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
贵金属交易所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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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交易所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贵金属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贵金属交易所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甲乙双方致力于贵金属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贵金属交易市场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3. 甲乙双方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贵金属交易市场的发展。
二、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在贵金属交易市场上开展合作,共同推进贵金属交易业务的发展。
2. 甲乙双方在贵金属交易技术、市场信息、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交流和共享。
3. 甲乙双方共同推广贵金属交易市场,扩大贵金属交易市场的影响力。
4. 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共同探索贵金属交易市场的新业务、新模式。
三、合作期限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四、合作条件1. 甲乙双方应具备合法的从事贵金属交易业务的资格和条件。
2. 甲乙双方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3.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五、合作方式1. 甲乙双方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互派代表考察等方式,开展合作交流。
2.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推广、联合营销等方式,扩大贵金属交易市场的影响力。
3. 甲乙双方通过共享市场信息、技术支持等方式,提升贵金属交易市场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六、合作权益1.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所取得的权益,应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分配。
2. 甲乙双方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使用对方的商标、专利等技术成果。
3.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作协议,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贵金属代理协议书模板
![贵金属代理协议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35cfb668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c3.png)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贵金属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乙方希望在甲方指导下从事贵金属业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标的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指定的贵金属代理,在约定的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各类贵金属产品。
2. 协议标的包括但不限于:金条、银条、铂金条、钯金条等贵金属产品。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开展业务,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合格的贵金属产品,并保证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
3.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产品价格、库存等信息。
4. 甲方应承担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退货、换货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在约定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贵金属产品,享有相应的销售佣金。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约定的区域内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
3. 乙方应保证销售渠道合法、合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4.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库存报表等相关资料。
5. 乙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退货、换货责任。
三、佣金及结算1. 乙方销售甲方贵金属产品后,甲方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佣金。
2. 佣金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销售报表,甲方在收到报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或商业秘密。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客户须知
![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客户须知](https://img.taocdn.com/s3/m/92ddc80c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b2.png)
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客户须知第一篇: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客户须知中国ⅩⅩ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客户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中国ⅩⅩ银行(以下简称“ⅩⅩ银行”)依托ⅩⅩ银行双向交易系统,供客户以保证金方式双向买卖贵金属头寸的交易产品。
客户可以按照ⅩⅩ银行双向交易系统提供的双边报价,以保证金建立贵金属多头头寸或者空头头寸,实现即可做多又可做空贵金属的需求,把握价格上涨或下跌的投资机会。
双向交易形成的贵金属头寸有别于客户的账户贵金属,仅可用于平仓交易,不能当作保证金,头寸只在账户上进行记录,不能转账、兑换、支取实物。
第二条ⅩⅩ银行作为本业务做市商,综合考虑国际及国内市场贵金属价格走势、本行交易头寸情况及市场流动性、外币/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后,在价量平衡的原则基础上开展对客报价。
遇市场状况剧烈波动等严重影响ⅩⅩ银行报价能力时,ⅩⅩ银行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对报价进行管理。
客户通过网点柜面、电子渠道或ⅩⅩ银行提供的其他信息渠道获取的贵金属价格均为交易参考价格,实际成交价格以网点交割单、电子渠道成交记录等中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第三条本业务交易时间为每周一早上7:00至周六凌晨4:00,系统日终备份期间及节假日除外。
节假日休市安排参考国家法定节假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假日、国际市场休市安排而确定,以ⅩⅩ银行公告为准。
第四条本业务设人民币账户黄金(AU9999)、白银、铂金,美元钞账户黄金、白银、铂金,美元汇账户黄金、白银、铂金九个交易品种。
以人民币标价的,业务品种交易单位为“克”;以美元标价的,业务品种交易单位为“盎司”。
客户保证金账户的货币类别需与交易品种的货币类别保持一致。
不同种类的账户贵金属不可转换。
第五条本业务委托交易按交易方向可分为多头开仓、多头平仓、空头开仓和空头平仓。
多头开仓指客户以账户贵金属作保证金买入账户贵金属头寸,多头平仓指客户将账户贵金属多头头寸卖出平仓,空头开仓指客户以货币资金做保证金卖出账户贵金属头寸,空头平仓是指客户将持有的账户贵金属空头头寸买入平仓。
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签约和出入金流程 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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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签约和出入金签约和出入金签约和出入金流程流程友情提示:确定您已经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拥有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交易账户和密码。
2、 开通了农业银行网上银行(U 盾工具),并知道U 盾密码和银行卡密码。
3、 大体流程:签约-----银行账户绑定(此步在农业银行网站进行)-------入金--------出金--------解约。
只有“银行账户绑定”这个环节在农行网站进行,其余步骤均在交易软件“存取款程序”上进行。
以上各步均需要插入农业银行的U 盾工具才能进行。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登陆“华银贵金属交易买卖系统”,点击:,启动存取款程序。
初始化:进入“华银贵金属三方存管客户端”后,首先是“交易账户设置”。
填写上交易账户,和交易密码,然后点和,完成交易账户的初使化设置。
如下图:一、 签约步骤(农行的U 盾要插上):点击左侧的,下拉框选择“农业银行”,然后点,进入签约页面,如下图:这个页面只需要在“客户名称”这里填写上身份证姓名就可以了,其它选项不用填写。
插入农业银行的U盾,然后点,弹出提示框,如下图:单击“确定”,此时自动弹出网银的U盾证书选择框,点击下拉选择框,选择农行证书,如下图:点击“确定”,此时弹出验证U盾密码(K宝密码),提示输入U盾密码框,如下图:单击“确定”,返回如下成功结果:到此,银行签约完成。
记下“客户编号”(出入金过程中要使用)。
接下来要登陆农业银行的官方网站,将农业银行卡和交易账户之间进行一个绑定。
二、银行账户绑定步骤:打开农业银行网站:/cn/,在左侧可以看到的“电子商务登陆”,如下图:点击“电子商务登陆”,打开新的页面,如下图:点击“证书客户登录”,提示输入U盾密码后进入电子商务系统,如下图。
\点击“交易市场管理”>>“客户服务协议签约”,签订客户协议。
然后点击“交易市场管理”>>“个人结算账户设定”,如下图:选择后,点击“确定”后,如下图:选择后,输入网银的支付密码。
农业银行纸黄金交易规则
![农业银行纸黄金交易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82bba821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88.png)
农业银行纸黄金交易规则1.引言纸黄金是一种权益类金融产品,由农业银行提供的交易服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业银行纸黄金的交易规则,包括交易对象、交易流程、交易时间、交易手续费等内容,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和参与纸黄金交易。
2.交易对象农业银行纸黄金交易的对象是黄金期货合约。
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交易平台购买和出售黄金期货合约。
黄金期货合约是按照指定质量和交割日期的黄金合约,与实物黄金没有直接的联系。
3.交易流程3.1开户投资者需要在农业银行开设交易账户,并完成相关信息的登记和风险评估。
开户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手机银行或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纸黄金交易。
3.2交易品种选择农业银行提供多种黄金期货合约供投资者选择。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状况选择适合的合约品种进行交易。
3.3委托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交易平台提交委托交易,包括市价单和限价单。
市价单是以当前市场价格立即成交的订单,而限价单是指定价格成交的订单。
3.4成交确认与交割通知农业银行在市价单成交后会及时向投资者发送成交确认通知,投资者在收到通知后可以查看交易结果。
对于限价单,如果价格达到委托价格,交易也会被成交。
交割通知将在交割前的一段时间内发送给投资者。
3.5交割黄金期货合约通常有交割日期,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至交割日或提前平仓。
交割时,农业银行将按合约规定的交割方式进行黄金交割。
4.交易时间农业银行纸黄金交易时间与国内期货市场开市时间一致,交易日为工作日。
具体的交易时间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手机银行查询。
5.交易费用农业银行纸黄金交易收取交易手续费,具体费用标准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查询。
交易手续费一般包括佣金费和交易印花税等。
6.风险提示纸黄金交易属于金融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投资者在参与纸黄金交易前应了解相关风险,明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并合理配置投资资金。
7.结论本文简要介绍了农业银行纸黄金交易规则,包括交易对象、交易流程、交易时间、交易手续费等内容。
贵金属协议书模板
![贵金属协议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6c8ce250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ed.png)
贵金属协议书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贵金属资源,乙方具有贵金属交易的需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贵金属的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贵金属”指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1.2 “交货地点”指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1.3 “交货时间”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贵金属给乙方。
第二条交易内容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出售贵金属。
2.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提供的贵金属。
第三条价格和数量3.1 贵金属的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该价格应反映市场公平价值。
3.2 乙方购买的贵金属数量由乙方在订单中明确,甲方应按照订单数量提供贵金属。
第四条交货时间和地点4.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的____天内,将贵金属交付至交货地点。
4.2 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支付方式5.1 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5.2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质量保证6.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贵金属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6.2 如乙方在收到贵金属后的____天内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更换或修复。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贵金属,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延迟交付贵金属价值的____%。
7.2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行贵金属营销策划方案
![农行贵金属营销策划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7a091e83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03.png)
农行贵金属营销策划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增加,贵金属市场逐渐兴起。
黄金、铂金等贵金属不仅具有保值、升值的功能,还可作为饰品展示个人品味和身份地位。
农业银行作为一家大型银行,在贵金属市场拥有一定优势,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品牌影响力,制定一套有效的营销策划方案,以提高贵金属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目标市场分析1. 目标客户群体:中高收入人群、商业企业、财务投资者等。
2. 客户需求分析:(1)资产保值:贵金属具有保值的特性,能够防止通货膨胀和金融风险,满足客户对资产保值的需求。
(2)金融投资:贵金属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满足客户对金融投资的需求。
(3)个性化需求:贵金属作为饰品,能够展示个人品味和身份地位,满足客户对个性化需求的追求。
3. 目标市场规模:根据市场调研数据,预计目标市场规模可达到每年500亿元。
三、竞争对手分析贵金属市场竞争激烈,竞争对手众多,主要包括其他银行、珠宝企业、贵金属投资公司等。
1. 其他银行:工行、建行、招行等大型银行也开展了贵金属业务,并积极开展营销活动,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基础。
2. 珠宝企业:如周大福、卡地亚等珠宝企业也推出了贵金属产品,通过自身品牌和销售渠道推广,吸引了一定客户群体。
3. 贵金属投资公司:部分贵金属投资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销售,提供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与农行存在一定竞争关系。
四、产品定位及市场定位根据目标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分析,农行贵金属产品定位为高品质、安全可靠、个性化服务。
市场定位为金融投资、资产保值和个人饰品消费市场。
五、营销策略1. 产品策略:(1)优质产品:按照国际标准选取高品质贵金属作为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纯度,满足客户对贵金属投资和饰品的需求。
(2)多样化产品:推出各种不同规格和款式的贵金属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包括投资型产品和饰品型产品。
2. 定价策略:(1)参考市场行情:根据市场贵金属价格变化,及时调整产品价格,确保价格的合理性。
农行柜面业务知识
![农行柜面业务知识](https://img.taocdn.com/s3/m/0f13428a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4e.png)
农行柜面业务知识1. 开立储蓄账户:客户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农行柜面办理开户手续,选择开立储蓄账户。
农行的储蓄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和定期存款账户,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储蓄产品。
2. 办理结算业务:柜面工作人员会为客户提供结算业务,包括转账、外汇买卖、支票业务等,以满足客户日常的资金结算需求。
3. 发行银行卡:农行提供各种类型的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
客户可以在开户时选择申请。
二、贷款业务1. 个人贷款:农行提供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多种贷款产品,以满足客户个人资金需求。
2. 企业贷款:农行为企业客户提供各类贷款产品,包括企业经营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项目贷款等。
3. 农业贷款:作为农村信用社,农行也积极支持农民客户的农业生产和发展。
农行提供农业贷款,包括农业生产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村经济贷款等。
三、理财业务1. 存款理财:农行推出了多种存款理财产品,客户可以将闲置资金存入,获取相对较高的理财收益。
2. 基金理财:农行与多家基金公司合作,推出了多种基金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理财选择。
3. 保险理财:农行提供多种保险理财产品,可以帮助客户规避风险并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业务1. 贵金属交易:农行提供贵金属买卖服务,客户可以在柜面进行买入和卖出操作。
2. 外汇业务:农行提供外汇买卖服务,客户可以在农行柜面进行外币兑换和结汇,方便国内外旅行和跨境贸易。
3. 柜面支付:农行提供柜面支付业务,包括办理电费、水费、电话费等各类实用账单缴费。
总结:农行的柜面业务非常丰富,包括开户、贷款、理财、银行卡等多种服务。
客户可以通过农行柜面方便快捷地办理各类金融业务,满足个人和企业的不同需求。
同时,农行的柜面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提供全面、准确的咨询和服务,为客户带来便利和安心。
五、风险管理农行柜面业务涉及到金融交易和资金流动,因此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农行一直致力于风险防控和控制:1. 柜面服务风险:柜面工作人员接待客户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客户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银行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59b78c33968011ca200919e.png)
××银行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管理,丰富本行代理交易业务品种,完善服务功能,增加本行中间业务收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法规和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实物贵金属是指由本行自主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冠以本行品牌、赋予一定含义,由本行委托指定的贵金属加工厂家加工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产品。
本行实物贵金属品牌名称为“聚福金”、“聚福银”。
第三条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是指本行向客户出售或回购实物贵金属,办理实物交割、代保管等相关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开办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的各级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涉及总行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会计结算部、信息技术部、安全保卫部、营运管理部、电子银行部、个人业务部等相关部门及各经营分支机构。
各单位应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促进业务发展。
总行各部门主要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全行实物贵金属产品的市场宣传及全行性营销宣传资料的设计与审核。
(二)个人业务部1.负责全行个人客户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管理;2.负责选择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合作方并商洽业务合作协议;3.负责对本行分支机构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管理、考核和奖惩;4.负责组织制定本行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相关管理制度;15.负责提出全行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经营规模、下达各分支机构实物贵金属经营计划;6.负责本行实物贵金属产品的价格发布和产品信息维护;7.负责汇总统计、审批各分支机构实物贵金属需求计划,形成全行实物贵金属订购计划表,并向合作方订购实物贵金属产品;8.依据本行与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合作方订购合同,根据本行实物贵金属实际销售情况,办理实物贵金属产品的退换货和货款支付;9.负责本行实物贵金属产品市场信息研究和市场营销推动;10.负责根据各分支机构实物贵金属产品销售量划拨销售手续费;11.配合办公室做好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12.负责实物贵金属买卖业务系统操作员角色分配和操作权限管理。
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
![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0dd56260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58.png)
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加,贵金属投资已经成为了一种较为稳定和可靠的投资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内领先的金融机构之一,为了满足客户的多元化投资需求,在农行账户中推出了贵金属交易业务。
本文将介绍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的规则和要点,为投资者提供详细的指导。
一、贵金属交易品种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涵盖了黄金、白银等主要贵金属品种。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交易品种。
不同的品种在价格走势和供需关系上存在差异,因此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市场状况进行选择。
二、交易时间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00至下午9:30,下午13:30至下午15:30。
投资者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买卖交易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交易时间可能有所调整,投资者需关注农行相关公告以获取准确信息。
三、交易方式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提供线上和线下两种交易方式。
线上交易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完成,投资者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个人电脑或手机进行交易操作。
线下交易需要前往农行指定网点办理,填写相应的交易申请表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四、交易手续费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存在一定的交易手续费。
手续费标准根据交易金额和交易品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投资者需要在交易前详细了解每种品种的交易手续费,并根据交易金额进行计算。
交易手续费将在交易完成后从投资者的账户中扣除。
五、风险提示贵金属交易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需要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因素。
首先,贵金属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供需关系、经济形势、地缘政治风险等,价格波动较大。
其次,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要冷静理性,避免盲目跟风或情绪化交易。
最后,投资者应合理控制仓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
六、交易结算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按照全价交易制度进行结算。
成交后的交易,资金将在T+1日按照交易价格和数量进行结算,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持有或出售贵金属产品。
XX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67e97c030912a216147929cf.png)
XX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结算暂行管理办法》、《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管理办法》和《XX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系指本行通过贵金属业务合作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代理交易平台,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的有关规定,接受个人客户委托代理其在上金所内进行贵金属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交易的业务。
本行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因代理交易产生的盈亏责任。
第三条本行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具体包括申请开户、签约、账户管理、资金划转和委托、实物贵金属交割等主要业务流程与环节。
第四条零售业务管理部是本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贵金属代理网点负责业务具体操作办理。
总、分行零售业务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贵金属交易业务开展,指定专人负责代理机构代保管资料保管和移交。
代理网点指定专人负责向客户介绍相关业务知识、交易规则、风险揭示、注意事项等业务信息,提供协助办理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客户贵金属提货业务和贵金属交易业务资料传递。
代理网点柜员负责代理贵金属交易业务开户、签约、销户、签约管理、密码管理和账户管理等业务具体操作办理。
代理网点业务主管负责签约管理、密码管理和账户管理等特殊业务审核授权。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开展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的总行及辖属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开户、签约和销户第六条贵金属交易账户开户(一)业务说明个人客户通过本行向上金所申请开立贵金属交易账户。
(二)基本规定1.在本行开立贵金属交易账户的个人客户,应签署《XX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投资风险评估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代理协议》)。
农业银行贵金属业务
![农业银行贵金属业务](https://img.taocdn.com/s3/m/fa800fe29b89680203d8251b.png)
农业银行贵金属业务存金通业务业务概述存金通业务是指客户通过金穗借记卡开立贵金属账户,并通过此账户按照农业银行实时贵金属报价购买“传世之宝”标准贵金属投资产品,购买数量实时计入客户贵金属账户。
客户可申请从其贵金属账户里提取“传世之宝”贵金属实物,或直接将其账户内贵金属卖出。
品牌简介点滴积累、汇聚金彩人生。
存金通业务为客户提供了一条实物黄金(贵金属)投资的便捷渠道。
与“传世之宝”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相比,存金通业务的参与门槛超低,交易方式灵活,提金方便快捷,并免除了客户购买实物黄金的保管之忧。
客户存金通贵金属账户余额为其持有的“传世之宝”标准贵金属投资产品的重量,客户在其账户余额内可随时申请提取“传世之宝”贵金属实物。
“传世之宝”,金品传承、价值永恒。
服务对象有贵金属投资需求的个人客户,免除客户保管之忧。
产品特点超低门槛、交易灵活:存金通产品的交易起点和交易递增单位仅为1克,客户可主动选择时机买入或约定日期额度进行黄金定投。
轻松投资、便捷提金:客户可直接进行账户交易,也可申请提取“传世之宝”系列产品实物,交易成本低、办理网点多,投资收藏两不误。
品质保障、避险保值:“传世之宝”系列产品为农业银行自主品牌的实物贵金属产品,品质上乘,免去客户挑选鉴定、保管运输之忧。
办理流程开立贵金属账户:客户可持金穗借记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农行网点申请开户;账户买入:客户须持签约借记卡凭密码到农行网点办理;账户卖出:客户须持签约借记卡凭密码到农行网点办理;提取实物:客户须凭签约借记卡凭密码到当地农行指定的“传世之宝”提金网点办理;提货后的实物回购:与“传世之宝”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实物购回流程相同。
办理须知客户与本行签订业务协议后,客户须指定一张金穗借记卡作为资金结算账户,农行为其开立实名贵金属账户;客户贵金属账户余额,为持有的“传世之宝”标准贵金属投资产品的重量(单位为克),不计利息。
客户可在余额内申请卖出或提货,提货以实物产品的规格为准;客户与本行签订定投协议后,可每月按约定日期、约定重量定投买入存金通产品,成交价格为农行当日上午10:00的系统报价。
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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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书范本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运营的金融机构,拥有代理贵金属交易的资质;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意通过甲方进行贵金属交易。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贵金属交易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1.1 “贵金属”:指黄金、白银、铂金、钯金等贵金属及其衍生品。
1.2 “交易”:指甲方代理乙方进行的贵金属买卖交易。
1.3 “交易账户”:指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用于贵金属交易的账户。
1.4 “交易保证金”:指乙方为进行交易而存入交易账户的保证金。
1.5 “交易日”:指甲方规定的可以进行贵金属交易的工作日。
第二条交易账户2.1 乙方应在甲方处开立交易账户,并按照甲方的规定存入交易保证金。
2.2 乙方应确保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权使用该资金进行交易。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交易账户进行监控,并在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时,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条交易规则3.1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
3.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要求,调整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并应及时通知乙方。
3.3 乙方应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并不得要求甲方对交易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保证金管理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及时存入或追加交易保证金。
4.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波动和乙方的交易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
4.3 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以维持交易时,甲方有权采取平仓等措施。
第五条费用与税收5.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支付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5.2 乙方应自行承担因交易产生的税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缴纳。
第六条信息披露与保密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和交易信息。
6.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代销贵金属合作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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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贵金属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贵金属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作为贵金属的供应商,授权乙方在其经营场所代销甲方提供的贵金属产品。
1.2 乙方作为甲方贵金属产品的代销商,负责在经营场所进行销售,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代销费用。
第二条贵金属产品2.1 代销产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贵金属产品清单。
2.2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贵金属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具备合法的销售资格。
第三条合作期限3.1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2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约____年。
第四条代销费用及支付方式4.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向甲方购买贵金属产品,并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代销费用。
4.2 代销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每月____日前,乙方将代销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销售及推广5.1 乙方应在本公司的经营场所内设立专柜或专区进行贵金属产品的销售及推广。
5.2 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采取有效的销售和推广措施,提高贵金属产品的销售量。
5.3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贵金属产品的价格、包装、标识等,如特殊情况需甲方同意。
第六条售后服务6.1 甲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咨询、退换货等。
6.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7.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8.2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产品,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代销费用,均视为违约。
中国银行贵金属积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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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贵金属积存协议书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希望在乙方处进行贵金属积存业务,乙方同意提供相应的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贵金属积存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贵金属:指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及其衍生产品。
1.2 积存业务:指甲方在乙方开立贵金属积存账户,通过乙方购买并持有贵金属,乙方负责保管和记录甲方积存的贵金属数量。
第二条积存账户的开立2.1 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贵金属积存账户,并确保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积存方式3.1 甲方可以选择一次性积存或分批积存。
3.2 甲方积存的贵金属种类、数量和价格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市场信息自主决定。
第四条积存价格4.1 乙方根据国际市场贵金属价格实时调整并公布贵金属的积存价格。
4.2 甲方积存贵金属的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为准。
第五条积存费用5.1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标准支付积存手续费。
5.2 积存手续费的具体标准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并公布。
第六条积存贵金属的保管6.1 乙方负责保管甲方积存的贵金属,并确保其安全。
6.2 甲方积存的贵金属在保管期间产生的任何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积存贵金属的提取7.1 甲方可随时向乙方申请提取积存的贵金属。
7.2 提取贵金属时,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提取费用。
第八条信息披露与保密8.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贵金属市场的相关资讯和积存业务的相关信息。
8.2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九条违约责任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11.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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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1. 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投资贵金属成为了一种比较受欢迎的投资方式。
为了满足客户对贵金属投资的需求,银行推出了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的定义、功能、协议内容、责任义务等相关内容。
2. 定义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是指银行作为代理商,代理客户进行贵金属产品的交易、管理和存储的合作协议。
该协议确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了贵金属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3. 功能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的主要功能如下:•为客户提供贵金属产品的交易渠道•向客户提供贵金属产品的市场分析和投资建议•管理客户的贵金属账户,记录交易、存储和交割等相关信息•提供贵金属产品的交易服务,包括买入、卖出、订购等操作•提供贵金属产品的存储和保管服务,确保贵金属的安全性•向客户提供贵金属市场的实时行情和相关信息4. 协议内容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4.1 参与方协议中需要明确参与方的身份和权限。
通常情况下,参与方包括银行和客户。
4.2 贵金属产品协议中需要明确涉及的贵金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等。
协议应明确规定可以交易的产品种类和相关规则。
4.3 交易规则协议中需要明确交易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额度、交易费用、交易时间等。
协议还需明确交易的结算方式和相关规定。
4.4 账户管理协议中需要明确账户管理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销户、账户收益等。
4.5 存储和保管协议中需要明确贵金属产品的存储和保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保障、存储费用、存储地点等。
4.6 服务费用协议中需要明确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管理费用等。
5. 责任义务银行代理贵金属协议中,银行和客户有着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银行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贵金属交易的渠道、提供市场分析和投资建议、管理客户账户等。
•客户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遵守交易规则、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履行付款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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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委托时,委托一的预设价格与甲方报价之差及委托一与委托二的预设价格之差须在甲方规定的最小偏离值和最大偏离值之间。
6.2.3.2 乙方提交生效的委托单总数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最大委托数量。
6.2.3.3 甲方有权调整最小偏离值、最大偏离值和最大委托数量,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
6.2.4 委托有效期与委托撤销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水县支行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手机:
乙方资金充足率低于甲方要求时,是否允许甲方自动划转乙方资金:□是□否
第一条 定义 1.1 账户贵金属,指挂钩黄金、白银、铂金和钯金等贵金属的记账符号,不能用于转出和支付,且不计付利息。其中,人民币报价 的账户黄金品种(以下称“账户人民币黄金”)可按本协议约定兑换农业银行“传世之宝”标准投资金条,乙方如申请兑换实物黄金须 遵守农业银行的相关要求;其他账户贵金属品种不能兑换贵金属实物。 1.2 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指农业银行报出账户贵金属的买卖价格,乙方根据农业银行报价及本协议约定的交易规则,通过网上 银行进行账户贵金属交易的业务(下称“本业务”)。 1.3 占用资金,指甲方从乙方资金结算账户扣划的资金,作为乙方履行交易盈亏的保证;占用资金包括乙方增加头寸时扣划的资 金和后续追加的资金。 第二条 开户 2.1 乙方须指定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作为资金结算账户(下称“关联借记卡”)。 2.2 乙方可在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本业务签约、解约、更换关联借记卡、修改签约信息等业务。 2.3 乙方办理本业务过程中,凡使用关联借记卡信息,并按照在甲方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包括密码、客户证书等)通过身份验 证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办理。乙方同意相关业务的办理结果以农业银行交易系统或相关设备产生的电子数据为准。 2.4 乙方保证签约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若有变化,应及时前往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变更,否则相关 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5 乙方应妥善保管关联借记卡、USB-KEY、密码及相关证件、资料,关联借记卡、USB-KEY 及相关证件、资料遗失或被盗,以及 密码遗忘或被盗的,应按照甲方规定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否则相关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更换关联借记卡或挂失补卡后,本协 议对新卡仍然有效。 第三条 报价方式 农业银行向乙方提供以人民币报价和美元报价的账户贵金属交易服务。人民币报价的单位为人民币元/克,美元报价的单位为美元 /盎司。报价品种、最小交易数量、最小交易单位以甲方交易系统中的提示为准,甲方可根据业务情况对报价品种和相关参数进行调整。 第四条 交易操作与资金占用 4.1 乙方持有某品种账户贵金属的数量为零时,可选择买入或卖出操作。买入某品种账户贵金属后,持有该品种账户贵金属的数 量为正数(下称“正头寸”);卖出某品种账户贵金属后,持有该品种账户贵金属的数量为负数(下称“负头寸”)。同时,甲方从乙 方关联借记卡中划转相应资金(等于交易数量×交易价格,计入占用资金)。 4.2 乙方持有正头寸时,买入操作增加正头寸数量,卖出操作减少正头寸数量;每次卖出的数量不得大于持有的正头寸数量。乙 方买入时,甲方从乙方关联借记卡中划转相应资金(等于交易数量×交易价格,计入占用资金);乙方卖出时,甲方向乙方关联借记卡 中转入相应资金。 此时,当乙方加权平均买入单价与买入贵金属数量计算所得金额(即成本金额)小于卖出单价或农业银行实时报价与相同贵金属 数量计算所得金额时,为乙方交易盈利或账面盈利;反之,为乙方交易亏损或账面亏损。 4.3 乙方持有负头寸时,买入操作减少负头寸数量,卖出操作增加负头寸数量;每次买入的数量不得大于持有的负头寸数量。乙方 卖出时,甲方从乙方关联借记卡中划转相应资金(等于交易数量×交易价格,计入占用资金)作为交易亏损的保证。乙方持有负头寸时, 可在开市期间按账户贵金属的品种追加占用资金。乙方买入时,甲方将乙方的交易盈亏和返还的占用资金转入乙方关联借记卡;其中, 占用资金按买入数量占交易前负头寸数量的比例返还。 此时,当乙方加权平均卖出单价与卖出贵金属数量计算所得金额(即成本金额)大于买入单价或农业银行实时报价与相同贵金属 数量计算所得金额时,为乙方交易盈利或账面盈利;反之,为乙方交易亏损或账面亏损。 第五条 资金充足率 5.1 乙方持有某品种账户贵金属的负头寸时,甲方计算乙方持有该品种账户贵金属的账面盈亏和资金充足率。乙方持有某品种账 户贵金属的正头寸时,甲方仅计算乙方持有该品种账户贵金属的账面盈亏。资金充足率=(占用资金+账面盈亏)/(加权平均卖出单 价×负头寸数量)。 5.2 追加占用资金。当乙方持有某品种账户贵金属的资金充足率低于 50%时,乙方应主动追加占用资金,将资金充足率提升至 50%以上。乙方允许甲方自动划转乙方资金的,甲方将从乙方关联借记卡可用余额中划转资金,使乙方该品种账户贵金属的资金充足 率最高提升至 100%,若乙方持有多个品种账户贵金属的资金充足率低于 50%,甲方有权选择为乙方追加占用资金的顺序;若乙方关联 借记卡可用余额不足,甲方将全额划转关联借记卡卡内可用余额。 5.3 强行止损。当乙方持有某品种账户贵金属的资金充足率低于 20%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持有的负头寸强行止损。强行止损释 放的资金首先补充乙方持有该品种账户贵金属的占用资金直至资金充足率达到 100%,剩余资金划至乙方关联借记卡;如果强行止损释 放的资金不足以将乙方最小负头寸的资金充足率提升至 100%,甲方将对乙方该品种账户贵金属的负头寸全部强行止损。强行止损的后 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 甲方有权对第 5.2 条和第 5.3 条中追加资金和强行止损的资金充足率比例进行调整,并通过甲方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 5.5 关联借记卡开通代扣缴费、个人贷款还款、贷记卡约定还款、理财等业务的自动交易功其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
第十五条 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声明:
甲方已依法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要求对相
入(或卖出)的同一品种账户贵金属。
第八条 交易时间
甲方通过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等渠道提示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的交易时间。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我国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
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甲方有权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告。
第九条 兑换实物黄金
9.1 乙方可在农业银行“传世之宝”实物黄金销售网点申请将持有的账户人民币黄金兑换为同等重量的“传世之宝”标准投资金
法律法规包括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具有约束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十二条 协议终止
乙方解除本协议前,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关联借记卡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或通过网上银行及农业银行认可的
其他渠道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妥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三条 联系信息
乙方应留存真实有效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留存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
担责任。
9.4 乙方申请兑换的黄金实物限于“传世之宝”标准投资金条,规格包括:20 克、50 克、100 克、200 克、500 克。
9.5 乙方可通过农业银行客服咨询“传世之宝”实物金条的销售网点及业务办理时间。
第十条 责任承担
10.1 因资讯来源或系统原因等因素导致报价错误的,甲方有权暂停交易和取消在此期间已成交的错价交易,并向乙方追偿错价
6.1 即时交易,乙方无需设定买入价格或卖出价格,直接按照农业银行实时报价买卖账户贵金属。
6.2 委托交易,乙方需预设买入价格或卖出价格。在农业银行暂停业务期间,委托交易不能成交。
6.2.1 获利委托与止损委托
6.2.1.1 获利委托,乙方预设的买入价格低于当前买入价或乙方预设的卖出价格高于当前卖出价,当农业银行报价达到预设价格
时,按乙方预设价格成交。
6.2.1.2 止损委托,乙方预设的买入价格高于当前买入价或乙方预设的卖出价格低于当前卖出价,当农业银行报价达到预设价格
时,按农业银行报价成交。
6.2.2 普通委托、双向委托与连环委托
6.2.2.1 普通委托,乙方在获利委托或止损委托中选择一项委托。
6.2.2.2 双向委托,乙方同时设定获利委托与止损委托,一项委托成交时,另外一项委托自动失效。
证或共担风险,亦不与乙方分享收益。
第十一条 规则变更
甲方可基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客户权益、保障交易安全、进行系统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等原因变更本合同、暂停或终止本
业务服务,并通过门户网站和营业网点公示通知乙方。乙方不同意的,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应及时办理解除手续。双方协商一致后,可
变更本合同相应内容。
条。
9.2 “兑换实物黄金”采用先以中国农业银行报出的客户卖出价卖出账户人民币黄金再购买“传世之宝”标准投资金条的模式,
乙方须支付买卖交易之间的差值。
9.3 乙方应持身份证和关联借记卡办理“兑换实物黄金”业务,并确保关联借记卡余额足以支付买卖交易之间的差值。差值等于
兑换重量×(“传世之宝”标准投资金条销售价-账户人民币黄金客户卖出价)。乙方关联借记卡余额不足导致交易失败的,应自行承
ABC(2014)7045-1
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
的条款),注意本协议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 任等内容。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农业银行经办机构咨询或咨询您的律师或有关专业人士。
6.2.4.1 委托有效期。委托有效期为 1 小时的整数倍,委托有效期最短为 1 小时,最长不能超过当周闭市,超期委托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