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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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精选9篇)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文件收发的完整、及时、准确,促进学院内部及学院和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知、意见及规定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文件收发要做到仔细、认真、及时、完整。

(二)收文制度:1、接收文件应在文件登记表上的作好登记,填写应仔细、如实、及时,并由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

登记表须保持清洁、保存完整以备归档之用。

2、联络员在校团委领取的文件应根据校团委的指示及文件内容的缓急,及时将文件送达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以备查。

3、传阅文件应保持文件完整无缺,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归还办公室。

4、分团委各部门每月月初和月末应按时上交当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如要举办活动,应上交相应的计划和总结,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将按考核制度上的有关规定扣分。

5、各部门上交的计划和总结包含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应存放在各部门文件夹中,电子稿应存放在办公室电脑各部门的文件夹下。

6、上交上来的打印搞应及时、认真、如实的做好各项登记,查看是否有图片并做好备注,上交电子稿时办公室接收人应确保其能打开并含有相关内容,做好相应的登记。

7、分团委所属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办公室查阅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动文件内容,查阅时应经过办公室有关人员的批准。

(三)发文制度:1、学院各类文件指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放文件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发放。

3、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院统一规定编号在发文登记表上分门别类地做好文件的具体信息的登记,学院任何发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记,该登记表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规定教师是社会的栋梁之材,他们承担着培养人才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多个角度分析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的必要性及实施意义。

1.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的背景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具体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的需要,旨在提高教师素质和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教师。

同时,这也是对教师教育教学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教师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的主要内容教师教育教学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学成果、教育研究等内容。

通过这些档案的整理和记录,可以对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使教师的专业发展更加有针对性和系统化。

3.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的意义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可以为教师自身的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持,也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通过档案管理,可以了解到教师的专业特长和擅长的领域,使人才配置更加科学,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效果。

4.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的流程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包括信息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

首先,学校需要收集教师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工作履历等。

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和归档,形成完整的教师档案。

最后,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的更新和完善。

5.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的统一标准为了使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和科学,需要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

这些标准应包括教师档案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及档案管理的程序和流程等。

只有统一标准的制定,才能确保教师档案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6.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的条件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持。

学校应建立专门的教师档案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同时,还需要使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电子教师档案,并确保教师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7. 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的重点工作教师教育教学档案管理的重点工作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档案的保管和归档、档案的使用和开放等。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的一套规范教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教务档案是对教育工作中各项事宜的记录和归档,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等相关资料。

以下是教务档案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教务档案的建档与维护:确定教务档案的建档标准和要求,明确档案的存储方式、保管期限和保密措施。

同时,规定教务档案的定期维护和整理工作。

2. 教务档案的分类与归档:对教务档案进行分类,包括教学档案、教师档案、学生档案等,明确各类档案的内容和管理要求。

并规定档案的归档时间和归档程序。

3. 教务档案的查阅与利用:制定教务档案的查阅和利用规定,明确查阅权限和程序。

同时,注重保护个人隐私,规定档案的提取和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原则。

4. 教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推动教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库和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同时制定电子档案管理的规定,包括数据备份、安全性保护等方面。

5. 教务档案的销毁与转移:制定教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规定,明确销毁的条件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于有转移需求的档案,规定转移程序和目标档案馆的要求。

6. 教务档案的管理责任:明确教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团队,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教务档案管理宣传和培训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和执行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教务档案,提高教育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同时,也能够保护教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的可靠性和便捷性。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对教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教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便捷的管理。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确定各类教务档案的名称、编号、格式、内容、存储方式等,并依据规定的流程建立档案。

2. 档案的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或档案库,严格管理教务档案的存放、保管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教务档案管理制度是学校教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和实践价值。

它是指规范学校教务档案管理活动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旨在强化教务档案的保存、归档、查询和利用,提高教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教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教务档案的种类1.个人教务档案:包括学生教务档案和教职工教务档案。

学生教务档案是指每个学生在学校期间所产生的与学业相关的各类档案,包括入学档案、在校档案、毕业档案等。

教职工教务档案是指每位教职工在学校工作期间所产生的与工作相关的各类档案,包括入职档案、在职档案、离职档案等。

2.教学教务档案: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考试成绩等相关档案。

3.考试教务档案:主要包括考试安排、考试试卷、考试成绩等相关档案。

三、教务档案管理的原则1.规范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遵循学校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规范和公正。

2.完整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和准确,不得遗漏或拼凑。

3.保密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4.便利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提供便利的查询和利用服务,方便教务工作的开展。

5.持续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确保档案的持续保存和管理。

四、教务档案管理的流程1.教务档案的归档(1)学生教务档案:每个学生在入学时需提交一份个人档案,包括入学申请、学籍登记、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学生在学期间,每年会产生各类与学业有关的档案资料,如成绩单、奖惩记录等,这些档案应及时归档,并按照毕业的等级进行整理和归档。

(2)教职工教务档案:每位教职工在入职时需提交一份个人档案,包括入职申请、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教职工在工作期间,每年会产生各类与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如工作记录、评价报告等,这些档案应及时归档,按照离职的等级进行整理和归档。

2.教务档案的保存教务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中,确保档案的完好和安全。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档案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引言教育教学科研档案作为学校重要的管理工具,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档案,学校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档案分类与整理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档案的管理需要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例如教育教学档案、科研项目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

通过分类,可以更好地进行档案整理和管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三部分:档案数字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校可以考虑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这样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方便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查找和使用,并且节省档案存储的空间。

第四部分:档案保密与权限控制教育教学科研档案涉及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师资情况,必须对其进行保密。

学校应该建立相应的权限控制制度,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能够查看和使用档案。

第五部分:档案备份与灾备为了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和灾害造成的损坏,学校需要建立档案备份与灾备机制。

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

第六部分:档案传承与利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档案是宝贵的教育资源,对于教育教学研究和经验积累非常重要。

学校应该积极开展档案传承工作,鼓励教师利用档案进行教学研究和经验分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与评价为了确保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学校应该定期进行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评价。

培训包括档案管理知识与技能的提升,评价可以通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教师的反馈等方式进行。

第八部分: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应该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改进。

学校可以成立档案管理委员会,定期审核和修改档案管理制度,以适应教育教学科研的需求和变化。

第九部分:档案合作与资源共享学校可以与其他学校或研究机构建立档案合作与资源共享机制,共同利用教育教学科研档案。

这样可以拓宽教师的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第十部分:档案管理成果的评价学校应该对档案管理成果进行评价和总结。

西南大学教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教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1:西南大学教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教务管理系统是学校教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数据平台,存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室、学籍、成绩、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等重要信息资料数据,它通过教学信息的数据整合实现学校教务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

为更好地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明确系统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规范用户的网络行为,保证信息数据的客观性、完整性及防止信息数据的丢失、更改或损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帐号管理第一条教务管理系统帐号(包括web服务子系统帐号,以下同)是全校师生查看和管理学校及个人教学相关信息资料的唯一凭据。

为确保用户使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时身份的唯一性,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将与登录校园网使用的帐号和密码一致。

第二条教务管理系统帐号角色分为系统管理员、校部帐号、教务处各相关岗位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教师、学生等类型。

教务处拥有分配管理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帐号使用权限。

第三条系统管理员帐号一般情况下只能有一个,拥有教务管理系统操作的最高权限,负责系统维护模块,对其他模块操作提供技术支持;但对重要信息的变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依据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教务处各相关岗位人员帐号拥有负责模块下各类操作的最高权限。

第五条校部帐号为学校领导和教务处正副处长等的帐号,拥有全部模块下的只读权限。

第六条职能部门帐号、学院教学院长帐号在给定的权限下操作,如有疑问应首先咨询负责相关模块的教务处岗位人员,其次可找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教师、学生帐号主要是在web服务子系统登陆进行相关教学数据操作,如有疑问应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咨询。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学院相关管理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应书面向教务处报告,由教务处完成帐号权限的更变。

第九条各类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帐号。

禁止将个人账号转借他人使用,违反者,教务处有权暂停该账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使用权。

第十条对于盗用他人账号、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凡已毕业学生、学期中转学或退学以及教职员工退休,教务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账号使用权进行处理。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教学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教学档案的范围和内容1. 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课程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日志、课堂笔记、学生作业、试卷、成绩单、毕业论文、实习报告、教学研究论文、教师培训资料等。

2. 教学档案的内容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基本情况、教学成果、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资源等。

三、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教学部门负责提供教学档案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教师负责整理、归档自己的教学档案,并对所归档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1. 教学档案的收集:教务处应按照教学档案的范围和内容,及时收集教学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教学档案的整理:教务处应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

3. 教学档案的归档: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整理好的教学档案交由教务处归档。

4. 教学档案的保管:教务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5. 教学档案的利用: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利用原则:教学档案的利用应公开、透明,便于师生查阅。

(2)合理利用原则: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合理利用档案资源。

(3)保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教学档案,应严格保密。

6. 教学档案的销毁:教学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五、教学档案的管理要求1.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

2.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

3.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是指对教师的教学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

以下
是一般性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要点:
1. 教学档案的建立和归档:教师在任教期间,应按照学校规定及教育部门要求,建立
个人教学档案,并及时整理、归档。

2. 教学档案的内容:教学档案应包括教学计划、授课记录、教学反思、学生评价、教
学奖励和荣誉等相关资料。

3. 教学档案的保存期限: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教学档案的保存期限通常为教师离岗
后的一定年限,一般为30年。

4. 教学档案的管理责任: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审核和存储等。

5. 教学档案的安全性保障:教学档案应设有密码保护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档案被非
法获取或篡改。

6. 教学档案的使用和查询:教师本人可以随时查询和使用自己的教学档案,学校内部
的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查询和使用。

7. 教学档案的传承和继承:教师离岗后,应将自己的教学档案交接给后任教师或学校
档案馆进行继承和传承。

8. 教学档案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教学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已成为趋势,学校可以探索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会因地区、学校或教育部门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制定和实施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西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注册:每位本科生入学后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学籍注册手续,包括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等。

2. 学籍资料管理:学生入学后,学校会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学籍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入学成绩、学习进度、奖惩情况等。

3. 学籍变动管理:学生的学籍状态随着学生的学习情况而变动,如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

学校对学生学籍变动进行管理,学生需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4. 学籍审核:学校定期对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学生符合相关规定。

如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5. 学籍成绩管理:学校按照规定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管理,包括考试成绩、实践表现、实验报告等。

学生需按时参加考试,如有缺考或作弊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处罚。

6. 毕业资格管理:学生毕业前需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并符合相关毕业资格条件。

学校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享受本科毕业。

7. 学籍保留:学校规定一定的学习年限,超过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资格。

以上是西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可能还会有一些补充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需遵守学籍管理规定。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1、院级建档范围:(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教师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教师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教师教学档案管理规定概述教师教学档案是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记录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它包括了教师的个人信息、教学经历、教学业绩以及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教师教学档案的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

一、建立教师教学档案的必要性教师教学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客观记录。

通过建立教师教学档案,学校可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为教师提供适宜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二、教师教学档案的基本内容教师教学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个人信息、教学经历、教学业绩和评估等方面。

个人信息部分应包括教师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教育背景等基本信息;教学经历部分应包括教师的教学岗位、教学工作单位、主讲课程等相关信息;教学业绩部分应包括教师的教学成果、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的内容;评估部分应包括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效果的评估结果。

三、教师教学档案的管理要求为确保教师教学档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管理要求应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建立完善的教师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教师教学档案的建立、使用和保管等具体工作流程;其次,保证教师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任何人为了个人或其他目的篡改、伪造教师教学档案;再次,确保教师教学档案的保密性,严禁将教师教学档案信息披露给无关人员或机构;最后,建立定期审查和更新教师教学档案的机制,保持教师档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教师教学档案的建立与使用教师教学档案的建立和使用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首先,教师需要按照规定提交个人信息和教学经历的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建立教师教学档案;其次,学校应根据教师教学档案的要求,及时将教师的教学业绩和评估结果记录在教学档案中;再次,教师教学档案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必须经过教师本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五、教师教学档案的保管与保存教师教学档案的保管与保存应该做到安全可靠,防止教师档案信息的丢失和泄露。

首先,学校应建立统一的教师教学档案存放机构,并配备专业的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其次,教师教学档案应使用密码保护以防止外部人员非法获取;再次,学校应建立档案的备份制度,以备不测之需。

教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教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教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全面反映教科研活动的全过程;(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四)高效性原则: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为教学、科研、管理等提供便捷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学校教科研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科研档案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教科研档案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全校教科研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学校教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校教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四)组织开展教科研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负责全校教科研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负责教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六条各学院(部)应设立教科研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学院(部)教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学校教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本学院(部)教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三)定期向学校教科研档案管理办公室报送档案资料;(四)协助学校教科研档案管理办公室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第三章教科研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科研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性:收集内容应涵盖教科研活动的各个方面;(二)准确性:收集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收集工作应与教科研活动同步进行。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档案包括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其他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学校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学校档案属国家和学校所有,列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学校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行使与档案事务有关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第七条学校档案馆为副处级直属机构,由校长分管;学校成立档案工作委员会,校长兼任主任,党办校办主任兼任第一副主任,档案馆馆长兼任副主任,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全面开展档案工作;档案馆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八条学校档案馆作为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校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十条学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原则上应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本科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档案馆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教师档案管理的规定(3篇)

教师档案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师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师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教师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真实性原则:教师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实际情况。

(三)完整性原则:教师档案应当包括所有反映教师个人和职业发展的资料,不得遗漏。

(四)准确性原则:教师档案内容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五)保密性原则:教师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

(六)方便利用原则:教师档案管理应当便于查询、检索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教师档案的构成第四条教师档案由以下部分构成:(一)基本情况档案:包括教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

(二)工作经历档案:包括教师工作调动、岗位变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等。

(三)教育教学档案:包括教案、教学笔记、教学反思、学生评教、学生作业、试卷等。

(四)科研成果档案:包括论文、著作、专利、项目、获奖情况等。

(五)其他档案:包括教师个人荣誉、奖励、处分、培训、出国(境)交流等。

第三章教师档案的管理第五条教师档案的管理应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等)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教师档案的收集应当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等)应当建立健全教师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教师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教师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型、时间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二)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高校大学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高校大学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大学教学档案管理规定教学档案工作在我校档案工作中处于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进行教改、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参考材料。

教学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凡属永久性保存的教学档案一律移交校档案室保存,不属永久保存的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管理。

为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推进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现作如下规定:一、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二、教学档案管理实行教学单位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校、院(系)管理部门应明确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管理本教学单位的教学文件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三、坚持由教学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的原则,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字迹工整(严禁圆珠笔、复写)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四、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不得散失。

各类档案原则上保存五年;对一些重要的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档案可延长保存时间。

学校将定期与不定期对各院(系)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检查与评估,并以此作为考核各院(系)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四、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一)综合类1、国家教委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学校有关教学、教学工作给上级主管机关的汇报、请示及批复。

3、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规定及有关教学文件。

4、学校、院(系)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及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5、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办法、获奖名单;教学研究成果申报与评审材料;教学改革立项、检查、成果材料。

6、教师的教学研究论文、科研成果等。

(二)专业与课程1、有关专业设置、调整专业名称的报告及批复;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上级批示。

2、有关专业评估办法、自评报告、评估结论。

3、各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学校修改教学计划的有关规定和材料。

4、省、市、校级优秀课程的有关文件材料。

5、学校关于课程建设规划及有关材料。

西南大学教师管理制度

西南大学教师管理制度

西南大学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的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西南大学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管理应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和高等教育教学科研相结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教师,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第五条学校教师管理应当依据教师的任职、聘用等情况,分别进行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管理的信息化平台,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教师的聘用与绩效考核第一节教师的聘用第八条学校教师引进应当不断完善选拔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应当给予合理的待遇和奖励。

第九条学校教师聘用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搞权力寻租和拉帮结派。

第十条学校对于教师的职称评定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搞变相晋升。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大对于优秀青年教师的引进力度,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成长空间。

第二节教师的绩效考核第十二条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应当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以确保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绩效考核应当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来综合评定,不得片面追求数量指标。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通过绩效考核来确定教师的奖惩,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第三章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节师德师风建设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树立正确的师德师风,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培养和教育,推动教师德育观念的转变。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职业操守教育,严格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不得违反师德和法律法规。

第二节师德师风考核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机制,不定期开展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加强对教师和学生教育信息的保存和利用, 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务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务档案管理按照统一, 保密, 便捷, 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教务档案的管理第一节教务档案的保存和归档第四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教务档案管理系统, 对所有教务档案进行统一保存和归档。

第五条教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教务档案须妥善保管, 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第七条教务档案应按照学年、教学期等时间段进行分类归档, 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八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档案整理和归档流程, 确保教务档案的规范管理。

第二节教务档案的利用第九条教务档案可以供学校教师和教务部门进行教学计划、教学评估和教育决策等工作时使用。

第十条学生的教务档案可以用于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职业规划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教务档案可以用于学校的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教学素材。

第十二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提供教务档案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但必须确保教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教务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定期对教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教务档案管理, 并配合学校教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教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提高教务档案管理水平。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学校将会依法依纪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总计536字。

根据实际情况, 需求方可根据该范本进行修改和调整, 并参照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详细制定。

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21
学生成绩单
22
每学期有关教务管理总结
质量监控及信息反馈
23
学校领导、督导组听课意见及原始材料
24
教务处听课记录
25
学生信息员对教学工作的反馈信息
实践教学
26
各类实习、实践安排计划、总结
27
毕业论文安排、答辩记录、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结果
28
实验室建设规划、评估验收材料
29
实习基地建设材料
师资培养
30
附件一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项目类别
序号
内 容
备注
综合材料
1
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2
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请示和批复
3
学校及教务处制定、下发的各类教学文件、教学工作会议材料、教学简报等
4
关于教学计划、总结和各种统计表
5
教务处的岗位职责、机构改革材料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6
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新专业设置申报、批复材料
各学年教师、教学管理干部、实验技术队伍结构统计表(姓名、学历、职称等)
31
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导师制材料
32
青年教师读硕读博、进修材料
33
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准备、总结、结果
教学评价
34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各种档案材料
35
每学期本科教学评价总结
院、系、部教学档案管理规范Βιβλιοθήκη 项目类别序号内 容
备注
综合材料
1
学校及教务处制定、下发的各类教学文件、教学工作会议材料、教学简报等
15
调课、串课、停课审批表
16
《课程开设情况统计表》、《公共选修课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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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是一则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的一则规范,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准则。

下文是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反映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等重要材料。

第三条教务处应落实一名处领导主管教学档案工作,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教务处应确定一名档案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和移交,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五条教务处各科室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类、装订、移交及保管工作。

各科室均要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使教学档案材料保管做到集中、妥善、安全。

第六条综合类档案
(一)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二)学校及教务处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规定及
有关教学文件。

(三)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及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四)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的有关教学、教务工作的汇报、请示和批复。

(五)教务处及其科室职责、岗位责任制、机构沿革材料。

(六)教务处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

(七)教务处及各科室的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等。

第七条教学基本建设
(一)专业建设
1.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专业调整及特色品牌专业的有关材料。

2.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及课程计划的有关文件。

(二)课程建设
各级重点课程、课程建设规划、管理有关材料,各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材料。

(三)教材建设
1.教材建设规划及管理的系列材料。

2.本科教材使用及优秀教材、CAI课件评选材料。

(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1.实验室建设及评估系列材料。

2.实习基地建设相关材料。

第八条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常规
1.培养方案、学期教学工作执行计划,培养方案变动申请表。

2.教学任务书、授课进度计划表。

3.课程表、调课、停课、代课申请表。

4.关于考试和成绩管理的文件和有关规定。

学生期末考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及学生原始成绩单、学生成绩总册、考试通报、总结、分析和处理情况。

(二)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的有关文件及其相应的附件材料。

2.毕业生资格审查的规定及历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毕业生名册、结业生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学位授予审查材料、授予名册。

3.新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片、学生名册。

4.专升本有关文件与材料,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材料。

(三)实践教学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生优秀设计(论文)评审资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2.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教学大纲汇编,实践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3.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及其相关材料。

第九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办学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督导等资料。

(二)教学检查、各类教学情况调查总结材料,教学评价总结,优
秀教学奖评奖办法、评奖结果与记录。

(三)各级各类听课记录、学生评教、教学竞赛、示范课或公开课资料。

(四)各类技能竞赛组织、参赛、获奖等资料。

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资料。

(五)教师培训有关材料。

第十条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
(一)各级教学研究文件。

(二)历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各种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等系列资料。

(三)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及其系列材料。

(四)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办法、申报与评审材料、获奖名单。

教师的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成果等。

第十一条教务处和各科室要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及日常工作计划。

凡以本处行文的文件,必须由处办公室归档管理,每年定期汇总、整理、保存。

凡与岗位相关的通知文件,除交处办公室一份外,各岗位必须存档保存。

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实行按教学年度立卷归档。

每年9月至11月,各部门应将上一个学年度形成的教学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向档案室移交。

第十三条综合类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收存、立卷;其它属各岗位业务档案的由各岗位集中整理立卷。

如需交综合档案室长期保存,
各岗位需保留交存档案目录。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科教学评估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是由被评学校自我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和学校整改三个阶段构成的。

自评工作阶段是指从教育部确定对学校进行评估并明确了专家组进行考察的大体时间开始到专家组进校考察前的这个时间;学校整改阶段是指从专家组进校考察结束后的一年时间;中间则是专家组现场考察阶段。

这三个阶段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过程,不能认为只有专家组现场考察才是评估。

从评估工作的三个阶段来看,"迎评"的提法是不准确、不恰当的。

因为从教育部确定对学校进行评估并明确了专家组进行考察的大体时间开始,被评学校就已经进入了自评阶段,也就进入了评估工作,再提迎接评估,从逻辑上是不准确的。

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这种提法实际上是只把专家组进校考察看作是评估,而没有把自我评估和整改也看作是评估,更没有认识到自我评估还是评估三个阶段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

基于这种认识,所谓"迎评",实际上就把整个自评变成了迎接专家组考察,甚至是变成了应付乃至对付专家组考察,而不是认真贯彻教育部提出的20字评估原则,不是认真总结办学指导思想和教学工作的思路,不是认真找准学校的定位,不是扎扎实实地搞好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

这无疑会给评估工作造成危害。

因此,希望各学校不宜使用"迎评"这个提法,还是提"以评估改,
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为宜。

当然,也希望学校提出一些符合科学评价观的、能鼓舞师生员工努力搞好教学评估工作积极性的、人文化的口号,以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评估工作中去,并逐步建立起先进的、科学的评估文化,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创建真正让人民放心的优秀教学工作"、"为建设优秀的教学工作添砖加瓦"、"提高教学质量人人有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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