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籍、会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籍、会费
1.什么人可以加入工会?
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工作)关系(含事实劳动或工作关系)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员会籍。
2.加入工会如何办理入会手续?
职工人会由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人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3.会员的组织关系怎样管理?
(1)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旷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会员以《工会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2)会员如在本单位下岗后待岗,其会员组织关系不作变动。
(3)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并已重新就业的会员,其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如其重新就业的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其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暂时保留在会员居住地工会组织,待其重新就业的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后,再办理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4)会员失业后,由原用人单位办理会员保留会籍手续;其重新就业后,由本人及时与新用人单位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5)会员所在企业破产后,会员已经安置就业的,其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尚未安置就业或其再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会员组织关系移交到其居住地工会组织管理。
(6)职工人数比较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合基层工会,其发展会员、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由联合基层工会负责。
(7)在单位内部养退的会员,其工会会员会籍暂不作变动和处理,待其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时,再按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
(8)会员在用人单位离退休后,其工会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9)对于要求退会的会员,工会组织应找本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经过工作仍坚持要求退会的,或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视为自动退会的会员,由
该会员所在的基层工会讨论后,宣布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其《工会会员证》。
4.刑满释放人员,恢复了政治权利的,是否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了政治权利的,可以按照章程的规定,申请加入工会。
5.外籍职工可否加入中国工会?
根据全总〔1979〕9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的外籍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中国工会,符合会员条件的,可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同意其加人工会。但不公开宣传动员,在外籍职工回国时,收回会员证,不转会员组织关系,可由所在地总工会发给参加过中国工会证明信。
6.私营企业主能否加入工会组织?
目前,我国的私营企业仍然存在着雇佣劳动关系,私营企业主与私营企业职工
之间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由于
法律尚在完备,制度不健全,业主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增加,业主与职工之间的
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私营企业主是不能加入工会的。这是因为:一是会员“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体力者和脑力劳动者”,业主不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二是“工会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在私营企业组建
工会,是为了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组建私营企业工会应认真
坚持会员条件,私营企业主不宜加人工会组织。
7.工会组织对会员会籍的处理有哪些规定?
关于工会会员的会籍处理,《中国工会章程》根据不同情况,作了四种规定:
(1)会员有退会自由。
(2)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
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3)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4)会员因失业或暂时离开职业岗位,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
8.会员的会籍应从何时算起?是不是每调动一次工作都要重新申请入会?
工会会员的会籍,从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人会之日算起。会员调动工作时,只
要在原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填写有关内容即可,不必重新再申请人会。
9.工会会员调动工作时,在办理工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期间,是否要交纳会费?
工会会员调动工作时,会员关系应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会员应在工会组织关系转到后,及时补交会费。
10.援外人员中会员会籍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工组发〔1979〕3号文件规定:“援外人员,不组织工会,
可以保留会籍。在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11.离退休职工继续留原单位工作或到外单位工作,是否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
对于办理了职工离退休手续后,经组织批准,仍留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工会会员,可以暂不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对于办理了职工离退休手续后,又被外单位聘用的会员,如本人有要求,经聘用单位工会组织同意,也可以将工会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
转移到新工作单位。一旦聘用期满,工会会籍仍在原单位。
12.如何办理保留会籍手续?
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或分工会委员会,书面报告基层工会委员会核准,由基层工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
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某月起停止交纳会费。
13.因违纪被辞退或因旷工被除名的职工,其会籍如何处理?
凡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的规定,被企业辞退或除名的职工,是工会会员的,其会籍可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第七条的规定,作保留会籍处理,由原单位的工会组织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待该职工到有工会组织的单位重新工作后,应及时办理恢复和转移会员关系的手续。
14.长期借调外单位工作的职工,其会籍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