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常识
项目五海运货物保险
• 海运货物保险概述 • 海运货物保险的种类 •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范围 • 海运货物保险的投保与理赔 • 海运货物保险的风险管理 • 海运货物保险的未来发展
01
海运货物保险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海运货物保险,也称为海洋货运 保险,是一种针对海上运输过程 中货物可能遭受损失或延误的保 险。
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包括海上风险 和外来风险,不包括战争和罢工
风险。
平安险的保费相对较低,适用于 一般货物运输。
一切险
一切险是海运货物保险中承保范围最广的一类,承保除了战争、罢工和自然灾害等 特定外来风险之外的所有风险。
一切险的保费相对较高,适用于高价值、高风险的货物运输。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包括海上风险、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如恐怖主义、海盗袭 击等。
05
海运货物保险的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识别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识别海运货物保险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自然 灾害、意外事故、货物损失等。
风险评估
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量化和评估,确定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为后续的 风险控制和监控提供依据。
风险控制与监控
风险控制
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降低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如选择可靠的运输公司、对货 物进行充分保护等。
理赔流程
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定损人员对 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货物 的实际损失情况。
支付赔偿款
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支付给被保 险人或相关受益人。
报案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 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 事故详细情况。
核定赔偿金额
根据查勘定损结果,保险公司 核定赔偿金额,并与被保险人 达成赔偿协议。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为了明确 保险人承保海运保险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 下列五项:
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②恪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⑤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空运、陆运、邮运保险的除外责任与海运基本险别的险外 责任基本相同。
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 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 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 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 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 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 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一般附加险
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凡已投保海运保险一切险的就无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险,但应当说明海运 保险一切险并非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均予负责。特殊附加险的海运战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战争、类似 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 者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 费用。但对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自 货物在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目的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如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到目的 港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
第十一章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解析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 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因风险所遭受的损失称为海 损或海上损失(Average)。海损按损失的程度不同, 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 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 到全部损失的程度。。
2、施救费用的支出受保险责任范围的限制,如果保险 货物的损失不属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为此而支出的抢 救费用不能作为施救费用得到补偿。
3、施救费用应该是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如果施救行 为不当,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不能作为施救费用,保险 人不予赔偿。
第四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与险别
一、基本险别 基本险又称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别。根据我国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基本险别中包括 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二、附加险别 附加险承保的是除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各种外 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别 可分为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一)平安险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简称F.P.A.),英文原意是“单独海损不负赔 偿责任”。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8项:
(一)一般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偷窃、短 量、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锈损、淡水雨淋、沾污、 混杂、受潮受热、串味等一般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教程)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教程)#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教程)1. 了解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概念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为运输中的货物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类型,主要针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害提供赔偿。
这包括货物在海上、内河、湖泊等水域运输时的风险。
2. 保险类型- 全损险:覆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全损的风险。
- 部分损失险:覆盖货物部分损失的风险。
- 综合险:提供全损和部分损失的保障,并可能包括其他特定风险。
3. 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明确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负责赔偿。
- 责任免除:列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 保险期限:明确保险覆盖的时间范围。
4. 保险金额的确定- 货物价值:根据货物的购买价格、市场价值或重置成本来确定。
- 保险费率:根据货物类型、运输路线、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
5. 投保流程- 风险评估:评估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 选择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产品、服务质量和价格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
- 填写投保单:提供货物详细信息、运输路线、保险金额等。
- 支付保险费:根据保险合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6. 索赔流程- 事故发生:在货物发生损失或损害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 提交索赔文件:包括运输单据、货物清单、损失证明等。
- 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将对事故进行调查,以确定赔偿责任。
- 赔偿支付:根据调查结果和保险合同条款支付赔偿。
7. 注意事项- 如实告知:在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所有相关信息。
- 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后,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
- 保留证据:保留所有与货物运输和损失相关的文件和证据。
8. 法律和监管- 遵守当地法律:了解并遵守货物运输和保险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 监管机构:了解监管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政府机构和行业标准。
9. 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分析成功获得赔偿的案例,了解其成功的关键因素。
- 失败案例:分析未能获得赔偿的案例,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10. 持续学习和更新- 市场变化:关注市场变化,如新的保险产品或政策变化。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实务
分类
根据不同的风险和责任范围,保 险费率可分为基本险费率和附加 险费率。
调整
在一定条件下,保险公司可以对 保险费率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 变化和风险状况。
保险金额
定义
保险金额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总和,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确定方式
保险金额通常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费、预期利润 等因素确定。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01
承保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失,如海啸、暴风雨、
船舶碰撞等。
共同海损
02
承保因共同海损措施导致的货物损失,如为救助船货而进行的
弃货、施救等行为。
运输中的盗窃
03
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盗窃损失。
除外责任
战争、敌对行为、恐怖活动
不承保因战争、敌对行为、恐怖活动导致的货物损失。
《国际海运条例》
规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包括货物的装载、运输、安全 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保险合同的变更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提出变 更申请,如更改目的地、增加或减少 货物数量等。变更申请需要得到保险 公司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保险合同的解除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提出解除合 同的申请,但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和退 保费用。解除合同需要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受损货物的货主向保险公司提供船舶碰撞证明、货损证明等相 关资料,经过调查核实后,保险公司按照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本案例中,船舶碰撞导致的货物损失属于船舶保险的保障范围 ,因此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三:共同海损分摊
案例概述
某货船在海上运输途中遭遇风险,为 了船货共同安全,采取了紧急措施, 导致部分货物受损。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共同海损
在运输途中,为了共同 安全而采取的合理措施 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额
外费用。
施救费用
为了防止或减少承保损 失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除外责任
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导致的货物 损失不在保险范围内。
战争、恐怖活动
由于战争、恐怖活动等政治因 素导致的货物损失不在保险范 围内。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加强
跨国合作
保险公司将加强跨国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风险。
信息共享
保险公司将共享风险信息和最佳实践,提高整个行业的水平。
标准化发展
推动保险行业标准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预测风 险和损失,为保险决策提供依据。
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可以用于记录和验证保险 合同、索赔和支付等交易,提高
透明度和安全性。
绿色保险的发展趋势
环保意识增强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的需 求将增加。
可持续发展
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 影响。
政策支持
政府将出台更多政策支持绿色保险的发展。
索赔时效
报案时效
货物发生损失后,应尽快 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不 超过24小时。
索赔时效
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被保险人应尽快提出索赔, 一般不超过30天。
诉讼时效
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 的理赔决定有异议,可以 通过诉讼解决,但应在2年 内提起诉讼。
05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 防范
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
平安险
一切险
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 损失,包括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仅供内部交流使用)
一、保障范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 2、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及运送货物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货物的价值
。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的共同 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的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 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 如抛货)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如雇用拖轮拖拉搁浅的船舶)。
损失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一、保障范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损失
全部损失
一张保单载明的货物;
整批
一张保单项下分类保额的货物,则每一分类 保险金额项下的货物视为一个整批;
一张保单承保了多张提单项下的货物,则每 一张提单项下的货物视为一个整批;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 驳船所装的全部货物视为一个整批。
平安险的责 任范围
自然灾害引起 的部分损失
二、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和条款
一切险(AR) =水渍险+外来原因导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外来原因导致的全 部或部分损失
水渍险
二、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和条款
战争险
责任范围:①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致 的损失;②由①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的造成的损失;③各种常规 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致的损失;④战争险责任范围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 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除外责任:①对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不负责任; ②对根据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航程的丧失和 挫折而提出的索赔也不负责。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引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它涉及到货物在海上运输中的风险和损失。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可以保护货物所有人免受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介绍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分类以及购买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注意事项。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当货物被运输通过海洋时,货物所有人为了防止货物损失而购买的一种保险。
它覆盖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如火灾、海难、盗窃、碰撞等。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货物所有人的利益,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到达目的地,减少因意外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防止货物损失:海洋运输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意外事件的风险,如火灾、海难等。
购买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可以保护货物所有人免受这些风险的影响,减少经济损失。
2.提供经济保障: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失,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对货物进行赔付,为货物所有人提供经济保障。
3.促进贸易发展: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为货物所有人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保险保障,增加了货物所有人对海洋贸易的信心,促进了贸易的发展。
分类根据保险责任的范围和保险金额等因素,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分类:1.一般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该保险形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货物运输,不论是整船货物运输还是集装箱运输。
一般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覆盖了各种意外事件的风险,如火灾、海难、碰撞等。
2.火灾险保险:该保险主要覆盖了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的风险。
火灾险保险适用于易燃易爆的货物运输,如化学品、石油等。
3.海难险保险:该保险主要覆盖了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海难事故,如沉船、触礁等。
海难险保险适用于长途跨洋运输,风险较高的货物。
4.碰撞险保险:该保险主要覆盖了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碰撞事故的风险。
碰撞险保险适用于货物在繁忙航线上运输,风险较大。
购买注意事项在购买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时,货物所有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选择可靠的保险公司:货物所有人应选择信誉良好、有丰富经验的保险公司购买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以确保保险的可靠性。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附英文)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附英文)引言:海洋运输是全球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由于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可能会遭受损失或损坏。
为了保护货主的利益,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和要点,以及如何选择适合的保险政策。
一、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意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保护货主利益的保险形式。
它可以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或损坏时,为货主提供经济赔偿。
海洋运输中的风险包括货物在起运港、中转港和目的港之间的损失、被盗、被损坏或遭受灾害等。
货物保险可以帮助货主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其财产安全。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1. 货物保险的承保范围:货物保险通常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被盗、被损坏或遭受灾害等。
具体的承保范围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定。
2. 保险金额和保费: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应与货物的实际价值相符。
货物保险的保费通常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距离、运输方式和风险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3. 赔偿责任和赔偿限额:货物保险通常规定保险公司在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坏时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限额。
赔偿责任通常包括实际损失和可能的附带损失。
赔偿限额通常根据货物的价值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而定。
4. 免赔额和免赔期:货物保险通常规定免赔额和免赔期。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公司开始承担赔偿责任之前,货主需要承担的一定损失。
免赔期是指在保险公司开始承担赔偿责任之前,货主需要自行承担的一定时间内的损失。
5. 通知和索赔程序:货物保险通常规定货主在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坏时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进行赔偿申请。
货主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文件来支持索赔。
三、如何选择适合的保险政策选择适合的保险政策对货主来说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1. 了解自己的保险需求:货主应了解自己的货物价值、运输距离、运输方式和风险程度等因素,以便选择适合的保险政策。
2.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报价和条款:货主应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报价和条款,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政策。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在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主要分为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海上风险是指由于航海的后果所造成的风险或与航海有关的风险。
海运险承保的海上风险按性质的不同,可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大类。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但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自然灾害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界力量引起的灾害事故,具体如下:①恶劣气候。
一般是指海上的飓风(八级以上的风)和大浪(3米以上的浪)引起的船体颠簸倾斜,由此而引起的船上所载货物的相互挤压、碰撞所导致的货物的破碎、渗漏、凹瘪等损失。
②雷电。
海上货运保险承保的雷电风险是指货物在海上或陆上运输过程中由于雷电所直接造成的或者由于雷电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货物的灭失和损害。
③海啸。
海啸是由地震或风暴所造成的海面的巨大涨落现象。
④浪击落海。
浪击落海通常指存放在舱面上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海浪的剧烈冲击而落海造成的损失。
我国现行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条款不保此项风险,这项风险可以通过附加投保舱面险而获得保障。
⑤洪水。
⑥地震。
⑦火山爆发。
⑧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船舱、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
上述⑤、⑥、⑦、⑧风险,实际上并非是真正发生在海上的风险,但由于这些风险是随附海上航行而产生的,而且危害性往往很大,为了满足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逐渐地把它们列入海上货运保险承保的风险范围之内。
2.意外市故。
意外啊故一般是指人或物体遭受到的外来的、突然的、非意料之中的夺故。
但在海上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意外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具体如下:⑴火灾。
⑵爆炸。
⑶搁浅。
⑷触礁。
⑸沉没。
⑹碰撞。
⑺倾覆。
⑻投弃,也称抛货。
⑼吊索损害。
⑽海盗行为。
海盗行为的条件为:a必须旨在扣留人或者掠夺财物的非法行为。
b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达到目的。
c并非出自某一官方或半官方的指令或默许而进行的对敌方的攻击。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编辑词条编辑摘要摘要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以船舶及其附属品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
根据船舶所处的状态分为船舶营运险、船舶建造险、船舶停航险、船舶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
狭义的船舶保险就是指船舶营运险,其中又可以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有其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水渍险的责任范围、一切险的责任范围等。
还有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的除外责任。
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
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广义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以船舶及其附属品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
根据船舶所处的状态分为船舶营运险、船舶建造险、船舶停航险、船舶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
狭义的船舶保险就是指船舶营运险,其中又可以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
集装箱险的标的就是营运过程中的集装箱,其中也可以分为基本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种。
基本险中也可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两种。
基本险分为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A 或WPA)和一切险(all risk)三种。
编辑本段全损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全损险是船舶营运保险的一个基本险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使用。
在这一险别下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为:1、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是指来自于自然现象的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包括地震、火山爆发、闪电等。
而意外事故则是被保险人意料之外的损害事故,专指船舶搁浅、碰撞、触礁、沉没、失踪、火灾、爆炸等。
2、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
此类海上风险过去被列为战争险的责任范围。
随着海上航运的发展和船舶保险提供保险保障的需要,现在国际上各个船舶保险条款均把其列入承保范围,并扩大了风险范围。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不同分为海洋运 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 物保险、邮包运输货物保险等。
海运货物保险
海上保险是以船舶和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把船 舶在运营过程中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危 险作为其保险范围。海运货物保险承担的范围 包括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自然灾害
海上风险
意外事故
风险
一般
外来风险 特殊
承保范围
损失
实际全损 全部损失 推定全损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费用
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
风 险
海上 风险
因自变然界变异引起破坏力而造成的 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 自然灾害 natural calamity 震、洪水、暴风雨等) 因意外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 触礁、沉没、失踪、互撞、与码头等相 碰撞、失火、爆炸等方面的事故) 因偷窃、雨淋、短量、沾污、渗漏、破 碎、串味、受潮、发霉、受热、生锈、 钩损等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 因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绝收货等 特殊愿意引起的风险
例如,某公司出口大米一万公吨,在海洋运 输途中遭受暴风雨,海水浸入舱内,大米受海 水浸泡其中有三千公吨变质,这种损失只是使 该公司一家的利益遭受影响,跟同船所装的其 它货物的货主和船东利益并没有什么关系,因 而就属于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费用承担:共同海损费用由获救 后各方利益大小按比例分摊;单独海损的费用由受损方 自己(或 保险公司)承担。
比较项目
共同海损
为解除或减轻风险, 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
单独海损
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船、 货受损
原因
损失的 承担者
损失的 内容
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 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 除保险标的外,还 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一、责任范围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分为三个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险别投保。
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投保人投保的险别所规定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顾名思义,似乎只要投保人投保了平安险,保险人就要负责被保险货物平安到达目的地。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平安险只是一种习惯叫法。
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通过合同方式体现的,因此,在被保险货物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即平安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予以理赔。
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 被保险火灾运输途中由于恶写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这五种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如霜冻等,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赔偿。
本条中恶劣气候是一种自然灾害,它不是一般的,常见的,可预测的气候条件,而是船舶在海上偶然遭受的不常见的、未能预测不可抗拒的气候条件,它足以使船舶破裂,倾覆,浸水,使货物潮淋,倒垛,散包。
另外,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恶劣气候的构成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冬季的太平洋水域的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8级以上,浪高10米,此时的气候条件虽然恶劣,但确是可以预防的,也即不是一种自然灾害,故不构成本条款中所指的恶劣气候。
如果被保险货物因此受损,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而在春季的太平洋水域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2-3级,浪高2-3米,如果船舶在海上突然遭受风力8级,浪高10米的气候条件,则构成本条款所指的恶劣气候,因此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条款中的整批货物是指一张保单载明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一张保单项下分类保额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同一张保单承保了多张提单项下的货物则每一张提单项下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视为一个整批;以及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全部货物视为一个整批。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 1、一般外来风险 如偷窃、提货不着、短量、混杂、沾 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 包装破裂、淡水雨淋、钩损、锈损。 • 2、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 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常见的特殊外 来风险,主要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进 口国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的风险 等。
• 二、附加险别 • (一)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不能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投 保,而只能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 上,根据货物的特性和需要加保一种或若 干种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均包括在一 切险中。 • (二)特殊附加险 • 1、战争险 • 2、罢工险
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 • • • • 一、陆运货物保险 (一)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 1、陆运险:同海运保险“水渍险” 2、陆运一切险:同海运保险“一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 一、基本险 • (一)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 定全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 分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 (二)水渍险 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 (三)一切险 包括一般外来风险
• 在海运保险中,保险责任的起讫主要采用 仓至仓条款(案例) • “仓至仓”条款 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 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 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 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 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 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 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被保险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 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 • • • • • • 一、保障的风险 (一)海上风险 1、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 (二)外来风险 1、一般外来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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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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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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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险 现行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 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 2)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 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意外事 故发生之前或者之后曾在海上遭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 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损而 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 6)运输工具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 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分摊费和救助费用。 ❖ 8)运输契约中有“船舶互撞条款”,按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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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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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 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 ❖ 2)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rain damage)。 ❖ 3)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 4)混杂、沾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 & contamination)。 ❖ 5)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 6)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 breakage)。 ❖ 7)串味险(risk of odor)。 ❖ 8)受热、受潮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 sweating)。 ❖ 9)钩损险(hook damage)。 ❖ 10)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by breakage of packing)。 ❖ 11)锈损险(risk sofrust)。
海洋运输保险常识
海洋运输保险常识一.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
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狭义的船舶保险是指船舶营运险,其中又可以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
集装箱险的标的就是营运过程中的集装箱,其中也可以分为基本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种。
基本险中又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两种。
2、船舶全损险船舶全损险是船舶营运保险的一个基本险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使用。
在这一险别下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为: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是指来自于自然现象的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包括地震、火山爆发、闪电等。
而意外事故则是被保险人意料之外的损害事故,专指船舶搁浅、碰撞、触礁、沉没、失踪、火灾、爆炸等。
②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
此类海上风险过去被列为战争险的责任范围。
随着海上航运的发展和船舶保险提供保险保障的需要,现在国际上各个船舶保险条款均把其列入承保范围,并扩大了风险范围。
只要是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不论是否属于海盗行为引起的损失,保险人均予赔偿。
③抛弃货物。
这里所指的是在被保险船舶遭遇海上危险时,抛弃货物所引起的船舶灭失或损坏,例如因抛货使船舶失去稳定性而倾覆沉没,并构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④核装置或核反应堆发生的故障或事故。
现代海上航运中,核动力的应用日益广泛,相应地,由此发生故障或事故致使被保险船舶全损的危险必然存在,故已成为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的组成部分。
⑤船舶机件和船壳的潜在缺陷。
由合格的检验人员按照正常的检验方法不能发现的瑕疵即为船舶机件或船壳的潜在缺陷,因此导致被保险船舶的全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⑥由于有关人员的过错造成被保险船舶的全损,具体包括: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时发生的意外事故,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船长、船员或引水员、修船人员及租船人的疏忽行为,任何政府当局为了防止或减轻因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船舶损坏引起的污染(如油污风险)所采取的行动等。
3、船舶一切险船舶一切险是船舶营运保险的一个基本险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使用。
第八章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第一节 海洋运输保险保障的风险
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也称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但不包括发生在海上的一切风险,也不局限于在海 上航行中发生的风险,与陆运相连的运输过程中的 风险均包含在内。 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海难 和意外事故引起的海难。
1、船舶航行途中遭遇 暴风雨,致使船身严重 倾斜,为解除危险,船 长命令抛货入海以保持 船身平衡。 问:被抛弃的部分货物 属什么性质的损失?
2、船舶搁浅,为使之 脱险,雇用拖驳工具实 施拖拽,拖拽费用为? 3、载有花生仁等物品 的船舶,在航行途中遇 暴风雨,海水浸入船舱, 使花生仁受水泡变质。 问:该损失属于?
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 货方、船方和运费方 共同海损分摊有两个原则:
(1)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 (2)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
受益人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受益人的共同海损分摊 价值×共同海损分摊率(或称共同分摊百分率) 共同海损分摊率= 共同海损损失总额/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100%
救助费用的支付原则是“No Cure, No Pay”.
三、救助费用与施救费用的区别 1、采取行为的主体不同 施救: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雇佣人员或 受让人 救助: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 2、给付报酬的原则不同 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给予赔偿 救助:No Cure, No Pay.
3、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同 施救:费用是在保险标的本身的保额以外, 单独在一个不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额 内赔偿。 救助:救助费用与保险标的本身损失金额两 者相加,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额。 4、构成条件不同 救助行为一般总是与共同海损联系在一起, 施救行为则并非如此。
第十三章_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详解
第一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CIC) 第二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ICC)
第一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平安险 水渍险 基本险 一切险
(主险,可单独投保)
一般附加险:11种 CIC
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6种 特殊附加险:2种 (不能单独投保)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专门险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⑤ 施救费用;
⑥ 避难港损失和费用;
⑦ 共同海损牺牲、分摊或救助费用;
⑧ 货方根据运输合同条款偿还船方的损失。
例如:有批玻璃制品出口,由甲乙两轮分别 载运,货主投保了平安险。甲轮在航行途中与他
船发生碰撞事故,玻璃制品因此而发生部分损失;
而乙轮却在航行途中遇到暴风雨天气而使玻璃制 品相互碰撞而发生部分损失。事后,货主向保险
赔偿责任:包括5种 除外责任:包括5种 责任起讫:
1、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桐油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的岸上油库或盛装容器开 始运输时生效,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包括油管唧油,继续有效,直至安全交至 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的岸上油库为止; 2、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 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 保险桐油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港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情况通知保险 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 定终止。
5、基本险的责任起讫
以运输过程为限,在实务中一般采取“仓至仓”
的原则。
“仓至仓”:自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 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 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限可分为两种情况: 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限; 非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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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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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
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fromParicularAverage-F.P.A)、
水渍险(WithAverageorWithParticularAverage-W.AorW.P.A)
和一切险(AllRisk-A.R.)三种。
(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
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性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
特别加险。
一般加险有11种,它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
(Theft,PilferageandNondelivery-T.P.N.D),淡水雨淋险(FrrshWaterand/orRainDamage),短量险(RiskofShortageinWeight),渗漏险(RishofLeakage),混杂、沾污险(RishofIntermixtureandContamination),碰损、破碎险(RiskofIntermixtureandContamination),串味险(RiskofOdour),受潮受热险(SweatingandHeatingRisk),钩损险(HookDamageRisk),包装破裂险(BreakageofPackingRisk),锈损险(RiskofRust)。
特殊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FaliuretoDeliverRisk),进口关税险(ImportDutyRisk),舱面险(OnDeckRisk),拒收险(Rejection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Risk),卖方利益险(SellersContingentRisk),出口货物到港九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罢工险)等。
三.保险的责任期限。
按照国际保险业的习惯,基本险采用的是"仓至仓条款"(WarehousetoWarehouseClause-WWCla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
一般附加险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凡已投保一切险的就无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险,但应当说明一切险并非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均予负责。
特殊附加险的海运战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上达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但对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自货物在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目的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如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到目的港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
四.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
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五项: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恪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⑤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
空运、陆运、邮运保险的除外责任与海运基本险别的险外责任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