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 教学大纲
金融监管教学大纲

《金融监管》教学大纲一、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和要求(一)性质和目的。
金融学本科专业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现代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务(二)教学方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
(三)安排。
本课程2学分,32学时(四)适用范围金融学专业课二、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第一章总论(4学时)第一节金融监管的含义及原则金融监管的含义金融监管的原则第二节金融监管的目标及要素金融监管的一般目标及具体目标监管目标的时期差异监管目标的国别差异监管的要素第三节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手段金融监管的内容金融监管的手段第四节金融监管的简要历史回顾第二章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7学时)第一节市场不完全与金融监管(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一)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效应金融体系的准公共产品特性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自由竞争悖论第二节金融脆弱性与金融监管(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二)明斯基的金融脆弱性理论戴蒙德银行挤提问题第三节金融监管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寻租理论利益集团论监管的“生命周期”模型监管的“俘获”论第四节监管与执法的比较监管与执法的激励机制制度设计的权衡法律不完备理论第三章金融监管体制(5学时)第一节金融监管体制概述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模式和金融监管体制模式)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金融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分析第二节金融监管当局金融监管当局与对象金融监管当局与中央银行第三节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介绍美国英国日本第四节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化中国金融业经营体制模式的演变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展望第四章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2学时)第一节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概述成本-----收益分析的必要性理论思路及其难点第二节金融监管的成本分析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第三节金融监管的收益分析主要是基于其公共产品性质基础上的定性分析第四节金融监管成本-----收益分析的一些实证经验第五章银行业监管(4学时)第一节银行业监管概述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来源和类型银行业监管的含义银行监管的目标银行监管的原则第二节市场准入监管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商业银行设立和开业的程序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规定第三节日常经营管理银行日常审慎监管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监管信息的分析和评价第四节市场退出监管问题银行的处理纠正性监管救助性监管市场退出第六章证券业监管(3学时)第一节证券业监管概述证券业监管的历史演进证券业监管的目标证券业监管的原则证券业监管体系我国证券业监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第二节证券机构监管证监会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证券交易所对会员公司的监管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第三节证券市场监管对内部交易的监管对证券欺诈的监管对市场操纵的监管第四节上市公司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治理中国上市公司监管问题和对策第七章《巴塞尔协议》与银行资本监管第一节《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框架的内容介绍(上)1988年《巴塞尔协议》1996年引入市场风险的修改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第二节《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框架的内容介绍(下)———04年新资本协议以新协议的三大支柱为线索,对其内容进行讲述第三节《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的理论分析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理论分析银行的资本功能及及资本结构资本充足性监管对全面风险管理的作用机制第四节《巴塞尔协议》与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状况《巴塞尔协议》的影响相关对策。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1.课程性质《金融法》课程是面向法学、经济、金融学生的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主要授课对象是已经简单掌握金融、法学等基本知识的学生,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法、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等知识,以适应社会对大学生基本素质的要求,同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
2.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金融法》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调控法、金融机构组织法、金融业务管理法、金融监管法。
本课程学习难度一般,重点突出,可满足高职高专金融法教学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的需要。
但为了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是非常必要的。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还应该注意完成一定的课后习题,这有助于学生对问题的进一步理解。
授课的老师应该注重在授课过程中尽量能够结合实例,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学生理解金融法理论,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充分运用资料卡、案例分析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自编一定的习题,让学生通过做题目来理解书本中的内容。
3.本课程的基本内容本书共十一章,包括:金融法总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二、课程的教学层次在课程中,对教学内容分成了解、掌握、运用三个层次要求。
对于书中案例分析、参考资料部分的部分,以学生自学为主,不作考试要求。
第二部分教学过程建议一、教学形式建议1.本课程的教学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为主,系统全面地学习金融法十一个篇章的基本内容。
各教学点应聘请有一定经验的法学教师进行面授辅导。
2.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帮助学生讲解一些习题及关键的案例。
3.整个教学过程中,各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书面作业3~4次,教师应该批改,对学生普遍出现的问题在公开场合予以纠正。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本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金融法规的基本知识和理解,以及相关实践技能的培养。
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将掌握金融领域的法规要求,了解金融市场的监管机制,熟悉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具备在金融领域进行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1.掌握金融法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范围;2.熟悉金融市场的法规要求和监管机制;3.理解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和合规要求;4.培养在金融领域进行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能力;5.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教学内容和安排1. 法律基础知识(2学时)•法律的概念和特征•法律体系和法律层级•金融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 金融法规概述(4学时)•金融法规的定义和分类•金融法规的主要特点和作用•金融法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3. 金融市场的法律监管(6学时)•金融市场的法律监管机制•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金融机构的合规要求和监管制度4. 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8学时)•金融产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产品的法律风险和合规要求•金融产品销售的法律规定和合规措施5. 金融风险管理与合规(10学时)•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金融企业的合规经营要求和控制措施•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和实践方法四、教学方法和学时安排1.授课:30学时(理论讲授、案例分析)2.讨论:10学时(学生自主讨论、小组讨论)3.实践:10学时(实地调研、模拟交易)4.作业:10学时(论文撰写、报告汇报)五、教材和参考资料教材: - 《金融法规教程》(主编:XX) - 《金融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主编:XX)参考资料: - 《金融法律法规手册》(主编:XX) - 《金融法律实务指南》(主编:XX)六、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1.平时考核(40%):包括课堂参与度、小组讨论、作业完成情况等。
2.期中考试(30%):针对理论知识进行书面考试。
3.期末考试(30%):综合考察学生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掌握情况。
新编金融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大纲:第一章金融法总论第二章银行组织法律制度第三章银行业务法律制度第四章货币管理法律制度第五章票据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第七章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第八章信托法律制度第九章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第十章保险法律制度第一章金融法总论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与金融法学密切相关的基本知识,包括金融的构成要素,金融的相关概念,金融法的概念、体系、基本原则,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中国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的概况。
第一节金融概述一、金融概念的产生和发展二、金融的相关概念第二节金融法概述一、金融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1)金融法的概念(2)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二、金融法律关系(1)金融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2)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2.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3.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三、金融法的体系(1)金融法的体系的概念(2)金融法的体系的构成四、金融法的基本原则(1)在稳定币值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2)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实行金融管理和金融经营相分离,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商业性金融业务相分离,适度地开展金融竞争的原则(4)与国际接轨原则第三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一、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立法(1)金融体制是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包括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制度体系四方面的内容。
目前,在发达工业化国家中,经过长时期的发展演变,基本上都形成了在法制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体,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证券和保险等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
(2)美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3)英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4)德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5)日本的金融体制与立法(6)我国香港地区的金融体制与立法二、金融国际化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第四节中国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一、我国金融体制的发展过程二、我国金融立法的沿革与现状三、WTO与我国金融立法改革研究(1)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不足(2)入世后我国金融立法的完善四、我国金融经营模式的选择五、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趋势和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完善(1)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趋势(2)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完善第二章银行组织法律制度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银行组织法律制度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了解我国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涉外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金融法课程编码:英文名称:Financial Law学时: 36 学分:2适用专业:法学课程类别:选修课程性质:专业课先修课程:民法、商法、经济法参考教材:金融法,法律出版社,强力,2004.8一、课程性质与任务金融法以金融法基本理论问题及前沿和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在学习金融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别讨论各个金融前沿课题的背景、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在掌握一定的金融法知识基础后,能够跟踪当代的金融法理论发展,使之更好的指导未来的金融法律实践。
本课程主要研究金融法基本理论,掌握我国及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金融立法及发展趋势,学习掌握银行法律制度及货币法律制度。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金融法理论概念,能够启发式地引导学生关注当代金融改革的理论和实践。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特别是认识到当代国际范围内的金融法理论前沿发展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实践的关系与联系,正确认识金融理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三、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金融概述教学基本要求: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形态,货币与金融、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熟悉掌握货币与金融的关系,信用的职能、形式、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重点:1.学习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形态,货币与金融、信用与金融的关系2.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难点:货币与金融的关系,信用的职能、形式、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教学基本内容:第一节金融一、金融与金融形态二、货币与金融三、信用与金融第二节金融市场一、金融市场的涵义二、金融市场的要素三、金融市场的类型第三节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章金融法概述教学基本要求:了解世界各国及我国的金融立法概况,掌握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和金融法的地位,熟悉掌握金融法的立法体系重点:1.世界各国及我国的金融立法概况2.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和金融法的地位3.金融法的立法体系难点: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教学基本内容:第一节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地位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三、金融法的地位第二节金融示的内容、体系及渊源一、金融法的内容二、金融法的体系三、金融法的渊源第三节金融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主要教学要求:了解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以及金融立法发展趋势,了解中国的金融体制及特征以及中国金融立法的发展趋势。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是否正常而有序运行,事关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
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法规在防范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的作用凸显,学好和用好金融法规成为防范风险的基本背景和有效手段。
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法规是在近几年才形成基本框架和不断发展完善的。
有关金融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成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与任务金融法规是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
课程以各个金融子法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各金融子法的内容规定及法学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金融法规来规范金融活动。
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诠释和阐述。
课程将致力于完整的金融法体系的建设,重点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doc 15页)

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一、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2、文字教材的编写要全面系统、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自学;音像教材的制作要形象、活泼,结合实际进行案例分析。
3、学生应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4、在教学过程中,中央电大将利用杂志、互联网、电视直播课堂、电话答疑、CAI课件等手段进行教学辅导或发布教学信息。
5、在可能条件下,教学过程中还应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6、教学过程要统一布置一定的复习思考题和做4次左右的作业。
7、本课程课内学时72,4学分,每年秋季开设。
第二部分编写原则与编写内容一、编写原则1、金融法规是面向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编写的,所以,必须充分考虑到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要适合学生自学。
考虑到电大学员的基础知识层度和不脱产学习的具体条件,要尽量立足于帮助学生自学和适应考试。
2、考虑到金融法的内容极其庞大,不可能将金融法规的所有内容和法律制度都涵概进去。
所以教材的内容应当注意突出重点,也就是突出与市场金融秩序有密切关系的金融法律制度。
finance 教学大纲

finance 教学大纲金融教学大纲一、引言金融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对于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份合理的金融教学大纲,对于培养学生的金融素养和实践能力至关重要。
二、金融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对金融基本概念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2. 培养学生对金融市场的认识和分析能力。
3. 培养学生对金融工具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4. 培养学生对金融风险管理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5. 培养学生对金融监管与合规的意识和实践能力。
三、金融教学内容1. 金融基础知识1.1 金融的定义和发展历程1.2 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1.3 金融制度与金融法规1.4 金融中介与金融创新2. 金融市场分析2.1 证券市场与股票投资2.2 债券市场与债券投资2.3 外汇市场与汇率风险管理2.4 期货市场与期货交易2.5 金融衍生品市场与金融衍生品交易3. 金融工具与策略3.1 股票投资策略与分析3.2 债券投资策略与分析3.3 外汇交易策略与分析3.4 期货交易策略与分析3.5 金融衍生品交易策略与分析4. 金融风险管理4.1 金融风险的分类与评估4.2 金融风险的定价与对冲4.3 金融风险管理工具与方法4.4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分析5. 金融监管与合规5.1 金融监管机构与职责5.2 金融合规的基本要求与实践5.3 金融监管与合规案例分析四、教学方法与评估方式1. 教学方法1.1 理论授课与案例分析相结合1.2 小组讨论与问题解决1.3 实践项目与模拟交易1.4 个人报告与团队展示2. 评估方式2.1 课堂参与与讨论2.2 个人作业与小组项目2.3 期中考试与期末考试2.4 实践项目报告与答辩五、教学资源与参考书目1. 教学资源1.1 金融市场数据与信息平台1.2 金融工具交易模拟平台1.3 金融案例与研究报告2. 参考书目2.1 《金融学导论》2.2 《金融市场与投资分析》2.3 《金融工具与策略》2.4 《金融风险管理》2.5 《金融监管与合规》六、结语通过本教学大纲的制定,我们旨在培养学生对金融领域的全面了解和应用能力,提高他们在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课程编号: 110142B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总学时: 32 讲课学时:28 实验(上机)学时:4学分: 2适用对象:金融学、国际金融先修课程:金融学概论、商业银行、银行经营管理、保险学、证券学、西方经济学一、课程的教学目标本课程根据金融监管的最新发展趋势,全面系统地介绍了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课程体系分为金融监管与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理论、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实务和金融监管的协调五个部分,系统讲解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务,并结合最新实践,完善了金融稳定和金融协调同金融监管关系等方面的观点和思路,为金融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研究金融监管提供了一个基本线索和框架。
本课程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现代金融监管的理论体系和内容,掌握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方法。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教学基本要求:理论讲清,要学有所用,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充分运用各种教学媒体,注意利用我院的金融实验室。
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尽可能地去有关金融机构作现场了解。
对课后作业以及学生自学的要求:注意同实际联系的案例教学,重在能力培养。
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可请校外人员讲座。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宋体,小四号字)教学课时分配四、教学内容第一章金融监管导论第一节金融监管的概念及必要性一、金融监管的概念二、对金融监管的理论理解三、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第二节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手段一、金融监管的内容二、金融监管的手段教学重点、难点:对金融监管理论的解释和掌握。
课程的考核要求:金融监管的概念。
了解:金融监管的含义、外延、内涵。
各专家的定义。
理解:金融监管的发展历史和发展脉络。
掌握:相关金融监管的理论。
熟练掌握:金融监管的手段和内容。
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有哪些作用?2.简述金融监管与经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
金融法学课堂教学大纲

金融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 A05010310课程名称:金融法学课程性质:选修课适用专业:法学开课学期:春季学期总学时:32学时总学分:2学分预修课程:民法、经济法课程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交往逐渐频繁和复杂。
伴随着,经济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增多,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
熟悉和掌握该领域的法律知识,是我们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
金融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实际运用十分广泛。
本课程着重学习金融法学的概念与体系;金融法学的基本理论;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银行法;货币法;票据法;证劵法;信托法;保险法和涉外金融法。
推荐教材:强力主编:《金融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参考书目:[1] 朱大旗主编:《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2]汪鑫主编:《金融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3] 徐孟洲主编:《中国金融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4]吴志攀主编:《金融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二、课程总目标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运用金融法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金融领域乃至经济领域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理论教学内容与目标第一章金融法总论(2学时)掌握金融、信用、金融法的概念与特征;深入理解金融法律关系的要素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了解我国的金融立法体系和立法趋势重点:金融法的概念与特征;金融法的调整对象难点:金融法律关系作业:1、简述信用与金融的关系。
2、什么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有哪些要素?3、简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5、试述我国金融法的立法趋势。
第二章银行法(上)(4学时)了解银行的概念、职能、分类;掌握我国现行银行体系;掌握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政策性银行法的基本内容重点: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性质、职能和业务范围难点: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作业:1、什么是银行?它的职能、分类?2、简述中国现行银行体系。
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 教学大纲(DOC)

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教学大纲(DOC)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一)中文名称: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二)英文名称: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financial supervision二、课程性质任意性选修课三、课程教学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让学生重点掌握金融法的概念、原则、体系、金融法调整机制、金融法主体、金融法客体等金融法的基本理论,使学生能够掌握最新的金融法律以及金融法规内容;使学生了解商业银行、证券、基金、信托、融资租赁、保险等金融经营规则法律制度。
使学生掌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监管法律制度以及《巴赛尔协议Ⅲ等金融监管的国际规则等内容。
使学生掌握存款准备金制度、基准利率制度、再贴现制度、再贷款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法律制度。
四、课程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一)教学原则本课程教学围绕“培养学生学习能力、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这一中心,努力实行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二)教学方法综合运用课堂讲授与自学、课堂随机提问、课后作业及模拟法庭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组织语言回答问题的能力以及敏锐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尽可能运用多媒体教学,传达丰富的信息,另外试着采用以班级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分角色模拟起诉等实践教学活动。
五、课程总学时36学时六、课程教学内容要点及建议学时分配第一编金融法总论第一章金融法的基本理论教学目的了解金融法的概念和特点以及调整的对象、金融活动的社会控制,把握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金融法律体系以及金融法律调整机制等,并将其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到以后各章的学习之中。
教学重点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教学难点金融法调整的金融关系建议学时3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金融的社会控制一、金融与金融市场(一)金融的概念(二)金融市场的分类与构成要素二、金融活动的社会控制第二节金融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三、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稳定货币与促进经济增长相结合的原则(二)促进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维护国家主权和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第三节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一、金融法的功能二、金融法的作用(一)发展金融市场与金融法(二)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与金融法第四节金融法的体系一、金融法的主体组织法二、金融法客体保护法三、金融经营规制法(一)商业银行经营规制法(二)政策性银行经营规制法(三)证券经营规制法(四)保险经营规制法(五)信托经营规制法(六)外汇经营规制法(七)票据经营规制法(八)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规制法(九)金融衍生品经营规制法四、金融监管法五、金融调控法第五节金融法调整机制一、金融法的创建机制二、金融法的实现机制三、金融法的耦合机制思考题1.试论金融法的概念和它所体现的经济法特征。
(简体)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是否正常而有序运行,事关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
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法规在防范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的作用凸显,学好和用好金融法规成为防范风险的基本背景和有效手段。
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法规是在近几年才形成基本框架和不断发展完善的。
有关金融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成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与任务金融法规是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
课程以各个金融子法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各金融子法的内容规定及法学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金融法规来规范金融活动。
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诠释和阐述。
课程将致力于完整的金融法体系的建设,重点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一课程说明一、课程的性质、任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业务之间的界限不断被打破,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和不同金融工具之间的区别日益模糊,金融国际化和国际资本流动不断扩张,与此同时,金融领域的风险也在急剧增大。
由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和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的显著增强,通过监管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日益成为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
近二、三十年,金融监管在政府行为中的地位迅速提升,我国已经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
金融监管的内容日益系统化,方法日益科学化,以金融监管为研究对象的金融监管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从体系上、内容上、方法上、均日益成熟。
本书共分14章,包括:金融监管导论、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内部控制、其他监管防线、金融监管的支持体系、银行业监管、证券业监管、保险业监管、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的协调、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等。
二、教学的基本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让学习者掌握有关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对金融监管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所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熟悉金融监管的各项业务运作,掌握监督管理金融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够从宏观角度观察和分析总体经济和金融运行状况,提高对经济和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能力和把握能力。
三、适用专业与学时数金融监管学的教学对象是经济学和管理学门类特别是金融学专业大学本科高年级的学生。
本课程建议课时数:50—60课时四、本门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先修课程应该包括宏观和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中央银行学等。
金融监管这一课程,到目前为止各高校开设得尚不普遍。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金融监管对现代金融业的特殊重要性,在经济和管理类专业特别是金融专业开设这门课程显得尤为重要五、推荐教材及参考书推荐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由郭田勇主编《金融监管学》参考书目:1、黄达主编:《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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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一)中文名称: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二)英文名称: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financial supervision二、课程性质任意性选修课三、课程教学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让学生重点掌握金融法的概念、原则、体系、金融法调整机制、金融法主体、金融法客体等金融法的基本理论,使学生能够掌握最新的金融法律以及金融法规内容;使学生了解商业银行、证券、基金、信托、融资租赁、保险等金融经营规则法律制度。
使学生掌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监管法律制度以及《巴赛尔协议Ⅲ等金融监管的国际规则等内容。
使学生掌握存款准备金制度、基准利率制度、再贴现制度、再贷款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法律制度。
四、课程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一)教学原则本课程教学围绕“培养学生学习能力、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这一中心,努力实行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二)教学方法综合运用课堂讲授与自学、课堂随机提问、课后作业及模拟法庭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组织语言回答问题的能力以及敏锐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尽可能运用多媒体教学,传达丰富的信息,另外试着采用以班级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分角色模拟起诉等实践教学活动。
五、课程总学时36学时六、课程教学内容要点及建议学时分配第一编金融法总论第一章金融法的基本理论教学目的了解金融法的概念和特点以及调整的对象、金融活动的社会控制,把握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金融法律体系以及金融法律调整机制等,并将其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到以后各章的学习之中。
教学重点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教学难点金融法调整的金融关系建议学时3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金融的社会控制一、金融与金融市场(一)金融的概念(二)金融市场的分类与构成要素二、金融活动的社会控制第二节金融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三、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稳定货币与促进经济增长相结合的原则(二)促进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维护国家主权和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第三节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一、金融法的功能二、金融法的作用(一)发展金融市场与金融法(二)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与金融法第四节金融法的体系一、金融法的主体组织法二、金融法客体保护法三、金融经营规制法(一)商业银行经营规制法(二)政策性银行经营规制法(三)证券经营规制法(四)保险经营规制法(五)信托经营规制法(六)外汇经营规制法(七)票据经营规制法(八)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规制法(九)金融衍生品经营规制法四、金融监管法五、金融调控法第五节金融法调整机制一、金融法的创建机制二、金融法的实现机制三、金融法的耦合机制思考题1.试论金融法的概念和它所体现的经济法特征。
2.如何建立与完善我国金融法的体系?3.如何理解金融市场与金融法的关系?第二章金融法主体教学目的掌握金融法的主体的涵义、体系结构;了解金融法消费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分类;并掌握金融经营主体的概念、特征和金融管理主体等相关的知识。
教学重点我国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教学难点金融经营主体建议学时4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金融法主体一、金融法主体的涵义二、金融法主体体系结构第二节金融消费主体一、金融消费主体的概念二、金融消费主体的特征三、金融消费主体的分类四、金融消费主体的权利义务第三节金融经营主体一、金融经营主体的概念和特征二、政策性银行组织规则(一)政策性银行的法律特征(二)政策性银行的组织机构(三)政策性银行体系三、商业银行组织规则(一)商业银行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二)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四)商业银行的变更(五)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四、外资银行的组织规则(一)外资银行的概念与分类(二)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三)外资银行的设立与登记(四)外资银行的终止与清算五、保险公司组织规则(一)保险公司的概念和组织形式(二)保险公司的设立(三)保险公司的变更(四)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五)保险公司的终止及清算六、证券经营主体组织规则(一)证券公司(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三)证券服务机构七、信托公司组织规则(一)信托公司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二)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三)信托公司的设立(四)信托公司的变更与解散八、金融租赁公司组织规则(一)金融租赁公司的概念和组织机构(二)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三)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四)金融租赁公司的变更与终止九、财务公司组织规则(一)财务公司的概念(二)财务公司的主要任务和义务范围(三)设立财务公司的条件和程序(四)财务公司的变更(五)财务公司的整顿、接管及解散第四节金融管理主体一、金融管理主体的概念二、中央银行的法定组织形式三、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性质、地位、职能与职责四、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限制五、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一)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机构(二)货币政策委员会(三)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思考题1.如何理解金融法主体的特点2.为什么说中国人民银行具有双重性质?3.试分析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联系与区别?4.为什么对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规定要比一般工商企业严格?第三章金融法客体教学目的了解金融法客体的涵义和特点、分类等;掌握货币、外汇和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等内容。
教学重点金融法客体的分类教学难点外汇交易建议学时2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金融法客体概述一、金融法客体的涵义和特点二、金融法客体的分类第二节货币一、货币概述二、人民币三、货币发行权和人民币管理四、人民币的发行(一)人民币的发行原则(二)人民币发行程序五、残损人民币的管理和人民币的保护(一)残损人民币的管理(二)人民币的保护第三节外汇一、外汇的涵义二、外汇的分类三、结汇、售汇、付汇四、外汇市场(一)外汇的概念和特征(二)外汇市场的种类(三)外汇市场的参与者五、外汇交易(一)即期外汇交易(二)远期外汇交易(三)择期外汇交易(四)掉期外汇交易(五)外汇期货交易(六)外汇期权交易(七)套汇交易与套利交易第四节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一、资本证券(一)资本证券的涵义(二)资本证券的分类二、货币证券(一)票据的概念和特征(二)汇票(三)本票(四)支票(五)银行卡思考题1.如何理解金融法客体的特点?2.为什么要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以人民币的垄断发行权?3.为什么说外汇是金融法最重要的客体?4.试比较资本证券与货币证券的异同。
第二编金融经营规则法第四章商业银行经营规制法教学目的掌握商业银行法的概念、商业银行的概念、经营规则及业务范围等基础知识;了解商业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存款制度和贷款制度以及票据制度,还有银行卡制度、担保制度、电子银行支付规则等相关内容。
教学重点电子银行支付规则教学难点商业银行和客户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建议学时4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商业银行经营规制法概述一、商业银行法的概念二、商业银行的概念三、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四、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第二节商业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一、银行账户和银行客户(一)银行账户(二)银行客户二、商业银行和客户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与种类第三节存款制度一、存款法律关系(一)存款及其分类(二)存款合同(三)存款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二、存款制度的基本原则三、储蓄存款制度四、单位存款制度第四节贷款制度一、贷款法律制度概述二、贷款的原则与规则(一)贷款的原则(二)贷款的规则三、贷款法律关系(一)贷款法律关系概述(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三)贷款人的权利义务第五节票据制度一、汇票结算基本规则(一)出票(二)背书(三)承兑(四)保证(五)付款(六)追索权二、本票结算基本规则三、支票结算基本规则四、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第六节银行卡制度一、银行卡的种类二、我国办理信用卡的业务程序三、银行卡法律关系四、银行卡风险的防范(一)恶意透支的风险(二)持卡人的信用风险(三)不法分子冒用、诈骗的风险(四)特约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风险(五)持卡人保管和使用不当的风险第七节担保制度一、担保和担保法二、担保的方式三、担保的设立及其效力四、担保的具体形式第八节电子银行支付规则一、电子银行二、电子银行的支付——电子货币三、电子资金划拨规则(一)电子资金划拨的概念与特征(二)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适用的规则(三)电子资金划拨法律关系当事人(四)电子资金划拨程序(五)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承担(六)错误支付命令的损失承担(七)电子资金划拨的违约责任思考题1.试述商业银行的创新性业务的法律制度2.试论商业银行与客户间的法律关系3.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信用卡有何风险?如何防范?第五章证券经营规制法教学目的在让学生掌握证券法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理解证券发行、证券承销以及证券上市,证券交易的内容;再重点了解不正当证券交易的禁止行为等相关内容。
教学重点证券交易教学难点证券上市建议学时4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证券法概述一、证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二、证券法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节证券发行一、证券发行的概念(一)证券发行的概念(二)证券发行的分类(三)证券发行的环节二、股票发行的条件和程序(一)募集设立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程序(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程序(三)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和程序三、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一)普通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二)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禁止条件(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四、其他证券的发行(一)国债的发行(二)基金证券的发行五、证券发行的审核第三节证券承销一、证券承销概述二、承销团及主承销商三、证券承销合同(一)证券承销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二)证券承销合同的条款四、证券承销的特别义务(一)禁止事前预留义务(二)发行文件核查义务(三)承销情况备案义务(四)其他义务第四节证券上市一、证券上市的概念和类型二、证券上市的条件三、证券上市的程序(一)股票上市的程序(二)公司债券上市程序四、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第五节证券交易一、证券交易概述二、证券交易市场三、证券交易方式四、证券集中交易的步骤(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二)申报委托指令(三)竞价与成交(四)清算与成交(五)等价过户第六节不正当证券交易的禁止一、限制的证券交易行为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一)禁止内幕交易(二)禁止操纵市场(三)禁止虚假陈述(四)禁止欺诈客户(五)其他禁止行为思考题1.试分析证券发行和证券上市的区别和联系2.不正当证券交易主要有哪几种形式?第六章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规制法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本章要求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与特点、分类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概念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概况;了解证券投资基金主体和基金财产、基金的募集和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等相关的内容教学重点基金的运作教学难点基金信息的披露建议学时3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法概述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与特点二、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分类(一)按组织形态分类(二)按基金运作方式分类(三)按投资对象分类(四)按投资风险和收益分类三、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概念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概况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主体一、基金管理人二、基金托管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第三节基金财产一、基金财产的概念与构成二、基金财产的独立性第四节基金的募集一、基金募集申请二、基金合同三、基金招募说明书四、基金设立的审查五、基金募集相关规则第五节基金份额的交易一、封闭式基金份额的交易二、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节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一、基金的运作二、基金信息的披露(一)基金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二)基金募集信息披露(三)基金运作信息披露(四)基金临时信息披露第七节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经济财产清算一、基金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二、基金财产的清算思考题1.如何认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2.为什么要求节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应当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哪些内容?3.基金管理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第七章金融信托经营规制法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信托法的概念和特征、分类;了解信托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信托法律关系和信托财产的概念等内容;让学生了解证券发行信托的概念、发行公司信托的意义、存款贷款信托和收益债券发行信托以及基金信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