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供电管理,提高供电质量,理顺供电秩序,规范供电职能,杜绝供电事故,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北黄苇煤矿实际,制定北黄苇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作为矿井供电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全矿高压供电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1、负责供电设计
矿井高压供电系统需要变更时,机电科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设计,绘制供电系统图。
每季度最末一个月30日前,机电科应根据矿井供电实际负荷情况进行一次供电验算,绘制一份矿井供电系统图。
2、负责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
负责全矿井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在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变更前,机电科应向高压供电管理部门下达电气保护整定任务书。
3、负责组织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1)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试验。
(2)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避雷器、接地电阻的试验。
(3)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绝缘胶鞋、绝缘手套耐压试验一次。
(4)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全矿主要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5)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10kV电气设备绝缘油做电气耐压试验。
4、组织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
组织有关单位对矿井供电系统和设备进行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供电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
5、组织分析供电事故
对供电事故组织召开追查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供电设备检查与维护
1、分管维护单位每季度应对供电电缆绝缘程度全面摇测一次,将摇测试验结果在季度末报机电科,上报数据应与上季度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2、各单位分管领导每月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所属的供电设备和线路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及时处理所检查出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报机电科。
3、分管单位每月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修,维修内容包括接线螺栓紧固、除尘、瓷瓶清扫、触头检查等。并做好记录,缺少一次罚款100元,联责机电队长20元。
4、对地面开关柜,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刀闸接触情况,每月组织一次清扫检查,每季检查一次断路器触头的同期接触情况,并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跳闸试验,做好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
5、在每年4月底对井下高爆开关接线腔内应放置干燥剂,每月检查一次,如失效及时更换,一台高爆内缺少干燥剂罚款50元,联责机电队长10元。
6、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编制检修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无措施检修高压设备的,罚款200元,联责队长100元。
三、停送电规定
1、各单位需要到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详细写出停送电原因及开关编号。不影响其它单位的停送电工作,由本单位指定的人员到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当停送电可能影响其它单位供电时,需要由机
电科、调度室审批《停送电工作票》。否则,变电所值班员有权拒绝停送电操作,并向调度室汇报、说明情况。
2、与10kV变电站正常联系停送电程序: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机电科批复后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10kV变电站。停电时由授权人到10kV 变电站办理停送电手续。
3、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出现停电事故时,调度员应及时通知机电科和机电队值班人员,情况落实清楚后,由机电科或机电队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停送电工作,由授权人到10kV变电站联系停、送电。各变电所值班人员要听从指挥,按下达的停、送电命令进行操作。
4、在无人看管的变电所、配电点停送高压时,申请单位应持有经过审批的《停送电工作票》找机电队值班人员,由机电队派人到现场负责停送电。停电时应由机电队值班电工现场看护,停电后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预约使用电话联系停送电。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相关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
四、停电检修规定
1、变电所及配电点高、低压设备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须提前1天到机电科办理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四份,机电科电气工程师签发。由检修单位分别交调度室一份,变电所值班员一份、检修人员一份、机电科存一份。由调度室安排具体的停送电时间。
2、变电所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的内容填写操作票,在检修人员监督下,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3、任何单位不得无计划停电,紧急情况下需停电的,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对无计划停电的单位落实查证后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五、事故处理规定
1、因使用单位原因导致变电所高压跳闸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查找跳闸回路。跳闸回路没查清前经调度室同意可试送一次,(如显示短路跳闸时不得试送)。在确定跳闸原因后,可把无故障开关柜送上,把跳闸的开关柜停掉,挂上“禁止送电”牌,只有在故障处理完毕后,才能给予送电。
2、变电所总电源跳闸时或顶跳10kV变电站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然后查清具体哪个回路跳闸。查清原因后,把跳闸回路电源开关所带负荷全部停掉,电源开关小车拉出,合上联络开关,检查开关显示情况。确定具体跳闸开关后,将故障开关停掉,其他开关送电,恢复正常供电状态,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因短路导致高压供电系统跳闸,连续二次合闸不能正常送电的不准继续送电,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查找漏电原因,排除后方可送电。
4、高压供电回路跳闸,无论何种原因均由机电队(变电所上级供电单位)和下级供电单位负责共同查找事故地点和原因,积极处理事故。高压跳闸事故当天必须安排人员处理,确保正常供电。24小时不能恢复送电影响生产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当变电所内高压开关跳闸,因高爆开关检修失效或误操作原因,另一回路送不上电,造成采区停电超过30min的,对机电队按二级机电事故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六、移动变电站的管理
1、移动变电站的安装地点应无淋水,保持通风良好,移动变电站应水平放置,条件限制不能水平放置时,其放置倾角不得超过10°。
2、移动变电站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漏电保护必须齐全可靠,由专人每天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
3、使用单位每月应利用检修时间对移动变电站高压负荷开关和低压馈电开关强制性检修一次。将高、低压头打开,检查触头接触情况,瓷瓶绝缘情况,并对连接螺栓做紧固、涂导电膏、除尘等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填写记录。
七、其它规定
1、用电单位应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含电缆管理),减少短路、漏电事故发生。对因短路、漏电造成变电所跳闸的,经机电科组织分析后对责任单位处予500元的罚款,联责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
2、巷道施工放炮前,必须对施工附近区域的电缆采取保护措施,应将电缆摘钩落地,用旧胶带等将电缆裹严扎好,妥善管理。现场检查,不按规定对电缆进行有效保护罚款200元。对因工作不负责撞坏电缆、崩坏电缆而引起主变电所或10kV变电站跳闸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联责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