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合集下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背景和目的1.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从业人员。

3.通过健康管理,预防疾病和职业病,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第二章健康管理机构和责任1.公司设立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健康管理工作。

2.健康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健康管理方案,监督执行。

3.公司领导、直接上级和员工各负责健康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1.全体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2.体检包括常规检查和职业病检查。

3.健康档案记录体检结果和个人健康信息。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和控制1.公司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装备。

2.从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3.定期检查工作环境,确保符合职业健康标准。

第五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1.健康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职业危害因素。

2.定期检测空气质量、噪音、辐射等危害因素,确保符合标准。

3.对危害超标的工作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六章心理健康管理1.公司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帮助从业人员调节情绪。

2.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和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心理素质。

3.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关注从业人员的心理状况。

第七章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

2.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知识、健康保护方法等。

3.从业人员必须参加职业健康培训,达到合格标准。

第八章健康管理考核和奖惩1.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考核。

2.对健康管理工作出色的个人予以奖励。

3.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个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第九章附件1.体检报告样本2.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装备清单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记录表4.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指南注释:________本文档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法》: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职业病防治法》: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职业健康安全法》: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健康安全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高生产工作效率,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本损失,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实习生等不同类别的员工,旨在对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进行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内容的范围、目的和意义;2.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了解国家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3.分析企业员工的身体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劳动强度,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其受到的危害因素;4.制定健康管理的标准及流程;5.制定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对制度进行审核、批准和颁布。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指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和维护个人的健康档案。

范围:全体从业人员。

目的:建立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预防疾病。

内容:a.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及标准;b.体检报告的保存与使用。

责任主体:企业医疗保健部门。

执行程序:a.统一安排健康检查时间;b.公布健康检查的程序和流程。

责任追究:企业医疗保健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工作环境管理制度指对企业的工作环境进行管理,以保证从业人员在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范围:全体从业人员。

目的:保证从业人员在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减少工作中的疾病或职业伤害。

内容:a.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与维护;b.工作场所的清洁与卫生;c.防止有害因素的侵害;d.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

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部门。

执行程序:a.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检查;b.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工作环境的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休息管理制度指对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化的休息管理,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保障其身心健康。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1.doc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1.doc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十、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第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爱岗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较新13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一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二(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研发、管理、服务等各部门。

三、健康管理要求1. 健康体检(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

(2)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健康档案管理(1)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员工的健康信息、体检结果、患病情况等。

(2)健康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职业病防治(1)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

4. 疾病预防与控制(1)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定期进行消毒、通风等工作,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2)员工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给主管。

5. 工作时间与休息(1)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严格执行劳动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四、责任与义务1. 公司职责(1)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保障员工健康。

(3)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员工义务(1)自觉遵守健康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健康体检。

(2)发现自身健康状况异常时,及时报告给主管。

(3)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健康管理制度、积极维护自身健康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包括以下方面:1. 健康检查和体检: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体检,包括身体状况、疾病筛查等。

2.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记录个人的健康状况、医疗记录等信息,并进行保密管理。

3. 职业病防护: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护,包括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设备、培训相关知识和技能等。

4.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对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进行及时处置,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5. 心理健康管理:关注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他们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心理问题。

培训管理制度是指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制定的一系列培训管理制度和措施。

包括以下方面:1. 岗位培训:根据从业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职业发展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发展培训机会,包括管理技能、领导能力、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培训。

3. 业务培训: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岗位的要求,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4. 培训评估和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5. 继续教育:鼓励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促进他们的学习和成长。

以上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的一些方面,具体的实施可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2)(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3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23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一、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出具相应的健康证明,入职后公司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卫生档案。

不得安排有健康禁忌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对于直接面客接待工作的员工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加强员工的安全生意识;四、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维护保养,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工作,使酒店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及生理健康。

五、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对工作场所有涉及到危害物质要醒目标识及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使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六、各部门配备相应的急救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具,合理控制高温下作业,确保高温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2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4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4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4篇)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确保与食品有直接接触的人员不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保证食品卫生与安全,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员工健康管理1、员工卫生学问培训与体检1.1公司每年统一组织一次体检,凡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在职人员(包含生产部、品管部、研发部、销售部等直接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都必需参与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连续上岗。

1.2.凡患有细菌性痢疾或痢疾带菌者,伤寒或伤寒带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带毒者,活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有接触食品的人员,为健康情形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有可能与食品直接的工作,如原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工作的,必需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如患有或发觉患这类疾病时必需适时向主管人报告。

2、工作过程中显现疾病或负伤的情况处理。

全部在工作中要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适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

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3、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管3.1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按部门、班组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

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2.按部门或班组建立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的《员工健康情形一览表》,仔细填写员的健康情形,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

《员工健康情形一览表》保管期为两年,超过保管期的可以销毁。

3.3.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情形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健康证》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

4、费用报销4.1.凡在体检当月工作未满一年者,当期体检费用需从工资中扣除,工作满一年后,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

4.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体检费用由公司支出。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订立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二、健康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层应重视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搭配。

3.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

三、入职体检1.全部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肺功能等的检查。

2.入职体检报告由企业保密,并作为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一部分。

四、健康档案管理1.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体检结果、病史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2.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严禁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或泄露。

3.从业人员可以申请查阅本身的健康档案,但不得对档案进行任何形式的窜改或损坏。

五、健康监测与评估1.企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个人,并依据需要供应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依据从业人员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企业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从业人员如发现自身身体不适或怀疑与工作有关的健康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搭配企业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

六、健康教育和培训1.企业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从业人员宣传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工作安全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本领。

2.企业为新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供应相应的职业病防护培训,使其能够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熟识相关急救措施。

七、职业病防护1.企业应订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方案,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具配备和监督管理。

2.从业人员必需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护目镜等,确保自身的安全防护。

八、心理健康管理1.企业重视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建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服务机制。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5篇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 1人民医院药品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l、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安康状况治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安康要求。

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治理、验收、养护、保管、审核、调配、院内制剂生产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进展安康检查。

3、新职工进药剂科的工作,必需体健合格前方可上岗。

4、安康检查的工程有:内科、眼科、皮肤科、精神科、胸透、肝功能、肠道致病菌等;质量治理、药品验收和养护岗位人员应增加辨色障碍(色盲和色弱)的体检工程。

5、发觉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由相关部门提出马上停顿工作的建议,并报药剂科负责人批准后调离岗位。

患者经治疗痊愈后,需重返原岗位,经本人提出申请后,应经检查合格后,由相关部门确认后,提交药剂科负责人安排。

6、建立职工安康档案,归档保存。

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 2职业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为标准食品从业人员安康治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方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与操作标准》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

食品安全治理员要准时对在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展登记造册,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安康档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展安康检查。

二、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进展一次安康检查,如遇特别状况还应承受临时检查。

三、新上岗或临时上岗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需进展安康检查,取得安康合格证明前方可参与工作,上岗前进展相关的食品学问、卫生学问、食品安全和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排解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为了确保餐饮服务的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本单位制定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需要接受临时检查。

患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如果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并将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健康检查标准第四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应包括如下内容:(一)常规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身高、视力、听力等检查项目。

(二)疾病筛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检查项目。

(三)疫苗接种: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疫苗的接种。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第三章健康检查程序第六条从业人员入职前应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第八条从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应重新进行健康检查:(一)有任何传染病的症状或疑似病症;(二)参与高风险职业或从事特殊工作的;(三)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的。

第九条从业人员如发现健康状态异常,应主动报告并接受及时的治疗。

第四章健康检查记录第十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应由健康机构出具健康证明。

第十一条健康机构应将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及时通知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健康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进行归档和整理。

第五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发现未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监督部门应责令其立即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违反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对于本制度所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其他与工作环境相关的疾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制定本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组织管理
1.1、确定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组织与领导就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与培训项目等进行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监测、健康检查,进行健康评价。

1.2、发布健康管理相关文件
组织与领导针对从业人员的不同工种,发布有关的健康管理政策、规定及建议、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及职责意识。

1.3、组织实施健康检查
组织安排和执行从业人员定期的健康检查,监测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并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及时保存处理,负责定期安排报告和记录等。

1.4、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监督
组织安排专属职业健康监督员,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捕捉及处理从业人员的异常情况等。

2、组织管理
2.1、制定培训计划
组织与领导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研究和制定有关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内容及周期等。

2.2、确定从业人员的培训需求
组织与领导安排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需求进行有计划和有目的的实施,并调整培训目标和内容,以满足从业人员的培训需求。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2)是一种企业或组织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并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明确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的发生,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合同工。

2. 健康检查内容:制定具体的健康检查项目和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物学指标检查、职业病筛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3. 健康检查周期:规定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周期,根据不同岗位的风险等级和个体健康状况,确定不同人员的健康检查频率,如每年、每两年等。

4. 检查机构和方法:明确健康检查的机构和方法,一般可以由企业委托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也可以由企业自己的医疗部门进行。

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16篇)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

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健康管理的职责分工(一)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新员工入职前的健康检查组织工作。

2、建立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卫生管理部门1、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计划和措施。

2、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各部门负责人1、负责督促本部门从业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2、关注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四、从业人员健康要求(一)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影响工作的疾病。

(二)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的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工作时不得佩戴饰物。

五、新员工入职健康检查(一)新员工在入职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入职。

(二)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体格检查、肝功能、胸部X 光、肠道致病菌检查等。

(三)对于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的新员工,不予录用。

六、定期健康检查(一)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健康检查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三)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单位和从业人员本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调整工作岗位。

七、健康状况异常处理(一)如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疾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安排治疗。

(二)治疗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三)经治疗康复后,需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八、日常健康监测(一)单位应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包括体温测量、询问身体状况等。

(二)从业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医,并向单位报告。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减少事故和疾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体员工、临时工以及外来人员。

二、健康管理1. 全体员工在入职前须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根据体检结果适配合理岗位。

2. 所有员工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企业承担。

3. 员工应主动告知公司相关疾病和患病情况,并及时更新健康状况。

三、个人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需保持整洁干净的个人仪表,不得穿戴潮湿、污染的工作服。

2. 从业人员应定期修剪指甲,保持手指清洁,并妥善保护双手的皮肤。

3. 每位从业人员上岗前均需清洗双手、使用洗手液或消毒液进行消毒。

4. 员工应遵守咳嗽和打喷嚏的礼仪,使用口罩等防护物品。

四、工作场所卫生管理1. 工作场所需保持整洁有序,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

2. 室内空气质量监控,并定期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

3. 固定垃圾桶并定期清理,避免垃圾滋生细菌。

4. 从业人员使用的工作用具,如电脑、电话等,需定期清洁和消毒。

五、食品安全管理1. 企业提供食堂时,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堂卫生须符合国家标准。

2. 从业人员不得携带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企业。

3. 员工在用餐时应注意饮食卫生,不得将食物带入生产、储存环境。

六、安全防护管理1. 从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2. 从业人员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使用符合要求,做到标识明确,存放有序。

4. 每位从业人员需定期参加防火、防泄漏等相关预防措施的培训。

七、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全体员工必须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和求助电话,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2. 配备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应急药品等,定期维护和检查。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予以辞退。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卫生,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的从业人员,包括工人、职员、管理人员等。

二、健康管理1.入职健康检查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和基本体格检查,确认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后方可正式上岗。

2.定期体检所有从业人员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定期体检,并将结果报备给单位。

3.疫苗接种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对于需要接种疫苗的疾病,必须按时完成接种。

4.健康宣教单位将定期组织健康宣教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

三、卫生管理1.工作环境卫生单位将定期清洁办公室、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2.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包括勤洗手、保持整洁、穿戴合适的工作服装等。

3.工作场所卫生设施单位将提供洗手间、洗浴设施、卫生用品等,保障从业人员的卫生需求。

4.食品卫生单位提供食堂或餐厅时,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提供卫生合格的食品,保障从业人员的饮食健康。

5.废弃物处理单位将制定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四、健康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负责组织健康和卫生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健康管理人员单位将指定专门的健康管理人员,负责健康宣教、健康检查和定期体检等工作。

3.从业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有义务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参加健康检查和定期体检。

五、违纪惩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负责人所有。

3.制度的修订需要经过单位负责人的批准。

以上为《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为单位提供一个健康、卫生和安全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2)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の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の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疾病の,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の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の,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の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の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の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の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
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の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它部位
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の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十、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の工作。

十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十二、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の行为。

十三、进入食品处理区の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の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の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生产、加工、经营无关の事情。

(五)对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

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の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の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の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