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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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
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一样平常管理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义务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一样平常管理工作。
不定期搜检药品的数量、效期、表面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惩罚,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况。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办法,严厉按国家核准的药品仿单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辨别类存放、摆放整洁、有序。
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辈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
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10.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检查科内药品质量合理情况,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原则1.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临床需要,合理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2.备用药品应分类管理,根据药品的性质、用途等进行划分,便于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应放置在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
4.备用药品应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5.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药品的使用权限,防止滥用和浪费。
6.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逐一登记,记录用药的人员、用药时间、用药原因等信息。
二、备用药品的领用和补充管理1.领用制度(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备用药品领用岗位,由专人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和发放。
(2)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称和资质,并经过相应的培训。
领用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药品知识和使用经验,且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
(3)领用备用药品时,领用人员应填写领用申请单,并由上级审批和签字。
领用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包括领用数量、用途等。
(4)领用备用药品时,领用人员应进行核对,确保领用的药品类型和数量与申请单一致。
2.补充管理(1)对于备用药品的补充,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的补充管理制度,明确补充的流程和要求。
(2)补充备用药品的人员应由医疗机构的药店或药房负责,负责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上报补充需求。
(3)补充备用药品时,补充人员应认真核对库存清单和需求清单,确保补充的药品类型和数量准确无误。
(4)补充备用药品时,应及时更新库存清单,并做好记录和归档。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1.备用药品的使用权限应由医院药学部门进行管理,并逐一核实和授权。
2.医疗机构应建立备用药品使用申请制度,使用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之前,必须提交使用申请,并经过审批和签字。
3.备用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使用人员、用药时间、用药原因、用药剂量等信息。
4.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药品的浪费和滥用。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目标1、确保药品库存适中,避免对成本控制产生负面影响;2、防止因储存容器选择不当导致药品疗效降低;3、堵塞药品管理的潜在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 备用药品品种与基数审核1、科室负责人需根据疾病特点制定备用药品计划,提交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副院长批准。
备药计划应兼顾临床需求与库存控制。
2、备用药品为满足科室及病区急救和周转需求,分为统一配置药品和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固定。
全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专科用药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领取。
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需按规定审批。
3、药品品种及数量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得变动。
如需调整,需书面说明原因,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4、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领用、保管和养护,每月进行自查。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问题。
5、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交接,药品分类存放,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6、药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防止破损、霉变和失效。
(二) 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和使用药品需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及补充药品的详细情况。
(三) 备用药品的检查1、护士长为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药品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2、护士每日交接检查,护士长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总护士长每月进行督查。
3、使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及时反馈问题。
(四) 备用药品的使用遵循“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使用”的原则。
(五) 备用药品的摆放1、实行清晰管理,常用药品放于易取位置,标识清晰,包括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及有效期。
2、基数药品使用时采用正反向标识,便于清点和补充。
(六) 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确保班班交接,账物相符。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___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病区备用药品,提高药品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本制度,以便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1. 采购计划病区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由每个病区制定,每季度更新一次。
采购计划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求和患者的用药情况来确定,避免药品浪费和过度采购。
2. 供应商选择选择可靠的供应商是确保药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重要保证。
病区应与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药品供应商的职责和要求。
3. 药品采购流程药品采购流程应包括采购需求确认、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药品验收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病区制度执行,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存储1. 存储条件病区备用药品的存储条件应符合药品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方面。
存储区域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并且有足够的空间来储存各类备用药品。
2. 药品分类和标识病区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存放,并且要做好药品的标识工作,确保每种药品都能够清晰地被辨认出来。
标签上应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和质量状态等信息。
3. 药品保质期管理病区应建立药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
过期药品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或重新使用。
四、病区备用药品的配送和使用1. 药品配送病区备用药品的配送由专门的仓库人员负责,确保药品的准确送达和及时配送。
配送过程中,应查验药品的名称和规格,确保药品的准确性。
2. 药品使用病区医生和护士应按照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使用备用药品。
使用时应注意药品的规格和剂量,避免用错药或者用药错误。
同时,还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避免药品受到污染或者变质。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标:确立临床科室基础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 各临床科室的备用基础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护士长需指定一位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工作。
2. 基础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当药品保管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应指定人员参与交接工作,对药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基础药品的配备应考虑科室实际需求,主要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品种和数量应适度。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应与科主任协商确定药品品种和数量。
4.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需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分别由病房和调剂室(药房)存档。
5. 补充基础药品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凭证领取。
如发现药品因长期未用而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并申请(同时退回过期药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药房方可补充。
6. 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不设为科室备用基础药品,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设为备用基础药品。
7. 特殊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得作为其他科室的基础药品。
其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消耗补充需凭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专用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8. 基础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妥善保管。
确保药品单独存放,并标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于可能引起混淆或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它药品区分,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以示警告。
9. 在领取、摆放、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批号和有效期。
使用药品应遵循先旧后新的原则,避免浪费。
10. 基础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核对时需检查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药品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引言:备用药品是指在患者发生突发状况或手术中遇到意外情况时,为保证患者安全和确保手术顺利进行而准备的药品。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备用药品的选用1.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根据科室的临床特点、手术类型、病情和医疗设备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备用药品应包括常规使用的急救药品、抢救用药、术中特殊需要的药品等。
2.备用药品应根据药物有效期和储存条件进行合理选择,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3.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科室工作量和患者数量进行科学估算,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充足。
二、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药物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2.备用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物储存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地方,避免日晒和潮湿。
3.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情况。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1.备用药品应专人管理,责任明确,库存信息实时更新。
2.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室主管医师批准,并填写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做好用药追溯。
3.备用药品一旦使用,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补充库存,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供应。
4.备用药品的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四、备用药品的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包括药品的储存、有效期和数量等。
2.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科室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
五、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质量监控1.科室应定期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备用药品的质量监控要求科室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对备用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结论:。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备用药品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或者特定需求而准备的药物储备。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储备的可及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以保障员工健康和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备用药品可根据其用途和特性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急救药品、防治传染病药品、特殊药物等。
各类备用药品应根据其特性和药效进行合理的储存和管理。
三、备用药品储备和采购程序1.制定备用药品储备计划:根据组织的需求、受灾情况、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制定备用药品储备计划,明确所需药品种类和数量。
2.药品采购:根据备用药品储备计划进行药品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的药品供应商,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3.药品储存: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并远离有害物质。
药品储存区域应标明药品名称、存放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确保储存环境的清洁整齐。
4.药品使用: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根据需要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备用药品库管理备用药品库是指专门为备用药品储备而设立的库房或储存空间。
备用药品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药品库区域划分:根据备用药品的类别和特性,合理划分药品库的区域,进行分类储存。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放置在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污染。
2.库存监控:建立备用药品库存清单,对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库存不足或过期的药品应及时补充或处理。
3.药品保质期管理:备用药品的有效期限应进行合理规划,并在药品包装、标签上明确标注有效期。
过期药品应及时淘汰和销毁,防止使用过期药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4.药品存放管理: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封闭、防潮、防尘、避光的柜子或货架上,并采取防火、防盗等保障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
五、药品使用与监管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申请和审批程序应严格执行。
使用药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循使用规范,如正确剂量、适当途径和时效等。
同时,应建立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误用或滥用的情况。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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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单位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职工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 备药品种及基数管理(1)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2)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 药品采购与管理(1)采购药品需选用合法、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批号、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严禁采购和使用无证、过期、变质药品。
(3)药品采购后,由专人负责验收、入库、储存,并做好登记。
3. 药品储存与管理(1)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应适宜。
(2)药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3)药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等情况,及时处理。
4. 药品领用与使用(1)职工需凭处方或医嘱领用药品,不得私自取用。
(2)领用药品时,需检查药品质量,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使用药品时,应按照医嘱或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剂量使用。
5. 药品报损与报废(1)因过期、变质、失效等原因造成药品损坏,需填写报损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废。
(2)报废药品需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6. 药品统计与报告(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统计,掌握药品使用情况。
(2)如发现药品使用异常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监督与考核1. 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培训,提高药品管理能力。
3. 对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应建立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备用药品是指在病人开始治疗之前或在治疗期间,在药品储藏室或药箱内,备用的药品。
任何时候,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存放和使用这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1. 建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分类管理为便于管理,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适应症、剂量等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管理。
3. 质量管理备用药品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并具有合法的销售证明和当地药品生产许可证。
使用过期和不合格的备用药品是不可接受的,并应不时地检验相关药品的质量。
二、备用药品的存放1. 药品管理室备用药品应存放于专门的药品管理室,室内要保持卫生,避免灰尘、泥土等外来物质的污染。
同时,药品管理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线和通风等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2. 质量标识和区分对于不同种类和不同功能的备用药品,应该贴上对应的标识,以便管理和使用。
同时,它们应该分别储存在干燥通风的柜子或货架上,以避免混淆和污染。
3. 定期检查药品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对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处理和清理,并及时补充和更换有需要的备用药品。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1. 处方管理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医生的处方或医疗机构的指令,患者只能根据医生的要求,于指定时间和剂量内使用药品。
同时,药品管理者应按需派发安排用药,避免浪费和滥用药品。
2. 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在药品管理台的备用药品本上清晰地记录每种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此外,当有药品被取出时,需要在药品本上做出详细的记录。
4. 不良反应管理如患者有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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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恩师
备用药品相关管 理制度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来自目录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 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药品包括:急救药物、麻精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等,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 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 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 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领用 3.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住院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 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4.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 须填写《新增必备药品审批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明细,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对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及科室备用药品应及时上报上级审批后准备下架,造 表后退回药库 6.各科室、临床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部、护 理部、药学部门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 改 附件:领用备用药品申请、审批、目录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三、名词定义备用药品:为确保患者及时用药,医院各病区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的供临时周转使用的药品。
四、内容(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充分评估用药需要,合理制定本科室备用药品目录和基数,降低药品存放数量,减少药品安全隐患。
备用药品的品种及数量目录须经科室内讨论确定,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在药剂科备案。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首次领用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在药剂科药库办理出库。
(三)所有备用药品,只能用于患者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在12小时内凭医嘱(处方)到药房领取,进行基数补充。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1.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药品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科室备用药。
每天进行药品清点养护,实行交接班管理。
2.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备用药品摆放应左进右出,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
对于近效期3个月内的药品进行近效期警示管理,并及时协调调配使用,避免过期失效,对于已经过期失效的药品按相关规定交回各药房处理。
3.备用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若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外包装污染等情况时,应查找原因并停止使用。
4.对开启包装可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5.护理部负责对各科室备用药品日常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6.药剂科监管药师负责指导相应科室药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
(五)备用药品的储存1.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应统一规范管理。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根据公司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验收、报废等相关事项,以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备用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负责,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
(2)在采购备用药品前,应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列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备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备用药品时,要按照医学合理用药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的正规药品,并在购买药品时,要留有足够的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存在。
2.备用药品储存(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2)备用药品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按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放置,方便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必要时可配备恒温恒湿设备。
(4)备用药品要实行定期盘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守公司的用药管理制度,必要时应有医生指导。
(2)备用药品的使用前,要对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
(3)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禁止滥用药品。
4.备用药品验收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采购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对于过期药品、破损包装的药品或者药品质量异常的,应立即报废,不得再进行使用。
(3)药品报废应填写报废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保存至少两年。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公司要负责人员要严格执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并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确保备用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急症科备用药管理制度
急症科备用药管理制度一、引言急症科是医院中最为繁忙的科室之一,医生和护士在这里需要面对各种意外情况和急救案例。
备用药管理制度是急症科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有效地管理备用药品,是保障临床急救工作安全、有效开展的重要环节。
二、管理原则1. 合理用药: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合适的备用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指南进行用药。
2. 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做好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消耗等全过程管理。
3. 安全使用: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和患者风险。
三、备用药品的分类与管理1. 急救用药:包括各种镇痛、抗休克、心肺复苏、抗生素等。
2. 急诊用药:各种常用的急诊用药品、各种抗生素等。
3. 特殊用药:临时需要的药品,如透析药物等。
备用药品管理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严格执行。
同时明确备用药品的储存要求和使用范围,确保备用药品随时满足医疗急救的需要。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管理1. 储存条件:备用药品的储存条件要符合药品的要求,保持其质量安全。
2. 储存位置:备用药品应分门别类、标识清晰、容易取用,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3. 质量控制:对于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备用药品,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1. 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备用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指南进行,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药品配制:合理配制备用药品,避免误操作和药品浪费。
3. 消耗记录:做好备用药品的消耗记录,及时补充使用,防止药品短缺。
六、备用药品的风险管理1. 预防医疗事故:做好备用药品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提前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医疗风险。
2. 紧急处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正确、迅速地使用备用药品。
3. 医疗质量监控:加强备用药品使用的监管和评估,发现并解决医疗质量问题。
临床急救工作中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是医院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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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办法
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
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志。
(六)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麻醉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麻醉药品(如度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2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
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
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
10:00、16:00两次记录温湿度。
(4)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5)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
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
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6)高危药品应存放在相对固定区位,并粘贴有高危药品标示;
4. 备用药品的使用
(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急用时按医嘱使用,抢救车药品为患者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
(3)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4)药品使用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5)药品使用应有记录
(6)药品使用后,各病区凭记帐后的处方到相应的药房领取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以保证抢救车(箱)内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 备用药品的退回及销毁
(1)各病区应加强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于病区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及过期失效由科室自行承担损失。
(2)备用药品距离失效期3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3个月以内不予调换。
(3)过期药品及其他需要销毁的药品,由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审批后,报药学部门,有药品会计按程序报损销账。
药学部门
统一销毁,各病区不得自行销毁。
住院药房、门诊药房分别负责对病区及门诊科室过期药品的回收。
6.备用药品的检查
(1)护士每班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药剂科对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填写《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于存在问题的病区,督促整改。
(3)药学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3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5.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取用。
7.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及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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