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网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
“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工作,满足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实现“持证上岗”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行业)法规政策、及中铁三人〔2012〕319 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相关管理岗位有“持证上岗”职业资格要求的人员。
第三条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
本办法所指的“持证上岗”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行业)法规政策和规章要求,上岗前必须取得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第四条公司内从事下列施工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持证上岗”:施工员、安全员(C 证)、预算(造价)员、质量员、试验员、测量员、标准员、统计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以及其他有关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等。
第五条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类资格证书,担任爆破作业安全员的,同时还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员资格证书;从事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领工员(现场带班人员)等岗位,还应接受铁路局的相关安全培训,取得铁路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有关“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收集各相关部门持证上岗方面的培训计划,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指1导、监督相关部门的实施情况;负责住建部门“十一大员”证书集中管理及申报、组织培训、考试、取证、复审、继续教育等对外协调组织工作;动态掌握公司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状况,建立“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台帐;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对口,与上级无缝对接的原则,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
负责具体组织承办职责范围内、系统范围内的“持证上岗”人员的选派、培训、考核、取证、继续教育、复审等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1
调度管理规程的定位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是调度机构 进行调度管理最基本的制度,是南方电网调度运 行管理的最高准则。 调度机构各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必须依从其确定的 管理原则和管理方式,电力系统各单位有关电网 运行的规章、制度、规程、规定均不得与其相抵 触。
2
调度管理规程的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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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调电厂发电计划执行
除总调另有要求外,总调直调电厂均应自行按照总 调下达的日发电计划曲线(包括总调调度员临时 修改发电计划曲线)调整机组出力,但机组启停 (包括解并列)必须得到总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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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应遵守的规定
发、受调度操作指令,必须确认发、受令单位,互 报姓名,受令人接令后应将全部指令复诵无误,发 令人认可后方可执行。 操作过程中如有临时变更,应按实际情况重新填写 操作票后方可继续操作。受令人若有疑问,应及时 向发令人报告,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及操作顺序。 操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或故障,厂站运行值班人员 应根据现场规程处理并尽快汇报值班调度员。 操作完毕后,受令人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 不得延误。受令人汇报后,该项操作方可认为执行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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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标准
南方电网频率标准为50Hz。 正常运行频率偏差不得超过±0.2Hz(联网省区)。 电网运行容量小于3000MW时,频率运行偏差正 常不得超过±0.5Hz(海南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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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异常处理
总调直调电厂立即调出备用容量或减少发电机出力 (包括停机),恢复频率在正常范围内; 要求造成频率异常的责任网立即调出备用容量或减少 发电机出力(包括停机),恢复频率在正常范围内; 要求非责任网调出备用容量或减少发电机出力进行支 援; 要求责任网10min内完成限制负荷措施恢复电网频率 在正常范围之内; 非责任网支援时间为30min,超过25min后,若有需 要,责任方应提出申请,总调协调修改送受电计划。
电网调度人员值班制度范本
电网调度人员值班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电网调度人员值班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电网调度人员值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值班要求1. 调度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2. 调度员应严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 调度员应严格执行调度规程、规定和制度,服从上级调度指令。
4. 调度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三条值班安排1. 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
2. 每班设有一位值班长,负责当班的全面工作,其他调度员协助值班长工作。
3. 值班长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4. 值班人员应按照轮值表进行值班,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调班,但不得连值两个班。
第四条值班职责1. 调度员应严格遵守调度规程和制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 调度员应随时掌握电网运行情况,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3. 调度员应按照调度指令进行操作,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调度员应定期与上级调度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交接班管理1. 交接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
2. 交班人员应将电网运行情况、设备状况、未完成工作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疑问。
4. 交接班记录应详细、准确,由接班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培训与考核1. 调度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调度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 调度员应掌握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条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调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工作失职的调度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电网调度管理部门。
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调度运行规定
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调度运行规定为保障南方电网运行安全稳定,提高调度管理水平,制定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调度运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这份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调度运行,保障南方电网工作的安全稳定。
本规定依据《电力法》、《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管理规定》、《电力调度通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南方电网调度实际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内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涉及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系统操作与管理第三条系统操作1.在进行系统操作之前,需要进行身份认证。
2.禁止操作者同时进行多个操纵。
3.必须全面了解系统的工作机理和运行状态。
4.维护系统的作業程序,禁止更改操作流程。
5.维护系统中各项引用文件,禁止篡改、删除或更换相关文件。
如因特殊情况确有必要更改,则必须经过相关人员同意并有明确的记录。
6.对于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必须按照规定的应急处理流程切实把控风险,保障系统的运行稳定性与可靠性。
第四条系统管理1.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确保系统内部信息的保密性。
2.系统管理员必须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程序。
3.禁止对系统进行非法入侵和攻击,严禁进行各种形式的破坏性操作。
4.针对系统升级和维护操作,应在节假日、高峰期及其他能源调度工作相对轻松的时段进行。
第三章调度管理第五条调度监督1.确认调度安全、稳定生产将履行调度监督职责。
2.处理跨区调度工作,并保障跨区调度的有序进行。
3.有效管理控制电网负荷,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调度指令1.调度人员必须在考虑电力系统稳定、安全、经济和环保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调度指令。
2.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履行调度指令,向负责人汇报执行情况。
第七条调度应急1.在出现电网故障或紧急情况时,调度人员应及时召开应急会议,并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抢修,以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调度运行规定
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掌控系统调度运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掌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调度运行效率,确保电力系统稳定安全运行,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掌控系统的调度运行管理。
第三条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掌控系统的调度运行应当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调度机构第四条南网总调直调安全稳定掌控系统的调度机构是南网总调中心和直调中心。
第五条南网总调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调度指挥系统,负责对南网范围内的电力系统进行综合调度和运行掌控。
第六条直调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直调指挥系统,负责对各直调范围内的电力系统进行调度和运行掌控。
第七条南网总调中心和直调中心应当配备合格的调度员,并进行必需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调度运行第八条调度运行应当以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基本原则,依据电力供需情形和运行特点,合理调度电力资源。
第九条调度运行应当严格遵守电力系统运行和安全规程,及时接收处理各类操作信息和告警信息,确保系统运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调度运行应当加强与各电力公司和用户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合理布置电力供应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一条调度运行应当定期进行电力系统的巡察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第四章调度预警第十二条调度预警应当依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猜测分析结果,预警可能显现的电力紧张和事故风险。
第十三条调度预警应当及时发出,并依照预警等级进行相应的措施和应对计划。
第十四条直调中心应当及时向南网总调中心报告调度预警情况,并做好协调和搭配工作。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五条调度运行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依照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第十六条调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明确处理责任和流程,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第十七条调度机构应当及时向上级、下级和相关单位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六章绩效评估第十八条调度机构应当依照规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改进。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印发版)
南方电网调〔2017〕2 号附件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江毅审定:许超英审核:刘映尚咼孟平唐卓尧张昆杨俊权初审:编写:李翔范展滔辛阔黄韬黄河徐光虎马骞和识之卢伟辉唐红兵李崇浩张弛郑茂然徐键杨志敏胡荣郑志千陶文伟陈刚目录1 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电力调度机构职责及管辖范围 (2)4调度管理规则. (5)4.1一般规则 (5)4.2调度运行 (6)4.3运行方式 (8)4.4水库调度 (10)4.5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 (12)4.6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 (12)4.7继电保护 (13)4.8电力通信 (14)4.9调度自动化 (15)4.10备调管理 (16)4.11调度纪律 (16)5运行方式管理. (17)6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理. (19)6.1一般要求 (19)6.2风险辨识与评估 (19)6.3风险发布 (19)6.4风险控制 (20)6.5风险解除与延期 (20)7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20)8无功电压管理. (22)9运行操作管理. (23)9.1解并列操作 (23)9.2解合环操作 (23)9.3线路操作 (23)9.4变压器操作 (24)9.5母线操作 (24)9.6开关操作 (24)9.7刀闸操作 (24)9.8零起升压 (25)9.9无功补偿设备操作 (25)9.10保护装置操作 (25)9.11一次调频、AGC、PSS、AVC操作 (26)9.12机组开停机操作 (26)9.13直流操作 (26)9.14串补操作 (27)9.15SVC、STATCO操M作 (27)10事故处理 (27)10.1基本原则 (27)10.2系统振荡 (28)10.3系统稳定破坏 (28)10.4线路故障 (29)10.5发电机故障 (30)10.6变压器故障 (31)10.7母线故障 (31)10.8开关故障 (32)10.9高抗故障 (33)10.10串联补偿装置故障 (33)10.11SVC、STATCO故M 障 (33)10.12融冰装置故障 (33)10.13直流输电系统 (34)10.14二次设备异常 (35)10.15调度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失效 (35)10.16调度对外联络中断 (35)11稳定管理 (36)11.1稳定计算管理 (36)11.2稳定运行管理 (36)12检修管理 (37)13备用管理 (41)14新设备启动投运管理 (42)15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44)15.1策略管理 (44)15.2并网管理 (45)15.3整定管理 (45)15.4运行管理 (46)16继电保护管理 (46)16.1整定管理 (46)16.2运行管理 (48)17电力通信管理 (50)17.1运行管理 (50)17.2技术管理 (51)18调度自动化管理 (52)18.1设备管理 (52)18.2信息管理 (52)18.3运行管理 (53)19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54)19.1并网管理 (54)19.2运行管理 (54)19.3策略管理 (55)20水库调度管理 (55)20.1水库调度基本要求 (55)20.2水库运用参数和基本资料 (55)20.3水文气象情报及预报 (56)20.4水电调度计划管理 (56)20.5水库防洪及综合利用 (57)20.6水电机组振动区管理要求 (57)21调度信息管理 (57)22附则 (60)附录一南方电网500KV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准则 (62)附录二调度术语 (65)附录三继电保护跳闸信息汇报规范 (90)1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调度管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技术发展、管理创新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环保运行,结合近年电网运行经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3.3.4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运行人员。 3.3.5 地调认为需要取得受令资格的其他人员。 3.4 县(区、配)调可参照 3.3 确定取得受令资格的运行人员范围。 3.5 未取得足够数量受令资格人员(值班期间至少两名)的新投产发 电厂、变电站,调度机构不予安排启动调试。
2 术语和定义
2.1 受令资格:与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并接受调度 指令的资格,是调度机构对运行人员与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 并接受调度指令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的认定。
3 适用范围
3.1 与总调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并接受调度指令的运行人 员必须取得受令资格。 3.2 与中调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并接受调度指令的运行人 员必须取得受令资格。 3.3 下列与地调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并接受调度指令的运 行人员,必须取得受令资格。 3.3.1 县(区、配)调调度员。 3.3.2 区(集)控中心运行人员。 3.3.3 发电厂运行人员。
4 职责
4.1 调度机构职责 4.1.1 调度机构负责各自调管范围内运行人员培训。 4.1.2 属多级调度机构调度的运行人员,其受令资格由最高一级调度 机构认证,相关调度机构配合。 4.1.3 各级调度机构应建立本级调管范围内运行人员工作质量评价体 系。 4.1.4 调度机构对调度员的培训、受令资格认证应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有预见性和计划性,避免出现具备受令资格人数不满足值班需求的情 况。 4.2 运行单位职责 4.2.1 运行单位应加强受令资格人员日常的调度业务培训。 4.2.2 运行单位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受令资格认证应列入年度工作计 划,有预见性和计划性,避免出现具备受令资格人数不满足值班需求 的情况。 4.2.3 运行单位应按本规定要求时间提前申报调度业务培训申请和受 令资格考试申请,并及时向调度机构汇报受令资格人员岗位变化情
南网调度厂站值班员受令资格考试题
南网调度厂站值班员受令资格考试题厂站值班员受令资格考试题单位:姓名:分数:一、填空题(20分后)1、南方电网调度运行系统调度管理模式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南网总调)代表网公司在南方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是南方电网运行的最高调度指挥机构。
2、正常情况下,厂站运转值班人员自行调控电压时,无须经调度许可,也无须向调度汇报。
但是当(设备出现异常)或(现场调压手段用回去)且电压仍然越限时,应立即汇报值守调度员。
3、在《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状态分为(投入状态)、(退出(信号)状态)及(停用状态)。
4、现场值班员与总调调度员展开检修工作联系时以检修申请单(批准编号)为依据。
5、新设备启动过程中运行系统发生事故、异常由(值班调度员)指挥处理,必要时(值班调度员)有权下令暂停启动工作。
6、设备的非电气量维护,由(运转单位)负责管理,厂站值班员根据(现场规程规定)自行操作方式。
但(轻瓦斯)维护的投退,须请示值守调度员许可。
7、电网发生事故时,事故有关厂站值班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天气)、(跳闸设备)汇报总调值班调度员,以便值班调度员采取初步措施。
8、为确保设备和系统安全,崭新设备启动试验一经已经开始,未经(启动操作方式统一指挥)许可,严禁(擅自操作方式)启动范围内崭新设备或在崭新设备上展开(检修、试验等)工作。
9、在厂站调度运行工作评价中,异常运行信息汇报评价标准:事故及异常情况下,按总调规定正确、及时汇报有关故障信息。
事故后一次设备状态要求(3)分钟内汇报,二次保护及安稳装置的动作情况、一次设备的检查情况要求(30)分钟内汇报。
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事故调查应实事求是、认同科学,努力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台铁高雄)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二、判断题(10分)1、南方电网500kv变电站、电厂的操作方式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转操作方式管理规定》,220kv变电站、电厂的操作方式可不严格遵守。
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受令资格的取消
• 取得受令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连续3个月脱离运行值班 岗位,其受令资格自然取消。 • 总调对取得受令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不定期进行审核,不 合格者,取消受令资格。 • 总调直调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如出现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 则取消其受令资格,6个月内不安排考试。 • 评价考核不合格。
5
分清两个“评价”的关系:
• 发电工程并网服务指南(第二版) • 输变电工程并网服务指南(第二版) • 南网总调应急调度管理规定 • 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 ”两个细则“(电厂值班员需掌握)
12
谢谢
13
CZ04
总调已批复的检修申请应按时开工
编号
评价项目
扣分标准
CZ05
线路一次设备停送电操作时间应不超过要求: 运行状态和热备用状态互为转换标准操作时 操作时间超过要求且未向总调当值调度员说明情况, 间15分钟;热备用状态和冷备用状态互为转 值班人员每人扣4分。 换标准操作时间20分钟;冷备用状态和检修 状态互为转换标准操作时间25分钟。 厂站运行人员应按时、正确汇报设备运行信 息,如检修完成情况,设备状态,有关数据 等;汇报情况应使用普通话。 事故及异常情况下,按总调规定正确、及时 汇报有关故障信息。事故后一次设备状态要 求3分钟内汇报,二次保护及安稳装置的动 作情况、一次设备的检查情况要求15分钟内 汇报。 调度电话必须及时接听(10秒内); 运行值班场所应保证随时有具备受令资格的 人员候令 汇报情况未使用普通话,汇报人扣0.5分;汇报信息不 完整或没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及时补充汇报完整信息, 不扣分,否则值班人员扣4分;设备运行信息汇报不 正确,及时补充汇报更正信息,不扣分,否则值班人 员扣4分。 汇报信息不及时,当值运行人员每人扣4分,如超过 规定时间一倍以上的,值班人员扣8分;汇报信息错 误,并造成后果,值班人员扣10分。故障情况隐瞒不 报,值班人员扣15分 超过10秒无具备受令资格人员接听电话,值班人员扣 0.5分不具备受令资格的人员接令,值班人员扣5分。 8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为加强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管理,规范上岗资格证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一)、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井下爆破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监测监控系统电工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安全检查工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主、副井提升机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绞车操作工(滚筒直径1.6米以上)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打钻工瓦斯抽放泵工9、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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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有关规程规定
• 南方电网基本情况及运行特点
• 事故处理 • 总调对直调系统其它值班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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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站值班员、区(集)域控制中心值班员
•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 中国南方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 南网总调直接调度发电厂、变电站调度运行工作评价标准
• 发电工程并网服务指南(第二版) • 输变电工程并网服务指南(第二版) • 南网总调应急调度管理规定 • 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 ”两个细则“(电厂值班员需掌握)
12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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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令资格的取消
• 取得受令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连续3个月脱离运行值班 岗位,其受令资格自然取消。 • 总调对取得受令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不定期进行审核,不 合格者,取消受令资格。 • 总调直调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如出现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 则取消其受令资格,6个月内不安排考试。 • 评价考核不合格。
5
分清两个“评价”的关系:
南网总调运行培训班 培训资料(七)
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 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南网总调调度处 2012年3月
1
制定管理规定的目的
• 加强总调直调系统运行值班人员管理 • 规范调度业务联系渠道 • 提高工作效率 • 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
受令资格
受令资格是指总调直调系统运行值班人员与总调值 班调度员进行调度工作联系的一种资格。 和各单位自己发文的上岗资格是有区别的。 总调直调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取得受令资格后,才能 与总调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工作联系,并且接受总 调调度指令。 注:无受令资格,不仅不能接令,也不能进行调度 业务联系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通用多篇)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通用多篇)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化竞争优势,深化公司内部用工制度改革,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本着尊重个人历史贡献、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退养(以下简称内退)结合公司的发展和管理需求,按照统一标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员工自愿的原则进行实施。
第二章内退条件第三条办理内退者必须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员工。
第四条男性年满50周岁(含)、女性年满40周岁(含)以内者可申请办理内退。
第五条到本公司工龄满10年且持有等级伤残证的伤残人员,经社保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有重大疾病但达不到社保规定条件病退者,可申请办理内退。
第六条内退年龄计算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以人事档案中的招工表、入学登记表、军人应征入伍登记表中填写的出生年月核定。
第三章内退办理程序第七条办理内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内退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出具意见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经审核符合内退条件者,分别报公司总经理办审批。
第八条经审核批准的内退人员,由本人与公司签订《内退协议书》(附件2),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内退手续。
第四章内退员工待遇第九条内退员工办理内退手续的次月起按本地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1250元)发放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当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内退员工基本生活也随并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内退员工在内部退养期间,除员工工龄连续计算,以及各种政策性补贴(取暖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它方面不再享受公司在岗员工的任何待遇。
第十二条内退员工从签订《内退协议书》次月起,原担任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随之自动解除。
内部退养期间,停止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第五章内退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内退员工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年度审验。
南方电网直调厂站调度运行工作评价标准
厂站调控(注解2)
3、变电站的无功补偿设备调整。正常时按照 500KV高压母线的电压曲线调整,并要求:高峰 段尽可能使高压母线电压接近电压上限运行,低 谷段则尽可能使高压母线电压接近电压下限运行。 特殊情况下按照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进行无功 补偿设备的投切,执行调度员临时规定的电压曲 线,但要注意要求调度员提供临时电压曲线的控 制的时间。当高压和中压母线电压电压控制矛盾 时,汇报总调协调。
此条主要对中调进行考核,一般不对厂站评价(除非以上 后果是由总调直调的厂站未及时调整引起)。
7、未如实反映执行调度指令情况并造成后 、
果的: 果的:
主要是指隐瞒执行调度指令时的异常和事故。
违反调度纪律行为(5)
8、未如实反映设备、电网运行情况或未准 、未如实反映设备、 确传送设备、电网实时信息并造成后果; 确传送设备、电网实时信息并造成后果;
违反调度纪律行为(3)
4、不经调度下令,擅自改变发电厂有功、 、不经调度下令,擅自改变发电厂有功、 无功出力: 无功出力:
未按照调度日方式事先下达的有功和无功曲线执行发电计 划,或未执行调度员临时调整的发电计划,都是此条考核 的项目。
5、不经调度下令,擅自调整直流输送功率 、不经调度下令, 或改变直流控制模式: 或改变直流控制模式:
此条主要是强调总调对现场或下级调度的生产运行管理。
违反调度纪律行为(8)
14、调度机构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调度机构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此条主要是强调上级调度机构对违反调度纪律事件的认定, 必须建立在下级调度单位违反上级调度的相关规定基础上。
DD02正常运行信息汇报(1)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按时、正确汇报设备运行信息,如检修完成情况, 设备状态,有关数据等;汇报情况应使用普通话。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航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航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1.12.27•【文号】民航规〔2021〕47 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关于印发民航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规〔2021〕47 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为保障民航系统安全运行,落实运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管理工作,制定《民航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 2022年4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2021年12月27日民航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民航系统安全运行,落实运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含分公司)、运输机场、空管系统(包括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空管站)等单位(以下统称运行单位)的领导开展运行值班持证上岗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是指按本办法满足持证上岗条件,并对本单位当日安全生产、运行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值班领导。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工作的统一管理及专项课程模块的设计和开发。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以下简称运行监控中心)负责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工作的日常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运行单位值班领导持证上岗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应当对运行单位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培训进行抽查考核,确保培训要求落实到位。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持证管理规定(V2.5)(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持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持证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事件发生,保证公司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的有序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和有关持证上岗归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建设、营销等领域的外来施工作业人员。
1.3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资格证,是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南方电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相关工作的必备凭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21条、第23条、第50条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37条2.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第5条2.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409—91)第5条2.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3条、第4条2.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 5009·3—1997)第3.1.5条2.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2.8《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2.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2.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实验室部分》GB 26861-20112.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2—94)第5条2.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2.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规定》2.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3.1外来施工人员系指参与公司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配电、供用电、调度、检修、试验等)和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配电工程的施工、调试和监理等)的,与公司没有隶属关系的外单位或社会上的施工及劳务人员,包括公司系统内电力建设单位外包的劳务派遣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生产单位直接聘请的劳务派遣人员。
河北南部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河北南部电网调度管理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调度管理 (3)第一节调度管理任务与职责 (3)第二节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4)第三节调度管理制度 (6)第四节并网电厂管理 (8)第五节负荷管理 (10)第六节调度计划管理 (12)第七节设备检修管理 (14)第三章电网运行方式管理 (17)第四章电网运行调整 (19)第一节有功与频率调整 (19)第二节无功与电压调整 (20)第五章倒闸操作 (23)第一节操作原则 (23)第二节操作制度 (24)第三节并列与解列操作 (26)第四节开关及刀闸操作 (26)第五节变压器及高压电抗器操作 (27)第六节线路操作 (28)第七节母线操作 (29)第八节零起升压 (29)第六章事故处理 (31)第一节事故处理原则 (31)第二节频率异常处理 (33)第三节电压异常处理 (34)第四节母线故障和电压消失处理 (35)第五节线路故障跳闸处理 (36)第六节开关异常处理 (37)第七节变压器事故处理 (37)第八节通信中断处理 (39)第九节电网振荡事故处理 (40)第七章继电保护调度管理 (42)第八章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 (46)第九章通信及通道管理 (48)第十章新设备接入电网管理 (50)第十一章电网稳定管理 (53)第十二章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54)附件 (56)附件一河北南部电网调度规范用语 (56)附件二典型操作命令及含义 (64)附件三电气设备统一编号原则 (73)附件四新设备投运规定 (75)附件五输电线路长期允许载流量(A) (78)附件六年度方式计算向省调报送资料内容 (79)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河北南部电网(以下简称河北南网)调度管理工作,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上级调度机构的规程、规定,结合河北南网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条河北南网是由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所有一次设施及相关的继电保护、通信、自动化等二次设施构成的整体。
加班值班,先进事迹
加班值班,先进事迹为了更好地已经完成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在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特制定本值班、加班制度。
1、只于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办公室中层以上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天一人,路程与工作日一致,值班表由综合协调组编制,如有个别情况可作适当重定适当调整。
2、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3、除工作时间外,因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工作组负责人安排加班与人员。
4、加班人员应填写加班单,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概要后交综合协调组汇总。
调休的应在调休同年的当月由各部门统一交项目管理综合协调组核销。
5、值班、加班过程中,确实需要外出,应向领导说明,经同意后方可。
附:《值班人员职责》值班人员职责(工程现场)一、值班人员应做好与某某人民大会堂和施工单位的中山陵联系,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我方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汇报。
二、在施工期间,值班人员应协助施工单位注意施工,防止意外。
三、发现紧急情况时应视危险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如切断各种火源、电源,召集抢救人员等。
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火灾、安全管理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消防设备是否短少或损坏,对各种类型消防器材及时维护、保养,要确保灭火器有效使用、方便。
五、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将易燃、易爆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办公室或施工现场。
六、做好值班记录,将值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整改意见,记载在值班记录本中所。
七、严格值班制度,值班其间不准饮酒、娱乐。
八、按时上岗到职,及时做好交接班,不准擅离职守,确保安全加班、值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明确和进行规范加班、值班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责任加班人员、各部门主管及经理。
四、原则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敲定工作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可能需要的加班,公司目前支付相应加班费。
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间,降低不必要的加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员工的自尊。
(先进事迹材料)运行值班人员事迹材料
运行值班人员事迹材料第一篇:运行值班人员事迹材料运行值班人员事迹材料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勤学苦练,熟练掌握本岗位理论知识和各项操作技能,立足本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岗位各项任务,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作为一名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负责人的精心领导下,我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学习提高自身专业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两票”制度,认真监护,精心操作。
对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认真查看发现错漏项及时修改补充,对工作中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将存在的危险隐患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时向检修工作人员交待清楚。
认真做好所管辖机电设备运行参数的监视、检测、记录、调整和分析工作,确保机电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我按规程巡查设备,巡查时做到细看、细听、细查、细分析。
了解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和主要缺陷。
发现#1主变低压侧b相穿墙套管放电火花;后来又在巡检过程中发现400v#1机技术供水泵变频器电源刀闸c相上端螺丝温度较高,最高达到165度左右,并且绝缘板已经变色。
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联系检修人员处理,防止缺陷或异常扩大造成保护动作。
随着洪水期的到来,更要专心致志做好值班工作,尽力使每一项工作都做到尽善尽美,为电厂尽一份微薄之力。
第二篇:中石化站场运行值班人员岗位职责站场运行值班人员岗位职责(1) 认真执行管道分公司下达的调度指令,完成后,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2) 负责本站生产正常运行,配合进行站内维检修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实施生产作业。
(3)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时巡检;掌握生产运行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处理。
(4) 根据生产运行需要,在启停设备、流程切换时,必须填写运行操作票,报调控中心批准后,按照操作票内容,顺序执行,并妥善保存操作票。
(5) 在采用调度中心控制级对全线进行远程监控,实行统一调度管理时,站控无须人工干预,站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对本站设备、工艺运行状态及参数进行监控,及时分析并处理出现的各种生产问题,处理不了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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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电力调度中心文件
调度〔2007〕56号
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省调直调厂站
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直属各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直调各发电单位:为加强调度管理,维护电网调度运行正常秩序,提高厂站运行值班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规范各级值班员上岗资格认证,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需要,河北电力调度中心组织编写了《河北南部电网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南部电网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电网调度管理办法通知
河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7年10月26日印发
河北南部电网省调直调厂站
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1总则
1.1 为加强调度管理,维护电网调度运行的正常秩序,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省调直接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含用户站)以及其他可直接接受省调调度指令的单位(以下统一称直调厂站)。
1.3 河北南网各地调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调度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2合格证书发放范围
2.1 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须经省调组织的电力调度业务知识考试合格,取得其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后,方具备与省调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资格。
2.2 省调直调厂站下列运行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1)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
(2)变电站站长、值长(主值)。
(3)直调用户电力调度员。
(4)其他需与省调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运行值班人员。
3考试及合格证书管理
3.1 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取证考试、考核工作由省调负责组织实施,《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由省调统一颁发和管理。
3.2 对于接受国调、网调、省调等多级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的厂站,由最高一级调度机构负责颁发和管理《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省调负责协调、配合相关调度机构对其进行的培训、考试和审核工作。
3.3 取证考试内容为调度管理规程及调度运行相关的基础知识。
3.4 取证考试工作流程
(1)内部认定: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经本单位岗位考试(考核)合格。
(2)提交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直调厂站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并报省调。
新建发电厂应在计划送电前2个月将须取证人员名单(申请表)报省调。
(3)资格审核:省调对申请人进行考试资格审核。
(4)考试:申请人通过省调进行的资格审核后,省调于一周内下发考试通知,并组织考试。
(5)颁发证书:考试合格后,省调将考试成绩单及合格证书发放至申请单位。
(6)其他:考试不合格者,可申请补考一次;如考试仍不合格,
则一年内不再安排该人考试。
3.5 省调将定期组织持证运行值班人员进行调度业务知识培训及合格证书的复审、抽考工作。
3.6 各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将对本单位取得省调合格证书的运行值班人员进行统计,并将持证人员名单报省调。
3.7 持证人员值班单位发生变动时(如到其它直调厂站值班),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如调离运行值班岗位,所在单位应报省调备案,合格证书自行注销。
4有关处理规定
4.1 当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省调将对其提出警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单位:
(1)延误执行调度指令。
(2)随意离岗或无故不接调度电话。
(3)不如实反映本单位设备实际运行情况。
(4)发生设备异常或事故时,不及时向省调汇报。
(5)未严格按省调指令升降机组出力。
(6)干扰调度员正常工作,影响电网调度运行秩序的其它行为。
4.2 当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省调将吊销其《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单位:(1)一年内受到两次警告。
(2)未经调度同意擅自操作省调管辖设备(规程中有特殊规定
者除外)。
(3)违反调度规程和调度纪律,情节严重。
4.3 在合格证书被吊销后,省调不再与该人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
4.4 被吊销合格证书的运行值班人员经过3个月以上的学习、培训后,其所在单位可以向省调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取证考试流程,重新考取合格证书。
5附则
5.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5.2 本办法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5.3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