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XXXX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计算规则及说明XXXX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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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解读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解读
源自内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03
提高行业集中度
随着建筑行业的竞争加剧,未来将有更多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行业
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应加强自身实力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以
应对市场的挑战和机遇。
THANKS.
强化工程造价过 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工程造价的过程 控制,从项目立项、设计、 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都要严格控制造价,确保 实际支出与预算相符,避免 超支和浪费。
推进信息化管理
企业应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 ,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程造 价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通 过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数 据共享、实时监控和动态管 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 竞争力。
企业可以更好地控制项目成本,降低 因造价失控而导致的风险。
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促进造价行业规范化
01
通过实施新管理办法,推动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向规范化、
标准化方向发展。
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02
提高造价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升行业的整体形
象和服务质量。
促进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
03
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与其他
当调解无法解决问题时, 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
对违反造价管理规定的行 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 个人的法律责任。
与旧版办法的对比分
04

主要差异点
适用范围扩大
新版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建筑工程,还包括市 政、交通、水利等工程,更全面地规范了天津市的工程造 价管理。
强调全过程造价管理
缺点
新版办法的实施需要相关人员更新知识和适应新规定,同时也需要投入相应的培 训和软硬件成本;此外,对于某些复杂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可能面临挑战。

(整理)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整理)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

1.0.3 2004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各专业预算基价)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等专业。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编制期的基期价格。

1.0.4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依据。

1.0.5 全部使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建设工程,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施工图预算计价。

1.0.6 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综合单价法,依据《计价规范》规定制定的计价规则。

1.0.7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预算计价,是按工料单价法,以各专业预算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规则。

1.0.8 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

1.0.9 施工图预算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图预算子目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1.0.10 规费和税金是企业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有关规定计取。

1.0.11 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照施工措施项目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计取。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 引言建筑工程预算是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中,工程量计算是建筑工程预算编制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预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工程量的划分方法、计算公式及其应用。

2. 工程量划分方法建筑工程量的划分方法根据不同的建筑部位和材料特点进行划分,常用的划分方法包括按照功能划分、按照部位划分和按照材料划分。

2.1 按照功能划分按照功能划分是将建筑工程按照其功能进行划分,适用于建设项目较为复杂或功能需求较为明确的情况。

常见的功能划分包括结构工程量、建筑装饰工程量、给排水工程量等。

2.2 按照部位划分按照部位划分是将建筑工程按照其不同部位进行划分,适用于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需要对某一特定部位进行详细计算的情况。

常见的部位划分包括地基工程量、墙体工程量、屋面工程量等。

2.3 按照材料划分按照材料划分是将建筑工程按照其所使用的材料进行划分,适用于需要对材料的消耗进行详细计算的情况。

常见的材料划分包括水泥工程量、钢筋工程量、砖工程量等。

3. 工程量计算公式及应用工程量计算公式是根据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通过对相关参数进行综合计算得出的结果。

常用的工程量计算公式包括单体工程量计算公式、总工程量计算公式和明细工程量计算公式。

单体工程量计算公式是指对建筑工程的每个单体进行量化计算的公式。

根据具体的部位、材料、形状等因素,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常见的单体工程量计算公式包括单体墙体工程量计算公式、单体屋面工程量计算公式等。

3.2 总工程量计算公式总工程量计算公式是指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总量进行计算的公式。

根据工程量的划分方法和计算要求,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常见的总工程量计算公式包括总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总土方工程量计算公式等。

明细工程量计算公式是对工程量的细节进行计算的公式。

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细节特点,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常见的明细工程量计算公式包括砂浆用量计算公式、钢筋用量计算公式等。

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计算规则

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计算规则

土石方、基础垫层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挖、运土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填土按夯实后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凡是挖至桩顶以下的,土方量应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二、土方工程1.人工土方(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地槽:外墙地槽长度按外墙槽底中心线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槽底净长计算;槽宽按图示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平至槽底计算。

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3)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

(4)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5)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

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6)挖室内管沟,凡带有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砖砌管沟墙、混凝土沟盖板者,如需反刨槽的挖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的宽度乘以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7)排水沟挖土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入挖土工程量内。

(8)原土打夯、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

(9)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的垂直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2.机械土方(1)用推土机填土,推平不压实者,每立方米折成虚方1.20m3。

(2)机械平整场地、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场地填土碾压以立方米计算,原地平为耕植土者,填土总厚度按设计厚度增加10cm。

3.运土、泥、石采用机械铲、推、运土方时,其运距按下列方法计算: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方区中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卸土区中心距离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方区中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需运至施工现场以外的土石方,其运距需考虑城市部分路线不得行驶货车的因素,以实际运距为准。

天津市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天津市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概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在建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建筑材料费用、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各种项目。

对于天津市的建设工程来说,其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行,还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天津市建设工程费用的项目组成和计算规则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天津市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1. 土地费用在天津市进行建设工程时,首先需要考虑到的是土地费用。

土地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平整费、土地征用补偿金等。

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是建设工程费用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支出。

2. 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进行工程设计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规划设计费、专业设计费等。

这些费用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工程质量的保障。

3. 建筑材料费用建筑材料费用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支出项目,包括水泥、钢材、木材、玻璃等各种建筑材料的采购费用。

在天津市,建筑材料的价格与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成本控制。

4. 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支付的人工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

在天津市的建设工程中,人工费用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对于保障工人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5. 设备费用设备费用是指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设备的采购、租赁、维护等费用。

在天津市的建设工程中,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对于工程的推进至关重要,因此设备费用也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

6.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工程管理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监理费、质量检测费等。

这些费用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支出项目,也是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三、天津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规则1. 费用计算方式天津市建设工程费用的计算方式主要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根据工程的实际成本来确定工程费用,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费用,包括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等;间接成本是指间接投入到工程中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质量检测费、安全费等。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计费规则》-排附2-8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计费规则》-排附2-8

1 / 8
2017年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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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3 / 8
2017年度园林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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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铁路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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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通信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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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电力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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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5--10章).

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5--10章).

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围墙铁丝门,铁窗栅,成品钢门、窗安装,门窗钉防寒条、木材面包镀锌薄钢板、门窗场外运费,屋架,屋面木基层,木构件等9节;共153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项目中凡综合刷油者,除已注明者外,均为底油一遍,调和漆二遍。

如设计做法与基价不同时,允许换算。

三、木种分类:一类木种:红木、杉木;二类木种: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三类木种:榆木、柏木、樟木、苦栋木、梓木、黄菠萝、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松、马尾松、槐木、椿木、楠木、美国松;四类木种:柞木、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四、基价中的木料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要求刨光时,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mm;两面刨光加mm。

五、民用木门窗按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第四章门窗工程中的相应项目列项。

六、本章中凡包括玻璃安装的项目,基价中的玻璃品种及厚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本章中钢骨架用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应按施工图调整,钢材损耗率为6%。

八、本章项目中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3;木门窗安装的人工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16;其他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35。

九、细木工程的木材烘干费(包括烘干损耗在内,已综合考虑在木料单价中。

十、冷藏门未包括五金零件,五金零件按实计算。

十一、凡采用成品门窗者,另加采购保管费列入基价,现场安装可套用相应项目中安装基价合计计算:门窗采购保管费=商品门窗基价×2.1%。

十二、凡由现场以外的加工厂制作的钢门窗,应另增加场外运输费,均按本章门窗场外运费基价执行。

十三、屋架项目适用于带气楼和不带气楼的方木屋架及钢木屋架。

十四、方木屋架的铁件,基价中已综合考虑。

木材系按下表所列断面计算的,如设计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木材用量,基价的其他用量不变。

天津市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天津市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一、本册包括切削设备安装,锻压设备安装,铸造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输送设备安装,风机安装,泵安装,压缩机安装,工业炉设备安装,煤气发生设备安装,其他机械及附属设备安装等共12章,1359条基价子目。

二、本册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三、本册以国家和有关工业部门发布的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

四、本基价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基价的50%计算。

五、本册各基价子目除各章说明中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六、本册各基价子目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天津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

天津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

天津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
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5.08.26
•【字号】建筑〔2005〕898号
•【施行日期】2005.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天津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以第326号公告予以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10月1日起本市建筑工程全面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4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同时废止。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已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

天津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建筑工程管理)天津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土建)

(建筑工程管理)天津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土建)

(建筑工程管理)天津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土建)2020年4月多年的企业咨询顾冋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执行卓越管理方案,値得您下载彌h土建工程总说明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DBD29-101-2008(以下简称“本基价”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规定要求,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04 年)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的新建与扩建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市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基价中已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 )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1. 本基价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2. 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 人工单价按工种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59.20 元;二类工每工日47.20 元;三类工每工日37.70 元。

4. 人工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质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等。

5. 人工费中包含其他人工费,内容包括:(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中的人工费。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主讲老师:陈友林总目录一、概述:定额与造价相关知识二、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模式与沿革三、2008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编制与应用四、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预算基价概况与主要变化说明五、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读一、概述:定额与造价相关知识《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在2000年以前称为《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多年以来,定额是我们从事工程造价的管理人员必备的工具,有关定额的知识是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

做为一个合格的造价员,虽然是既要懂技术、又要懂经济;既要懂政策、还要懂法律,四者缺一不可。

(一)为什么建设工程确定造价要执行定额这是由建筑产品特征所决定。

特征一: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过程的流动性。

固定性:所有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都坐落在土地上和大地相连,土地是建筑物实体的一部分。

流动性:各种商品都在车间生产----仓库----市场销售。

但建筑产品是固定的,而从事建筑产品的生产人员、物资、设备,随着建筑物施工地点而转移。

特征之二: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

多样件:建筑产品都是根据建设的特殊要求和坐落地点建造的,因此受着各种因素条件的影响,决定着每个工程都各不相同。

单件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导致了建筑产品必须单件设计、单件施工、单独定价。

建筑产品是根据它们各自的功能和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在特定条件下单独设计的,因此,具有单件性。

特征之三: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

体积庞大----人力、财力、物力、消耗量大。

周期长---- 一般建筑需要一年多到几年,甚至十几年。

建筑产品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建设工程计价必须有定额,才能合理的确定各种不同工程的造价。

从以上三个特征也可以看出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缩短工期,是提高建筑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

(二)定额的概念从广义上讲,定额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

正常的生产条件下有以下几点含义:l.劳动组织:预算定额中的劳动效率是以劳动定额为依据,在劳动定额中,对每一工种都有合理的劳动组织的人数及不同技术等级操作人员的合理比例,正常的劳动组织应与此相符合。

天津市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天津市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第一册通用项目(DBD29-401-2008)册说明一、本册基价包括通用项目和组织措施费两部分内容。

市政各专业工程均可适用。

二、通用项目包括零星工程,砌石工程,打拔桩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7章;共58节,总计265条基价子目。

三、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季施工降效,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封闭作业照明费,二次搬运措施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半幅施工措施费等8项内容。

通用项目说明一、零星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简易路、围堰、地下设施加固处理、砂石垫层、还土、买土等内容。

1.本章围堰基价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

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2.筑坝围堰基价内已列入黄土费用,如系就地取土,需在基价项目中减除黄土费。

3.筑坝围堰基价内列入50t木驳船台班参考数量,施工时若使用木驳船可按现价计入,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4.还土或还石灰土基价中未列黄土费用,按就地取土考虑;如需改换土壤,或现场内土量不满足使用时,可增加买土费用。

二、砌石工程包括干砌、浆砌片(块)石、浆砌料石、台阶及勾缝等内容。

1.本章砌石基价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河道或护坡等的砌筑工程。

2.预算子目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预算基价不予调整。

三、打拔桩工程包括打拔桩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的安拆,打、拔桩(各种材质),接桩、送桩及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的内容。

1.打、拔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2.土壤的类别在基价中均采用综合土质。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主讲老师:陈友林总目录一、概述:定额与造价相关知识二、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模式与沿革三、2008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编制与应用四、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预算基价概况与主要变化说明五、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读一、概述:定额与造价相关知识《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在2000年以前称为《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多年以来,定额是我们从事工程造价的管理人员必备的工具,有关定额的知识是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

做为一个合格的造价员,虽然是既要懂技术、又要懂经济;既要懂政策、还要懂法律,四者缺一不可。

(一)为什么建设工程确定造价要执行定额这是由建筑产品特征所决定。

特征一: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过程的流动性。

固定性:所有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都坐落在土地上和大地相连,土地是建筑物实体的一部分。

流动性:各种商品都在车间生产----仓库----市场销售。

但建筑产品是固定的,而从事建筑产品的生产人员、物资、设备,随着建筑物施工地点而转移。

特征之二: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

多样件:建筑产品都是根据建设的特殊要求和坐落地点建造的,因此受着各种因素条件的影响,决定着每个工程都各不相同。

单件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导致了建筑产品必须单件设计、单件施工、单独定价。

建筑产品是根据它们各自的功能和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在特定条件下单独设计的,因此,具有单件性。

特征之三: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

体积庞大----人力、财力、物力、消耗量大。

周期长---- 一般建筑需要一年多到几年,甚至十几年。

建筑产品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建设工程计价必须有定额,才能合理的确定各种不同工程的造价。

从以上三个特征也可以看出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缩短工期,是提高建筑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

(二)定额的概念从广义上讲,定额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

正常的生产条件下有以下几点含义:l.劳动组织:预算定额中的劳动效率是以劳动定额为依据,在劳动定额中,对每一工种都有合理的劳动组织的人数及不同技术等级操作人员的合理比例,正常的劳动组织应与此相符合。

(整理)天 津 市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办 法.

(整理)天 津 市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办 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

1.0.3 2004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各专业预算基价)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等专业。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编制期的基期价格。

1.0.4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依据。

1.0.5 全部使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建设工程,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施工图预算计价。

1.0.6 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综合单价法,依据《计价规范》规定制定的计价规则。

1.0.7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预算计价,是按工料单价法,以各专业预算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规则。

1.0.8 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

1.0.9 施工图预算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图预算子目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1.0.10 规费和税金是企业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有关规定计取。

1.0.11 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照施工措施项目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计取。

天津市房屋修缮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天津市房屋修缮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房屋修缮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DBD29-701~707-2008(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要求,以GYD-601-95、GYD-603-95、GYD-604-95《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2004年)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翻建、房屋加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以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300m2以内)添建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市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基价中已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1.本基价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2.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人工单价按工种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59.20元;二类工每工日47.20元;三类工每工日37.70元。

4.人工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质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等。

5.人工费中包含其他人工费。

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计算规则及说明2013.08.26

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计算规则及说明2013.08.26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DBD29-001-2012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现行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控标线、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及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本办法、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预算基价”)、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计价指引”)。

1.0.6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价格指数等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及控标线、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的基础。

1.0.7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及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综合单价法;施工图预算计价是依据各专业预算基价确定的工料单价法。

1.0.8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亦可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1.0.9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中的施工装备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应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规定计算并应包括在工程价款总价中。

1.0.10 本办法未包括的内容按现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天津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天津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一、《规范》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市场需要,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二、《规范》条文理解释疑1 总则1.0。

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工程造价文件应由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1。

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

0.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

0。

8 本规范附录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各附录的适应范围在附录中规定。

2 术语2.0。

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

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2。

0.6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天津市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

天津市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

天津市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
1、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相关图集、设计变更、图纸答疑、会审记录。

2、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3、工程量计算规则: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是以最终产品为对象,按实际完成一个综合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

基础定额项目主要是以施工过程为对象划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仅是单一的工程内容。

(2)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工程实体尺寸的净量计算,不考虑施工方法和加工余量。

基础定额项目计量则是考虑了不同施工方法和加工余量的施工过程的实际数量。

(3)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的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

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般为扩大的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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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DBD29-001-2012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现行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控标线、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及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本办法、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预算基价”)、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计价指引”)。

1.0.6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价格指数等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及控标线、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的基础。

1.0.7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及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综合单价法;施工图预算计价是依据各专业预算基价确定的工料单价法。

1.0.8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亦可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1.0.9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中的施工装备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应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规定计算并应包括在工程价款总价中。

1.0.10 本办法未包括的内容按现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2 工程量清单编制2.1 一般规定2.1.12.1.2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2.1.41 本办法;2 各专业计价指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询纪要;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的常规做法;72.1.5素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和幅度。

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量。

2.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各专业计价指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各专业计价指引的项目编码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编制人设置并自001起顺序编制。

项目编码在同一专业工程中不得重复。

2.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的项目名称和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2.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各专业计价指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选择其中一个。

2.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结果的有效数字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2 以“吨”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3 以“个”、“组”、“套”、“块”、“樘”、“项”、“宗”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

2.2.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实际予以描述。

若采用的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可描述为详见××图集、××图号等。

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需用文字描述。

2.2.9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出现各专业计价指引中未包括的项目,可作相应补充。

补充项目编码的前六位可与各专业计价指引相应的编码相同,七至九位为补充编码,自801至999之间选用。

补充项目应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说明。

2.3 措施项目清单2.3.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不构成工程实体但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类施工措施项目并参照下表列项。

该表未包括的应参照各专业计价指引的措施项目列项, 各专业计价指引未包括的措施项目可作补充。

表2.3.1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 1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 2 │夜间施工│├────┼────────────────────────────┤│ 3 │非夜间施工照明│├────┼────────────────────────────┤│ 4 │二次搬运│├────┼────────────────────────────┤│ 5 │冬雨季施工│├────┼────────────────────────────┤│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7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8 │脚手架│├────┼────────────────────────────┤│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10 │施工排水、降水│├────┼────────────────────────────┤│11 │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2.3.2 措施项目中能够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可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列项。

2.4 其他项目清单2.4.1 其他项目清单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暂列金额项目表、计日工表和材料(设备)暂估价表。

2.4.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应根据工程专业分包情况列项估算。

2.4.3 暂列金额项目表应根据工程设计深度或招标人有关要求列项估算。

2.4.4 计日工表中的工种、材料、施工机械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规定列项。

2.4.5 材料暂估价表应根据招标人有关要求列项估算。

2.5 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2.5.1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本办法附录A的统一格式编制。

2.5.2 编制说明应包括的内容:1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2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开竣工日期、施工场地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现场环境以及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3 工程发包范围和分包范围;4 工程质量、材料设备、施工等特殊要求;5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的要求;6 总承包人需要提供的专业分包服务内容和要求以及应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的专业工程合同价款总计;7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5.3 封面、编制说明、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暂列金额项目表、计日工表有关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填写。

2.5.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材料暂估价表按照专业工程填写,表号由编制人按照专业工程的排列次序以阿拉伯数字顺序填写。

3 工程量清单计价3.1 一般规定3.1.1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组成。

3.1.2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照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3.1.33.1.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能够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不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可按“项”为单位计价,应包括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3.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税金及利润中的施工装备费应按各专业预算基价中的规定计算。

3.1.6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暂估价材料和专业工程,结算时按照发、承包双方实际确认的价格调整。

3.2 招标控制价3.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3.2.3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 本办法;2 各专业计价指引;3 各专业预算基价;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的常规做法;7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8 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参考(以下简称“造价信息”),造价信息以外的参照市场价格;9 其他相关资料。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各专业计价指引和造价信息或市场价格确定并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应在各专业计价指引及各专业预算基价的基础上对其组成子目的各要素价格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计算出合价并汇总后折算为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1 人工工日价格应按照编制期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工日价格或人工费计价系数计算。

2 材料价格应按照编制期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价格中准价或指数计算,也可参照编制期市场价格,如招标文件中提供暂估价应按其价格计算。

3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应按照编制期造价信息发布的指数或指导价格计算。

4 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应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的规定计算。

5 各子目编制期综合单价也可参照造价信息发布的计价指数计算。

3.2.5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拟定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拟定的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3.2.6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中能够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参照本办法3.2.4条的规定计价,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应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规定计价。

3.2.7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暂估价格填写。

3.2.8 暂列金额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暂列金额填写。

3.2.9 计日工单价应为综合单价。

人工综合单价包括人工工日价格、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材料综合单价包括材料价格、材料采购保管费和税金;施工机械台班综合单价包括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税金,其中:1 人工工日价格应参照编制期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工日价格或人工费计价系数计算;2 材料价格应参照编制期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价格中准价或指数计算;3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应参照编制期造价信息发布的指数或指导价格计算;4 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费合计的2.1%计算;5 企业管理费按照每工日4.65元计算;6 利润按照人工单价的2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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