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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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临政办发〔2017〕18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临政办发〔2017〕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我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按照“四个坚持”要求,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推广“高平经验”,即:以医院为龙头,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医疗集团,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降低管理运行和医疗服务成本,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从而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职责清晰、分工协作、有序竞争的一体化管理新格局和分级诊疗新秩序。

(二)改革目标通过一体化改革,县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医疗集团制度框架基本形成、运行更加规范,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效率和活力进一步提升,医保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形成,做到县强、乡活、村稳,构建县乡一体、以乡带村、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县域居民个人医疗费用降至30%左右,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运转有序,更多的群众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

医院人员调配规定

医院人员调配规定

医院人员调配规定原则:按需调岗适用于本院在编在岗职工、正式招聘的编外人员(一)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调配。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合理调配工作,医务部具体负责全院医生的统一调配,护理部具体负责全院护士的统一调配,科教科负责轮转医师的调配。

各科室人员的工作安排原则上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统一协调,必要时报院长或者分管副院长审批。

(二)为了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的持续性、有效性和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已定科室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宜再变动专业和岗位。

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院领导或院长审批。

必要时经院长办公会议或者医院党委会讨论确定。

新调入人员(包括未定科室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和专业确定,也应该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三)医院各岗位及人员的调整,应该做到科学、合理、有序,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任何个人不得违规擅自进行人事调整。

凡是跨专业、跨系统(系统是指内科、外科、医技)、跨科室(机关、后勤)、不同性质工作(包括护士工作岗位性质的变动)的调岗,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院长审批。

必要时经院长办公会议或者医院党委会讨论确定。

(四)医护人员系统内、工作岗位性质相同的调岗,应该遵循需要第一,全院统一,尊重科室,以人为本的原则。

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医疗、护理的副院长、院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经科室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需要调离本科室的,由所在科室向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报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处理意见。

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规定酌情对相关人员做出停职学习、降级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

(六)因病等原因不能胜任现工作,需要调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领导做出意见,交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科室意见,结合体检情况,报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必要时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吉政办发[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3〕5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精神,全面实施《吉林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吉政发〔2012〕23号),加快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以下统称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改革路径和有效办法,在认真总结我省首批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加快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为核心,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具有自身特点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改革补偿机制。

破除县级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暂除外),使县级医院的补偿来源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主要依靠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县级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

县级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

刍议县级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摘要:目前县级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处于传统的阶段。

文章分析了县级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绩效低下的原因。

认为应从规范人事代理制、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借鉴优秀的管理经验等五方面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关键词:医院人力资源薪酬体系目前县级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处于传统的阶段,人事管理具体事务实际上由院长办公室、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财务科、信息科、后勤科等职能部门分别完成。

参与管理的部门多,导致了人事决策的执行、协调、反馈的效率较低。

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功能得不到发挥,不能为医院总体发展提供动力。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年度考核,不能为员工提供优质的人力服务,影响了医疗队伍素质的提高,制约了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

一、影响人力资源绩效的原因1、人员配置的粗放型县级公办医院由于历史原因常常是一种粗放型的配置,大多数人员是一个岗位定终身。

医院是由各种素质不同的人组成的一个群体,人才的集体效用将难以发挥。

医院编制一般是由拥有的病床数量决定的。

病床与卫生人员之比一般为1:1.5左右,特别是二级以上的医院,人力资源浪费。

增加的人力资源成本就要转嫁到患者身上,使患者的就医费用增加,医院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就会下降。

2、绩效考评、激励机制不完善在人力资源管理还处于传统的业务管理阶段,如人员的调配、工资调整、职称晋升、人事档案管理等等。

没有从开发人才能力的角度。

制定出符合医院未来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缺乏科学合理的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和完善的激励机制。

更没有按照医院发展的远期目标,将员工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发展作统一的规划,以达到尽可能地利用医务人员的创造力,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这种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使医院很难做到人事相宜,人才资源得不到合理优化的配置。

3、职称晋级不合理职称评定受学历、资历、岗位等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虽然强调考评结合。

但很难看到被评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不能客观地反映工作实绩,职称评审轻能力,造成职称贬值,同一职称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相差较大。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晋人社厅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2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卫生局:经省医改领导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附件: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加快全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实现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医改总体目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出发,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为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总体目标: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符合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0.14•【字号】朝政办发〔2013〕156号•【施行日期】2013.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4日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2〕50号)精神,按照省2013年医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部署,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力为切入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医院运行机制,提高医院运行效益。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显著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带动全市医疗卫生快速、健康发展。

二、改革医院北票市中心医院、北票市中医院、凌源市中心医院、凌源市中医院、朝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建平县人民医院、建平县中医院和喀左县中心医院等8家县级公立医院。

三、实施步骤(一)2013年6月至9月为启动阶段。

成立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基础调研和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4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4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46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1月20日郑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

我市开展试点近两年来,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试行)》 (豫政〔2014〕67号)精神,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 (郑政办〔2013〕37号),为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巩固扩大改革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在第一批3个试点县 (市)6家试点医院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新增新密市、新郑市2个县 (市),并将试点医院以外的其它6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二、实施步骤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筹备启动阶段 (2014年9月—10月)制定市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议。

第一批试点县(市)将未纳入试点的医院全部纳入,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和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新增2个县 (市)拟制改革工作方案(以2013年底药品销售额为基数,核算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减少的合理收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顶山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0•【字号】平政办[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2〕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平顶山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09〕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95号)精神,为抓好试点,推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功能定位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

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医务工作【发文字号】潍政办发[2014]24号【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9.28【实施日期】2014.09.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发[2014]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8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改革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各县(市)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30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发〔2012〕24号)要求,现就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疗合理收入不减少、政府和医保可承受的改革总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县级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6

县级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6

县级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6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或医疗组/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个人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

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

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
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三、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个人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个人业务技术及操作规范、医疗法规考核相结合。

2、灵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除5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

3、科室/个人效益绩效:以医疗组/个人、科室为核算单位,与科室/个人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个人的部分,即奖金。

完善绩效工资核算办法,深化县级医院内部分配

完善绩效工资核算办法,深化县级医院内部分配

完善绩效工资核算办法,深化县级医院内部分配【摘要】本文结合实际,介绍了县级医院内部分配的原则、主要做法、保障措施及效果。

主要做法:院科分配执行成本核算量化管理等不同方式的绩效工资核算办法,科室二级分配实行岗位和绩效相结合、合理拉开分配档次的系数分配法。

保障措施:加强考核、完善核算办法、规范物资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效果:优化了医院管理、激发了职工积极性、提高了服务质量、增强了两个效益、促进了医院发展后劲。

【关键词】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成本核算;持续发展我院自2008年4月份以来,在认真执行原来“全成本核算量化管理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绩效工资核算办法,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全成本核算和岗位绩效相结合等多形式的院、科、职工三级分配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逐步得到了全院职工的认可、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深化内部分配的基本原则长期以来,由于主渠道投入不足,医疗单位“逆差”式经营日益突出,因而在以往制定分配办法时偏重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对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重视不够,致使对医疗活动的全过程缺乏有效控制,利益分配不均,责权利关系不明晰,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得不到发挥,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一定影响。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参考兄弟医院经济管理的经验,研究制定了院科分配实行“成本核算量化管理方案”、科内分配实行“绩效工资制”等多元化的分配制度。

将医疗质量、医德医风等社会效益同经济管理结合起来,在各种工作量化指标上进一步细化、量化,并遵循以下原则:1、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

2、效率优先,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分配档次的原则。

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4、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原则。

5、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增加业务收入而不增加病人经济负担的原则。

二、内部分配基本方法1、工资管理形式全院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基数工资、绩效工资和医院补贴三部分。

基数工资为上级人事部门按国家规定核定的现行工资,全院每位在职职工均执行。

县医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县医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医改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解决我县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医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自治区***发展思路,坚持以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为主导,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养医”为核心环节,创新体制机制,探索非营利性运行途径以及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优质、高效的县域公立医疗龙头、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基地,加强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我院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原则,通过综合改革,使我院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更有保障,“以药补医”机制彻底转变,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调动。

1、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争取早日完成“二级甲等”医院评审,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得到基本解决,实现“大病不出县”。

2、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成效。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分配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充分发挥医院城乡纽带作用。

使医院上与城市大医院对接,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4、医院医疗管理有较大改善。

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稳步提升。

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医院信息化建设、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化应用和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分解量化指标等均走在全市医院前列。

5、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医院门诊和出院均次医药费用保持在较低水平,增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同政办发[2011]116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大同市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大同市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全市医改工作的安排意见》,加快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提高县域医药卫生体系的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着力解决居民看病就医困难,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方针,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和四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县域卫生资源配置,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运行效率、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快实施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步伐。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实施综合改革。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各县区解放思想、大胆探索。

--坚持整体规划、综合实施,着力从制度、体制、机制上系统解决县域医药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发展问题,构建保障县域医药卫生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1、完善网络: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完善。

巩固提高县级、调整完善乡村两级。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9•【字号】汉政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010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及县乡(镇)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汉政发〔2010〕47号),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入,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将县级公立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建成县域内公益性质突出、规模适当、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使90%的患者能在县域内得到诊治,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域、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依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其规模、编制和功能定位,报市政府审批后发布,并给非公立医院留出充分的发展空间。

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负责举办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机构。

到“十二五”末,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县,县级公立医院中至少有一所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人口较少的县重点建好县级综合医院,对现有的县级公立医院也可整合资源,实行一个机构、多块牌子。

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按照床位与人员1:1.5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护士不低于每病床0.4人。

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成效,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6]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中西医并重,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及远离主城区的区级公立医院,包括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

三、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

1、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和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承担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编委办、市卫生局负责。

排在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2、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合理界定政府、相关部门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充分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分配权和招聘权。

涿鹿县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要按照省、市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加大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推进力度,认真总结落实自主权充分、运行顺畅的经验做法,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2016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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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根据省、市、县的医改精神,结合前几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经验及借鉴好的做法,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实施第五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建设与人事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以二级甲等****医院基本标准为依据,结合医院实际,坚持精干、高效、合理的内部机构设置原则;坚持岗位规划先行,逐步配齐急需人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聘用原则;以“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抓手,坚持“向临床一线倾斜,向高技术、高风险、高责任岗位倾斜,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打破身份界线和原有分配制度,行后及某些特殊岗位实行社会化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形成员工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技术、管理、责任要素参与分配的新型运行机制,强化岗位职责考核,夯实成本核算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推动医院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和岗位编制1、院办公室。

负责院办、党群、人事劳资、网管、审计工作。

岗位编制:设岗共计**个。

院长**名,书记**名,业务副院长**名(院领导专业职称按干部管理规定执行,暂不占用临床职称指标),院办主任**名,行政文秘干事**名(临聘)、人事劳资网络管理干事**名(临聘)、司机**名(临聘)。

其职责按照《*******医院医院管理制度、职责及法律法规汇编》执行。

同时负责:(1)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工作。

(2)办公自动化(网络管理)、院务信息、宣传(含医院网站维护工作)、简报等工作。

(3)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院内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4)协调做好院领导和全院重要活动用车工作。

(5)全面完成二级甲等*****医院办公室、人事劳资、网络管理各项指标,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医务、医疗质量、病案信息管理科。

负责医务、教研、医疗质量管理、病案信息、图书管理工作。

现阶段设岗共计***个。

设主任***名(临床中级及以上)、医教干事***名(临床中级)、质控干事***名(临床中级)、信息病案统计图书管理干事***名(临聘)。

1)医务科。

职责按照《******医院医院管理制度、职责及法律法规汇编》执行。

同时负责:(1)医疗、医技科室人员的调配。

健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全医疗、医技人员业务技术档案,负责执业资格证书的审查、变更,处方权的审批等。

(2)制定各类突发医疗事件处理预案,并负责培训和实施。

(3)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工作。

(4)医疗投诉、纠纷的调查处理。

(5)下乡义诊、对口支援等其它援外医疗工作。

(6)全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医疗质量、技术指标各项标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岗位编制2名,设主任1名(临床中级及以上)、质控干事1名(临床中级及以上)2)质控办。

职责按照《******医院医院管理制度、职责及法律法规汇编》执行。

规划岗位编制2名,设主任1名(临床中级及以上)、质控专家1名(临床中级及以上)3)病案信息室。

主要职责:⑴根据医院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病案信息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⑵拟定或修改病案信息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督促检查制度、流程、职责的执行情况。

⑶负责全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调阅、复印、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⑷负责医院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保管工作。

保证医疗统计报表数出有据,及时准确。

配合医院管理及临床医、教、研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统计调查,为科学管理提供高质量统计信息服务。

⑸定期提供有关的医疗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并为领导制定计划、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⑹认真做好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疾病分类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填报国家法定的卫生统计报表。

⑺负责图书室管理工作。

⑻全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病案室各项指标,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岗位编制:设岗5人,主任1名、病案管理干事2名,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干事1名,网络图书管理干事1名3、护理、防保(治未病)、医院感染管理科。

负责总护理部、防保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

现阶段岗位编制:设岗2人,主任1名、护理、院感、防保干事1名1)总护理部。

职责按照《******医院医院管理制度、职责及法律法规汇编》执行。

规划岗位编制:设岗2人,主任1名、护理干事1名2)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按照《******医院医院管理制度、职责及法律法规汇编》执行。

规划岗位编制:设岗2人,主任1名、院感干事1名3)防保科(治未病)。

职责:⑴负责传染病管理,上报法定传染病、死亡病人、公共卫生事件,对传染病报告卡规范填写的培训指导;各种卡片的收集、登记、网上填报;检查各种情况的漏报、迟报。

⑵预防保健及新生儿两苗接种管理;建立本院职工健康档案,负责职业暴露防护的培训和处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

⑶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培训和考核,参与爱国卫生等工作。

全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总护理部、医院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各项指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岗位编制:设兼职防保干事1名(由院感干事兼)4、门诊部。

负责体检、门诊、出院回访病人工作。

岗位编制:设岗共计3个。

设主任1名,门诊体检、回访管理干事1名(临聘,临床或护理专业),导医1名(临聘,护理专业)。

其职责按照《******医院医院管理制度、职责及法律法规汇编》执行。

同时负责:(1)定期对门诊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进行督促检查。

(2)管理门诊印章。

监督门诊环境卫生、提供门诊服务设施。

(3)拟定或修改体检管理办法,体检流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门诊体检管理工作,对外做好体检宣传联系,建立体检人员健康档案,督促有阳性结果人员定期复查,对内做好各科室体检工作衔接协调。

(5)做好返聘专家的工作安排。

(6)承担出院病人的回访工作。

(7)全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门诊管理各项指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财务科。

负责财务、医疗保险管理、物价、收费、核算、合疗工作。

现阶段岗位编制:设岗共计8个。

设主任1名、会计核算员1名(会计专业)、出纳物价医保合疗监管审核员1名、合疗结算员1名(临聘)、收费员4名(临聘)。

1)财务科。

主要职责:⑴根据医院规划和计划,制定财务工作计划。

⑵拟定或修改财务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级人员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工作职责及财务工作各项考核标准;督促检查各项财务制度、操作规程和职责的落实执行。

⑶填报各类财务报表,管理现金支付和财务档案,核销各项支出。

⑷负责全院资产的管理、监督、考核和药品的出入库帐务的管理及价格调整。

⑸拟订或修改医院内部核算方案,核查业务收入及各类支出。

⑹负责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收费标准的核查,定期清理债权债务。

⑺负责收费投诉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⑻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财务管理各项指标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岗位编制:设岗共计8个。

设主任兼财务总监1名、会计核算员1名(会计专业)、出纳物价员1名、收费员5名。

2)合疗、医疗保险管理室。

主要职责:⑴根据医院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医疗保险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⑵拟定或修改本院各种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和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制订医疗保险各项考核办法;督促检查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⑶负责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合作医疗、孕免项目等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信息收集等工作,负责各类保险病人审核、登记、结算工作。

⑷全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各类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指标,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岗位编制:设组长1名,医保合疗监管审核员1名,结算员1名。

6、审计室。

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工作。

主要职责:(1)拟定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内部审计规章制度;(2)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3)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4)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5)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6)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7)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8)审计医院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9)开展中层及以下党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0)院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规划岗位编制:设组长1名(会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审计干事1名(会计专业或相近专业)。

7、后勤保障科。

负责总务科、保卫科、基建项目办工作。

现阶段岗位编制:设岗共计10个。

暂设副主任1名,水电管理员1名(临聘),物资保管1名(临聘),保洁员5名(临聘),保安2名(临聘)。

总务科职责:⑴根据医院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后勤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⑵拟定或修改后勤保障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和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各项考核标准,并督促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⑶负责消防系统、要害部门、房屋建筑、房屋维修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定要害部门意外事件、停水、电、气及火灾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⑷负责全院水、电、气、冷、暖、电梯等基础设施完好,保障后勤供应工作;负责提供医院内部环卫、保洁、绿化美化、餐饮、污水废物处理等后勤服务项目。

⑸负责中心吸氧、中心吸引、中心呼叫系统及电梯、压力市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容器的维护、管理及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⑹负责全院被服的回收、消毒、洗涤、缝制的管理工作及后勤物资的采购,并做到下收下送。

⑺负责固定物资及财产、一般设备的使用管理与调配。

⑻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⑼全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后勤保障服务各项指标,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室主要职责:⑴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定期检查落实。

⑵负责全院车辆管理、调配、维护,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安全运行;负责其他车辆的停放管理,确保良好秩序。

⑶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太平间。

⑷协助处理医疗纠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项目办工作职责:⑴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规划设计。

⑵按基建管理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各类手续,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

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⑷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设备的市场考察调研、信息收集、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⑸负责基建项目建设全部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归档。

⑹完成其他项目的申报、管理、统计和数据上报。

全面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⑺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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