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编制规范
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用来编制和提交财务报告的规定和程序。
财务报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或组织的财务报告准确、可靠、透明,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财务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计准则和规范:财务报告制度应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或国家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范,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规范和标准。
2. 财务报告的编制程序:财务报告制度应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和程序,包括会计期间的确定、会计核算和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3. 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财务报告制度应规定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4. 内部控制要求:财务报告制度应明确内部控制要求,包括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措施、审计和复核的程序等,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财务报告的审计要求:财务报告制度应规定财务报告的审计要求,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财务报告制度对企业或组织的财务报告具有重要影响,能够保
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可靠性,为企业或组织的管理决策和对外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依据。
2014新会计制度--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一、行政单位资产负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附注应当至少按照年度编制,收入支出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二、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编制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行政单位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编制依据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三、行政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四、行政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行政单位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如下:一、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说明(一)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二)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资产类项目。
(1)“库存现金”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库存现金的金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期末库存现金中有属于受托代理现金的,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属于受托代理的现金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2)“银行存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银行存款的金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期末银行存款中有属于受托代理存款的,本项目应当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属于受托代理的存款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3)“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预付给物资或者服务提供者款项的金额。
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范本(四篇)
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范本一、编制目的财务报告编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保障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和真实性,提供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
二、编制依据1. 公司法、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3.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财务会计准则和规范;4.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编制范围1. 按照公司业务情况及管理需要,编制日常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2. 编制其他需要的财务报告,如投资者关系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
四、编制程序1. 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包括准备数据、核对数据、计算指标、填写报表、审阅审核、报送上级及相关部门、公告披露等环节;2. 报表填写由具备相关资格及经验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主管负责审阅审核;3. 编制流程应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确保过程合规、准确。
五、编制要求1. 财务报告应采用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合法的原则,禁止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2. 财务报告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确保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和准确性;3. 财务报告应按照法定报表格式进行编制,确保报表的规范和标准化;4. 财务报告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编制和提交。
六、审定与披露1. 财务报告需要经过财务主管的审阅审核,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 财务报告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及时向投资者、股东、债权人等相关方披露。
七、制度落实1.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2. 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3. 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进行审计。
以上为财务报告编制制度的范本,具体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一、前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工具,对于管理决策、对内对外的经营沟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提高报告质量和透明度,有必要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条例。
本文旨在阐述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内容和要求。
二、基本概念1.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等。
2. 企业本条例中的企业泛指所有经济实体,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等。
3. 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据和规范,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
三、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 会计政策的选定和改变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准则选定适用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如遇到会计政策的变更,应当及时调整,并在报告中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
2. 报告格式和项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采用合适的报告格式和项目,保证报告的完整和准确。
3. 附注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重要信息进行解释和说明的补充内容,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相关的附注,并确保附注的内容准确、完整。
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1. 审计的目的和要求企业应当委托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以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规范,确保审计的客观、公正。
2.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后所发表的意见和结论。
审计报告应当明确说明审计的范围、结果和意见,并确保报告的完整和准确。
五、财务会计报告披露1. 披露的目的和原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是为了向利益相关者提供重要的财务信息,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和决策需要。
披露应当公开、及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并确保披露的质量和可靠性。
2. 披露内容和方式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内容应当包括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的附注。
会计核算制度都有哪些
会计核算制度都有哪些会计核算制度是指统一规范会计行为和核算方法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其目的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组织的会计制度变化,以下所列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基于中国的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会计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的范围、会计处理方法等。
2.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是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制定的会计规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保险会计准则》、《银行会计准则》等。
这些准则规定了企业、保险公司和银行等各类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了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报告格式。
3.会计制度编制和操作规程:会计制度编制和操作规程是指企业为了适应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而自行制定的会计制度和操作规程。
这些制度和规程是会计核算的具体操作指南,规定了会计处理的具体操作流程、计算方法和核算要求等。
4.财务报告编制规范:财务报告编制规范主要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进行规范,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企业利润表格式》和《企业现金流量表格式》等。
这些规范统一了财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5.会计核算业务流程规范:会计核算业务流程规范主要是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包括《财务会计核算业务流程规范》、《成本核算业务流程规范》等。
这些规范规定了会计核算业务的分工、协作和控制要求,确保了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6.会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规则:会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规则主要是针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行规范,包括《会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和《财务软件应用规定》等。
这些规定规定了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要求,确保了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会计核算制度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防范不当编制与披露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三条本制度重点关注涉及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下列风险:(一)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未经适当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财务报告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可能导致结账前未能及时发现会计差错。
(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准确、调整事项或合并调整事项不完整,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五)财务报告披露程序不当,可能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导致损失。
第四条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应当明确规范。
(三)起草财务报告、校验、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科学严密。
(四)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流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和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会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核算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收入与费用应当配比,不得提前或延后确认。
3. 会计分期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
4. 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和计量各项经济业务。
5. 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会计凭证管理1. 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必须真实、完整、合法。
2.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
3. 原始凭证应当由经办人签字,并经审批后由会计部门审核、登记。
4.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经审核无误后,由会计主管人员签字。
四、账簿管理1. 公司应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2. 账簿应当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做到账证、账账、账表一致。
3. 账簿的登记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涂改、挖补、伪造。
4. 账簿的保管应当妥善,不得遗失、毁损。
五、财务报告编制1. 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虚报。
3. 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4. 财务报告经审核无误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六、内部控制1.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2. 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预算管理、授权审批、风险防范等方面。
3. 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规范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制度
规范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流程,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应当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内部订立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会计核算是指对公司经济业务的登记、分类、核对、汇总和报告过程,包含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等核算要素。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1. 公允性原则:反映业务交易和事项的公允价值。
2. 全都性原则:确保会计核算方法的全都性,不得随便转变。
3. 单位计量原则:全部会计核算要素以货币单位计量。
4. 损益匹配原则:依照事项发生次序进行财务报告。
5.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依据经济实质处理经济业务,而非仅依据法律形式。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经济业务的登记。
2. 资产权益的分类和确认。
3. 会计核对和汇总。
4. 会计报告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核算应当依照以下要求进行: 1. 核算凭证:每个会计核算要素都应有相应的凭证作为支持,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号、归档和保管。
2. 会计账簿:依照规定的账簿格式,将核算凭证记录在相应的账簿上。
3. 会计报表:依照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条会计核算的具体操作应当由特地的会计人员完成,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会计核算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第三章财务报告第九条财务报告是公司对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公开的一种形式,通过财务报告可以了解到公司的财务情形和经营成绩。
第十条财务报告应当依据以下原则进行编制: 1. 真实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形和经营成绩。
2. 完整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当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全部会计核算事项。
3. 全都性原则:财务报告在不同时期应当保持全都性,遵从相同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
公司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总体要求第四条公司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应当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和事项的处理应当报董事会审批。
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第六条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
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减值,应当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严禁虚增或虚减资产。
各项负债应当反映公司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
所有者权益应当反映公司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构成。
公司应当做好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工作,严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本不实。
第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当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
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
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它涵盖了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财务报告编制1.1 财务报告的编制范围和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1.2 财务报告的编制原则: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3 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包括数据采集、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内部审核和报送等环节。
二、财务核算2.1 收入核算:确保医院收入的准确计量和分类,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等。
2.2 成本核算:确保医院成本的准确计算和分配,包括人工成本、药品成本、设备折旧等。
2.3 资产核算:确保医院资产的准确登记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三、成本控制3.1 成本预算:根据医院的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制定年度成本预算,明确各项成本的预期目标。
3.2 成本控制措施:制定各项成本控制指标和措施,包括人员成本控制、药品采购控制、耗材使用控制等。
3.3 成本分析和评估:定期对各项成本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异常或者超支的问题。
四、预算管理4.1 预算编制:根据医院的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投资预算等。
4.2 预算执行和监控: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4.3 预算调整和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报告。
五、资金管理5.1 资金筹措: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包括内部融资、外部融资和财务津贴等。
5.2 资金运营:合理安排和利用医院的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5.3 资金监控和分析:对医院的资金状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风险。
六、内部控制6.1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内部监督等。
《财务报告编制原则与规范》
《财务报告编制原则与规范》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界提供财务信息的主要方式,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反映作用。
为了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报告编制原则与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财务报告编制的原则和规范,包括财务报告的内容、编制流程以及财务报告审计等方面。
一、财务报告编制的原则1.真实性原则:财务报告编制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利润分配情况,不得歪曲和隐瞒真相。
2.完整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包括企业的全部财务信息,不能遗漏重要的财务数据和信息。
3.谨慎性原则: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应本着审慎原则,对不确定事项进行合理估计,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风险披露,以保证报告的可靠性。
4.一致性原则:财务报告编制应保持一致性,即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应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二、财务报告编制的规范1.会计准则的遵循: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如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框架的应用:财务报告编制应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会计框架进行,如中国的企业会计制度。
3.财务报告的内容: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基本财务报表,并根据需要编制附注和管理层讨论分析报告等。
4.编制流程的规范:财务报告编制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数据收集、会计核算、编制报表和审阅核对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内部控制的建立: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报告编制的步骤1.数据收集:首先需要收集各项财务数据和信息,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等。
2.会计核算:根据收集到的财务数据和信息,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框架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账务处理、账务分类和科目余额调整等。
3.编制报表:在进行会计核算后,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框架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编制与会计核算规范探讨
财经论坛Һ㊀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编制与会计核算规范探讨张耀飞摘㊀要:财务报告是直观反映企业㊁单位的发展情况以及收支情况的财务材料,不仅能够评断当前的财务状况,还会影响未来单位的各项决策的准确性,是具有指向性且能够切实反映财务问题的报告类型㊂在2019年开始正式实施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报告之后,政府机关要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以报告形式反映当前政府各项工作的实施状况,这也成为财务部门的重要工作㊂关键词:政府会计;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核算;规范一㊁引言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目的就是为了提升行政单位对会计的核算能力,有效提升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水平,实现预算的优化管理,以绩效管理㊁成本核算管理为基础构建更优化的管理体制,提升财务报告对政府机关的决策的导向作用㊂政府会计制度本身的实施能够推进当前财务管理在政府机关的工作高效发展,实现行政单位的有序发展,保障政府机关财务的优化管理㊂二㊁政府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影响首先,政府会计制度模式下的财务报告主要是由预算会计报表以及财务会计报表两个类别组成的㊂其中预算会计报表主要规范城市预算收支报表,结余变动报表以及财政拨款预算的支出报表三个部分组成的,能够直观地反映出当前政府机关的预算收支㊁具体执行以及预算的结余情况,在满足有关部门的预算收支基础上,能够反映出年末的决算最终结果㊂同时这三项报表就是当前主表编制的依据,能够将政府机关的预算变化反映出来,形成全面的数据内容呈现出来㊂政府会计制度中还设置了本年的收支盈余以及本年度预算收支结余的差异调整表,借此反馈当前不同形式的财务管理形成的盈余支出差异,以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式进行优化选择,增加现金的流量,满足政府机关对财务管理信息的知悉权㊂其次,政府会计制度设置了八项会计要素,分别是资产㊁负债㊁收入㊁费用㊁净资产㊁预算的收入㊁支出以及结余这八项内容㊂要结合当前政府机关对于财务的使用㊁核算㊁预算制订来进行整体财务管理,保障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能获得详细的记录,其中包含了费用㊁计量单位,保障财务预算有对应的花费支出,调整预算以及核算之间的同步,解决预算结算中存在的财务管理疏漏㊂最后,政府会计制度能够提升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以及全面性㊂政府会计制度采用的确认模式是以权责发生制以及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对于财政资产的收支采用的模式是收付实现制,而针对其他业务则是采用权责发生制㊂利用细化的财务管理方法优化财务收支以及资金的管理模式,针对长期㊁短期投资进行统一核算,对于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需要按照月度或者年度计提折旧或者采取摊销方式优化账目内容,同时引入多项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必备要素,真实且全面地反映出政府机关当前的财务状况,保障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以及全面性㊂三㊁新制度下财务报告编制及会计核算规范的关系政府会计制度推行过程中,其中决算报告以及综合性的财务报表数据来源都是来自日常的会计核算,因此日常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财务报告编制,能够顺利反映报告整体的内容㊂当前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时间较短,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优化㊁磨合,政府机关在落实实施过程中容易产生差异,针对这些差异就需要做好核算工作,从而保障最终财务报告编制的准确性㊂政府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将会计预算的旧制度与新制度相融合,在保障会计基础一致的前提下,保障业务自身处理的模式不变,但是要保障财务会计中进村的一部分财政资金收入是以收付实现制的模式进行计算的,而其他财务往来业务要以权责发生法进行核算㊂这两种会计模式是并存且交叉使用的,不能对两者之间的管理范畴存在误区,否则就很难区分最终入账是否准确㊂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了,只要是进入政府机关实施预算管理的货币,不论是流向财务还是预算都需要完成入账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纳入预算管理以及货币的资金,就能够采用财务会计或者预算会计的模式入账,且要保证同时入账㊂把握会计基础内容,优化财务以及预算的核算模式,详细记录每一笔经济往来业务,实现合理化管理,形成全面预算管理㊂政府会计制度针对新旧制度的衔接也做出了必要的规定,尤其针对个人借贷业务方面,要求在预算资金个人借款以及预付账款方面同步进行预算记录,要求在预算会计下设立新的科目,以 待结算支出 为名称,及时记录借贷业务以及冲销账务的细化处理㊂类似情况下含税收入以及工资的最终发放也需要以应交应缴的项目进行细化核算,将预算会计归类在各个项目支出中,比如税金㊁社会保证金流入㊁计提准备以及税金缴纳等㊂要注意的是在政府会计制度视角下,工资的发放是以业务集体个人承担的社保金相关联的,预算准备下需要设置相应的社保明细科目,一品城进行参照,进入最终的税金流入环节实施会计处理㊂四㊁结语政府机关财务部门主要是依据当前参与的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原始凭证,经过相关财务部门的审核以及审签之后填制相应的会计凭证,登记到整体会计账簿之中,从而制订出相应的会计报表以及最终的会计报告,这就是政府会计制度中编制会计报表的流程㊂而纵观整个制作会计报表的流程,政府会计制度管理之下的采取的权责发生制以及收付实现制的模式进行财务核算,从而构建出会计预算与核算之间的衔接,采用双体系的模式优化报表记录㊁核算的流程㊂参考文献:[1]郗彤.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基层检察机关财务核算的影响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26):63,87.[2]师红聪.‘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应用思考[J].商业会计,2018(8):92-93.作者简介:张耀飞,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㊂101。
财务制度备案会计报表
财务制度备案会计报表一、财务制度备案会计报表根据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制度。
制度内容包括财务核算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会计政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以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司经济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1、财务核算制度(一)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公司将经济业务的记录、定义、核算和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在经济业务的核算中,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中的货币计量、历史成本、实事求是原则,保证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二)财务报表的报告公司每年根据财务制度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依据国家规定向有关税务部门、银行、证监会等机构进行报告。
(三)财务会计监督制度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2、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一)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依法公开披露会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时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完整。
3、会计政策制度(一)会计政策的制定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明确会计政策的实施和调整原则,保证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定和一致性。
(二)会计政策的运用公司在经济业务的核算中,严格依照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确保会计政策的运用正确、规范和一致。
4、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公司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资金运作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财务监督管理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5、内部控制制度(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内部控制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名称]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和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程序和规范,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财务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项目部门等。
三、编制责任财务部门为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相关业务流程的监督和管理。
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财务信息的汇总和整理,并及时提供给财务部门。
四、报表编制流程1.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和时限。
2. 各部门主管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财务信息给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根据部门提供的财务信息,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
4. 财务部门对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财务报表审查流程,由财务部门对报表进行审查,并报告给公司高层。
6. 公司高层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并进行决策和调整。
五、报表编制规范1. 财务报表编制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公司财务报表应按照会计周期准时编制,确保报表的及时性。
3. 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确保报表的完整性。
4. 财务报表应具备可比性,相同项目应按照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计量和披露。
5. 财务报表应由公司高层对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六、其他事项1. 公司应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等,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提高财务报告的编制效率和质量。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征得公司高层同意并进行相应的备案。
[公司名称]日期:________签字:________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编制目的1.为了监督和管理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时提供准确、真实、全面的财务信息,提供决策依据。
财务会计与报告制度
财务会计与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会计与报告的监督与掌控,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财务会计与报告的全过程,包含会计账簿的建立与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批、财务数据的保管与披露等。
第二章会计账簿的建立与管理第三条会计账簿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必需依照以下要求建立与管理:1.依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会计账簿;2.会计账簿必需合法、合规地反映企业财务情形和经营成绩;3.会计账簿必需依照企业内部掌控要求进行登记和核算;4.会计账簿必需进行备案登记并定期披露。
第四条会计账簿的建立与管理应符合以下流程:1.会计部门依据企业经营特点,确定会计账簿的种类和数量;2.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建立相应的账簿,并设置明确的权限和审批流程;3.定期对会计账簿进行检查和核对,做好备案登记;4.对会计账簿进行定期披露,确保财务数据的透亮度和可查性。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批第五条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紧要途径,必需依照以下要求进行编制与审批:1.财务报告必需依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2.财务报告必需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财务情形、经营成绩和现金流量;3.财务报告必需经过会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报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4.财务报告必需定期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披露,并保存相应的备份料子。
第六条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批应符合以下流程:1.会计部门依据年度或季度要求,对财务报告进行编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2.编制过程中,会计部门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做好料子的备份;3.编制完成后,财务报告需要进行内部审批,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确认;4.内部审批通过后,将财务报告及相关料子进行备案,并及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披露。
第四章财务数据的保管与披露第七条财务数据的保管与披露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紧要环节,必需依照以下要求进行:1.财务数据必需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管,并严格掌控数据的访问和使用权限;2.财务数据的保管时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做好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3.财务数据的披露必需依照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透亮度和可信度。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一)会计报表;(二)会计报表附注;(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八条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
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资产,是指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资产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会计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清单
一、会计制度1. 会计核算制度- 明确会计核算原则、方法、程序和规则。
- 规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 规定会计核算期间、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
2.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 规范会计凭证的种类、格式、填制、传递、归档等。
- 规定会计凭证的审核程序和责任。
3. 会计账簿管理制度- 规定会计账簿的种类、格式、设置、登记、保管、销毁等。
- 规定账簿的审核、汇总、核对等程序。
4. 会计报表管理制度- 规定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审核、报送等。
- 规定会计报表的披露内容和要求。
5.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规定会计档案的种类、格式、归档、保管、销毁等。
- 规定会计档案的审核、查阅、复制等程序。
6.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规定会计电算化的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
- 规定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恢复、归档等程序。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规定财务收支的范围、程序、审批权限、责任等。
- 规定财务收支的核算、监督、审计等程序。
2. 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资金筹集、使用、回收、监督等程序。
- 规定资金使用预算、审批、执行、考核等程序。
3.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规定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等程序。
- 规定财务预算的编制依据、内容、格式等。
4. 投资管理制度- 规定投资项目选择、评估、审批、实施、监督、评价等程序。
- 规定投资收益的核算、分配、监督等程序。
5.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规定成本费用核算的范围、方法、程序等。
- 规定成本费用预算、控制、分析、考核等程序。
6. 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 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披露等程序。
- 规定财务报告的分析、评估、反馈等程序。
7. 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规定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应对等程序。
- 规定财务风险的预警、报告、处理等程序。
8. 内部审计制度- 规定内部审计的范围、程序、方法等。
- 规定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报告等。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五篇)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科学、有序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地为公司外界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守本制度。
第2章财务报告的内容第3条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4条会计报表的种类及内容1.按照编制时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2.按照服务对象分为外部会计报表和内部会计报表。
3.按是否反映子公司的情况分为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
4.向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部门提供的外部会计报表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第5条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九项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而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6条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下列情况给予说明。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4.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
5.影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主要原因。
6.报表调整事项和需要说明的事项。
7.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3章会计报表的编制第7条财务部负责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在编制之前,财务部门人员根据《财务报告编制准备管理制度》布臵、落实编制工作。
第8条财务部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一、引言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向内外部利益相关者通报经济活动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高效地管理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本文将介绍一个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的设计。
二、目的和范围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为决策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满足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等环节。
三、报告编制流程1. 数据收集:会计部门负责收集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实时录入财务系统,并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会计处理:会计部门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分析和加工处理,计算各项财务指标,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 报告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编制完成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包括核对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确认财务数据符合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4. 审计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阅,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5. 报告披露: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将经过审核和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给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如股东、投资者、监管机构等。
四、管理职责和权限1.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工作,确保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审阅工作,监督并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各部门负责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经济活动数据和相关资料,配合会计部门的数据收集工作。
4.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五、质量控制和改进1. 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包括严格的流程和程序、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
2. 培训和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提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的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
4. 与外部环境和相关法规保持同步,及时更新和调整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
国有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国有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国有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是指国家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
方面的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预算、财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一、会计核算:
1.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2. 会计账簿和凭证的使用:国有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簿和凭证制度。
3. 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方法:国有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二、财务报告:
1. 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
2.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国有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并经过内部审核、外部审计等程序审核。
三、财务预算:
1. 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国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财政预算规定,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
2. 财务预算的调整和监督:国有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
整和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财务监督:
1. 财务监督的机构和职责:国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构和职责,确保财务活动合法、规范。
2. 财务监督的方式和程序:财务监督应当采取定期检查、专项审计、举报等方式和程序进行。
总之,国有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健全,对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单位经济活动合法、规范,以及提高国有单位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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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编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xx 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控制及程序规范(试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子公司编制和对外、对内提供财务报告,应当遵守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财务报告,是指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子公司对外和对内提供的反映本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子公司不得编制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
各级公司的负责人对本级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各级公司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级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本级公司或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编制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构成第五条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
定期报告按报送的周期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专项报告是指除定期财务报告之外的反映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和其他财务会计事项的专项报告。
第六条月度、季度财务报告包括:1、会计报表;2、经营财务情况简要分析报告。
第七条半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1、会计报表;2、会计报表附注;3、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
第八条专项报告包括:1、重大财务事项报告;2、其他财务会计事项报告。
第九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各级分公司编制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会计报表的格式、内容,以及报表的编制要求,执行《xx 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的规定。
各级公司可以根据本级公司管理需要,自行制定管理报表。
第十条会计报表附注。
集团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对外披露的要求编写季度、半年度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编写半年度及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和负债帐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
7、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8、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经营财务情况简要分析包括以下内容:1、财务分析。
对当期会计报表中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异常和重大变动事项进行提示与分析,并对异常和重大变动事项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的影响进行估计。
财务分析应与当期的财务报告一同报送给上级公司。
2、经营分析。
对当期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总结生产经营特点和财务预算指标完成趋势,提出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具体建议。
经营分析应在每月15 日前报送上级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分析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对报告期内主要业务的预期目标与实现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2、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对比分析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预算完成情况。
3、经营管理情况。
总结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发展、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揭示公司存在或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或预计影响程度。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
应对公司报告期内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总结。
第十四条各级公司发生以下重大财务事项时应向上级公司报告:1、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情况;2、经营业务和营销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告的影响;3、重大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4、重大会计差错;5、接受各项审计、检查和稽查出现的问题;6、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质量事故、责任事故等重大的天然或人为事故;7、因经济纠纷涉及仲裁或诉讼;8、其他对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包括: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临时处理办法,分析可能或已经对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产生的影响等。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编制第十五条各级分公司应按《xx 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的规定,分会计主体编制会计基础信息表,同时编制和上报集团合并会计报表。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总部应按照资本市场、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财务报告的格式、内容,编制所属分公司汇总或合并会计报表。
集团公司负责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各级分公司应以集团汇总或合并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写月度经营财务情况简要分析报告、半年和年度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各级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编制财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公司违反国家和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改变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3、应当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财务报告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4、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范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
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 月31 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十九条各级公司在编制会计报表前,应对主要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进行清查、核实。
(一)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前,应至少对以下项目进行清查、核实:1、盘点库存现金是否与现金日记帐一致;2、核对银行存款;3、盘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4、核对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是否一致;5、对存货帐面价值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存在减值。
(二)编制半年会计报表前,应至少对以下项目进行清查、核实:1、清查盘点工程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2、核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薪酬总额与会计帐面实际列支的人工成本;3、核对上下级内部往来及公司间重要关联交易。
(三)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前,应至少对以下项目进行清查、核实:1、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2、清理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3、核实结算款项,包括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帐款、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4、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帐面价值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存在减值。
第二十条各级公司通过上述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向上级公司报告,并按照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分公司在编制会计报表之前,应当按照本规范附件《xx 会计报表的审核清单》中所规定的审核项目、内容和频率要求,对会计帐面记录数据进行检查,并利用趋势分析法、比例分析法等方法,对会计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以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二条财务报告应当在有关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当期账务处理完毕后进行编制。
第二十三条财务报告审核。
各级公司上报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主管会计、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审核确认。
各级人员对财务报告的审核要点如下:(一)主管会计审核要点:1、账表是否相符;2、各期财务报告是否完整;3、各期财务报告的数据是否正确;4、经营财务分析是否遗漏当期报表中的异常和重大变动事项。
(二)财务负责人审核要点:1、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本规范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基本要求;2、重大的会计事项是否在财务报告中完整、准确的进行了反映;3、是否按要求对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进行了清查、核实。
4、是否按《xx 会计报表审查清单》规定的审查项目、内容,由相关人员进行了审查。
(三)公司负责人审核的要点:1、财务报告是否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合;2、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是否得到准确、完整的揭示;3、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有效性的描述是否准确。
第四章财务报告的上报第二十四条各级公司向集团公司上报财务报告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集团公司规定应当由会计信息系统生成的会计报表,必须以系统生成的数据文件格式上报,各分公司不得对系统生成报表进行更改。
由于会计差错、审计调整等原因需对已上报会计报表做调整的,必须做相应账务调整后重新生成会计报表上报,不得直接修改会计报表。
2、由非会计信息系统直接生成的会计报表,各级分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报表格式、内容填报。
对该类报表的填报依据,各分公司应完整的保留相关文档,并视同会计档案管理,以备审计师查阅和公司内部审核。
3、省级分公司应对地市分公司、母公司应对纳入汇总或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应当组织财务、业务部门人员对财务报告会审,在确保各地市分公司、子公司个体财务报告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的基础上汇总或合并省级分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
4、省级分公司、母公司应当对汇总、合并后的财务报告进行合理性分析,以确认本公司重要会计事项已准确、完整的反映到财务报告中。
第二十五条定期财务报告采用系统上报与书面上报结合的方式。
系统上报时间以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书面上报时间以邮戳的时间为准,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具体的上报时间公司将另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上报时间。
各级公司发生前述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中第一、二、三项所述情形的,应当在上述事项发生前7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报送给集团公司;发生第四、五、六、七、八项所述事项的,应当在事项发生时立即口头通知集团公司,并在两天之内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集团公司。
各级公司对重大财务事项的处理必须得到上级公司的批准第二十七条各级编制和审核人员应对其编制审核完毕的各期财务报告进行签字确认,经过所有审核流程的财务报告应加盖公司财务部门印章后报送上级公司。
第二十八条各级公司在上报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当同时上报:1、由会计报表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的《xx 会计报表审核清单》;2、由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分别签署的,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所发表的声明书。
第五章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第二十九条各级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
2、各级公司向有关各方面提供的财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