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一、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段负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乡镇政府以及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要积极探索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保障机制、综合协调、督促考核以及责任挂帮包保机制等。
三是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提高依法处置突发安全事故(件)的能力。
四是突出重点,加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及城乡结合部监管工作力度。
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各环节的监管(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管好农兽药市场,杜绝高毒高残留农兽药经营使用。
开展产地产品监测,建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
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开展好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检验检测,杜绝药物残留超标产品上市销售。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坚决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非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安全监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抓好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
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县城屠宰点要完善设施、设备和管理,力争尽快达标。
各乡镇要加强屠宰点的管理,落实屠宰上市畜禽的安全检测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坚决取缔食品无证照经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推行对食品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质量有问题的食品严禁上市销售,建立和完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消费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置市场纠纷。
继续加大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景点、食品批发超市、集贸市尝车站、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努力营造食品放心消费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等作者:来源:《中国瓜菜》2009年第02期无论你是种菜养猪养奶牛,还是卖农药兽药和饲料,今年你都要重新整理你的生产和经营行为——今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用2年时间集中整顿,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
整顿任务为7个重点:一是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
四是食品流通环节。
五是餐饮消费环节。
六是畜禽屠宰。
七是保健食品。
农业部迅速行动,在2月12日召开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启动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
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
目标是经过1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生猪、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全面提高。
杜绝在蔬菜生产、水产品养殖、饲料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毒农药、违禁药物和添加剂行为。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1)具体目标。
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220个蔬菜、水果、茶叶等元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
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要点
1. 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提高监测技术和设备水平,加强对重点食品企业和食品市场的抽样检测。
3.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我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4.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评估结果的公开透明,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5.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的管理,严禁非法添加和超标使用。
6. 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对食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威慑效应。
8.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9. 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加强对外国食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和监管,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
10.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8.12•【文号】国质检法[2009]365号•【施行日期】2009.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9〕365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已发布并正式施行。
为使各级质检部门正确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解决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关于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范围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质检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总局“三定”规定,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环节的监管职责。
二、关于食品安全法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一)与现行有关法律的关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与食品安全法对同一事项均有规定且互有抵触的,按照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与食品安全法对同一事项均有规定且互有抵触的,按照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
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有哪些
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有哪些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此,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本文将分别从食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畜牧、食品销售以及食品监管等方面,介绍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一、食品生产食品生产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控制和监督,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具体的措施如下:1.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每个生产企业都应该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和流程,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地保障。
2.加强人员培训。
生产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3.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贮存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原料的选择和检测。
生产企业应选择优质的原料,严格把关原料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对每批原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5.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追溯体系。
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记录和追溯体系,对每一批次的食品进行追溯,确保能够及时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及时采取措施。
二、食品加工食品加工是食品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食品的安全:1.加强生产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和消毒。
加工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和细菌滋生。
2.完善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把关。
加工企业应加强对原料和成品质量的把关,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成品的质量和安全得到保障。
3.加强制作过程的监控。
加工企业应对制作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每一道工序的操作符合规范,防止食品出现安全问题。
4.加强食品留样和抽检。
加工企业应对每一批次的食品进行留样,并定期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
加工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使其能够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字。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就监督检查结论向 本单位汇报。
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书面记录后存档。 第三十条 需要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告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
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
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 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 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 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 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 (二)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 数量等;
(五)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 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六)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 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也显得至关重要。
有效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可以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要点。
一、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体制为了保障食品生产安全,应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同时,应加强与食品生产企业的协作和沟通,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推进属地管理和全民安全行动,有效地保障食品生产安全。
二、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应强化法规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认证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基础和技术研究的扶持和投入;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定期进行食品生产环境卫生和质量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确保食品安全供给。
三、严格管理食品添加物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剂和防腐剂等食品添加物处在重要地位,食品添加物的安全与否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应建立健全食品添加物审核和调查制度,加强检测和审批,以及制定合理的食品添加物使用量标准,保证食品无害。
四、提高食品生产工艺技术水平通过技术的更新和研发,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优化食品生产流程,实验新的低成本、低污染的生产技术,以及开发新型食品工艺,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加强对农产品的监管农产品的生产直接影响着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应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检查,严格管理农产品生产环境,加强对农业化肥和农药的控制与管理,规范管理农产品流通环节,确保农产品无害、无污染和安全。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最后,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民众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和责任意识。
总之,建立健全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人民健康不可或缺的一环。
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本文将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个方面,介绍食品安全工作的要点。
一、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点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政府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2.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预防和控制。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点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预防和控制。
3.加强食品安全培训。
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三、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点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2.注意食品安全标识。
消费者要注意食品安全标识,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注意食品储存和烹饪。
消费者要注意食品的储存和烹饪,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促进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要点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如下:一、法规制定与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和依据。
本年度,我们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工作,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对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标准制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污染物、添加剂、微生物等的限量标准。
加强法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二、食品检测与评估食品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
本年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食品检测与评估工作,提高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加强检测机构建设:加大对食品检测机构的投入,提高检测设备的先进性和检测技术的准确性。
扩大检测范围:对各类食品进行全面检测,特别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检测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强化风险评估: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为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食品生产与加工监管食品生产与加工环节是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本年度,我们将加强对食品生产与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取缔。
推行良好生产规范: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良好生产规范,提高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和质量水平。
加强添加剂管理:严格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添加剂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市场流通与监督市场流通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
本年度,我们将加强对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的安全。
加强市场检查:定期对各类食品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的来源、质量、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
桃源小学2009年安全工作计划
桃源小学2009年安全工作计划2009年,我校安全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和巩固为契机,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预防溺水安全和学生心理安全为重点,积极推进“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平安发展。
一、目标要求: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努力创建平安文明校园。
二、具体工作措施:(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是事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危的大事,是整个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校会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语,并通过会议、宣传资料、墙(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二)加强学校安全知识教育。
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
要充分挖掘文本的安全知识资源,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增强安全意识,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安全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自护能力。
首先,切实抓好各个层面的安全教育宣传。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传授安全教育管理经验,落实各自责任,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
同时,抓好教职员工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使之逐步成为安全管理的内行。
其次,把工作重点放在学生安全行为习惯的培养教育上,使学生及家长都要懂得安全常规知识,懂得学校规矩,懂得哪些该做,哪些不能做,为什么。
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餐饮服务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检,严格监控食品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
严格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和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维护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食品品质控制食品加工企业要从源头抓起,选择高质量、安全、无污染的食品原料,并严格按照生产标准、技术要求进行加工。
可以发挥科技优势,利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高食品加工过程中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三、加强食品宣传教育生活中,不少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不足,甚至误解很多谣言。
作为大学教授,我们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开办课程等形式,将食品安全知识传授给更多的人,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减少因为食品安全造成的生活问题。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方面,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也是不可少的。
食品加工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注重员工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使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心、使命感和专业素质。
还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活动,定期检测、评估和分析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是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关键举措。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和企业的敏感度和反应速度,为人们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食品安全知识,帮助人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饮食健康。
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共同的责任。
作为大学教授,我们要积极传播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行业和社会的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六、加强科学技术支撑食品安全是一个较为综合、复杂的问题,需要依靠多种科学技术手段来解决。
大学教授可以积极参与各类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的研究,探索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解决方案,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下是 6 条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1. 咱得把好源头关呀!就好比建房子,地基不稳那可不行。
你想想,要是农产品的源头就出了问题,后面生产出来的食品能安全吗?比如说那些蔬菜种植户,如果他们乱用农药,那咱们老百姓的餐桌不就危险啦!所以一定要严格监管农产品的生产,不能让坏东西溜进我们的生活!2. 生产加工环节可不能马虎!这就像一场比赛,每个环节都要做到位。
那些食品加工厂,得时刻有人盯着,不能搞些小动作。
像有个面包厂卫生条件很差,结果生产出来的面包能让人放心吃吗?咱们得杜绝这种情况,保证食品在生产线上就安全可靠。
3. 销售流通领域那是至关重要啊!这就像是物流的血管,不能堵了呀!超市、菜市场里的食品,得严查它们的来源和质量。
要是在这个环节出问题,那不就等于把危险直接送到百姓手里啦!难道你能容忍买回去的食品有问题吗?绝对不行啊!4. 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呀!你看那些餐馆,就像是我们的大食堂。
要是他们不注意食品安全,咱们吃下去不就遭殃啦!就好比有个餐馆用过期的食材做菜,这多吓人呀!咱们必须让他们规规矩矩的,给大家提供安全的美食。
5. 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严之又严!这就好像给食品化妆,但不能化得太过分了。
要是添加剂乱用一气,那可不行。
就像有些饮料里加了过多的色素,看着好看,可对身体没好处呀!我们得保证食品添加剂是合理使用的。
6. 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也很关键呢!大家都要行动起来呀!就好像大家一起守护我们的餐桌。
每个人都要知道怎么辨别安全食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大家都不在乎,那食品安全工作还怎么搞呀!我们都得重视起来才行啊!我的观点结论就是:以上这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必须严格落实,一刻都不能松懈,我们要为大家的饮食安全全力以赴!。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等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等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7.22•【文号】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09.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酶制剂、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以及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2.食品用酶制剂新品种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4.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5.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6.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1: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一、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决明胶名称:决明胶 cassia gum功能:增稠剂2.生产工艺以决明(Cassia obtusifolia 或Cassia tora)植物的种子胚乳为原料,用化学萃取的方法加工而成的一种胶体,主要含半乳甘露聚糖,即包含甘露糖线性主链和半乳糖侧链的聚合物。
3.性状灰白色干燥、可自由流动的粉末。
4.技术要求二、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一)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名称: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 L-Se-methylselenocysteine功能:营养强化剂2.生产工艺以α-乙酰氨基丙烯酸甲酯和甲硒醇钠为主要原料,经加成、酶法拆分制得的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
3.性状外观为白色粉末状或颗粒状固体,具蒜样气味。
易溶于水,微溶于甲醇,熔点174℃-176℃(分解)。
(二)低聚果糖名称:低聚果糖Oligofructose功能:营养强化剂2. 生产工艺以菊苣为原料,经部分酶水解后提纯、喷雾干燥制得。
3.技术要求附件2:食品用酶制剂新品种一、磷脂酶C英文名称:Phospholipase C来源:巴斯德毕赤酵母(Pichia pastoris)DVSA-PLC-004菌株供体:某一土壤样品中所衍生的磷脂酶C基因。
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2009年第119号)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和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全国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中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网,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对潜在风险能够进行准确判断和有效预警。
3. 强化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加强对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建立严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使用等风险因素的监管。
4. 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防控: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对被检出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严厉处罚,提高食品生产者和经销商的安全意识。
5. 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消费者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6. 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力量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合力。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12•【文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5.12发布,2009.9.1起执行)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要求5.生产与加工场所要求6.设施与设备要求7.加工过程控制要求8.人员要求9.质量安全管理要求10.包装、贮存与运输要求11.食品标识要求前言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爱进、刘文、许建军、金东海、张立平、李庆文、高胜普、吉文、谢启军、刘运富、刘丽梅。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包括生产与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质量安全管理、包装、贮存与运输和食品标识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也适用于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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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政…2009‟ 52号
太平乡关于印发
《莲都区太平乡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部门:
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将《太平乡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太平乡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太平乡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区食品药监局。
太平乡党政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附件:
2009年太平乡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09年,太平乡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继续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乡为目标,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总战略,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全年不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现全乡食品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力整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今年,要继续坚持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相结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以整顿规范奶制品生产流通秩序为突破口,在全乡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活动要抓住社会反映强烈、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对乳制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重点品种,广大农村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饮食小摊点等重点对象的整治。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行业潜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
认真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为,严格查处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坚决制止违法使用农药、
兽(渔)药行为。
二、着力强化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监管
1、强化补品种养殖环节监管。
组织实施产业提升行为,大力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改造。
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
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名牌产品,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抽检和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水平。
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督导“三品”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基地,建立生产记录,开展质量自检,上市销售时按规定出具产地证明。
健全农产品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监测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各地信息互通,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2、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加快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证后监管。
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把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关。
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形成企业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记录。
加快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
全面启动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全面清理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坚持依法许可和登记注册。
强化
食品市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区监管,确保监管执法到位。
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督和分类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电子台帐,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全面落实。
不断完善食品市场监管机制、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食品市场社会监督机制和食品市场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进一步规范食品配送企业行为,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行等制度。
引导农村小食杂店、改造提升。
4、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加强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
进一步组织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分级指南,对所有餐饮业、食堂等进行量化分管管理和再评估,力争到2009年底学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要求。
加强对农村、学校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察和指导,对农村集体聚餐全面推行报告制度,继续组织培训乡村厨师。
三、着力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四网”建设
1、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加强村居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在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协助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继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扩面、提质、增效,巩固和提升建设成果。
进一步巩固放心店创建成果,加强日常监管,推行分级分类管理。
积极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巩固在100%。
3、进一步强化农村、社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建设。
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群众监督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开展社会监督的能力。
继续探索农村公共安全机制建设,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多员合一”工作。
4、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为重点,强化企业自律、行业自律意识。
适时召开行业协会座谈会,探讨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加强行业信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开展协会活动指导,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四、着力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认真抓好保健食品各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市场准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标准;严格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根据区里统一部署,加大市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加大监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开展以讲座形式聚众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五、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1、切实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督促农产品种养殖户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并开展质量监控,出具产地证明、质量证明和检疫证明。
大力推进农产品包装销售。
除鲜活畜、禽、水产品以外,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
森林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认定)的农产品,应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上市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根据《太平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指导各村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
进一步加强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工作。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协调机制。
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六、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正面宣传、长期宣传,力求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在食品安全宣传手段上能够推陈出新,充分利用电台、电、报纸、网络、短信等平台,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社会公信度。
大力宣贯《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积极推行中小学生饮食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饮食营养知识。
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农村电视放映前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公益片活动。
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的作用,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
引导食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重
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宣传,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投入品。
七、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考核和“为民办实事”工程。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问责暂行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围绕中心工作、热点难点和媒体曝光问题等开展督察暗访,通过督察督办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