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亲子冲突及其相关因素_俞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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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总第180期)
青春期亲子冲突及其相关因素
俞国良1,周雪梅2
(1.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北京 100088; 2.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北京 100875)
摘要:研究青春期亲子冲突的目的是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顺利度过青春期这一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研究表明,青春期亲子冲突是生理-心理-社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亲子冲突的有效管理,直接关系到冲突的结果是积极还是消极。研究亲子冲突,不但要注重其量的特征,更要关注质的特征,以从中发现亲子冲突的互动模式,及双方所使用的管理策略。
关键词:青春期;亲子冲突;相关因素
中图分类号:B8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3)06-0033-07
青少年社会化是家庭的重要任务,为完成这一任务,亲子间不可避免会发生冲突。亲子冲突会带来消极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着积极的作用,在青少年的认知、社会认知、社会情绪、社会理解能力以及社会关系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这么说,青少年是在亲子冲突中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成长起来的。进入青春期后,由于生理和心理的急剧、快速变化发展,亲子冲突在这一时期变得前所未有的显著。如何看待青春期的亲子冲突,使他们能顺利度过青春期,完成这一时期的发展任务,并且使亲子关系得到良好的发展,这是每一个青少年家庭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亲子冲突的概念与理论
(一)亲子冲突的概念
心理学对亲子冲突的实证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最初是从人际冲突的角度提出亲子冲突的。研究者认为,亲子冲突和人际冲突都是冲突双方目标的对立和不一致。实际上,这一定义把冲突的范围扩大了,因为目标对立的双方并不一定都能知觉到这种对立并表现出来。于是,70年代的研究者从社会化的观点出发,提出亲子冲突是儿童对父母愿望的不顺从行为,这一定义强调了父母的单向行为,却忽略了儿童在亲子冲突中对父母的影响。到了80年代,研究者们从关系化观点出发,强调亲子冲突是亲子双方对立性的互动,是一个双向的互动过程,是以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为特征的。尽管父母履行他们对儿童的职责,但是亲子冲突是
收稿日期:2003-03-16
作者简介:俞国良(1963-),男,浙江省萧山市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授。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270472)。
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儿童仍然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完成自身的社会化,例如同父母进行谈判、反对父母的某些决定。
一个有较大影响的亲子冲突的定义是Sha ntz(1997)[1]提出的,认为亲子冲突是一个双向的人际互动事件,包括亲子间过度的行为对立,如争吵、争辩、不一致,该定义强调亲子双方行为的对立或者是过度的不一致。然而,这个定义虽强调了亲子冲突的互动性及其行为层面,却忽视了亲子冲突的其他方面。为此,随后的研究者(Yan&Smeta na,1996)[2]把亲子冲突定义为亲子间所发生的从最小到最大程度的不一致,并不只是把亲子冲突限制在双方所发生的外部行为上。根据这一定义,亲子冲突应该是亲子双方表达出来的不一致,这种表达方式可能是言语的方式,也可以是非言语的方式,如观念或情绪的对立、沉默、退缩或逃避。
我们赞同后者的提法,认为亲子冲突是亲子双方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既体现了双方目标的不一致,同时双方也知觉到了这种不一致,并且以言语或非言语的方式表现出来。当然,这种不一致有着程度的不同,从消极对立情绪到发生身体冲突,甚至于离家出走、违法犯罪。根据这一定义,我们认为亲子冲突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冲突的质量和后果受到亲子关系状况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亲子双方对冲突的管理策略的影响。
(二)亲子冲突的理论
20世纪初,霍尔就提出,青少年时期是亲子冲突的时期,随着青少年的生物成熟,与父母的冲突、割断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就具有生物适应性的积极意义,是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他认为,青年期是一个充满动摇和起伏(str ess and sto rm)的年龄阶段,有着显著的相互对立冲动。许多心理学理论流派竞相来解释这一现象。
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在青少年时期由于生理成熟而使俄狄普斯情结觉醒,本我与超我的冲突、与父母产生的冲突,是青少年重组亲子关系,释放内心焦虑的正常渠道,没有亲子冲突是青少年发展不正常、不健康的表现。埃里克森则认为,青少年时期的发展任务是建立自我同一性和防止角色混乱。除了青春期性驱力的作用外,新的社会冲突和要求也使青少年变得困扰和混乱,导致他们与父母发生冲突。随后的新精神分析学派认为,青少年割裂与父母的情感联系的现象是儿童发展中的第二次个体化过程。通过对父母去理想化的过程,青少年摆脱了对内化的父母形象的依恋,完成了第二次个体化过程。
社会学习理论则认为,亲子冲突是由于家庭成员缺乏社会交往技能和沟通技能造成的。青少年可以通过亲子冲突,从父母那里观察学习到处理冲突的方式和策略,并迁移到其他社会情景中。因此,青少年的亲子冲突,对青少年社会技能的学习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家庭系统理论把亲子冲突看作一个多人系统的问题,而不是父母或子女单方面的问题,亲子冲突的来源可能是家庭成员系统功能的缺失,不恰当的人际关系界线,或者是防御性的沟通风格等原因引起。研究者(Robin&Fo ster,1989)[3]提出了行为-家庭系统模型,结合家庭系统理论和行为研究,建构了一个全面的家庭功能理论。他们认为在青少年发展阶段,孩子们需要更多的独立,因而必须重新协调同父母的关系。在这个时期,如果亲子双方存在不恰当的问题解决方式、沟通技能缺失、家庭成员必须生硬地屈从于规则等等,就会破坏青少年与家庭有关的信念,从而使亲子互动增加冲突的可能性,并且有可能影响到长期的亲子关系。
Smetana(1995)[4]提出一个家庭冲突的社会认知模型,他认为研究家庭冲突有必要了解家庭成员如何认知他们的环境,如何认识他们角色的变化,这种变化同家庭的关系,以及他们对纪律和权威、惩罚的解释。在青少年时期,随着年龄增加,关于自由、权力的争论越来越多,反映了青少年独立意识的增强。同时,父母却更倾向于保持社会传统和规则、责任,希望以此来影响青少年的行为和信念,完成其社会化的职责。当双方的社会认知观点发生不一致时,亲子冲突就产生了。Sm etana对这一模型的跨文化情境进行了讨论,认为在崇尚个体独立和人权的文化背景下,亲子冲突的频率会更高,强度会更大;而在明确地划分了个人事务界线、对个人的限制更多的文化背景下,亲子冲突就会缓和得多。他对香港人亲子冲突的研究也支持了这一论点。香港人的亲子冲突水平以及冲突的频率都低于美国高加索人以及美国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