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氨逃逸招标技术规范书-D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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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脱硝工程
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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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目录
1 总则 (1)
2 设计要求 (1)
2.1 系统组成 (1)
2.2 规范和标准 (2)
2.3 技术要求 (2)
2.5 设备的保护和仪器室 (4)
3 设计条件 (4)
4 系统数据 (5)
5 供货范围 (6)
6 技术服务 (7)
7 工作安排 (7)
7.1 设计联络 (7)
7.2 文件方面 (8)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0)
9 质量保证及检验 (10)
9.1 检验 (10)
9.2 检查 (11)
9.3 保证 (12)
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12)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渭河热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的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提供符合本规范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并满足需方所在国有关计量法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电力行业提出的有关该系统在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完全按其执行。
1.3 供方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或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1.4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说明。
1.5 凡在供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将由供方推荐产品供需方确认,但技术上均由供方归口协调,并对此负全责。
1.6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 本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供方正式开始制造以前,需方有权因外界、客观条件的变化提出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方应积极响应,具体款项内容由招、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2 设计要求
2.1 系统组成
2.1.1 设备名称:脱硝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
2.1.2 型式: 直接抽取加热采样式。
2.1.3 安装位置: SCR出口烟道。
2.1.4 安装套数:共2套。
2.1.5 监测项目:
SCR出口:监测脱硝后净烟气的逃逸NH3。
2.1.6 系统应按上述监测项目(含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采用模块化集成设计。
2.1.7 系统应能满足在至少90天运行中不需要非日常维修的要求(指系统运行维护手册中常规部分没有要求的任何维修活动的要求)。
2.1.8 输出单位:系统除在就地分析仪器面板上显示外还均以4-20mA标准模拟量信号输出。NH3含量单位为ppm。
2.1.9 系统中的分析仪器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同时系统应具有主要部件故障报警功能,自诊断功能至少将包括测量元件/检测探头的失效、超出量程情况、以及没有足够的采样流量能力的情况。分析仪器应具有故障指示能力,并留有与脱硝控制室内DCS的硬接线接口。
2.1.10 系统的各部件安装位置应为运行维护提供良好的条件。
2.1.11 系统应具有输入标气进行系统标定的功能。
2.2 规范和标准
供方提供的装置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涉及的标准在本规范书出版时所列版本均为有效。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47-1999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48—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写,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同时,供方提供的系统装置应严格遵守火力发电厂工程建设标准中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规定。2.3 技术要求
系统有NH3参数监测子系统。通过在线连续采样(高温伴热)测定烟气中上述监测项目的实时数据,并能集中采集、处理、存储和输出。系统实现完整的工况控制及状态报警。
供方提供的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应是技术先进、长期稳定运行的产品。
NH3连续监测
监测方法
就地分析仪须具有现场面板操作和LED显示功能,监测方法采用可调谐激光吸收光谱法。
采样方法:抽取法。
技术性能参数
1)、测量范围
根据热电厂实际排放浓度情况与环保法规、标准的具体要求或脱硝设备工况并考虑一定的裕度而定。测量范围:0-10ppm
2)、检测下限:0.1ppm
3)、重复性:1.0% F.S.
4)、零点漂移:无漂移。
5)、量程漂移:无漂移。
6)、线性误差:<1.0% F.S.
7)、模拟量输出:4~20mA
8)、报警输出:系统故障报警、浓度超限报警、环境温度报警、运行状态异常报警。
9)、背景干扰:不受背景气体交叉干扰。
10)、标定/验证:出厂完成标定,无需用户定期标定;可通标气进行验证。
11)、采用激光多次反射技术,降低检测下限,提高测量精度。
12)、远程专家支持系统:通过GPRS无线网络模块实现即时技术支持和指导,包括远程调试,诊断,维护。
13)、自检及自恢复功能:可以通过软件自动探测分析仪的测量是否出现异常状态,可通过自恢复功能使分析仪重新恢复最佳测量状态。
14)、安装、维护和运行费用:如现场无仪表站房或站房距离监测点较远,氨分析系统可以就地安装。维护方便,响应时间快,运行费用低。
安装
供方应提供所有用于烟道上安装采样探头所需的部件,包括:管套、安装用法兰和/或接头、安装用托架和/或固定件以及设备部件连接定位的安装图。
供方应介绍采样管线的安装方法。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包括所有在烟道上的设备如探头、脐状线和采样线,及用于需方土建工程师的有关支架设备的设计和安装。
使用的材料
凡是与烟气接触的探头等部件应满足在电厂运行工况的烟气成分、温度条件下能连续可靠地运行的要求,一般由以下材料构成:聚四氟乙烯、玻璃、能承受400℃温度的不锈钢、耐腐蚀和耐高温合金等。
校正设备和标准
供方应提供系统的零点、满点校正服务。
在系统启动时需要各种校正气,供方应满足下列要求:
供方提供的所有校正气应按照供方所在国环保要求储存,一般储存在钢瓶内。
反吹扫空气保护
对于加热采样系统,供方提供的系统应具有自动清扫功能,定期自动地清除取样探头和取样管路中的积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