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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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二中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团员档案的构成内容:

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组织鉴定,团内奖励决定;

团内处分的调查,本人检查、综合材料和组织决定等。

二、团员档案管理范围的划分:

(1)干部团员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或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2) 学生团员档案由学生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3)农村(包括乡镇企业)团员的档案由所在乡镇团委管理;

(4)企业团员根据企业具备的条件不同,依次由本单位职员档案管理部门,本单位团委(或总支)专职团干自行管理,或上一级团委负责管理。

三、团员档案的转递。

团员调离原单位,其档案应及时转递。一般由团组织通过机要交通或邮政挂号转递,也可由团组织密封后交本人携带,但须在介绍信或团员证内注明转递方式。

四、团员档案管理要求。

(1)建立团员档案袋和团支部手册或卡片;

(2)档案柜应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并应放妥地方,以防损坏或丢失;

(3)团员档案应定期整理和检查;

(4)建立档案借阅制度;

(5) 团员档案保管期限:超龄团员的档案材料从离团之日起三年后销毁,受团内处分的从出团之日起,十年后销毁,受处分要求退团,自行脱团的档案材料可以单独分类归档。凡需销毁的团员档案,由基层团委进行登记,以备查考。

(6)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保证档案材料完整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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