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捐赠接收证明三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资捐赠接收证明

篇一:

2013 年4 月18 日接收到*******捐赠桌椅实物一批,数量。

特此证明,并感谢!

*********** 2013 年*月*日

篇二:

张家口市儿童福利院:

我公司在2014 年度通过董事会研究决定,为解决贵院关于儿童饮水安全的问题,特向贵院捐赠反渗透水处理设备一套,特此证明!

安徽元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年4 月1 日

篇三:

受赠人( 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 接受境外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及分配使用清单

附件2

受赠人(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接受境外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进口证明

(第一联:海关留存)编号()字号

备注:

1. 本《证明》由受赠人按样式自行印制, 一次性使用,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允许跨年度使用,并附盖有公章的物品清单。

2. 物资进口前,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应持《证明》正本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证明》内容不得更改,复印件无效。

3. 《证明》一式两联,第一联由海关留存,第二联由出具《证明》单位留存。

4. 受赠人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由各有关部门和政府办公厅出具《证明》;对受赠人为本《实施办法》所述的社会团体的,由该团体出具《证明》。

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

(第一联:海关留存)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