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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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T7026-05扶梯或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SGT7026-05扶梯或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26-200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Rule for Type Test of Escalator orMoving Walk Drive Machines(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5年月日目录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 1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3)附件 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方法 (4)附件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6)附件 4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产品配置表 (11)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的型式试验,统一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

第三条从事本细则规定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同一型号的驱动主机,按最大适用参数(额定输出转矩和最大额定速度)试验后即可覆盖其以下的参数规格。

所谓同一型号是指:驱动主机的整体结构型式相同,减速箱的型式和中心距相同,电动机及制动器的结构和型式相同,适用环境相同(普通室内型、防爆型、室外型等)。

第五条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见附件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完整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作为型式试验样品,并且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第七条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TSG T7004-2004)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TSG T7004-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4-2004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Rule of Type-examination for Machine Roomless Lift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 1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3)附件 2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方法 (4)附件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14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机房电梯的型式试验,统一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式无机房乘客电梯、住宅电梯、病床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汽车电梯等,在具体内容上只是规定了无机房电梯与有机房电梯有区别的部分。

第三条把本细则的内容和《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结合起来,并去掉《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与机房有关的部分后,就是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的完整内容。

具体结合方法是:⑴用本细则的第54至57大项,完全代替《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的第54至57大项;⑵用本细则其它项目,代替《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编号相同的项目;⑶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细则》中的其余所有项目(第59.2项除外),全部作为本细则所说的无机房电梯的型式试验项目。

第四条开展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五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部分:电梯— A2 机器设备与滑轮区间》欧洲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标准被修订或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发布,应以国家标准或最新标准为准。

第六条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本细则附件1《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

附件1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注:1.特殊类型电梯或部件的代码,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其《型式试验细则》时另行确定;2.进口各种型式电梯或部件的代码,使用本目录所属型式电梯或部件的代码。

—1—附件2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2—附件3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纳入《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的各型式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实施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以及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必须按照下表所列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相应型式试验细则的规定进行。

—3—附件4:型式试验合格证No. TX ××××-×××-××××××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设备型式):型号规格:产品配置(见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编号:本证所阐述的结论覆盖以下型号规格产品(产品配置不变):经型式试验,确认该产品符合《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规定。

(公章)发证日期年月日(型式试验机构名称)注:1.本证是对所明确覆盖范围内设备型式的确认,仅对样机本身试验时的合格与否负责;2.证书持有者有责任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规定和保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

—4—附注:电梯型式试验合格证的标记和编号说明一、电梯型式试验合格证的标记和编号为:TX ××××-×××-××××××二、标记和编号说明1.“TX”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标记。

2.型式试验标记后面的4位“××××”为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设备代码,具体代码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

3.设备代码后的3位“×××”为型式试验机构核准编号中的流水编号,用以表示各型式试验机构代码,具体分别为: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03;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026;深圳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所—023;广东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031。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细则1.试验目的和要求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的目的是评价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全运行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试验要求电梯能正常运行,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同时要满足人体工程学和环保要求。

2.试验项目(1)承受额定载荷运行试验:将额定载荷分别均匀分布在电梯各层上,检测电梯运行是否平稳,制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平层精度试验:在每层开门口进行静止试验,检测电梯是否能准确停在每层门口位置。

(3)门机与轿门试验:测试电梯门机和轿门的打开和关闭速度,以及闭合状态下的力矩和刚度。

(4)紧急救援系统试验:测试电梯的紧急救援装置是否能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安全救援。

(5)电梯运行试验:测试电梯的运行速度、加速度、减速度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6)电气性能试验:测试电梯电气系统的功能性,包括故障自诊断、显示屏幕的正常运行等。

3.试验注意事项在进行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试验过程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试验细则进行操作。

(2)在试验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控试验和记录试验数据,以保证试验过程的准确性。

(3)试验设备和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保证试验数据的可信度。

(4)在试验前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电梯及相关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5)试验期间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并进行详细检查和修理,直到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试验。

(6)试验结束后,应进行试验结果的处理和分析,得出最终的试验结论。

4.试验报告和验收根据试验结果,编制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包括试验方案、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和分析等内容。

试验报告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并经有关单位审核和验收,以确认电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以上就是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的细则,通过进行综合性能的验证和测试,可以确保电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从而保障用户安全出行。

试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同时关注试验安全,及时处理试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校稿)2016-07-01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校稿)2016-07-01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校稿)2016-07-0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7—2016前言2004年以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的有关要求,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相关电梯整机、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的起草工作。

至2011年,基本形成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相关细则的草案。

根据安全监察工作思路调整以及将规则与细则合并等新要求,201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起草任务书。

中国特检院接到任务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上海市召开了首次工作会议。

之后,起草组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于2014年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4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32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14年11月,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审议意见和典型事故案例,起草组又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于2015年11月形成报批稿。

2016年6月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了电梯型式试验的总体原则、程序和要求,电梯整机、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为规范电梯型式试验工作,提高电梯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提供了依据。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马培忠周春明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朱昌明张晓峰冯宏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张怀继陈桂洲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罗志群佘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李赵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温爱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何新民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鲁国雄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张晓松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蒋灏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马凌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李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7—2016此外,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王衡、李新龙、冯云、耿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东洋、邢箭、丘彬、李灌辉,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张捷、李楚锋,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王学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鄂立军,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杨跃存,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陈路阳等同志参加了本规则的编写和研讨工作。

家用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家用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家用电梯型式试验细则附件MZ家用电梯型式试验细则MZ1 型式试验基本规定MZ1.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安装在住宅中或建筑物结构上,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曳引式、液压式、卷筒式、链轮式、齿轮齿条式和螺杆螺母式家用电梯。

MZ1.2样品规定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且已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自检的家用电梯作为型式试验样梯。

MZ1.3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交的型式试验技术文件和资料见下表:MZ1.4覆盖说明和产品配置表MZ1.4.1覆盖说明见附件B《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MZ1.4.2 产品配置表MZ1.4.2.1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MZ1.4.2.2 液压驱动式电梯MZ1.4.2.3 其它驱动式电梯MZ2 技术文件审查MZ2.1 规格参数MZ2.1.1 额定速度审查设计资料,确认家用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大于0.40m/s,对于无轿门家用电梯,额定速度宜不大于0.30m/s。

MZ2.1.2 行程审查土建设计资料,确认轿厢行程不超过12m。

MZ2.1.3 额定载重量审查计算书,确认额定载重量按净承载面积(不考虑扶手)上至少250 kg/m2来计算,确认额定载重量不超过400 kg。

MZ2.1.4 轿厢面积审查土建布置图及计算书,轿厢的净装载面积(扶手所占面积也应计算在内)不超过1.6 m2;MZ2.1.5 乘客数量审查资料,确认乘客数量符合“额定载重量/75”的计算结果(计算结果向下圆整到最近的整数)。

MZ2.2井道尺寸布置图、结构、强度和照明设计文件MZ2.2.1井道围封审查井道结构、尺寸布置图及土建设计说明文件,确认井道的封闭是否满足GB/T 21739—2008《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以下简称GB/T 21739)§5.2.1和§5.2.2的要求。

MZ2.2.2井道壁的强度审查井道结构布置图及土建设计说明文件,确认井道壁的强度规定是否符合GB/T 21739§5.7.2的要求。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细则一、概述⒈本文件适用于曳引驱动式或强制驱动式普通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控制柜的型式试验。

⒉如果申请方有控制柜试验台,型式试验应在试验台上进行。

对一些特殊型式的控制柜,如果试验台上不能完成试验,可以到安装好的整机样机上进行试验。

⒊在条款的前面或者在表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标有“△”的条项,。

从GB7588-2003强制实施日起全部强制执行,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与否。

⒋同一型号系列的控制柜只须进行一个规格的型式试验,但申请方(试验委托方)在申请型式试验时应列明所有被覆盖的规格,且下面第二部分所要求的文件资料也应能包括所有被覆盖的规格。

下列部件配置发生变化被认为是控制柜型号系列的变化,应分别进行型式试验:⑴拖动方式(交流变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变频、直流调速等)的改变;⑵控制装置(继电器、可编程控制器、微机等)的改变;⑶控制方式(信号、集选等)的改变。

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和参数:⒈申请方提供的基本信息试验委托方(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控制柜制造商的名称、地址;控制柜产品的名称和型号;样机的安装地址(在首台样机上进行试验时);⒉控制柜的主要配置和参数拖动调速方式;控制方式;速度及位置信号反馈方式;通讯方式;调速器(或变频器)的型号、规格;调速器(或变频器)制造商的名称、地址;控制器的型号、规格;控制器制造商的名称、地址;⒊控制柜的适用范围说明适用的梯种;适用电梯的最大额定速度和最大额定载荷;特殊环境的适用情况。

⒋其它文件资料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电气元件代号说明;控制功能表(含功能具体定义或说明);△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电磁兼容性符合EN12015和EN12016要求的试验证明文件;主要电气元件合格证、说明书;接触器、继电接触器、继电器的类型证明文件;针对后面表中第8部分安全电路故障防护的说明;针对后面表中第5部分电气故障防护的说明。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2010-02-21 23:35 来源:未知admin 点击: 416次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曳引机的型式试验,统一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驱动主机,可用于有齿传动或无齿传动、交流或直流以及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的曳引机的型式试验。

第三条开展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本细则附件《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方法》(附件2,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方法》)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标有“△”的条款,为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适用该标准电梯曳引机的型式试验,从GB7588-2003强制实施日2005年1月1日(含)起全部强制执行这些条款,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

第五条同一型号系列的曳引机,按最大适用参数(最大额定输出转矩和最大额定速度)试验后即可覆盖其以下的参数规格。

申请方在申请时应列明所有被覆盖的参数规格,而且本细则附件1《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也应完全包括所有被覆盖的参数规格。

所谓同一型号系列是指:曳引机的整体结构型式相同,减速箱的型式和中心距相同,电动机及制动器结构和型式相同。

如果申请方没有指明曳引悬挂比,所有参数按1:1曳引悬挂方式试验并出具报告。

在具体使用时如果变为2:1悬挂,则电梯额定速度和额定载荷分别为1:1悬挂时的二分之一和两倍。

第六条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型式试验资料》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为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装配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曳引机及其随机附件一套(含运行所需的润滑油)作为型式试验样品,并且应当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细则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一、概述⒈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或强制驱动式普通乘客电梯(含住宅电梯、客货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

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在下面相应条款的前面或者是在表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均用“△”标出。

这些条款从GB7588-2003强制实施日起全部强制执行,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对选择部分执行的,曳引条件、绳槽比压和悬挂绳的安全系数三项必须同时执行同一版标准要求。

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⒈概述a. 试验委托方(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b. 电梯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c. 电梯样梯的安装地址;d. 电梯类别、型号、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乘客人数,试验样梯的行程、服务层站数;e. 轿厢及对重(或平衡重)质量;f. 电梯的拖动调速方式、控制方式和控制装置类型。

⒉井道、机房布置图内容应包括:进入机房、滑轮间(如果有的话)及底坑的通道,机房、滑轮间的位置和主要尺寸,驱动主机、控制柜、导向轮和限速器的安装布置图和维修空间尺寸示意图,检修门、检修活板门和井道安全门的布置和尺寸,井道平面布置图和井道立面图,井道顶层和底坑空间计算示意图,井道下方存在的任何可进入空间的布置图。

⒊机房、井道的其它要求内容应包括:机房、井道和底坑的专用要求,同一井道内相邻电梯间的防护措施,部分封闭的井道说明,机房的温控要求,机房、井道的通风要求,机房、井道的照明要求和示意图。

⒋机房、井道结构的受力要求内容应包括:机房地板受力要求,底坑地面受力要求,使用膨胀螺栓时对井道壁的要求。

⒌井道内各部件之间的间隙和保护内容包括:轿厢与对重(含相关零部件)之间的水平运动间隙,井道内其它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固定结构之间的运动间隙,对重(或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的要求和简图。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一,概述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型式试验.本细则中项目编号(条款号)右上角标有"△"的部分条款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部强制执行,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与否.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申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的单位应在正式试验前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型式试验机构应检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规范性.1.概述a.制造厂的名称和地址;b.安装地点和竣工日期;c.型号规格,工作类型,倾斜角,提升高度,梯级(踏板或胶带)名义宽度,主机布置型式,传动方式,启动方式.2.安装自检合格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3.总体布置图,土建布置图;4.电气原理图,端子连接图及符号说明;5.金属结构静应力计算证明或相关的证明文件;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传动部件(如梯级或踏板牵引链,牵引齿条等)要具有足够的抗断裂强度的计算证明;7.所有传动元件,如链条,传动带和三角带的强度计算证明;8.主机供电回路,制动器回路和安全回路所用接触器,继电接触器,继电器的型式合格证明文件,安全触点的额定绝缘电压和外壳防护等级等的证明文件;9△.若采用安全电路,则应提供详尽的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安全电路传感元件的试验报告复印件;10.有载自动人行道制动距离的计算及其修正的计算数据;11.自动人行道胶带及接头强度计算证明;12.对于室外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提供采取的特殊措施;13.应提供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控制屏(柜),梯级,踏板,梯级或踏板牵引链,扶手带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复印件;14.还应提供下列随机资料与文件:a.出厂合格证;b.重要零部件如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控制屏(柜),梯级,踏板,梯级或踏板牵引链,扶手带,金属结构,玻璃的出厂合格证;c.产品使用说明书;d.制造单位和客户之间约定的其它文件.15.必要时,型式试验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三,试验样品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完整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已通过申请方的自检.四,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详见本细则下面列出的《自动扶梯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电气设备与安装1.1在分离的机房,分离的驱动和转向站内,应采用保护罩以防止直接接触.所用外壳保护等级至少为IP2X.用IP试具检查.1.2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1.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控制电路,照明电路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前应断开主开关,当电路中含有电子装置时,测量时应先将相线和零线连接起来,并拆下主电源处零线和接地端子之间的连接;2.当测量电压的工作电压大于500V时,用1000V兆欧表测量.当测量电压的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0V时,用500V兆欧表测量.当工作电压为SELV时,用250V兆欧表测量.1.3对于控制电路与安全电路,导体之间或导体对地之间的直流电压平均值或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应超过250V.万用表测量.1.4零线与地线应始终分开.外观检查.1.5为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主接触器应属于GB14048.4中规定的下列类别:a)AC-3,用于交流电动机的接触器;b)DC-3,用于直流机组的接触器.检查有关资料并和实物相对照.1.6继电接触器应属于GB14048.5中规定的下列类别:a)AC-15,用于交流控制电路的接触器;b)DC-13,用于直流控制电路的接触器.无论主接触器还是继电接触器,在满足2.1要求所采取的措施中,都可假设:a)如果动断触点(常闭触点)中一个闭合,则全部动合触点断开;b)如果动合触点(常开触点)中一个闭合,则全部动断触点断开.检查有关资料并和实物相对照.1.7当符合1.6要求的器件作为安全电路的断电器时,则1.6的假设也应适用.如果使用的继电器动断和动合触点,不论衔铁处于任何位置均不能同时闭合,那么衔铁不完全闭合的可能性可不考虑.在电气安全电路中,连接在电气安全装置之后的装置应符合关于安全触点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不考虑分断距离). 检查有关资料并和实物相对照.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电气设备与安装1.7(续上页)本条款不适用于1.5和1.6中所述及的装置.见上页.1.8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有短路保护.检查电气原理图,并和实物相对应.1.9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开关进行过载保护(1.10例外),该开关应切断电动机的所有供电.检查自动开关规格和整定值是否与电动机相匹配.1.10当过载检测是基于电动机绕组温升时,则断路器可在绕组充分冷却后可自动地闭合,但重新启动仍需符合启动的条件.用热敏电阻对电机绕组温升进行过载保护的:进行模拟试验.1.11如果电动机具有多个不同电路供电的绕组,则1.9和1.10适用于每一绕组.检查自动开关,热继电器或热敏电阻是否保护了电机的每一绕组.1.12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和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当辅助设备如暖气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是分开单独供电时,则应能单独地切断它们.各相应开关应位于主开关近旁并要有明显的标志.1.主开关,检查照明,插座是否被切断;2.断开辅助设备开关,检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能运行;3. 检查开关的标志.1.13采用挂锁和其他等效方式将主开关锁住或使它处于"隔离"位置,以保证不产生由于其他因素造成故意动作.主开关的控制机构应在打开门或活板门后能迅速而容易地操纵.外观检查.1.14主开关应能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源的能力.它应相当于GB14048.4所规定的AC-3类别的断开能力.根据设计文件和实物,判断主开关的容量和类别是否适当.1.15若几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各主开关设置在一个机房内,则各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主开关应易于识别外观检查.1.16电气安全电路中的导线,其名义截面积不应小于0.75mm2.检查导线标号或直接测量.1.17设置在安全电路中的,不用工具即可拔出的连接器件和插装式装置应设计成在重新插入时,绝不会插错.外观检查和手动试验.1.18如果主电源开关或其他开关断开后,一些连接端子仍然带电,它们应和不带电端子明显地隔开.而且当带电端子电压超过50V时,应注上适当标记.外观检查和万用表检查.1.19插座的电源应和机器的电源分开,并应能用一个单独的开关来切断各相的电源.断开机器的电源,检查插座是否有电.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电气设备与安装1.20插座应是:a)2P+T型(2极+地线),250V,由主电源直接供电;b)根据GB14821.1中第5章的要求,以很低的安全电压供电.外观检查.1.21若连接端子偶然短接可能导致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产生危险故障,则应清楚地予以分离开.外观检查.2电气故障的防护和控制2.1以下电气设备中的任何一种故障,如果不能被排除的话,则本身不应成为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危险故障的原因:a)无电压;b)电压降低;c)导体的中断;d)电路的接地故障;e)某电气元件的短路或断路,参数值或功能改变如电阻器,电容器,晶体管,灯等;f)某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吸合或不完全吸合;g)某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断开;h)某触点不断开(安全触点可不考虑此情况);i)某触点不闭合.检查电气原理图,分析电路设计中采取的措施是否合理有效.该条款的检查也可和其它电气故障条款的检查相结合.2.2如果包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而造成接地,该电路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停机.恢复运行只有依靠专职人员才有可能.1.分析接地保护的形式;2.将主电源断开,在进线端断开零线,用万用表检查零线和地线之间的电阻,检查是否连通;3.每一单独设备的接地线必须直接接至接地干线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2.3电气安全装置的设计应满足GB16899 -1997第14.1.2.1条的要求.检查电气原理图,分析电气安全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2.4安全触点的动作应由断路装置使其强制地机械断开,甚至两触点熔接在一起也应强制地机械断开.当所有触点断开元件处于断开位置时,且在有效行程内动触点和驱动机构之间无弹性元件(如弹簧)施加作用力,则触点获得强制地机械断开.在设计上应尽可能地减少由于部件故障而引起的短路故障.分析安全触点的动作机理.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电气故障的防护和控制2.5如果安全触点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则安全触点应能承受250V的额定绝缘电压.如果其外壳防护等级低于IP4X,则应能承受500V的额定绝缘电压.安全触点应属于GB14048.5中规定的下列类别:a)AC-15,用于交流电路的安全触点;b)DC-13,用于直流电路的安全触点.1.用IP试具检查防护等级;2.检查安全触点的资料.2.6外壳保护等级没有满足至少为IP4X时,其电气间隙至少为3mm,爬电距离至少为4mm.断开后的安全触点之间的距离应至少是4mm.现场检查并查阅资料.2.7对于多个分断点的情况,断开后触点之间的距离应至少为2mm.现场检查并查阅资料.2.8当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时,应能防止驱动主机启动或立即使其停车.工作制动器应起作用.电气安全装置应直接作用在控制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上.如果由于传输电力的缘故,使用继电接触器来控制驱动主机启动和停止,则它们应作为直接控制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来考虑.检查电气原理图,分析电气安全装置作用机理,并和实物相对照.2.9△控制电气安全装置的执行元件即使在连续操作产生机械力条件下,也能正常工作.对于冗余型安全电路,传感器元件机械的或几何的布置应能保证每一机械故障不会导致冗余能力的减弱和丧失.安全电路的传感元件应能承受GB16899 -1997第14.1.2.5条规定的试验.1.分析电气安全装置作用机理,并和实物相对照;2.检查安全电路的传感元件试验报告.2.10△安全电路的设计应符合GB16899-1997第14.1.2.3条的规定,并应按照GB16899-1997附录A的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安全电路的分析报告和试验报告.2.1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启动,应只能由指定人员操作一个或数个开关才能实现;或当启动是自动时,由一个使用者经过设定的某一点时才能使之自动启动投入有效运行.开关可采用:钥匙操作式开关,拆卸式手柄开关,护盖可锁式开关等.该开关不应同时用作主开关.操纵开关的人员在操作之前应能看到整个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或者应有措施保证在操作之前没有人正在使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方向在开关的指示上应能明显识别.外观检查,手动试验.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电气故障的防护和控制2.12由于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在该使用者走到梳齿相交线之前启动运行.a)利用光束触发的: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1.3m外;b)利用触点踏垫触发的:其外缘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1.8m处,沿运行方向的触点踏垫长度至少为0.85m.施加在其表面为25cm2的任何点上的载荷达150N之前就应作出响应.由于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方向应预先确定并有明显标记,如果使用者能从与预定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那么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并符合本条款的规定,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s. 外观检查,用尺测量距离,秒表测量运行时间.2.13若为自动启动式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则应配备一个清晰可见的信号系统,例如道路交通信号,以便向乘客指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可供使用及其运行方向.外观检查.2.14所有停止运行装置应通过切断电流起作用,而不是通过一个继电器电路的接通来完成.检查电气原理图.2.15在停止运行之前,操作开关的人员应有措施保证在操作之前没有人员正在使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外观检查,并检查设备使用说明书.2.16控制系统应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乘客启动了2.12所述的控制元件后,并经过了一段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秒表测量运行时间.2.17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的,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上.对于提升高度超过12m的自动扶梯或使用区段长度超过40m的自动人行道,应在行程中使用者易于接近的位置上增设附加急停开关.对于自动扶梯,附加急停装置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15m;对于自动人行道,附加急停装置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0m.紧急停止装置应涂成红色,并在此装置上或紧靠着它的地方标上"停止"字样.外观检查,手动试验,用尺测量距离.2.18紧急停止装置应为安全触点.分析紧急停止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应,判断是否为安全触点.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电气故障的防护和控制2.19在扶手带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设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保护装置动作时应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外观检查,手动试验.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电路的检验方法检验.2.20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传动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过度伸长的保护装置动作时,应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 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外观检查,手动试验.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电路的检验方法检验.2.21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距离(无意性)缩短的保护装置动作时,应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外观检查,手动试验.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电路的检验方法检验.2.22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将导致在出入口处与梳齿板的啮合不再有保证,当下陷的梯级或踏板运行到梳齿板相交线前足够长的距离时开关应断开,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控制装置可适用于梯级或踏板下边任何点的下陷.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卸除1-2级梯级或踏板,检修运行至安全装置处:1.检查安全开关装置设置的位置离梳齿板的距离是否大于工作制动器最大的制停距离;2.检查检测杆(或其它动作装置)与梯级或踏板被检测位置的间隙是否适当;3.手动试验检测杆(或其它动作装置)是否能使安全开关动作;4.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电路的检验方法检验.2.23公共交通型且不能证明扶手带的破断载荷至少为25kN时应设置扶手带断带保护装置,且动作时应使得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查阅扶手带型式试验报告,外观检查,手动试验.分析装置的型式,并和图纸相对照,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电路的检验方法检验.2.24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配备速度限制装置,使其在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2倍之前自动停车,同时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如果交流电动机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间的传动是非摩擦性的连接,并且转差率不超过10%,由此可以防止超速的话,那么允许1.检查设计图纸,交流电动机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间的传动是否为非摩擦性的连接,并且电机转差率是否不超过10%;2.因制造厂和型号不相同,采取的检验方法也不同,如采用测速原理的机型,可采用切除测速信号的方法.采用其它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电气故障的防护和控制2.24(续上页)不考虑上述要求.(续上页)原理的可采用相应的检测方法;3.查阅速度限制装置的设计值;4.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电路的检验方法检验.2.25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非操纵逆转保护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能自动停止运行.装置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外观检查,手动试验.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电路的检验方法检验.2.26无控制电压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断开控制回路开关,检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能否运行.2.27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则所有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均应自动停止运行.装置1.停止任一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运行,观察其它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停止运行;2.27的动作应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2.检查是否为安全触点,若为安全电路则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电路的检验方法检验.2.28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运行之后,只有通过启动运行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可能重新启动(由于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除外).若自动扶梯在下列情况下停止运行,则只有在检查停止装置和使之复位至工作状态之后,才能重新启动.a)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b)附加制动器的动作;c)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传动部件(如:链条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d)梯级或踏板塌陷开关动作.外观检查,手动试验.2.29在由紧急停止装置有效停止运行的场合,自动扶梯在下述情况下,可不使用启动运行开关而重复使用自动再启动:a)在两端梳齿交叉线,包括它的外边0.3m的附加距离之间,应对梯级,踏板或胶带进行监控,且只有当这个区域没有人和物时,自动再启动的重复使用才是有效的.b)当至少是10s时间,监控装置在规定的区段内没有检测到人或物时,启动才是有效的.c)控制自动再启动的重复使用的应是电气安全装置,自控传感元件允许设计在单通道中.1.检查电气原理图;2.用一个不透明的直立圆柱,其直径为0.3m高为0.3m放在这个区域内,均应能被监控装置检测到.如应用传感器作为监控装置,则这些传感器在倾斜直线段和水平区段每相隔0.3m的距离内置放,而对曲线区段,则在最大间隔0.2m的距离内置放;3.秒表测量启动前时间.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电气故障的防护和控制2.30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检修控制装置,便于维修,保养,检修时能使用便携式手动操作的控制装置.为此目的,各出入口,例如,金属结构内的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柔性电缆连接的检修插座.电缆长度至少应为3m.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的任何位置.1.检查电气原理图;2.检查是否有运行方向上的标记,标记是否正确;3.检查电缆的长度.2.31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只允许在操作元件用手长期按压时间内运转.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一旦动作就应保持在断开位置.开关的指示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记.停止开关应为安全触点.当使用检修装置时,其它所有驱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1.检查停止开关是否为安全触点;2.检查检修控制装置的功能.2.32所有检修插座应这样设置:即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安全开关和安全电路应仍能起作用.检查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检修控制是否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2.33只有在自动扶梯处于停止状态时,并符合2.11,2.12和2.16的规定时,才能进行转换运行方向的操作.手动试验.3围板相邻区域金属结构和照明3.1检查门和活板门应该只设在必须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的位置.检查门和活板门只允许用一把钥匙或一件专用工具进行开启,这种钥匙或工具只应由指定人员掌管.如果人员已在检查门或活板门里面,即使不用钥匙也应能从里面把门打开.外观检查,手动试验.3.2通往相邻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检查门或活板门应装设安全触点,以便在这些门打开时,相邻的自动扶梯不能运行.手动试验.3.3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此类压条或镶条不允许装设在围裙板上.沿运行方向的盖板连接处(特别是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使钩绊的危险降至极小.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允许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这种玻璃应查阅设计文件,用尺测量凸出物或凹口高度,用尺测量护壁板之间的空隙和玻璃的厚度.检查玻璃出厂合格证.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3围板相邻区域金属结构和照明3.3(续上页)是不会裂成碎片的单层安全玻璃(钢化玻璃),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凸出物和凹口应无刃边.(见上页)3.4围裙板应是十分坚固,平滑,且是对接缝的.围裙板应是垂直的.对围裙板的最不利部位,垂直施加一个1500N的力于25cm2的面积上,其产生的凹陷不应大于4mm,且不应由此而导致永久变形.用仪器测试围裙板变形.3.5围裙板上缘或内盖板折线底部或防夹装置的刚性部分与梯级,踏板或胶带踏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用尺测量.3.6内盖板和护壁板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均不应小于25o.(不适用于与护壁板相连的内盖板的水平部分,上述水平部分应小于30mm).对于与水平面所成倾斜角小于45o的每一侧内盖板,其水平方向宽度应小于0.12m.1.用量角器测量倾斜角;2.用尺测量宽度.3.7包括扶手带在内的扶手带转向端,距梳齿板的齿根部的纵向水平距离应不应小于0.6m.用尺测量.3.8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以容纳乘客.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其纵深尺寸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宽度增至扶手带中心距的两倍以上,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查阅设备文件中和客户的约定,安装在现场的,还应用尺或测距仪测量.3.9多台连续而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具有相同的理论输送能力.查阅设备文件.3.10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出入口区应具有一块安全立足地面,该地面从梳齿板根部起测量纵深至少为0.85m.用尺测量安全立足地面.3.11。

SGT7026-05扶梯或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SGT7026-05扶梯或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SGT7026-05扶梯或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1. 前言目的:确保扶梯或人行道驱动主机满足安全和性能标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SGT7026-05型号的扶梯或人行道驱动主机。

参考标准:列出相关国家和国际标准。

2. 试验目的验证驱动主机的性能。

确保驱动主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试验设备和工具列出所有必需的试验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扭矩测试仪速度计振动分析仪温度计安全防护设备4. 试验环境环境温度:XX°C湿度:XX%其他环境条件:如无尘室、震动控制等。

5. 试验样品准备样品数量:至少X个。

样品状态:新出厂或经过特定条件的老化处理。

样品标识:每件样品应有唯一标识。

6. 试验步骤6.1 安装与调试详细描述安装过程。

调试参数设置。

6.2 性能测试扭矩测试:测试主机在不同负载下的扭矩输出。

速度测试:测试主机的运行速度和稳定性。

振动测试:测量主机在运行中的振动水平。

6.3 安全性能测试紧急停止测试:测试紧急停止功能的反应时间和可靠性。

过载保护测试:测试主机在过载情况下的保护机制。

6.4 耐久性测试连续运行测试:主机在规定时间内的连续运行能力。

循环负载测试:模拟实际使用中的负载变化。

6.5 环境适应性测试温度测试:在不同温度下测试主机的性能。

湿度测试:在不同湿度下测试主机的性能。

7. 试验结果记录详细记录每项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使用图表和表格来展示数据。

8. 数据分析分析测试数据,确定主机的性能和安全性。

识别任何可能的问题或改进点。

9. 结论根据测试结果,得出主机是否符合标准。

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10. 附录包含所有相关的测试表格、图表和附录材料。

11. 参考文献列出所有参考的标准、手册和文献。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型式试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应符合附件D和相应产品《型式试验细则》中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试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及其相应日期和型式试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专用章,并须加盖骑缝章。
型式特殊的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组织制定。
第七条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电梯型式试验所用的检验设备、仪器仪表、计量器具和检测工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测量精度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质量、力、距离(长度)、时间和速度的测量精度为±1%;
第十六条整机试验时,申请单位应当委派相关专业人员至试验现场配合进行。
试验进行中,试验人员或配合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试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须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对于不具备试验条件或者继续试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试验人员可以中止试验,但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应当在本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的试验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试验情况及试验结果。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当记录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试验状况。
附件X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细则(620)
附件Y电梯耐火层门型式试验细则(634)
附件Z电梯玻璃门和玻璃轿壁型式试验细则(645)
附件AZ液压泵站型式试验细则(652)
附件BZ杂物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658)
附件CZ自动扶梯梯级和自动人行道踏板型式试验细则(672)
附件DZ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驱动链、梯级链及踏板链型式试验细则(681)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X-2012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征求意见稿)
Regulation for Type Tests of Lifts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

附件1《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第1号修改单一、正文修改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

二、附件A修改将“玻璃轿门”修改为“玻璃轿门和前置轿门”。

三、附件H修改在附件H中增加附录h,其内容如下:附录h斜行电梯型式试验要求h1 适用范围本附录适用于沿倾斜路径运行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以下统称“斜行电梯”)的型式试验。

h2 引用标准本规则H2(1)~(4)引用标准以及GB/T 35857—2018《斜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h3 名词术语本附录h2引用标准和本规则H3规定的术语。

h4 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h4.1 斜行电梯主要参数变化斜行电梯的主要参数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1)见H4.1.1和H4.1.2;(2)倾斜角小于等于45°的单一倾斜角度斜行电梯的倾斜角改变超过15°,或者改变后倾斜角大于45°;(3)倾斜角大于45°的单一倾斜角度斜行电梯的倾斜角改变超过15°,或者改变后倾斜角小于等于45°;(4)多倾斜角度斜行电梯的倾斜角度改变。

h4.2 斜行电梯配置变化斜行电梯配置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1)见H4.2(1)~(5)、(7)~(9)、(12)、(13);(2)斜行电梯的轿门位置(侧置、前置)改变;(3)斜行电梯的轿厢与承载架(或悬挂架)的连接方式改变;(4)斜行电梯的曳引钢丝绳与运载装置的连接方式(一端、两端)改变;(5)斜行电梯的运载装置运行轨道、护轨、导轨、安全钳夹持部件总数量减少;(6)斜行电梯的限速器类型(钢丝绳驱动的限速器、非钢丝绳驱动的机械式限速器、可编程电子限速器)改变。

h4.3 适用参数范围及配置斜行电梯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H-2(不含防爆和液压电梯相关项)和表h-1。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T7007-2022)第1号修改单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T7007-2022)第1号修改单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T7007-2022)第1号修改单附件1《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T7007-2022)第1号修改单一、正文修改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

二、附件A修改将“玻璃轿门”修改为“玻璃轿门和前置轿门”。

三、附件H修改在附件H中增加附录h,其内容如下:附录h斜行电梯型式试验要求h1适用范围本附录适用于沿倾斜路径运行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以下统称“斜行电梯”)的型式试验。

h2引用标准本规则H2(1)~(4)引用标准以及GB/T35857—2022《斜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h3名词术语本附录h2引用标准和本规则H3规定的术语。

h4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h4.1斜行电梯主要参数变化斜行电梯的主要参数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1)见H4.1.1和H4.1.2;(2)倾斜角小于等于45°的单一倾斜角度斜行电梯的倾斜角改变超过15°,或者改变后倾斜角大于45°;(3)倾斜角大于45°的单一倾斜角度斜行电梯的倾斜角改变超过15°,或者改变后倾斜角小于等于45°;(4)多倾斜角度斜行电梯的倾斜角度改变。

h4.2斜行电梯配置变化斜行电梯配置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1)见H4.2(1)~(5)、(7)~(9)、(12)、(13);(2)斜行电梯的轿门位置(侧置、前置)改变;(3)斜行电梯的轿厢与承载架(或悬挂架)的连接方式改变;(4)斜行电梯的曳引钢丝绳与运载装置的连接方式(一端、两端)改变;(5)斜行电梯的运载装置运行轨道、护轨、导轨、安全钳夹持部件总数量减少;(6)斜行电梯的限速器类型(钢丝绳驱动的限速器、非钢丝绳驱动的机械式限速器、可编程电子限速器)改变。

h4.3适用参数范围及配置斜行电梯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H-2(不含防爆和液压电梯相关项)和表h-1。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曳引机样机技术参数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一、概述本部分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驱动主机,可用于有齿传动或无齿传动、交流或直流以及永磁同步电极驱动的曳引机的型式试验。

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和参数:⒈申请方提供的基本信息:试验委托方(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曳引机制造商的名称、地址;曳引机产品的名称和型号;驱动电机制造商的名称、地址;驱动电机的类型、名称和型号。

⒉申请方应说明的使用范围:曳引悬挂比为1:1(或2:1)时,曳引机的额定速度和最大额定载重量;曳引绳的型号、规格、结构和根数;曳引绳在曳引轮上是否复绕;曳引机整机机械效率;额定输出转矩、手动盘车力的计算;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电动机的过载保护方式及设定说明。

⒊主要结构参数:⑴驱动电机参数额定功率;额定转速;曳引机额定速度时电机的供电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额定工作电流;定子极对数;绝缘等级;外壳防护等级;电机工作制;每小时允许启动次数。

⑵减速箱参数(如果有的话)减速传动类型;传动比(减速比);减速装置润滑和冷却方式、润滑油的规格型号。

⑶制动器电磁线圈供电方式(交流或直流)和额定电压;制动器最低起动电压和最高释放电压以及开启滞后时间的要求;制动衬的材料,制动器制动能力计算。

⒋申请时还应附有下列文件:a)整机结构和安装简图、装配图;b)制动器和手动开闸装置的结构简图;c)曳引轮形状尺寸图及轮槽面硬度;d)手动盘车装置(如果有的话)安装图;e)电气接线图; f ) 所适用的变频器的型号和规格、参数等。

⒌出厂随机文件a)曳引机和驱动电机产品出厂合格证明;b)安装使用说明书。

三、试验样品装配调试好的曳引机及其随机附件一套(运行所需的润滑油),对变频器有特殊要求的变频驱动曳引机以及其运行要依靠专用控制器控制的曳引机,申请方根据需要还应提供配套的变频器和控制器(一套)。

四、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曳引机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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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篇一: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X-201X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征求意见稿)Regulation for Type Tests of Lift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XX年X月XX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X-201X前言201X年以来,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的要求和指导下,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对本规则及细则开展了编制起草工作。

201X年至201X年期间,召开了多次起草工作会议,形成了本规则及细则的报批稿。

由于安全监察思路调整,本规则未正式发布。

根据新的要求,201X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

201X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上海召开新起草组首次工作会议。

之后,起草组召开了多次起草组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于201X年5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X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XXXX]XX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 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 年月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为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电梯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提供了依据。

本规则明确了电梯型式试验的目的、依据、性质、程序、条件和要求等;明确了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电梯部件型式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X-201X目录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 . (1)附件A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 ................................................................(6) 附件B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 (7) 附件C 超常规电梯参数表 .................................................................. ........................ (8) 附件D 型式试验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封面(格式) .......................................... (9) 附件E 电梯型式试验合格上网数据信息表 (12)附件F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 (13) 附件G 消防电梯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 .... (114) 附件H 防爆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 ............ (138) 附件I 适用残障人员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 (155) 附件J 仅载货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 ........ (177) 附件K 液压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 ............ (273) 附件L 杂物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 ............ (365) 附件M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 (419) 附件N 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 .................................................................. ................ (476) 附件O 安全钳型式试验细则 .................................................................. ................ (487) 附件P 电梯缓冲器型式试验细则 .................................................................. ........ (499) 附件Q 门锁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 ............ (511) 附件R 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减速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 (521) 附件S 含有电子元件和(或)基于可编程电子安全含有电子元件和(或)基于可编程电子安全 .................................................................. (534)附件T 限速切断阀型式试验细则 .................................................................. ........ (564) 附件U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细则 .................................................................. ........ (569) 附件V 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 . (598)篇二:家用电梯型式试验细则附件MZ家用电梯型式试验细则MZ1 型式试验基本规定 MZ1.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安装在住宅中或建筑物结构上,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曳引式、液压式、卷筒式、链轮式、齿轮齿条式和螺杆螺母式家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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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V
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V1 型式试验基本规定
V1.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和强制驱动式电梯驱动主机, 可用于有齿轮传动或无齿轮传动、交流或直流以及异步或同步电动机驱动的电梯主机的型式试验。

本细则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V1.2 样品规定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装配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电梯驱动主机及其随机附件一套(含运行所需的润滑油、盘车装置、松闸扳手、防护装置)作为型式试验样品, 而且已经经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对变频器有特殊要求的变频驱动电梯驱动主机以及其运行要依靠专用控制器控制的电梯驱动主机, 申请单位根据需要还应提供配套的变频器和控制器。

V1.3 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型式试验之前,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交下述型式试验技术文件资料:
V1.3.1 产品基本信息
(1) 试验申请单位(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
(2) 电梯驱动主机制造单位的名称、地址;
(3) 电梯驱动主机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V1.3.2 主要结构参数
(1) 驱动主机: 整体结构型式、适用工作环境、适用的防爆型式、防爆等级、电梯驱动主机额定速度、额定输出转矩、输出轮轴许用径向载荷、所允许的安装方式和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位置、整机效率技术指标值;
(2) 驱动电机: 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结构型式、额定功率、额定转速、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电流、绝缘等级、外壳防护等级、电机工作制、启(制)动次数、过载保护方式;
(3) 减速装置(如有): 结构型式、减速比、减速级数、中心(锥)距、轴交角、减速装置润滑油的规格、容量;
(4) 制动器: 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电磁线圈供电方式(交流或直流)和额定电压、制动器数量和结构型式、制动轮(盘)直径、绝缘等级、作用部位、制动响应时间技术指标;
(5) 曳引轮: 绳槽数量、绳槽类型、槽面热处理要求、悬挂绳直径、曳引轮节径、绕绳方式(单绕或复绕)、输出轴中心线高度;
(6) 卷筒: 节径、螺旋槽数量、悬挂绳直径;
(7) 链轮: 节径、悬挂链数量、悬挂链直径。

V1.3.3 计算资料
(1) 手动盘车力计算;
(2) 输出轮轴受力(强度、刚度)计算;
(3) 制动器制动能力计算;
(4) 额定输出转矩计算。

V1.3.4 相关技术文件
(1) 整机结构和安装简图、装配图;
(2) 制动器和手动开闸装置的结构简图;
(3) 曳引轮材质、形状(节径、槽形)尺寸图及轮槽面硬度;
(4)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结构简图;
(5) 电梯驱动主机的防护设计或装配简图;
(6) 手动盘车装置(如有)安装图;
(7) 电气接线图;
(8) 永磁同步电梯驱动主机所适用的变频器的型号和规格;
(9) 永磁同步电梯驱动主机所要求的速度反馈装置类型;
(10) 编码器(如有)设置的防干扰屏蔽及机械防护措施;
(11) 制动衬的材质证明文件(需说明易燃性与是否含有石棉);
(12) 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制动器可靠性试验报告(如有);
(13) 过载保护方式的设定说明;
(14) 特殊工作环境(室外、防爆等)适用情况及措施说明;
(15) 制动器和电动机的防爆合格证(如需要);
(16) 覆盖其它型号的申请材料;
(17) 型式试验机构与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协商同意, 要求补充的其它必要资料。

V1.3.5 出厂随机文件
(1) 电梯驱动主机和驱动电机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2) 安装使用说明书。

V1.4 覆盖说明和产品配置表
V1.4.1 覆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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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梯驱动主机的驱动方式、整体结构型式(结构外形)、减速装置的型式、中心(锥)距和轴交角标称值、输出轴中心线高度标称值(仅适用于无减速装置的主机)、电动机的结构和型式、制动器的数量、结构型式、作用部位以及适用的防爆型式完全相同的情况下, 按试验样机电动机额定功率、电梯驱动主机额定速度(设计规定的曳引轮、卷筒或链轮节圆直径上的线速度)以及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适用工作环境为室外型覆盖室内型。

V1.4.2 产品配置表
见表V-1。

表V-1 产品配置表
V2 技术文件审查
V2.1 计算资料审查
(1)额定输出扭矩的计算应正确;
(2) 用手动盘车装置向上移动载有额定载荷轿厢的盘车力计算应正确;
(3)曳引轮、卷筒或链轮的节圆直径与悬挂绳或链公称直径之比不小于40;
(4)对应许用径向载荷时的输出轮轴强度和刚度计算应满足材质许用安全系数的要求。

V2.2 部件结构资料审查
(1)曳引轮、卷筒或链轮的防护设计及防护装置应满足GB 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GB 7588)§9.7的要求;
(2)制动器(包括机械部件和电磁线圈等)和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如有)的结构应满足GB 7588§12.4.2的要求;
(3)手动盘车装置的结构应满足GB 7588§12.5的要求。

V3 型式试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V3.1 电机
V3.1.1 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
V3.1.1.1 试验内容与要求
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在热状态时或温升试验结束时, 应不低于0.5MΩ, 冷态绝缘电阻不低于5 MΩ。

V3.1.1.2 试验方法
试验前, 先用兆欧表测量定子绕组的冷态绝缘电阻, 然后在温升试验结束后, 再用兆欧表测量定子绕组的热态绝缘电阻。

V3.1.2 耐压试验
V3.1.2.1 试验内容与要求
对三相出线端与机壳接地施加2倍电源电压加1000V的试验电压、对温度传感器与机壳接地以及温度传感器与电梯驱动主机三相出线端施加500V试验电压, 试验持续时间60s, 要求泄漏电流≤100mA。

V3.1.2.2 试验方法
在温升试验前进行, 试验时应将其余电路断开, 用耐压试验仪分别进行试验。

V3.2 制动系统
V3.2.1 型式
V3.2.1.1 检验内容与要求
制动系统应具有一个机电式制动器(摩擦型), 不得采用带式制动器; 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下保持松开状态。

被制动部件应以机械方式与曳引轮、卷筒或链轮直接刚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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