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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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2020)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我市公安机关在信宜辖区新增4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现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类型:闯红灯交通监控抓拍设备;

1、包茂高速水口出入口与207国道交汇路口(设备编(略))

2、包茂高速朱砂出入口与207国道交汇路口(设备编(略))

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不按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人数等;

二、监控设备类型: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交通监控抓拍设备,限速值:70KM/H。

3、207国道3886km+650m池洞派出所路段南北双向4车道(设备编(略)、(略))

4、207国道3907km+500m水口到永村路段南北双向4车道(设备编(略)、(略))

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人数等;

新增的4处监控设备将于2020年6月28日0时起正式启用交通电子警察抓拍处罚。

特此公告。

信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4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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