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流域应统筹规划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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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流域应统筹规划后开发

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4-02-16 ) 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民盟云南省委

国家历来都很重视对流域水资源的规划工作。2002年8月29日修订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更加体现了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明确了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其中还特别强调了“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制定规划,必须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

至今,怒江流域尚未进行过全面综合的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更缺乏流域的综合保护和发展的规划。现在仅有的水电专业规划并不能代替流域的综合规划。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所使用的一些关于怒江的基础数据大多都沿袭多年前的说法,而且来源不一,版本多样,有的同一数据出入竟达十多倍。在水资源变得越来越珍贵的今天,一个流域中水的功能应该满足于多种多样的需求,在相关基础工作尚未完成之前,就匆匆上马开发水电,一方面难免限制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不能充分发挥宝贵资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可能埋下更多的隐患,造成较大的风险。只有在对流域进行充分的勘察、论证和规划之后,从综合利用的角度进行水电开发,才有利于兴利除害,有利于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有利于解决好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分配的问题,有利于协调好上游与下游以及国际间的关系,把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结合起来,使同一水资源尽可能满足环境保护和国民经济对水资源利用的需求。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在经过水电开发的热潮以后,已经开始冷静下来反思水电的利弊,国际水坝委员会在对世界上大量的水电水坝进行了调查研究之后,发现世界上能够达到预期效益的水电站很少,而水电带来的负面影响却往往被低估了。长期以来人们在水电开发方面存在着多方面的错觉和误区:一是误以为水电是清洁绿色的能源,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其实大型水电在建设中对生态的破坏和建成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都不可低估;二是误以为水电是安全的生产,其实国内外大量的突发事件(如垮库、塌方等)证明水电生产的风险系数不可低估;三是误以为水电是扶贫的好方式,固然水电建成以后一般会对开发商和地方财政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但是对于当地老百姓,特别是移民来说,如果没有较好的机制保证,未必就能真正受益。据最近云南大学和云南社科院的一些专家对漫湾电站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所作的调查研究显示,漫湾电站库区的村民和移民并没有因为电站的建成发电而提高了生活水平,反而还由于耕地、森林、牧场和水资源的减少和环境的恶化,降低了经济收入,限制了发展的空间。怒江水电开发也潜藏着同样的错觉和误区,甚至还更为突出。

从生态环境的角度看,目前怒江峡谷在1700米海拔以下,除了耕地和村寨之外,植被很少,物种该损失的已经损失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都在2000米以上,大坝高程控制在1570米以下,对植被和保护区不会造成影响。然而,我们是否想过,人不可能在水面之下生活,当库区水面上升到1570米的时候,人类的活动将会达到多少米?而且怒江干流最上游梯级库区的蓄水位预计将达到1950米,在那里人们的活动又将达到多高呢?半个多世纪以前,怒江两岸从山顶到江边都是茂密的森林,是由于人口的增加,人类活动的加剧,才破坏了江边的生态。如果水位上升,公路不能不上移,人类的活动势必向山顶的森林逼近;再加

上工程造成的山体破坏,水土流失,不可能不影响到2000米以上保护区的植物和动物。另外,专家认为怒江中有48种鱼类,其中有4个地方特有种,一旦建成了梯级电站,阻断了鱼类生活的通道,会不会导致鱼类的生存威胁呢?

从安全的角度来看,怒江地处欧亚板块与印度板块交接地带,地质结构不稳定,属于地震多发区之一,泥石流和山体滑坡频繁发生,水土流失严重,几乎每一个支流入口都有过泥石流发生,干流江边还时有山崩和落石出现,如果在工程中大量地采石挖土修筑道路,势必造成一定程度的山体破坏。这种破坏在陡峭的高山峡谷地带极难恢复,势必加剧地质灾害。如果这种地质灾害一旦与水库的安全问题联系起来,潜在的隐患可想而知。此外,怒江峡谷陡峭,谷底下切较深,支流短而密集,河床陡跌,雨季输沙量较大,据20世纪80年代的测评,年平均输沙1920万吨,年平均侵蚀模数为161吨/平方公里。随着多年来森林砍伐,水土流失加剧,这一数字还在增加,一旦筑起了水坝,泥沙淤塞也将是大坝面临的一大危险。

从扶贫的角度看,开发者也特别强调水电开发是为了当地人的利益,但作为怒江水电开发重点的怒江州沿江台地很少,只有丙中洛、闪打、贡山、福贡、六库和上江等地有2—3级冲击台地,而在这仅有的江边台地上,集中着怒江州大多数的居民,其他村寨大多也都沿河谷分布,可耕地主要集中在江边,建大坝淹了老百姓的耕地,把老百姓都迁走了,而怒江州是一个全州找不出一块足球场的地区,原有的平地上居住的人口已经饱和,即使按照目前公布的4—5万移民人口,移民安置较为困难。因此,在流域的综合规划和水电规划中还应该包括扶贫措施、移民安置、以及社会影响评价这样一些切实帮助当地社会发展的内容。

以上问题需要经过认真的勘察研究,科学规划,提出解决的方案措施,将损失和负面的影响降到最低。因此,我们在开发怒江水电的时候一定要统筹规划。

怒江是一条特殊的江河,是现在所流淌着的、在国内外已经不多的仍保留着天然特色的大型国际河流;它的地质地貌,特别是横断山纵谷区的地质地貌,本身就是一个巨大而壮观的地质博物馆,堪称为世界上罕见的反映地球演化重大事件的关键地区;怒江流域有着异常丰富的森林类型和生物资源,其生物多样性的价值是不可替代的;怒江两岸世世代代居住着藏族、傈僳族、怒族、白族、傣族等13个少数民族,各自皆保持着独特的生存方式和文化传统,形成丰富多姿的文化形态,文化多样性的特点十分突出,为当今民族纷争的世界展示了多元文化和谐共处的重要典范。上述这些都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若不经过科学的规划和论证,一旦改变或破坏就难以恢复,势必造成巨大的损失,这是很难用经济手段所能弥补的。

2003年7月“三江并流”获得了世界自然遗产的桂冠,表明“三江并流”地区已经受到了世界的高度瞩目,它不仅仅属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也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遗产。我们在获得这份荣誉的同时,也承担着保护好这份遗产的义务。怒江处在“三江并流”世界遗产的核心区,现在怒江所规划的13级电站有9级是在“三江并流”的范围内。在“三江并流”世界遗产保护规划中,把整个遗产规划为三大块:保护区、国家风景区和协调控制区。有人认为协调控制区靠近江面,可以开发,不属于保护范围。但既然是世界遗产,就应该考虑它的完整性。怒江生物的多样性往往就是由于垂直分布的地质环境所致,从江河到山顶全都应该属于世界遗产保护的范围。而且江河是世界遗产当中的最重要的一环,既然是世界遗产,我们在开发的时候一定要有很好的综合性的保护规划。

怒江还是一条重要的国际河流,国际河流难免要牵涉到国际关系问题。我们作为上游怒江的管理者,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应考虑到下游萨尔温江的影响。最近泰国和缅甸有80多家环保机构和少数民族团体,曾就怒江水电开发的问题向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交了一封抗议信,认为怒江开发可能会对下游的生态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计造成影响。对此,泰国总理差信也以外交辞令表示:“我相信中国是一个大国,一定会谨慎从事,不被指控危害较小国家的利益”。当今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涉及跨国水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法则和惯例,中国曾经先后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一些国家之间缔结和签署了不少这方面的公约和协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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