登记事项1.不动产权属确定:不动产登记应当确定不动产的权属,包括所有权和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等情况。
不动产权属的确定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内容之一2.不动产界址测绘:不动产登记应当对不动产的界址进行测绘,确保不动产的范围和位置的准确性。
不动产界址测绘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环节。
3.不动产抵押登记:当不动产权利人将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时,应当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四、登记结果1.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出具登记证明,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动产面积证明、不动产抵押证明等。
登记证明是不动产登记结果的重要依据。
2.登记备案: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将不动产登记结果进行备案,并及时更新和维护登记信息。
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与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是指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属关系及其变动情况记载在登记簿上,确保不动产权益的确定、变换和实现的一项法律程序。
它的目的是保护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维护公平交易和社会稳定。
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收集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相关协议和合同、地籍调查报告等。
这些材料是法律要求的必备文件,可以帮助登记机构核实和确认不动产的权属状况。
第二步:申请登记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填写相关的登记申请表格。
在申请表格中,申请人需要详细填写不动产的基本信息,如地理位置、面积、用途等。
第三步:审查核实登记机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他们会核对不动产权属证明、调查报告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与现有登记簿进行比对和核对。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确实反映了不动产的真实情况,登记机构将受理申请。
第四步:公告和异议登记机构会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申请登记的事项,以便任何对该不动产权益有异议的人提出申请反对登记。
在公告期限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登记机构将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五步:登记在公告期满且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登记机构会完成不动产的登记手续,将登记结果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属的正式记录,是权益认定和交易的依据。
以上是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操作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具体步骤和操作要求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差异。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是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登记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登记条件和程序、登记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2.《不动产登记法》该法律进一步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登记的主体和对象、登记的内容和方式、登记的效力和作用等,对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规定。
3.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很多领域,如土地管理、房地产、建设和财产法等。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引言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形成、转让、变更、消灭等事项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一项行政行为。
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指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要进行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本文将介绍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并详细说明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
1. 提交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提交登记申请。
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书: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登记事项。
•权证或契约证明材料:证明不动产权益的相关文件。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通常是当地的房地产登记中心或土地管理部门。
2. 材料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目的是验证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权证或契约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申请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如审查中发现问题或缺少必要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一般来说,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充或更正,并重新提交材料。
3. 支付登记费用登记费用是指进行不动产登记所需支付的费用。
费用的标准根据地区和不动产类型可能有所不同。
申请人需根据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通常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完成。
4. 基础测绘基础测绘是指对不动产的位置和状况进行现场测量和记录。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派遣测绘人员前往不动产现场进行实地测绘。
测绘人员会测量不动产的地理位置、边界线和现状特征,并制作相应的测绘图。
5. 公示和异议期在不动产登记流程中,公示和异议期是很重要的环节。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发布公告,公示申请人的登记事项。
公示期通常为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人都有权利提出异议。
异议人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异议进行审核和处理。
如果没有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继续下一步的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流程及要件1207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目录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登记调查科(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维修资金——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转移登记:房产中心:交易(备案合同)——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出具权籍调查报告或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需开发商或房管局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签买卖协议)——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现房抵押:房产中心:评估(房屋评估,预评估报告)——银行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房产备案,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自建房现房抵押:房产中心:评估(房屋、土地评估)——银行签合同——地产中心(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评估费(符合条件交评估费)——交易(房产抵押,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备案;抵押权预告登记出具告知单,预售卡上加盖“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公室”)——维修资金——测绘(配图)——评估——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注:以上业务办理需本人必须到场。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指在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过程中,将该不动产的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登记在相关主管部门的登记簿上,以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动产登记流程的具体步骤和相关事项。
第一步: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登记申请,即将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的申请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通常是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文件材料,如购房合同、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同时填写申请表格,注明申请的具体事项和要求。
第二步:资料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事项的合法性以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等。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者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第三步: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步骤之一。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通过对不动产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的权利主张和不动产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调查内容包括不动产的规划用途、面积、位置、产权状况等。
调查结果将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第四步:公告告知公告告知是确保不动产登记的透明和公正的重要环节。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申请事项进行公告告知,以便可能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和申请。
公告告知的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公告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不动产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事项等。
第五步:审批决定在公告告知期满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公告告知的结果,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
如果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
如果存在异议或者违法行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第六步: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登记备案意味着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已经正式登记,并将被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不动产登记簿是权属的法定依据,具有确权的功能。
所有与不动产有关的交易或者争议将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基础进行处理。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1、登记申请。
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
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
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怎么审查材料?(1)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a、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d、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a、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b、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c、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a、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b、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c、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d、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10、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不动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予以确认并记载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权利的确权和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是指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他权利人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国家机关依法受理、审查、登记并颁发相关证明文件的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流程。
首先,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动产权利证书、地籍图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仔细核对所提交的材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办理流程。
接下来,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初审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对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等。
初审合格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安排不动产测绘和界址标志的设置,以确定不动产的具体位置和范围。
随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不动产权利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对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终止等事项进行审查,以确定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效力和相应的登记内容。
审查通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最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办理登记的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办理完结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如有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总之,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是一个严格、细致的过程,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配合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相关审查和调查。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登记程序,不动产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确认,从而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申请人能够认真了解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维护。
不动产登记法房地产权属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法房地产权属登记流程一、概述不动产登记法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旨在规范房地产权属登记流程,保障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不动产登记法下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流程。
二、登记申请1. 准备材料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申请。
递交申请后,登记部门将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初审与公告1. 初审登记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核实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等。
2. 公告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将在不动产登记公告栏进行公告。
公告期为30天,旨在向社会公示房地产权属变更事项。
四、异议申请1. 异议登记在公告期内,若有利害关系人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部门将受理异议申请并进行调查核实。
2. 审理结果登记部门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并通知有关各方。
五、补充材料与裁决1. 补充材料在登记流程中,如有需要,登记部门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相关材料以完善登记资料。
2. 裁决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根据初审、公告及异议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产权登记,并发放相关证明文件。
六、登记结果1. 变更房地产权属证书登记部门将在核实后,变更相关房地产权属证书,并通知申请人和相应权利人。
2. 信息更新不动产登记信息将及时更新,确保公众可以查询到最新的房地产权属信息。
七、维权与监督1. 维权如发生登记错误或其他权益纠纷,权利人可以依法向登记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维权。
2. 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监督机制,对不动产登记部门实施监督,确保登记流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八、总结不动产登记法房地产权属登记流程是确保房地产权利真实合法的重要环节。
只有依法规范的登记流程,才能保障不动产权利的正常流转和公正交易。
因此,申请人应熟悉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完善登记制度,提高登记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事项以书面形式公示并作出记录的行为。
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一、不动产登记的法律程序1. 不动产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应当由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向相关登记机关提出。
权利人可以是房地产所有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动产抵押权人等。
2. 材料准备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例如:(1)不动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2)申请书;(3)身份证明材料;(4)房地产评估报告。
3.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受理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规定,将进行公示。
4. 公示和异议登记登记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对已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公示,让公众了解相关权利情况。
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他人对权利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可进行异议登记和调查核实。
5. 登记备案公示期满后,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备案。
备案后,相关权利将通过登记机关的记载得到保障,并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抵押等。
二、不动产登记的要求1. 权利义务明确不动产登记要求权利人的权益和义务必须明确,例如房地产所有权人应当明确房屋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明确土地的使用范围和责任等。
2. 程序合法性不动产登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程序不合法,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或不予备案。
3. 证明文件真实性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如果证明文件存在虚假情况,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或予以纠正。
4. 公示公开不动产登记公示期内,登记机关要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公众可以查询相关权利状况并提出异议。
登记机关应及时处理公示期内的异议,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5. 登记备案确认不动产登记备案后,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相应权利,登记备案的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不动产证流程
不动产证流程不动产证是指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颁发的证明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文件。
不动产证的颁发是对不动产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是不动产权利的重要证明。
不动产证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不动产权证登记申请。
不动产权证登记申请是办理不动产证的第一步。
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不动产权证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申请人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2. 资料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不动产证的颁发资格。
3. 不动产权证颁发。
经过审核通过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颁发不动产证。
不动产证上通常包括不动产的基本信息、权利人的信息、不动产权利的具体内容等。
不动产证的颁发标志着不动产权利的正式确认和保护。
4. 不动产证的使用。
获得不动产证后,申请人可以在不动产交易、抵押贷款、继承等方面进行合法的操作。
不动产证是不动产权利的重要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证的办理流程通常是比较繁琐的,申请人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也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保不动产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获得不动产证后,申请人可以依法行使不动产权利,享受合法的权益保护。
总之,不动产证是不动产权利的重要证明,办理不动产证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不动产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获得不动产证后,申请人可以依法行使不动产权利,享受合法的权益保护。
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
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如下: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4.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5.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6.登记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应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给申请人。
8.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9.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10.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12.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13.办理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要什么程序?
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要什么程序?
不动产登记局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要什么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3、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办理异议登记需要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房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4、若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算为十五日。
上面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有关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要什么程序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房子已经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重要的财产,我们在买房的时候,就必须要重视这些不动产的证件,大家在办理的过程中,必须要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才会比较容易办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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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目录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登记调查科(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维修资金——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转移登记:房产中心:交易(备案合同)——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出具权籍调查报告或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需开发商或房管局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签买卖协议)——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现房抵押:房产中心:评估(房屋评估,预评估报告)——银行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房产备案, 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自建房现房抵押:房产中心:评估(房屋、土地评估)——银行签合同——地产中心(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评估费(符合条件交评估费)——交易(房产抵押,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备案;抵押权预告登记出具告知单,预售卡上加盖“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公室”)——维修资金——测绘(配图)——评估——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注:以上业务办理需本人必须到场。
不动产登记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目录商品房首次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企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境外委托需认证或公证;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7. 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 (原件);8. 规划施工许可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9. 维修资金;10.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自建房首次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企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3)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5)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6. 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7.实地查看表;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商品房转移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代理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代理委托书或提交公证书;(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4.已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1份);5.商品房销售发票及契税发票(原件各1份);6.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7.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8.房产交易告知单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代理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代理委托书或提交公证书;(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4.商品房销售发票及契税发票(原件各1份);5.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7. 房产交易告知单(原件1份);8.房屋买卖协议或买卖契约(原件1份)自建房转移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代理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代理委托书或提交公证书;(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涉及到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卖方应提供(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4.房屋买卖协议或买卖契约(原件);5. 成交告知单(原件);6. 相关税费发票(原件);7. 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预告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3.抵押合同(原件);4.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原件);5.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7.评估报告(原件);8.商品房预售卡(原件);9.商品房买卖合同;10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抵押人:(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委托代理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代理委托书或提交公证书,境外委托需认证或公证;(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4)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抵押权人:(1)取得合法金融许可证资格金融机构,金融许可。
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金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 告知单(原件);5.不动产评估报告(原件);6.与银行签订合同(原件)7.抵押人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及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房产,应当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权审批的部门批准文件:抵押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提供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批准的文件: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原件)。
8.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提供预告登记证明(原件);9.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自建房抵押权首次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抵押人:(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委托代理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代理委托书或提交公证书,境外委托需认证或公证;(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4)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抵押权人:(1)取得合法金融许可证资格金融机构,金融许可。
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金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 告知单(原件);5.不动产评估报告(原件);6.与银行签订合同(原件)7.抵押人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及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房产,应当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权审批的部门批准文件:抵押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提供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批准的文件: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