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见习期管理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实习应当遵循的规章制度

实习应当遵循的规章制度

实习应当遵循的规章制度1. 工作时间规定:作为实习生,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班、下班,不早退、不迟到。

在工作时间内,要全力以赴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不能擅离职守或偷懒。

2. 服从管理:实习生应当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领导的指示,积极配合其他同事的工作。

在工作中,应当主动向领导请教、学习,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不要霸道自行其是。

3. 保守秘密:在实习单位工作期间,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机密信息或商业机密,实习生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外界。

保护公司的机密资料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也是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的重要举措。

4. 遵守岗位规定:实习生应当严格遵守岗位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要熟悉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5. 注意形象和礼仪:作为实习生,我们应当注重自身形象和仪容,着装得体、言行举止得体,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在与同事、领导、客户等交往时,要保持礼貌、谦逊,不应有粗俗或不雅的言行。

6. 尊重他人:在工作中,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情,不得歧视、欺负或伤害他人。

尊重同事的工作、成绩和人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实习成功的关键。

7. 提高能力:作为实习生,我们应当积极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虚心向同事学习、向领导请教,努力完成实习任务,争取取得优秀的实习评价。

总之,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实习生必须要做到的基本要求。

只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实习单位的工作环境,提升自身职业素养,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愿每位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进步,成为优秀的职场人才。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提高见习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就业率,保障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招收见习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就业见习人员是指接受我单位安排参加见习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用人单位安排的见习人员。

第四条就业见习人员安排见习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条本制度重点对就业见习人员的招募、见习期间的管理和见习结束后的安排进行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如有单位需要接收见习人员或者有见习人员来函求职,应当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相应的申请表。

第七条招聘单位应当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合格的见习人员招聘条件,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方可录用。

第八条招聘单位应当向见习人员提供清晰的见习合同,并依据规定签订见习合同。

第九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日期参加入职培训,并如实填写人事档案。

第十条见习人员被录用后,单位应当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见习工作的汇报,并接受就业服务机构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见习期间管理第十一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在单位见习期间,单位应当提供专门的导师和见习人员进行专业学习,指导见习人员掌握实际工作技能。

第十二条见习期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见习人员的见习工资,保障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在单位见习期间,不得发生与见习合同不符的情况,如有异动应当主动报告单位负责人,并接受单位的处罚。

第十四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在单位见习期间,应当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执行,不得有因私行为对单位造成损失。

第十五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在单位见习期间,如有重大失误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况,单位有权提前终止见习合同。

第四章见习结束后的安排第十六条见习期结束后,单位应当根据见习人员的表现情况评定见习合格与否,并根据评定结果与就业服务机构协商决定是否给予见习人员正式聘用。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管理规范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管理规范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管理规范一、目的为加强应届毕业生的统一管理,增强某公司雇主品牌,使应届毕业生薪酬、绩效管理统筹、高效、有序,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应届毕业生,是指公司统招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司聘及人事代理员工。

三、时间期限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时间界定:以新大学生(本科、硕士)毕业入司时间算,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期间试用期时间为三至六个月。

第一章试用期、见习期薪酬管理规范一、管理原则(一)时间期限公司统招的应届毕业生(司聘及人事代理)首次劳动合同签订三年,合同期内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

(二)发放原则应届毕业生首年薪酬总额统一划归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标准进行发放管理。

首年薪酬包括: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各项补贴。

(三)管理阶段应届毕业生入司后薪酬管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试用期间、试用期满至见习期,见习期满。

二、发放细则(一)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和一定标准的福利,不发放奖金。

2、补贴发放细则1)公司补贴:司聘及人事代理员工试用期内按照公司标准享受各项补贴。

3、五险一金1)五项保险:在试用期内,公司为员工按照公司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司聘员工试用期内按照公司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相应的住房补贴。

(二)试用期满至见习期满止:发放首年工资、不发放奖金,发放补贴。

备注:员工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发放奖金,如期间表现特别突出,可由各部门从本部门工资总额中提取,并经部门薪酬考核小组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发放。

2、补贴发放细则1)公司补贴:司聘及人事代理员工此期间内按照公司标准享受各项补贴。

3、五险一金1)五项保险:此期间内公司为员工按照公司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司聘员工此期间按照公司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相应的住房补贴。

(三)见习期满后1、应届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薪资总额划拨至各部门,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发放基本工资、奖金、福利。

2、基本工资发放细则1)学历工资:根据最高学历和累计工龄确定固定工资。

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5页

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5页

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5页总则:为了使公司甄选出优秀人才,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人员培养,人力资源部结合目前各分子公司人力需求的特点,与相关院校进行学生就业联动,并根据相关院校学生实习时间组织招聘活动,人力资源部为规范学生实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相关院校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部、公司各人力需求部门。

监控部门:人力资源部。

具体细则:1、由人力资源部不断整理及完善招聘渠道,保持与各相关院校的联系与良好沟通,建立学生实习基地、确定学生实习时间,并组织相关招聘活动,甄选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

2、实习生主要实习岗位为销售类、策划类(设计制作)、技术类、服务接待类、财务类、行政人力类,各分子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岗位增设实习岗位。

3、实习生在入司时按照新职员入司相同标准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应聘登记表、提交体检报告原件、学生证复印件、担保书及担保材料等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

4、实习生个人档案另设编号存放,个人信息不录入EHR信息系统,薪酬发放明细也需另做记录;实习生所有相关资料由各分子公司人力专员单独归档负责管理。

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勿需购买工装,技术类学员可交押金领取统一工装,其他岗位按公司要求着装,统一佩戴实习生工牌。

6、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相关要求与正式职员同等,在实习期间若实习生因相关考试需要请假,应出具学校相关证明,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考勤监控;实习期若非学校要求返校而要求结束实习者,公司对此类实习生不再给予再次实习及正式入职机会。

7、公司向实习生支付的实习补贴由各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额度,允许分子公司根据实习岗位不同设置不同标准,但严禁出现同岗不同薪的情况,且实习生工资不能高于岗位试用期的薪酬标准。

自正式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为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保险,直至其转为正式职员或实习期结束。

其他福利与试用期职员福利同等,实习补贴由各分子公司人力职能部门单独请款支付。

8、实习生在通过不低于两个月的实习期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的,可申请提前享受与试用职员同等薪资待遇;在享受与试用职员同等待遇的三至六个月后(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经进一步考核合格后可申请享受正式职员薪资待遇。

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为招录大学生成长搭建见习锻炼的平台,使其早日成才,服务公司,奉献社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学毕业生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经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大学毕业生报到及岗前培训第三条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毕业后,持报到证按期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学历证件和学籍档案。

报到注册后持介绍信到矿区总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及其他手续。

第四条大学生初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劳动合同中必须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见习期内。

第五条大学生来公司报到后首先要进行矿情和矿规矿纪教育。

同时在职教中心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入矿安全培训和企业文化教育,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入矿培训合格证。

基层单位对新分大学生必须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矿(厂、公司)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或所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事故案例教育;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教育;基本技能训练;劳动合同法规及职工权利义务教育、矿(厂)规、矿(厂)纪教育;企业文化和法制教育等。

若从事工作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大学生见习期内参加单位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外出技术培训及专项培训前,要与公司劳动人事培训部门签订专项培训协议,明确服务年限(约定的服务年限超出劳动合同期限时,要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相应更改)和违约责任,在服务期内辞职或申请调出时,按培训协议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第三章大学生见习期安排及考核第七条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

见习期间,各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对大学生进行指导,确定指导老师,并建立师徒合同,签订指导协议,对大学生见习期进行全面负责。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二、见习招收和选拔1.见习招收对象:本单位欢迎对本行业有兴趣和热情的大学生、毕业生等社会青年加入见习生队伍。

2.见习选拔:见习生招聘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包括简历筛选、面试等环节。

选拔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

三、见习期限和待遇1.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具体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2.见习生待遇:见习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享受单位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但不享受年终奖等额外激励。

四、见习任务和工作安排1.见习任务:见习生应按照单位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完成相应的见习任务。

任务内容包括学习业务知识、了解部门工作流程、参与项目实施等。

2.工作安排:单位将根据见习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保证任务的完成质量和见习生的学习效果。

五、见习评估和考核1.见习评估:单位将定期对见习生进行评估,包括学习态度、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见习生晋升或终止见习的重要参考依据。

2.考核内容:见习生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表现、能力提升和自我学习情况等方面。

单位将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并向见习生进行公示。

六、见习生培训和实践机会1.培训计划:单位将为见习生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实践机会等,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2.实践机会:单位将为见习生提供合理的实践机会,包括参与实际工作、独立承担项目等,帮助其提升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见习生晋升和终止1.见习生晋升:见习生在见习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表现良好者,可晋升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2.见习生终止:如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表现不佳,不符合晋升条件或违反单位规定,单位有权终止其见习资格,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和违规处理1.记律要求:见习生要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机密,严禁泄露和利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商业机密。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毕业生见习工作,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见习范围:指校园内各专业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见习时间内,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见习实践活动。

第三条见习单位权利与义务:1.为毕业生提供合理的见习环境和条件;2.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和管理;3.遵守校方规定,做好毕业生见习记录和评估。

第四条毕业生权利与义务:1.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见习任务;3.维护见习单位形象,不损害单位利益。

第五条见习考核:1.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出具毕业生见习评价报告;2.根据评价报告,学校对毕业生的见习表现进行评定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同意可随时进行修改。

签署单位:毕业生、见习单位、学校日期:年月日附件列表1.毕业生见习协议书2.见习单位指导手册法律名词解释1.见习单位:指为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毕业生:指校园内各专业毕业生。

3.见习期满:指毕业生完成规定的见习时间。

违约行为及认定1.若毕业生未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未完成见习任务,视为违约。

2.若见习单位未提供合理的见习环境和条件,未安排指导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和管理,未遵守校方规定,未做好毕业生见习记录和评估,视为违约。

3.若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有关法律部门申请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条款经双方签署确认后生效。

签署单位:毕业生、见习单位、学校日期:年月日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毕业生见习任务安排不合理或过于繁重,导致毕业生无法完成任务。

解决办法:在见习前建立详细的任务计划,合理安排毕业生的见习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任务量合理。

2.见习单位对毕业生的指导和管理不到位,导致毕业生无法得到有效的指导。

解决办法:见习单位应为每位毕业生安排专门的指导人员,并确保指导人员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和经验,定期进行指导和评估,及时解决毕业生可能遇到的问题。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方案第一条为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力度,公司对见习生管理实行“结对培养”,推行“导师带徒”制度。

以此作为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尽快掌握专业知识的有效手段,确保见习生在三个月的见习期理论联系实际,快速适应新环境、掌握新知识,通过三个月的见习达到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公司要求各单位在见习生报到后一周内,选配具备优良职业道德、精湛专业特长、丰富工作经验和突出工作业绩的各类资深专业技术(含政工专业)干部给见习生传技艺、帮思想、带作风、树形象,帮助、指导见习生在岗位上树理想、讲道德、学本领、长才干。

并要求各单位(项目)部、室负责人必须担任指导老师;项目班子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原则上可兼任指导老师,促使“结对培养”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条公司要求每一名见习生在见习期内要有人带、有人教,并要求资深专业技术干部要在工作中与见习生结对培养,并签订结对培养协议、制定培养计划和目标,针对不同业务的重点、难点及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开展理论知识讲解、现场操作授课等。

第四条为加强对见习生“结对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结对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公司团委、人力资源部、营运部、财务会计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为激励“结对培养”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结合实际,积极构建有效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

首先,抓好日常考核管理。

定期对“结对培养”情况进行考核,要求见习生每周以书面形式向指导老师进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指导老师签署的意见将作为见习生定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其次,实行月度综合考核。

见习期满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结对培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见习生的见习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采用组织考核、专业技能鉴定、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对指导老师的考核内容包括指导老师对见习生的指导计划、帮教日志、谈心记录、鉴定评语等。

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

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

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大学毕业生实习期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大学毕业生培养,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尽快地适应岗位的要求,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高等院校招聘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3 组织实习流程:实习期限:2个月,分两个阶段,分别为:入职培训阶段、业务实习阶段。

4 入职培训阶段:4.1 管理制度培训:公司简介(公司企业文化、机构设置介绍);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公司基本规章及制度培训(后勤制度、人事制度);公司级安全教育、5S培训;成本、财务知识介绍;质量管理培训;职场第一课、员工心态培训。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内部培训讲师配合。

4.2园区参观:分别到焊接、装配、调试车间及办公楼、食堂等进行参观,以利于新员工更好的适应公司环境,同时加强新员工对产品的直观认识。

由综合管理部提前与厂区相关负责人沟通,确定好车间带队人选。

参观过程中要确保人员注意安全,同时为新进员工答疑解惑。

4.3产品及工艺知识培训:在对产品进行直观性认识之后,系统性地对产品及工艺进行理论讲解,提高学习的深度。

由研究院及技术部负责课程开发及讲师人选。

4.4 综合测评:对上述培训的培训效果进行笔试。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试题的编写、组织测评、测评结果统计、测评结果反馈等事宜。

4.5军训:进行军事训练,提高实习毕业生吃苦耐劳、奋发拼搏的精神和品质,培养毕业生强烈的团队意识。

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外训单位,协商确定培训费用并提报审批。

4.6此阶段考勤及相关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5 业务实习阶段:5.1综合管理部依据专业情况对见习生组织实施分组,与生产车间沟通制定并实施《见习计划》。

5.2综合管理部在见习生入车间见习一周内给见习生安排导师。

5.3实习生按期完成《实习周报》的填写,《实习周报》每周填写一次;见习生每周一将《实习周报》交车间师傅及导师评定签字,综合管理部每周五对《实习周报》进行抽检登记。

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

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

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一、见习期管理对象本办法所指的见习期管理对象包括校园招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及集团公司委托培养的紧缺人才。

二、见习期时间安排见习期一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自起薪之日起执行。

具体时间安排为:入职培训1个月由永贵公司统一组织、劳动实习2个月、轮岗认识实习3—5个月、专业实习4—6个月。

三、见习期工作目标1.让毕业生了解企业的企业文化、各类政策及规章制度;2.让毕业生了解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的生产经营整体状况;3.让毕业生了解所处部门(区队)的职能、工作职责、上下级隶属关系;4.让毕业生掌握工作中需要的态度、知识和技能.四、见习期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职责1.负责毕业生见习岗位分配、调整;2.负责对见习毕业生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的培训;3.协调各部门(区队)对毕业生见习期的日常管理;4.负责见习毕业生的工资、奖金、福利的核算及发放;5.负责对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的全程跟踪管理;6.负责组织实施见习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并拟定是否续聘意见.五、见习期管理中所在见习部门(区队)职责1.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区队)见习生日常管理的相应实施细则;2.对见习毕业生上岗前做好适合岗位需要的系统培训;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见习毕业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书写对见习生的试用意见;4.为见习毕业生指定相应的导师,并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

六、见习期导师负责制1.对见习期毕业生实行导师负责制。

2.建立“双导师"培养体制。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导师负责制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管理责任人(管理导师),见习毕业生所在部门(区队)领导、骨干员工为毕业生的直接导师。

3.导师的职责。

(1)负责见习毕业生上岗前的基础培训;(2)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技术、技能指导,以及其提高和成长;(3)关心所指导见习毕业生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七、见习生的待遇根据公司关于大学生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执行相关待遇。

见习人员见习管理制度

见习人员见习管理制度

见习人员见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见习制度,提高见习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见习人员与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特制定《见习人员见习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见习人员的招募、培训、管理、考核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见习人员指在单位进行见习学习的人员,包括实习生、见习生等。

第四条见习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学习和工作,服从安排,认真学习,刻苦训练,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单位应当依法合规接收见习人员,为其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指导其学习和工作,加强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应当维护单位的声誉,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从事危害单位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享受与员工相同的基本待遇,不得因见习身份受到歧视。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见习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对见习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各级人事部门应当对见习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公司人事部门所有。

第二章见习人员招募第十一条单位应当通过报纸、网站、招聘会等方式公开招募见习人员,明确招募条件和要求。

第十二条见习人员应当是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能够胜任单位要求的见习岗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见习人员招募流程包括:登记报名、初选、面试、录用等环节。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见习人员的学历、专业、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见习期限和岗位。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向见习人员提供详细的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见习内容和见习待遇等。

第十六条见习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单位的综合评估。

第十七条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行责任到人,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见习人员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好见习人员的信息管理。

第三章见习人员培训第十九条单位应当根据见习人员的岗位需求和培训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规定

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规定

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使集团新进大学生尽快适应环境、进入工作状态,全面发挥岗位应有的价值, 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凡为集团招聘的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第三章释义第三条见习期:指集团新招收的应届毕业生设立的岗位适应期和培养期,在此期间公司对新进大学生进行系统的工作安排和培训,使他们在经历见习期后能胜任岗位工作,并可以通过见习期考核选拔优秀的干部;新进大学生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第四条见习期导师:指在见习期间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见习期导师,负责新进大学生的工作辅导、培训、考核、反馈等各项工作,帮助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顺利通过是导师职责之一;见习期导师分为专业导师和管理导师,一般由新进大学生直接上级或部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分别担任;第四章权责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一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二新进大学生入司引导三确定见习期导师并组织签订见习期导师协议四见习期间的跟踪与反馈五组织进行见习期导师与见习生的考核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一新进大学生部门内部引导二确定见习期导师并签订导师协议三督促本部门导师对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的辅导工作四对导师见习期辅导工作进行反馈和评价第七条新进大学生:一履行岗位各项基本要求,如出勤、培训等二配合见习期导师的各项工作、培训安排三配合进行对见习期导师的考核与反馈第五章入职引导第八条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实行导师制管理,见习期期间所有工作辅导与培训均由导师全权负责和安排,部门负责人配合实施;人力资源部办理好新进大学生入职各项手续后,引导新员工熟悉办公区环境、介绍各部门位置、主要负责人等应知应会事项;第九条用人部门确定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导师人选,并知会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双方在见习期第一周签订见习期培训协议;担任导师的见习期辅导工作列入当期专项任务,见习期考核结果运用于个人绩效考核;第六章见习期辅导管理第十条见习期专业导师每月负责对新进大学生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导师负责对新进大学生的管理辅导、生涯规划和思想沟通、反馈等工作;第十一条每月新进大学生根据上月工作情况向导师进行汇报与反馈,并与人力资源部反馈相应信息,人力资源部通过适当方式反馈至导师,以改进见习期辅导质量;第十二条除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排的新员工入职培训、通用管理技能培训之外,导师应安排其他专门的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与辅导,培训完毕后填写见习期培训辅导记录表于每月月初交人力资源部核查一次;见习期间培训辅导时间不得少于96学时;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应全力支持和督促部门内见习期导师的辅导工作,并反馈导师与见习大学生的意见,协调各方资源,促进见习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第七章见习期考核第十四条见习期考核包括对新进大学生的考核和对见习期导师的考核两部分;第十五条见习期考核在见习期最后两周进行,由见习大学生提交新进大学生见习期总结报告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门填写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表,并附新进大学生见习期总结报告,分别由负责导师、部门长、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第十六条见习期导师填写导师见习期工作总结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见习期辅导工作的反馈和改进建议;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补充,经公司总裁核准后生效;附件1:见习期导师协议附件2:见习期培训辅导记录表附件3:新进大学生见习期总结报告附件4: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表附件5:导师见习期工作总结附件1 见习期导师协议见习期导师姓名:□□□见习大学生姓名:□□□为了使新进大学生在见习期间能得到更好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能迅速适应公司环境,进入工作状态,集团推行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导师制,由见习期导师全面负责新进应届毕业生见习期的各项工作和辅导计划;在征询部门意见后,特聘任□□□□部门□□□为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导师,双方共同遵守如下约定:1、见习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见习期间见习生必须积极配合和促进导师的工作与辅导安排,并有义务向导师进行反馈,以达成见习期的目的;3、导师在见习期有义务和责任对见习生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发展提供系统的辅导和培训,并对见习生的知识、态度和能力进行评价和反馈;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5、本协议一式三份,见习生、导师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导师签字:见习生签字:日期:日期:附件2:见习期培训辅导记录表说明:本表在每次辅导结束后填写,并由受训对象签字确认;每月月初交人力资源部核查一次;学时总数不得少于96学时;附件3:新进大学生见习期总结报告说明:本表于见习期结束两周前填写完毕交人力资源部;附件4: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表说明:本表为见习期对新进大学生的考核表,其中月度评估占50%权重,其他人员评估得分占50%权重,其他人员评估采用5分制打分,5分为优秀,4分为良好,3分为合格,2分为待改进,1分为差;部门部长签字/日期:人力资源部存查/日期:附件5:导师见习期总结报告说明:本表于见习期结束二周前填写完毕交人力资源部;。

大学生见习管理办法

大学生见习管理办法

大学生见习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大学生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见习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3. 大学生见习是指学生在校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进行的实践性、应用性的实习活动。

二、组织与管理4. 学校设立大学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大学生见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5. 各学院(系)设立大学生见习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系)大学生见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工作小组由学院(系)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

6. 学校与见习单位签订《大学生见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推进见习基地建设。

7. 学校对见习单位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见习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见习单位予以整改或取消资格。

三、见习计划与实施8. 学校每学期制定大学生见习计划,明确见习人数、专业方向、见习单位等内容。

9. 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见习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见习单位或时间。

10.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11.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定期向学院(系)汇报见习情况。

四、见习考核与评价12. 学生见习结束后,应填写《大学生见习报告》,并提交见习单位鉴定意见。

13. 学院(系)对学生的见习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实习态度、实习能力、实习成果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4. 学校将学生的见习成绩记入学籍档案,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评先、推荐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经费与保障15. 学校设立大学生见习经费,用于支付学生的见习补贴、交通费等费用。

16.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最终版)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最终版)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最终版)第一篇: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最终版)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见习大学生的管理,据酒店与见习生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酒店《见习员工手册》、《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证见习生圆满、安全的完成见习,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酒店人事部制定,酒店各部门负责配合人事部执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见习生,望全体见习大学生遵照执行。

第四条:见习生定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考核符合酒店用人标准,接纳的持有报到证的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户籍、生源地不限。

第五条:见习期限:6个月,如确需提前结束见习,需要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报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见习大学生需提供资料如下: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个人简历表一份,1寸彩底照片2张;3、大学生学历证明及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第六条:见习生管理职责分工1、人事部负责收集统计、报批见习大学生需求,与大专院校联络引进见习生;2、酒店人事部负责见习生补助标准的核定、见习生协议的签订;3、各部门负责申报见习生需求及见习生考勤、见习生日常管理;4、见习生安排和调整由酒店人事部负责,见习大学生具体工作岗位由见习所在部门安排。

第七条:见习生管理1、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安排;2、按照见习部门作息时间,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3、酒店各部门应加强见习生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合理安排休息;4、各见习部门应加强对见习生的保密教育工作,未经允许,见习生不得接触酒店各种内部信息和资料;5、对泄漏酒店保密信息和资料、严重违反酒店制度、不服从管理、工作散漫、态度恶劣等表现不好的见习生,见习部门可向酒店人事部递交申请取消见习资格并报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

第八条:见习生培训1、各实习部门要对见习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岗位应知应会等培训;、2、在酒店的各种技能或专业培训中,各实习部门应安排见习生参加培训。

见习生管理办法

见习生管理办法

见习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入职
见习生应当提前和公司进行协商,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准时入职,不得以任何私事为由拖延。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停止见习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学院批准。

第二条见习时间安排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每天出勤,具体作息时间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见习待遇
公司提供给见习生以下补贴:元/天,公司提供食宿,免费提供制服,在指定医务室诊病免收诊金,药费按员工价自付。

第四条见习生职责
1、见习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和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见习单位和学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见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

2、学生见习期未满,不得擅自离开见习单位。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停止见习者,须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见习单位的,会影响其本人在校期间的荣誉评定和见习机会,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3、见习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制度,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因违反制度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
济和法律责任。

4、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服从公司规定,准时签到,作为工资结算标准,工资统一于结营时发放。

5、见习生要服从分配,认真工作。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带队教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院与见习单位协商解决。

学生不得与见习单位发生直接冲突,若因学生原因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6、学生见习期间,应主动与学院、见习单位及家长保持紧密联系。

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高见习学生整体素质,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岗位。

积极与公司合作单位沟通,开拓见习岗位,加强见习学生的上岗指导教育,努力提高见习质量.确定见习岗位后,及时向昌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并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进入用工单位见习工作.原则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在同一岗位见习,有特殊原因的,见习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调整见习岗位,岗位调整不得超过两次。

第三条见习协议。

上岗前与见习学生签订《见习协议》,约定具体见习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有下列情形的,可提前解除《见习协议》: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设立见习岗位,致使见习工作无法履行的;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4、见习学生同时在其它单位见习,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见习指导.见习期间,公司指定1-2名工作人员作为某个岗位见习学生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主要负责见习学生的日常工作安全,职业素养指导,工作业绩考核,见习评定等见习相关工作。

第五条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除享受国家见习补助外,按岗位实际情况给予单位额外补贴.第六条工作时间。

根据见习岗位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按本岗位要求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公司为见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见习学生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见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工作制度。

见习期间,根据见习岗位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工作制度.1、见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2、见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见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或指导或是指导老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领导或指导老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3、见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老师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电脑,不得无故损坏。

实习生实习期管理规定

实习生实习期管理规定

实习生实习期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实习生;二、本规定所述实习期是指实习生进入公司后的实岗培训阶段,一般为期一年,包括试用期和见习期;试用期是公司和实习生建立劳动关系后相互了解、相互适应而约定的考察期;实习生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其中,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无见习期;三、试用期内,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1-2天的职前培训;实习生应遵守培训期间的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实习生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解除劳动合同;四、根据人力资源配置需求和实习生学历、专业,公司有计划的分配实习生到相应的技术、管理或技能系列岗位实习;实习期间每月应向所在部门交书面实习小结,所在部门应有考核结论;实习期间不得调整实习单位和跨岗调整实习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实习生所在单位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调整;五、实习期间实习指导要求1.接收实习生的部门应根据所上报需求计划,确定实习岗位和实习指导老师,并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工作;2.各用人部门应加强实习生实岗培训指导工作,以师徒结对的方式,指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员工作为实习指导老师师傅,并制定实习指导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实习生的指导计划、培养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六、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人事、工资、党、工会、团组织关系由其所在单位管理;七、实习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实习期间,一般不安排实习生参加与实岗工作无关的脱产、半脱产学习;九、实习期间,实习生不享受公司下发的任何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以外的福利待遇;十、试用期满前两周,实习生提出转正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用人部门应对其进行试用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表现、遵守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工作;考核要求见实习生试用期考核表附表1;考核结果为优和良的为考核合格的,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结果为中和差的为考核不合格,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应解除劳动合同;十一、实习期满前三周,实习生应提出定级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办理定级手续;1.管理、技术岗位实习生的考核结果用人部门领导的考评占40%,指导老师的考评占60%;技能岗位实习生的考核结果用人部门领导的考评占30%,指导老师的考评占40%,班组考评占30%;考核要求见实习生实习期考核评分表附表2,考核分低于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2.经考核不合格者,实习期延长三个月;延长实习期间,无月度绩效收入;三个月后经过实习期考核合格,考试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中,对技术、管理系列岗位的实习生,考核合格者,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对技能系列岗位实习生,在学校已取得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须经武船教育中心对其相应等级的实作技能部分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附表1:实习生考核评分表试用期注:各部室/车间按优20%、良70%、中5%、差5%的比例评分;综合评价结果:实习导师签字:附表2:实习生考核评分表实习期实习生:实习单位:导师签字:班组长签字:部门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考核意见:日期:。

见习生管理制度

见习生管理制度

见习生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最新见习生管理制度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见习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见习生管理制度1临床实习是理论转化为技能的重要阶段,也是院校走向医疗工作岗位的桥梁,实习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临床工作的质量。

为了切实加强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广大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维护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管理1、实习生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教学大纲要求实习,在带教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安排本科室兼职教师担任带教任务。

3、各带教教师按照带教计划带教。

各科室在带教过程中应通过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小讲课,床旁示教,模拟教学等方法进行教学。

应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以及了解学生实习表现,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护理部科教科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定期检查、考核。

4、新病人(包括他科转来的病人)入院后,实习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等工作。

书写的所有医疗文本,均须带教教师签字后方为有效,不得擅自进行技术操作和手术。

对病人和家属介绍病情时,应按照带教教师的医嘱解说,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检验项目、程序和结果等。

5、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书写病历(其它医疗文本)应该完整,有条理,重点突出,文句通顺,字迹端正。

6、实习生每天早晨应提前10分钟进入科室,按时参加病房医护交班会。

7、实习护士应努力学习有关护理技术,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治疗(包括注射、抽血、补液、灌肠等)、基础护理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工作。

8、实习护士对危重病人需随时诊视,必要时应在床边守候,并测量记录呼吸、脉搏、血压等特别护理单,各种记录须带教老师签字确认。

9、实习医生应参加科内有关病案分析、死亡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等会议。

10、实习生按照医院规定参加病房夜班,假日值班工作。

见习管理制度

见习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1.高校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高校见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公司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高校见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高校见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高校见习生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公司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公司利益。

二、考勤制度1.学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三、其他事宜:1、见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

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3、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

4、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
一、见习期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见习期管理对象包括校园招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及集团公司委托培养的紧缺人才。

二、见习期时间安排
见习期一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自起薪之日起执行。

具体时间安排为:入职培训1个月由永贵公司统一组织、劳动实习2个月、轮岗认识实习3—5个月、专业实习4-6个月。

三、见习期工作目标
1.让毕业生了解企业的企业文化、各类政策及规章制度;
2.让毕业生了解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的生产经营整体状况;
3.让毕业生了解所处部门(区队)的职能、工作职责、上下级隶属关系;
4.让毕业生掌握工作中需要的态度、知识和技能。

四、见习期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毕业生见习岗位分配、调整;
2.负责对见习毕业生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的培训;
3.协调各部门(区队)对毕业生见习期的日常管理;
4.负责见习毕业生的工资、奖金、福利的核算及发放;
5.负责对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的全程跟踪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见习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并拟定是否续聘意见。

五、见习期管理中所在见习部门(区队)职责
1.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区队)见习生日常管理的相应实施细则;
2.对见习毕业生上岗前做好适合岗位需要的系统培训;
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见习毕业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书写对见习生的试用意见;
4.为见习毕业生指定相应的导师,并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

六、见习期导师负责制
1.对见习期毕业生实行导师负责制。

2.建立“双导师”培养体制。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导师负责制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管理责任人(管理导师),见习毕业生所在部门(区队)领导、骨干员工为毕业生的直接导师。

3.导师的职责。

(1)负责见习毕业生上岗前的基础培训;
(2)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技术、技能指导,以及其提高和成长;
(3)关心所指导见习毕业生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七、见习生的待遇
根据公司关于大学生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执行相关待遇。

八、其他相关规定
1.在毕业生见习期间举办不少于3次的由党政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解释和落实。

2.对于毕业生提出的合理性要求,在不违反公司制度的前提下,要尽可能满足。

3.要积极营造有利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对思想不稳定的毕业生,要及时给予引导;相关部门领导要切实关心毕业生学习、生活,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

4.毕业生见习期间因工作需要下井的,必须由安检、生产技术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带领方可入井操作、学习;女毕业生下井学习的必须由安检部负责人陪同。

5.要切实照顾好不同风俗习惯的毕业生的生活,充分尊重毕业生的民族信仰、宗教信仰。

6.对毕业生见习岗位的调整由单位根据需要统一调配。

毕业生是企业发展的后备力量,是生力军,要切实把培养毕业生、认真做好毕业生管理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