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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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公示说明
本规划针对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发展以及城景协调等方面问题,在资源价值、生态环境、土地利用、历史文化、居民调控、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确定了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范围与面积,明确了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性质、发展目标,完善了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空间结构,展现出各个景区和游览区的景观特色和风貌,并从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的角度为各景区在资源保护、景区发展、建设引导特色塑造等方面的提出了明确的,可持续策略和措施。
一、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
坚持风景名胜区“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十六字方针,严格保护风景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理规划,促进风景名胜区健康有序的发展。
2、城景协调原则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山-海-城” 整体保护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综合协调城市功能发展需要和风景资源保护的关系,依据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与适宜性,合理安排、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展现风景名胜区“山海相拥、城景相融”的独特魅力,促进连云港的城市发展和沿海开发。
3、可操作性原则
针对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价值和空间特征,科学合理地确定风景名胜区与核心景区范围边界,制定切合实际的规划目标和管理措施,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实践指导意义。
4、可持续发展原则
妥善处理风景名胜区近期实际与远景目标的矛盾,坚持以环境容量为约束,以永续利用为前提,做到资源利用、资源保护、景观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相协调。
5、文化促进原则
深入发掘云台山传统文化内涵,丰富风景名胜区文化活动内容,提升风景游览的文化层次和品位。
6、旅游带动原则
通过整合利用风景名胜区丰富多彩的景观资源,积极开展类型多样的游览活动,带动风景名胜区的全面持久发展,从而把云台山打造成为文化、旅游、休闲的山海胜境。
二、规划目标
1、总目标
依据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充分保存和保护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系统,真实完整地体现云台山的历史文化、风景审美价值。在环境承载力限度内,发展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事业。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成为景观优美,生态健全,环境优良,服务优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国内一流风景名胜区。
2、资源保护目标
1) 对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独特的花岗岩地形地貌和基岩海岸进行全面而有效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破坏性开发,维护景观完整性。对已遭到破坏的地区,尽最大可能进行修复,使其最大限度地恢复到自然原貌。
2) 对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文化资源(史前文化、宗教文化、名著文化等)进行全面而有效地保护和展示,对三元宫等古建筑群科学修缮,合理利用,净化空间环境,突出其文化精华,展现其历史文脉,使人们对云台山文化有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和体会。
3) 严格保护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重点保护其特有的物种资源和古树名木,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0%以上,并对重要地段的林相进行
合理改造,保护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生态进程的延续性不被破坏。
4) 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人口规模,加快风景名胜区内违规违章建设治理整顿,最大程度地控制人为活动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对已遭到破坏的地段,尽可能地恢复到原有状态;严格控制生产、生活废物和废水排放,提倡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根据风景名胜区功能结构、游览方式和游人量分布,调整其交通组织系统,减少机动交通与步行交通之间的干扰、影响,在合理的环境容量下进行游览组织,提高游赏体验质量。
6) 消除不适宜的宗教活动与商业活动对风景名胜区整体游赏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开展多种多样健康有益的游览活动,突出风景名胜区“海、古、神、幽”的鲜明特色。
7) 明确风景名胜区与城市其它功能区的边界,协调城市建设与风景保护的矛盾,实现城景协调发展。
8)建立风景名胜区分区管制系统,强化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规划管理。
3、旅游发展目标
1)充分挖掘和发扬云台山自然、文化景观优势,把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以观光游览为龙头,突出休闲、生态、度假、会议等特色内容的旅游目的地。
2)以花果山观光游览和连岛海滨休闲为双核心,充分发挥各个景区特色优势,建立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系统。
3)风景名胜区游人规模至2030年达到515万人次。
4)建立旅游动态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旅游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解决处理。
5)建立完善的旅游管理规章和设施建设标准,积极引导风景名胜区内农民发展生态旅游,实现风景保护与群众利益的有效结合。
三、规划范围、面积
1、风景名胜区范围
由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呈不连续状分布,加之城市发展用地的分隔,使得风景名胜区由多个资源相对集中的部分组成,总面积167.3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4.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2.65平方公里。其中锦屏山及白虎山部分规划面积13.16平方公里;前云台山(花果山)部分规划面积75.39平方公里;中云台山部分规划总面积7.00平方公里;后云台山部分规划面积40.78平方公里;北固山及竹岛部分规划面积2.42平方公里;连岛部分规划面积5.78平方公里;前三岛部分规划面积0.20平方公里;其它海域规划面积22.65平方公里。
2、核心景区范围确定
核心景区是指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自然景源、人文景源最集中,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总面积30.40平方公里。其中孔望山游览区规划面积0.74平方公里;西游境界游览区规划面积5.55平方公里;玉女峰游览区规划面积4.43平方公里;东磊游览区规划面积5.38平方公里;渔湾游览区规划面积3.57平方公里;大桅尖游览区规划面积8.65平方公里;连岛游览区规划面积1.88平方公里;前三岛游览区规划面积0.20平方公里。
四、规划性质
融明清名著文化、三元宗教文化、东夷史前文化等多元历史文化与雄峰、大海、岛屿、洞穴、奇石、溪涧、花木等自然景观为一体,以名山观光游览、历史文化探源、海岛休闲度假和生态科研考察为主要功能,城景相融、山海相拥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五、资源评价
1、风景资源类型
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进行分类,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共有二大类,六中类,二十五小类。
风景资源类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