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江西省上饶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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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 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 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 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12.9533亿人。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中国人口数

中国人口数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 0-14岁 人数 22245.97 168.70 126.75 1209.30 610.60 348.26 499.70 329.27 458.04 198.56 1023.02 718.92 1069.90 570.57 975.04 1507.43 1974.59 796.35 1157.38 1761.82 999.14 173.47 489.80 1364.45 876.46 952.80 73.17 548.94 464.38 117.71 135.37 453.06 比率 16.60% 8.60% 9.80% 16.83% 17.10% 14.10% 11.42% 11.99% 11.96% 8.63% 13.01% 13.21% 17.98% 15.46% 21.88% 15.74% 21.00% 13.91% 17.62% 16.89% 21.71% 20.00% 16.98% 16.97% 25.22% 20.73% 24.37% 14.71% 18.16% 20.92% 21.48% 20.77% 龄 结 构 15-64岁 民族构成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99843.34 1621.60 1056.84 5384.14 2690.08 1935.56 3423.99 2186.70 3054.35 1870.37 5986.19 4215.60 4274.50 2827.64 3143.08 7128.90 6641.88 4407.01 4768.59 7964.56 3178.20 626.08 2061.41 5796.62 2300.47 3135.10 211.76 2865.41 1882.56 409.49 454.37 1593.24

2010人口普查各民族数据

2010人口普查各民族数据

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东乡族:621500人,占比0.0466%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俄罗斯族:15393人,占比0.0012%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江西省2010年度统计数据

江西省2010年度统计数据

江西省2010年度统计数据1、职工月平均工资:2424.33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092元)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290.08元(15481元/年)。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788.56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884.92元(10618.7元/年)。

5、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3912 元。

2011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鄂公通〔2011〕15号关于发布2011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

本标准自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序号项目标准(元)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605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5832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11451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4091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28092四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资收入 1 农、林、牧、渔业169402 采矿业257323 制造业24966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54445 建筑业248196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31500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97078 批发和零售业210499 住宿和餐饮业1828010 金融业5376811 房地产业29224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38551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查业44339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24101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957616 教育340351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318018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286621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4395湖北省公安厅(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湖北省统计局(印)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地级市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地级市数据

总人口
(人) 合计
户籍人口 (人)
19612368 12554049
23019196 14185160
12938693 9919579
28846170 33149845
104320459 85024973
95792719 95479481
94029939 104281397
80417528 89980794
78660941 74963132
71854210 71910486
65700762 70780713
59500468 68620208
57237727 61759716
54426891 47331520
广西壮族 自治区
46023761 51591711
云南省
45966766 45631063
江西省
抚顺市 辽宁
辽阳市 辽宁
阜新市 辽宁
本溪市 辽宁
盘锦市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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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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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江苏
南京市 江苏
南通市 江苏
盐城市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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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 江苏
泰州市 江苏
681.4 578.99 556.82 549.42 453.06 374.85 372.93 280.48 280.11 203.53 129.85 220.87 139.68
48.93
44.17
37.84
27.33
25.67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统计分析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统计分析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来源: 国家统计局中国总人口达13.397亿人 10年增加7390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今日发布。

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

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以下是数据详情: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龄结构
民族构成
0-14岁
15-64岁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22245.97 16.60% 99843.34 74.50% 11883.17 8.90% 122,593.3 91.51% 11,379 8.49% 11963.68 8.93% 18798.60
105.20 106.80 114.52 102.84 105.56 108.05 102.54 102.67 103.22 106.18 101.54 105.69 103.39 105.96 107.46 102.33 102.06 105.56 105.81 109.00 108.26 110.90 102.43 103.14 106.89 107.84 105.69 106.92 104.42 107.40 105.09 105.34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市自治区数据汇总
省市自治 区
人口总数
家庭户人口
人数 (万人)
比5普 增长
排名
户数 (万户)
人口 (万人)
户均 (人)
性别构成
男性
女性
性别比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女性=100
全国 133,972.49 5.84% 北京市 1,961.20 44.50% 天津市 1,293.82 29.27% 河北省 7,185.42 6.55% 山西省 3,571.21 9.98% 内蒙古 2,470.63 4.00% 辽宁省 4,374.63 3.21% 吉林省 2,746.23 0.67% 黑龙江省 3,831.22 3.85% 上海市 2,301.91 37.53% 江苏省 7,865.99 5.75% 浙江省 5,442.69 16.37% 安徽省 5,950.05 -0.60% 福建省 3,689.42 6.28% 江西省 4,456.75 7.66% 山东省 9,579.31 5.50% 河南省 9,402.36 1.58% 湖北省 5,723.77 4.04% 湖南省 6,568.37 2.00% 广东省 10,430.31 20.69%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各地区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各地区主要数据公报
9.5
5.8 4.6 1.2 0.5 1.2 1.5 0.4 2.1 0.5 2.3 1.8 5.5 0.3
27.5
2.7 2.1 1.8 0.7 0.7 0.4 0.6 0.5 0.4 0.9 0.2
11.0
5.2 5.0 7.4 4.0 2.2 5.2 5.4 1.6 0.5 5.4 2.1
43.9
56 34 34 9 22 8 28 19 21 231 13 19 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309
1.8 1.0 0.4 0.3 0.3 0.4 0.3 0.3 0.3
5.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6 3.4 3.4 0.9 2.2 0.8 2.8 1.9 2.1
23.1
1.9 1.1 0.4 0.4 0.3 0.4 0.3 0.4 0.3 0.6 0.2
1.4 1.9 0.5 0.9 0.4 0.6 0.6 0.4 0.4 0.5 0.3
7.9
9.4 5.3 2.6 9.4 7.9 12.3 4.0 3.4 7.9 4.3 4.6
71.2
6.7 6.4 3.5 1.7 1.5 2.5 3.2 2.4 1.7 1.8 1.3 3.0 3.4 2.6 41.9 9.3 5.6 1.7 0.9 1.5 2.5 0.9 2.6 0.8 2.8 1.9 6.0 0.4 37.0 7.9 7.1 9.2 4.7 2.9 5.6 5.9 2.1 0.9 6.3 2.3 54.9 10.9 7.3 3.1 10.2 8.3 12.9 4.6 3.8 8.3 4.8 4.9 79.2
6.2
1.3 1.9 0.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

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以下是数据详情: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南昌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昌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3‎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504‎2565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3416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608405‎人,增长13.72%,平均每年增加‎6084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9%。

二、家庭户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12999‎03户,家庭户人口为‎440924‎0人,占总人口的8‎7.44%,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3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8人减少了‎0.29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63‎3844人,占总人口的5‎2.23%;女性为240‎8721人,占总人口的4‎7.77%。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35,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性别比持平‎。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3113‎5人,占总人口的1‎8.47%;15-64岁的人口‎为37224‎85人,占总人口的7‎3.82%;65岁及以上‎人口为388‎945人;占总人口的7‎.7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8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年段0-14岁15-64岁65岁上人口比重18.47% 73.82% 7.71%18.47%73.82%7.71%0-14岁15-64岁65岁上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022563‎人,占总人口的9‎9.6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00‎2人,占总人口的0‎.40%。

1402-江西省景德镇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优秀范文五篇]

1402-江西省景德镇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优秀范文五篇]

1402-江西省景德镇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1402-江西省景德镇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景德镇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景德镇市统计局 2011年6月18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一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587477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8906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98411人,增长6.61%,平均每年增加9841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64%。

二、家庭户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431567户,家庭户人口为1523329人,占总人口的95.96%,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5人减少了0.02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826128人,占总人口的52.04%:女性为761349人,占总人口的47.96%。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98上升为108.51。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19364人,占总人口的20.12%;15-64岁的人口为1159176人,占总人口的73.02%;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8937人,占总人口的6.8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2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85898人,占总人口的99.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79人,占总人口的0.1%。

1411-江西省上饶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411-江西省上饶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饶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上饶市统计局2011年6月16 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3.1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6579714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12867 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51041人,增长7.36%,平均每年增加45104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1%。

二、家庭户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1658249户,家庭户人口为6358360人,占总人口的96.64%,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7人减少了0.04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396180人,占总人口的51.62%;女性为3183534人,占总人口的48.38%。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62下降为106.6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59315人,占总人口的23.70%;15—64岁的人口为4535455人,占总人口的68.93%;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4944人,占总人口的7.3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3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5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566812人,占总人口的99.8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9 02人,占总人口的0.2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603257人,增长了10.01%,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01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1221人,下降了0.087%,占总人口比重下降了0.04个百分点。

人口 (1)

人口 (1)

人口普查(江西省人口统计局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近30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总数为44567475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39801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169460人,增长7.66%,平均每年增加31694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4%。

二、家庭户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共有家庭户11497043户,家庭户人口为42172557人,占总人口的94.63%,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了0.09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3084646人,占总人口的51.80%;女性为21482829人,占总人口的48.20%。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31下降为107.46。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750432人,占总人口的21.88%;15—64岁的人口为31430800人,占总人口的70.52%;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86243人,占总人口的7.6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1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4415064人,占总人口的99.6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2411人,占总人口的0.3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129811人,增长了7.58%,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07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9649人,增长了35.16%,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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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饶市统计局
2011年6月16 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3.1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6579714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12867 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51041人,增长7.36%,平均每年增加45104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1%。

二、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1658249户,家庭户人口为6358360人,占总人口的96.64%,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7人减少了0.0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396180人,占总人口的51.62%;女性为3183534人,占总人口的48.38%。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62下降为106.6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59315人,占总人口的23.70%;15—64岁的人口为4535455人,占总人口的68.93%;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4944人,占总人口的7.3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3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5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566812人,占总人口的99.8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9 02人,占总人口的0.2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603257人,增长了10.01%,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01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1221人,下降了0.087%,占总人口比重下降了0.04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25292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681986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232588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2332 25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390人上升为3844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7504人上升为10365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 6910人上升为35349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6045人下降为3544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6698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3581人,文盲率由7.03%下降为4.06%,下降了2.97 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756215人,占总人口的41.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823499人,占总人口58.1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4.92个百分点。

八、分县(市、区)常住人口
全市12个县(市、区)常住人口如下表:
地区人口数(人)
信州区416219
上饶县700266
广丰县752939
玉山县574363
铅山县427000
横峰县184870
弋阳县353378
余干县887603
鄱阳县1296756
万年县359098
婺源县334020
德兴市293202
备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作者:上饶人民广播电台时间:20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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