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3)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1. 食品原料采购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不符合标准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2.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3. 食品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合格。
4. 食品原料应按照类别、品种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
四、加工过程控制1. 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4.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餐饮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进行清洗消毒。
2. 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防止二次污染。
3. 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应齐全,便于追溯。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督检查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餐饮食药监管理制度
餐饮食药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餐饮食品和药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餐饮食品的管理第一节食品原料的采购1. 餐饮单位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当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
2. 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且应当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
3. 一旦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流入市场。
第二节餐饮食品的制作1. 餐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进行食品的加工和制作。
2. 在食品的制作过程中,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的卫生管理,包括对操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操作场所的卫生管理。
3. 对于需要进行烹饪的食品,应当确保烹饪温度的控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三节餐饮食品的销售1. 餐饮单位在销售食品时,应当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并且应当进行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2. 餐饮单位应当加强对于食品的保质期的管理,确保过期食品不会流入市场。
3. 对于需要储存的食品,应当有相应的储存设施,并且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的检查,确保食品的质量。
第三章药品的管理第一节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 餐饮单位在采购药品时,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药品的质量控制报告。
2. 药品的储存要求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包括避光、通风、恒温等要求。
3. 对于需要进行冷藏或冷冻的药品,应当具备相应的冷藏或冷冻设施,并且应当严格控制药品的温度。
第二节药品的使用1. 餐饮单位在使用药品时,应当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使用,并且应当进行记录。
2. 对于处方药的使用,应当在餐饮单位内设立专门的用药台账,并且进行定期的审核。
3. 对于需要进行注射的药品,应当设立专门的注射室,并且配备有合格的注射设备。
第四章餐饮食品和药品的检查第一节定期检查1. 餐饮单位和药品供应商应当定期进行内部的卫生安全检查,并且应当保存检查记录。
2. 进行内部卫生安全检查的结果应当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且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药监局饭店管理制度
药监局饭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监局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药监局饭店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药监局饭店管理遵循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保障安全、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药监局饭店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
第五条饭店管理应注重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饮食安全意识和卫生素养。
第六条药监局饭店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饭店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保障顾客的饮食安全。
第八条饭店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报告。
第九条饭店应设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障机构,明确责任,健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饭店应制定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文件,并加以执行。
第二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一条饭店应合理设置餐厅布局,装饰布置,保证食客用餐的舒适度。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应做到顾客至上,提供优质服务,较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饭店应聘请合格的服务人员,规范其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饭店应制定餐饮服务流程,明确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饭店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饭店应建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第十七条饭店应建立留言板,征求客户意见,不断改进餐饮服务。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饭店应建立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合同,约定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饭店应建立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饭店应加强食品质量监控,确保食品符合要求。
第二十二条饭店应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做到食品安全第一。
第二十三条饭店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餐饮食药监管理制度
餐饮食药监管理制度1. 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加强对餐饮行业和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使得餐饮服务行业具备规范经营、健康安全的特点,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 管理范围和内容2.1 餐饮服务管理所有涉及餐饮服务的场所和单位都应该依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
2.2 食品药品管理所有涉及到食品药品的餐饮服务场所都应该依照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3 经营责任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涉及餐饮服务场所的经营责任,包括进货、储存、加工、销售等一系列服务环节的规范管理。
3. 管理原则3.1 安全原则餐饮服务场所的管理应以食品安全为首要原则,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健康。
3.2 健康原则餐饮服务场所的管理应以保障健康为基本原则,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危害消费者健康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
3.3 规范原则餐饮服务场所的管理应以规范经营为原则,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
4. 管理要求4.1 食品采购管理所有食品采购都应当在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进货,并将进货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防备日后出现问题。
4.2 食品贮存管理所有的食品在贮存前必须进行清点、分类、标注生产日期等详细管理,以免出现过期、变质的情况。
4.3 食品加工管理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在符合食品加工标准的环境下进行食品加工,遵守相关加工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加工质量。
4.4 食品销售管理所有销售的食品都必须符合当地的食品卫生标准,并且必须对食品进行标注,如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 管理体系5.1 管理人员所有的餐饮服务场所都应当配备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确保这些人员对于本管理制度有足够的了解和掌握。
5.2 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应当对餐饮服务场所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5.3 纠正和处罚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场所有违规行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以确保制度的实施效果。
6. 附则6.1 生效时间此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对所有涉及到餐饮服务的场所和单位均适用。
食品药监局食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局食堂食品安全,确保广大职工的饮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管理职责1. 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
2.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包括采购、加工、销售、卫生、安全等环节。
3. 食堂厨师负责食品加工制作,确保食品质量。
4. 食堂员工负责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辅助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食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 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食材采购应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并建立采购台账。
5. 食材储存应按照分类、分架、离地、离墙的原则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6. 食品加工制作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7. 食品留样应按比例、时间、温度等要求进行,并做好留样记录。
8. 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环境卫生管理1. 食堂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除味。
2. 食堂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维护、保养。
3. 食堂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4. 食堂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五、服务质量管理1. 食堂应提供品种丰富、营养均衡的餐饮服务。
2. 食堂员工应热情、礼貌、耐心地为职工提供服务。
3. 食堂应设立意见箱,收集职工意见,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 食堂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监督与检查1. 食品药监局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食堂负责人。
2. 食堂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及时整改问题。
3.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食品药监局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食药监餐饮管理制度
食药监餐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企业的注册、备案、经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管理。
二、注册备案1. 餐饮服务企业的注册备案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注册备案前应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监管局的审查。
2. 餐饮服务企业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 餐饮服务企业应及时更新注册备案信息,包括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变更情况。
4. 餐饮服务企业的注册备案信息应公开透明,供消费者查询。
三、经营管理1. 餐饮服务企业应合理设置经营场所,并保持场所的卫生整洁,保证消费者的用餐环境卫生和安全。
2. 餐饮服务企业应保证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食品、添加违禁物质等。
3.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保管到食品供应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4. 餐饮服务企业应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对食品的质量监控和安全检测。
5. 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6.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
7. 餐饮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质量监督1. 食药监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及时整改。
2. 食药监部门应加大对餐饮服务企业的抽检力度,确保所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食药监部门应加强对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
五、处罚与奖励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企业,食药监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直至关闭违规企业的行动。
2. 对遵守本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企业,食药监部门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鼓励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控制,提高服务质量。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本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属各门店、食堂及配送中心。
3.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制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清单,明确采购品种、规格、数量等要求。
3.加强食品原料验收管理,验收时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应当拒收并记录,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加强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管理,保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合理规划储存区域,防止食品变质。
五、食品运输与配送1.制定食品运输与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安全。
2.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
3.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温、冷藏、冷冻等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
4.加强食品配送过程中的交接管理,确保食品按时送达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二)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章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餐饮服务行业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对餐饮企业从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出售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原料采购:确保餐饮企业采购的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要与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并对原料进行追溯管理。
2. 原料贮存:要对原料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并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加工:餐饮企业要具备专业的食品加工设备和操作员,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加工,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4. 食品销售:餐饮企业要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5. 卫生管理:要建立餐饮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卫生清洁、人员卫生、废弃物处理等,定期的卫生检查和消毒工作是必要的。
6. 食品安全培训:餐饮企业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风险管理:餐饮企业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加强监测和报告工作。
8. 食品投诉处理:餐饮企业要建立食品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和改进。
9.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要对餐饮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公示检查结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保障顾客的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也是餐饮企业赢得良好声誉的基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进货检验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进货检验,检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储存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的管理,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配送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和配送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保持食品的原有品质和安全。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标识,标签应当包含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本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采购与贮存1.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3. 食品原料贮存应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进行留样,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温度、卫生等符合要求。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4. 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和完善。
2. 鼓励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关注食品安全发展趋势,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二、投诉受理制度三、岗位责任制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五、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八、餐饮加工安全管理制度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十、粗加工管理制度十一、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十二、面食制作管理制度十三、加工操作管理制度十四、备餐及供餐安全制度十五、凉菜配制安全制度十六、生食海产品加工安全制度十七、食品冷藏安全制度十八、留样制度十九、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及法二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二十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查验的其他产品。
3、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4、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础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5、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
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6、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7、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8、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加强餐饮服务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并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饭店、快餐店、食堂、餐饮部等。
二、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未持证上岗的行为严禁发生。
2. 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配戴工作证,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操作中吃东西、随意吐痰、留长指甲等行为。
3.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健康检查,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发病迹象时,应当立即停止从事餐饮服务,并及时就医。
三、食品采购管理1.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应当购买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并妥善保管供货商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2. 食品的采购和储存应当分类管理,未获得许可的不得私自加工。
四、食品加工管理1.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加工环节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并经常进行消毒。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标准配料、计量、加工等操作过程。
五、食品销售管理1.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应当明确菜单标签及食品成分,严格控制食品销售环节食品的标签、保质期、价格等信息。
2.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不得销售过期、腐烂、质量不合格的食品。
六、应急管理1.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处置,报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监督管理1.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应当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主动配合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行使监管职责,建立巡查、检测和处罚等制度,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以上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市场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以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程控制、严格监管的原则,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质量监督、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其提供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经营。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三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注销等手续。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1. 采购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时,应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 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及原料:(1)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2)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3)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5. 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与制作。
2. 严格把好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关,确保食品加工场所、设备、工具等符合卫生要求。
3. 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严禁使用非法添加剂。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饮具清洁、消毒到位。
2. 餐饮具清洗消毒过程应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确保消毒效果。
六、食品留样与追溯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次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 食品留样应记录留样食品的名称、数量、留样时间等信息,并妥善保存。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已于2023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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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篇一第十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订立本部门的预案实施细则,依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觉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刻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刻向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适时做出反应,实行措施掌控事态进展,依法处置,并适时依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供给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供给者供给相关资料和样品,并实行以下措施:(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并立刻进行检验;(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四)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第二十一条餐饮服务供给者应当订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适时除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餐饮服务供给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刻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依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实行掌控措施。
餐饮服务供给者应当搭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照要求供给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药监局餐厅规章制度汇编
食药监局餐厅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药监局餐厅的管理和运营,维护员工的健康与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药监局餐厅是食药监局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不对外开放,严格遵守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第三条食药监局餐厅的管理权由食药监局负责,具体运营由指定的餐厅管理公司负责。
第四条食药监局餐厅的供餐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第五条食药监局餐厅接受员工的监督和建议,保证员工的用餐权益。
第二章餐厅管理第六条食药监局餐厅实行就餐登记制度,员工需要刷卡登记方可进入用餐。
第七条餐厅设有专门的餐厅管理员,负责接待员工,协助员工就餐。
第八条食药监局餐厅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保证工作质量。
第九条餐厅设有食品留样制度,定期留存食品样品以备查验。
第十条食药监局餐厅应配备急救药品和设备,确保员工在用餐期间及时得到救助。
第十一条餐厅设有消防设施,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第十二条食药监局餐厅不得擅自调整菜单和价格,应事先向员工公布菜单和价格变动。
第三章餐厅卫生第十三条食药监局餐厅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售。
第十四条食药监局餐厅定期清洁消毒,保证餐具、餐桌等物品的卫生。
第十五条餐厅应定期对食品原料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食品。
第十六条厨房工作人员应穿戴干净卫生的厨师服,在工作时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七条食药监局餐厅应定期接受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检查要求。
第十八条员工如发现餐厅内有卫生问题,应及时向餐厅管理员反映,协助解决。
第四章餐厅用餐第十九条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到餐厅用餐,不得擅自更改用餐时间。
第二十条员工应礼貌有序用餐,不得浪费食物和餐具。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自觉排队取餐,不得推搡抢夺。
第二十二条餐厅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等行为,保持静谧的用餐环境。
第五章执法与违法处理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餐厅管理员有权予以劝阻、警告或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监督食品安全操作,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
三、食品采购和验收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从合法、正规的食品供应商处采购食品,不得采购无合法证明的食品。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食品储存和加工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食品的储存要求,妥善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食品的加工要求,严格控制食品加工过程,确保食品的安全。
五、食品销售和服务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不得提供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保证消费者的用餐安全。
六、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制度执行和监督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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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记录查验制度二、投诉受理制度三、岗位责任制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五、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八、餐饮加工安全管理制度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十、粗加工管理制度十一、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十二、面食制作管理制度十三、加工操作管理制度十四、备餐及供餐安全制度十五、凉菜配制安全制度十六、生食海产品加工安全制度十七、食品冷藏安全制度十八、留样制度十九、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及方法二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二十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记录查验制度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进行采购检查与进货验收得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查验得其她产品。
3、到证照齐全得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与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产品。
4、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础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得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得合同、5、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得检验机构出具得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
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6、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得购物凭证。
7、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得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采购其她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8、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得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9、采购得食品在食品入库与/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与/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得食品注明处理方式、10、妥善保管索证得相关资料与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二、投诉受理制度1、顾客投诉得接收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得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得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得原因;询问投诉内容、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宾客得联系资料。
4)显示决断力。
站在宾客立场上表示同情,真诚地向宾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
5)充分意识宾客得自尊心。
2、宾客投诉得记录及调查1)了解宾客最初得需要与问题得所在。
2)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投诉宾客得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3、告诉宾客处理问题得办法。
1)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2)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得意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3)按协商后双方认可得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属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得处理,在不损害企业利益得前提下“把对让给宾客”。
不要对无法办到得事做出承诺。
5)如属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得投诉,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
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别得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得时候,就会在送鲜花、水果、饮料、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将要采取得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4、对处理问题得过程作追踪检查。
一旦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得进展情况并作追踪检查。
并将追踪检查回访情况如实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三、岗位责任制(一)餐饮部经理岗位职责1。
负责管理餐饮部各部门得各项工作。
2. 制定餐饮部得营销计划,营业预算,分析与报告年度、月度得经营情况,力争最佳效益、3、制定各类人员得岗位责任、操作程序、服务规范、检查管理人员得工作与餐厅服务态度、服务规程、出品质量与各项制度得落实情况。
4。
加强对餐饮采购、验收、储存得管理与控制,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5。
根据餐厅得特点与餐饮销售计划,指导厨师长进行菜单得变化与设计,不断推陈出新、6. 控制出品得标准、规格,抓好成本控制,加强管理,降低费用,使毛利率保持正常水平。
7. 做好餐饮部得每天巡察,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8、开好每天得部门例会,解决前一天得问题,布置当日工作、9. 抓好设备得维修保养,使之处于完好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10、做好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得选聘、调整、考勤、评估、奖惩、培养、考核,公正办事,激发员工得工作热情,培养企业得凝聚力。
11. 做好餐饮成本分析,审查经费开支、报销与库存,了解市场行情,调整出品结构,制定相应措施。
12. 制定餐饮推销,促销计划,扩大销售渠道与销售量,建立客户档案,根据意见单与其她反馈信息处理客人各种投诉,完善部门工作。
13、有效地利用人、财、物,协调餐饮各部门及餐饮部与其她各部门得关系,使之有效配合,保持高效率得工作、14、亲自组织、安排大型团体就餐与重要宴会,确保质量。
15。
发挥全体员工得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对员工实施培训。
(二)餐厅经理岗位职责1。
督导、协调并了解本餐厅一切员工之行为,并根据职工之行为给予恰当得奖励或处分。
2. 热情款待新老顾客。
3、保证餐厅一切操作符合酒店饮食服务规则。
4. 根据订台情况作出安排并恰当编排分配员工。
5、保证顾客得到最满意得服务,聆听并处理顾客投诉。
6. 督导、保持餐厅及其一切用具符合卫生规定标准。
7、主持每日例会,讲解菜单、每日特别介绍,检查员工着装及仪表情况。
8。
参加饮食部会议,处理本部门一切有关文件。
9、制定餐厅各级员工编排表,确定各级员工得工作时间及工作范围。
10、向员工传达酒店之要求、政策与营业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之。
11。
制订员工训练计划,并据此对员工进行训练,使服务工作达到高水准、12。
控制餐厅用品之使用及供应。
13。
制定员工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避免意外工伤、14、关心员工生活,组织员工活动,帮助员工解决生活及工作上得困难。
15。
做好工作日志,搞好交接班,做好工作计划与总结。
16。
及时检查餐厅设备情况,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餐厅安全与防火工作。
(三)餐厅主管岗位职责1、餐厅经理缺席期间,全权负责餐厅一切事务。
2。
遵照及跟办餐厅经理下达之工作安排。
3。
紧密与经理协调,遵照及贯彻餐厅之各项方针及规则、4、热情款待新老顾客,推荐及介绍菜式,督促员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并留意工作进度,保证出品及服务工作正常进行、5. 根据订台情况,跟办横额、厅牌、鲜花、预定点心、蛋糕等。
6. 督导员工做好餐前一切准备工作,并做好收市之善后工作,保证餐厅清洁整齐,备足家具、布草,关闭热水柜、毛巾柜、灯光、音响,检查遗漏烟缸,最后一个离开。
7. 灵活调动员工,保证各市营业顺利进行、8、接受并解决客人投诉,并立即向餐厅经理报告、9、向员工传达并贯彻酒店得要求,政策及营业措施。
10。
向餐厅经理报告员工出勤情况及工作情况、11.保证餐厅各项物品用具供应正常,维修项目及时呈报并做好记录。
(四)餐厅领班岗位职责1。
督导、协调并了解本组员工之服务工作。
2、热情迎接新老客户。
3、为客人点菜,并保证所有食品及饮品通过正确程序及时递达。
4、了解并牢记各市之特别菜市介绍,向客人介绍与推荐合适得菜市、5、检查每市每地订台情况,做好开市前一切准备工作,确保有足够之用品,并保证餐具符合卫生规定标准。
6。
向员工传达当日之菜式,特别安排及检查属下之仪表、7、观察并记住所负责地段得服务情况及台数、人数,对每位下属下达简单明了得指示,并及时协助她们工作,确保各地段有良好畅顺之服务工作、8、遇有特别情况或客人投诉,必须及时向餐厅经理或主管报告,由餐厅经理与主管作出处理。
9。
除带领本组员工做好自己地段得服务工作外,应关注邻近之台位,对其她地段给予必要得协助,答复客人得要求、10。
征询客人餐后意见,欢迎客人再次光临。
11。
妥善完成当班工作后,向主管报告,经允许后带领员工下班。
12. 完成餐厅经理分配之特别工作责任,并做好记录、13. 做好本组员工当天出勤记录,并在开市前向主管报告出勤情况。
(五)传菜间领班岗位职责1。
随时向餐厅经理或主管报告备餐间情况。
2、编排备餐间员工当值时间,负责备餐间员工考勤。
3、负责预备及调制各种调味品,安排领取茶叶、4、清楚、迅速、无误得将厨单分配至凉菜、面点。
5、确保备餐间之环境及一切食品、用具符合卫生规定标准、6。
与厨房部充分协作,保证出品及时、顺畅、(六)餐厅迎宾员得岗位职责迎宾员代表餐厅形象,必须仪容端庄、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客人。
1、营业期间,笑脸迎客,多说礼貌用语,并以优美得手势引领客人到座,交待领班或服务员后,方可离去、2。
按台面合理分配容量、3、熟悉酒店各项服务设施,解答客人询问、4. 处理餐厅找客与留言事宜。
5、保管客人遗留物品,并立即记入失物待领簿。
6、记住常客姓名,习惯与喜恶。
7。
客人饭后离开餐厅,要说谢谢,再见,请再次光临。
(七)餐厅服务员岗位职责在经理、主管、领班得督促下进行工作,负责向客人提供饮料、食品及有效服务。
1。
懂得管理阶层设立得概念与服务标准,熟悉菜式服务程序、2. 熟悉菜牌及价钱,以便向客人推销菜式,增加销售额、3. 通过参加训练课程,不断提高服务素质。
4、按照主管人员指示,负责家具及座位摆设。
5。
按照规格及客人所订菜式填写点菜单。
6。
负责餐厅得所有器具、布草、杂项得替换补充7。
帮助、督促、待领练习生。
8. 保持餐厅地面及工作台得清洗。
9。
服从分配,随时接受到不同岗位及轮班工作得安排、牢记要使客人满意并不困难,仅需要多一点服务与适量得个人接触便能办到(八)、厨师长岗位职责1、在餐饮部经理得领导下,全面负责中厨房生产组织指挥。
2、协调与各部门之间联系,组织与指挥厨房工作,为重要宾客及宴会烹制菜肴。
3、负责确定中厨房菜肴名称,主料、配料、调料份量、烹饪方法、成本及销售价格。
4、监督、检查、协调各班级得工作,负责对她们得考核、评估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奖惩。
5、根据厨师得业务能力与技术特点,决定各岗位得人员安排与调动工作、6、发动厨师挖掘传统菜,研究新品种,按季节,据市场货源情况,适当更换零点,宴会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