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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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讲解

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讲解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一)投资性主体定义(第22条)
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该公司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 投资者获取资金; 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 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计量和评价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司所有者权益中的份额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企业
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 目列示。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二)抵销内部交易的影响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 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 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 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新增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豁免规定
第四条 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果母公司
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
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
准则第21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
,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新变化)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其他相关事实或情况(第十六条):
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简介2015.7.20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简介2015.7.20
2014年新修订(颁布)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简介
郭 学 谦
人们常说: 会计、中医职业,越老越 吃香? -----如何看待?
公允价值;合营安排、共同经营、合 营企业、联营企业、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
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权力要素、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 交易中、估值技术输入值——市值法计量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估值乘数、短期带薪 缺勤、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精 算利得或损失、长期残疾福利 ……
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 方拥有权力: 1、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 的表决权的; 2、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 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 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 决权的。
2、共同控制: 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 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 意后才能决策。
二、中国会计准则概况
ICASl存货 CAS2长期股权投资
CAS l2债务重组 CAS 13或有事项
CAS 23金融资产转移 CAS 24套期保值
CAS 34每股收益 CAS 35分部报告
CAS 3投资性房地产
CAS 4固定资产 CAS 5生物资产 CAS 6无形资产
CAS l4收入
CAS l5建造合同 CAS 16政府补助 CAS l7借款费用
面的差异并面临不同的会计环
境问题,并且目前的绝大部分
估值模型都是外国人创造的,
是否符合中国国情?
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的国际趋同不等于相同
1、关联交易问题
11/21/2018
2、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
一、2014年准则变化情况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2014-10-15一、总体要求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

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

权益性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一般而言,企业对外投资的法律形式要件都体现了其实质的投资意图和性质。

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模式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纯粹债权或者纯粹权益投资外,不少企业的投资模式同时具备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特点,增大了识别和判断的难度。

例如,A公司于2011年1月出资12亿元对B合伙企业进行增资,增资后A公司持有B合伙企业30%的权益同时约定B合伙企业在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两个时点分别以固定价格6000万元和1.2亿元向A公司赎回10%、20%的权益。

上述交易从表面形式看为权益性投资,A公司办理了正常的出资手续,符合法律上出资的形式要件。

然而,从投资的性质而言,该投资并不具备权益性投资的普遍特征。

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变化解析

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变化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准则对比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4年3月13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版(财会[2014]14号),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原准则(财会[2006]3号)废止。

解析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一、新准则最大变化在于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原准则在正文中并未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而是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二是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共同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三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四是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新准则规定上述第四类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的实质性影响。

二、整合已发布的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准则正文做以修订1、明确规定了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取消了旧准则中以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的规定;2、明确规定了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如何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的份额;3、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4、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5、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增加投资或减少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即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随着以上变化相应在成本法、权益法之间的转换衔接,以及改按22号准则核算的衔接规定;6、删除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投资的要求;删除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的规定。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解读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解读
◆ 初始成本的确定: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 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修订解读
◆ 相关费用的处理:非同一控制下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 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大影响,投资方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 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
益法核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修订解读
◆ 后续计量:权益法
第十一条 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 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之大、影响之深都是空前的。 其中修订5项(不含基本准则)、新增3项会计准则、新增一项准则 解释,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在此次准则修订及制定过程中,“公允价值准则”成为了亮点。公 允价值方法和原则在存货、资产减值、股份支付等多项准则中均有涉 及。不仅如此,此次修订对于职工薪酬核算、财务报表列报和长期股 权投资核算等多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修订解读
◆ 相关费用的处理:
第六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 本: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
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期投资收益。
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该确认 为当期投资收益,不再区分投资前后。

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变化及解析

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变化及解析

财务报表列报新旧准则对比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对应原准则(财会[2006]3号)同时废止。

新旧准则对比如下(注:新准则红色字体为新增内容,旧准则绿色字体为删除内容)新准则(财会[2014]7号)旧准则(财会[2006]3号)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问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卜列组成部分:(一)资广■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问)变动表;(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问等的重要程度。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卜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问)变动表;(五)附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一一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第三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以及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和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讲解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讲解(一)与之前的财务报表列报相比,主要修订了列报的基本要求,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包括的范围等进行重点修订。

一、修订了财务报表列报的内容及基本要求(一)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5.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二)列报的基本要求1.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价时需要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案例1】某公司于2013年9月由于一项投资决策判断失误导致公司蒙受了巨额债务,使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95%,频临破产的边缘,并且管理层已经决定不再持续经营该业务,准备另寻出路。

大部分员工也已离职,无东山再起的希望,鉴于此该公司应当按照清算基础编制其有关的报表。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解读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解读

全部讲义第一节准则概述一、修订背景原《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主要规范了短期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实施至今已逾7年,对于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不断丰富,尤其是离职后福利计划日益发展,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同时,修订前准则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关于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规范尚不完整,导致会计实务中离职后福利适用的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等都有所不一致,这客观上亟需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职工薪酬制度的发展,完善职工薪酬准则;(2)缺乏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估计和折现、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调整等,需要对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说明,以提高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的正文过于原则化,只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基本原则,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的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散见于准则的应用指南和讲解中,需要对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充实和完善准则。

此外,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了重大修改,取消了区间法,要求全额确认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简化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列报模式。

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发布后,得到了全球各利益相关方的支持,为其他国家或地区完善关于职工薪酬的会计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会计司借鉴修订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中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2012年9月29日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全面剖析

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全面剖析

财政部2014年重大会计改革:《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全面剖析》改革背景2014年初,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最新准则,要求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此外,财政部年初发布了《企业准则解释第6号》,要求2014年起执行。

上述最新准则对如下业务产生重大影响:职工薪酬的分类,五险一金的最新核算规定,离职后福利(包括养老险和年金基金等)的两种处理模式(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列报格式发生重要变化,利润表编制,其他综合收益的构成以及转出规定,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发生重大变化(四分类简化为三分类),股权投资方法转换规则发生重大变化(公允价值调整),关联交易抵销规则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区分顺流逆流和平流分别进行处理),合营安排,公允价值的定义和计量方法等。

上述会计准则变化预计对企业财务工作有重大影响。

培训将通过大量实际案例系统讲解新旧准则的差异、最新准则的核算规定以及最新准则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和应对等方面的内容。

上述准则改革的重大变化预计将对会计核算、资产计量、会计业绩、财务信息系统、财务工作流程等产生重大且系统性的冲击,企业将在2014年7月1日实施新准则前面临如下四项紧迫工作:(1)系统研究最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的影响与冲击;(2)修订公司的会计核算办法、会计科目、报表编制流程与相关制度;(3)更新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4)在公司内部贯彻与培训最新企业准则。

为应对以上四项工作,企业当务之急是迅速、深入地把握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核算规则与新旧准则衔接流程等。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2014)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2014)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2014)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本准则”)明确界定了职工和职工薪酬的含义,规范了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以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发生的人工成本。

本准则规定,职工薪酬应当分类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准则的规定,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对职工薪酬进行合理分类,作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的基础。

对于短期薪酬,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存在带薪缺勤的,应当将带薪缺勤分类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对于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对于非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长期带薪缺勤则应当作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离职后福利,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并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因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因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对于辞退福利,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和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准则规定,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所有职工薪酬,具体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或长期奖金计划)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清洁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清洁版)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三条)
《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 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 ( 财会便[2009]14号))
9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吸纳解释公告、年报通知、司便函的相关规定(续)
涉及内容 新准则 原规定出处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 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第五十条 的处理。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 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 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 第五十一条 交易的处理;以及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 项作为一揽子交易的情况。
23
准则的重点内容:合并范围
• 第一要素: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 评估控制的第一个要素: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投资方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准则第九条)。
识别相关活动 谁拥有对 被投资方 的权力?
谁(如有)目前有权 利主导这些活动?
24
准则的重点内容:合并范围
• 第一要素: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续) 相关活动及其决策
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准则第七条),如: 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 金融资产的管理; 在实务中,被投资方 设立的目的和设计的 资产的购买和处置; 不同意味着“相关活 研究与开发活动; 动”亦各不相同。 融资活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 响其回报金额。
控制三要素: 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2014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2014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2014解读第01讲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修订背景及初始计量第一节准则概述一、修订背景我国在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2号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之后又陆续发布了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

自2号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

同时,在实务中也提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分散于准则的应用指南、讲解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准则的理解和实施。

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式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IAS27)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修订版。

此次国际准则的修订主要是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纳入了IAS28。

为进一步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处理,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国财政部会计司开展了2号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部分中央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意见之后,2012年11月15日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对CAS2(2006)进行了整体修订。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2(2006)同时废止。

二、定义和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第二条给出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

即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从上面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包括三部分: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自2014年初以来,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个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其中新修订了CAS2、CAS9、CAS30和CAS33四个准则,新颁布了CAS39、CAS40、CAS41三个准则,通过对比原准则及对新颁布准则的梳理,其变化及要求归纳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一)适用范围变化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不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时明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权益投资:1、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即原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

(二)基本概念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进行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一)主讲老师周春利与之前的长期股权投资内容相比,主要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和转换核算,共涉及五章,二十条内容。

一、企业合并的基本概念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控股合并是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中获益。

而将被合并方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

二、合并报表的概念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关键点)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控制标准的具体判断(一般情况):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大于50%,不含50%)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一般认为能够实现控制权。

三、企业合并(控股合并)类型的判断企业合并按照在合并前是否归属于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前述三种合并仅仅控股合并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其他合并均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所以之后重点提及控股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提示】涉及到集团内部的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否则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本章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关键点)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4.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自2014年初以来,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个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其中新修订了CAS2、CAS9、CAS30和CAS33四个准则,新颁布了CAS39、CAS40、CAS41三个准则,通过对比原准则及对新颁布准则的梳理,其变化及要求归纳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一)适用范围变化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不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时明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权益投资:1、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即原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

(二)基本概念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进行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最新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最新

201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讲解南海区智勤会计培训中心刘凤优前言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自行下载打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自行下载打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自行下载打印)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以上新增或修订的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定义,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致性;二是规定企业可选择应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计量相关资产、负债、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三是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适用不同的披露要求,以增强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可比性;四是区分持续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规定不同披露要求。

该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和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单独的合营安排准则,而是将相关内容放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讲解中予以规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日益增多,有必要单独制定一项合营安排准则,以适应企业实务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014新企业会计准则:解析与案例

2014新企业会计准则:解析与案例

2014新企业会计准则:解析与案例
2014新企业会计准则是201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一套新的
企业会计准则,被国务院实施的会计法的主体,是继2006年
4月1日开始施行的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之后,发布的第二
套企业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会计本位制法”为核心,按照国际统一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适应国内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以适应企业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4新企业会计准则下,新建设项目估算成本、投资回收期
等实质性改变的估计,将严格遵循实质性变更的划分原则。

对于长期建设项目来说,根据建设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类:建设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包括设备改造、技术改造和业务结构变更;投资回收期的变更,包括期限变更和定金变更;建设项目估算成本的变更,包括新建设项目的估算成本变更、执行中项目的估算成本变更和终止的项目的估算成本变更。

案例:某公司于2010年投资进行建设一个制造项目,估算成
本为100万元,预计投资回收期为3年,但在2012年因生产
图纸更新,而导致了该项目的累计投入总金额高达150万元,而投资回收期也从原定的3年延长至7年。

根据2014新企业
会计准则,该项目应被视为实质性改变,应当重新计算该项目的折算率、估算成本及投资回收期,并作出相关的核算及记录,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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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
成本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控制
共同控制 重大影响
其他
投资性主体 的子公司
不直接提供服务
直接提供服务
非投资性主体的子公司
共同经营
合营企业
直接持有的联营投资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 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
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重大影响的投资
CAS 22/39 CAS 37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否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 否可靠确定,均属于《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规范范围。
对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 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确定的长 期股权投资,将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成本法
CAS 2 CAS 33/41
CAS 40及各相关准则 CAS 30/41
权益法
CAS 2 CAS 41
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目录
第一部分 新一轮会计准则改革的背景
第二部分 具体会计准则讲解 1、长期股权投资 2、职工薪酬 3、合并财务报表 4、公允价值计量
第一部分 新一轮会计准则改革的背景
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全面改革和修订
1.2011年发布了一系列会计准则 (1)《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2)合并报表、合营安排及其披露一揽子会计准则; IAS10号、11号、12号、27号、28号 (3)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 (4) 《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5)IAS19《雇员福利》; 【提示】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提示】 (1)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投 资方承担的是被投资方的经营风险; (2)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投资方承担的是投资 资产的价格变动风险、被投资方的信用风险;两种投资所承担的风险 特征显著不同,因此,应当由不同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中,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 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 ,作为按成本计量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全面改革和修订
2.近三年正在进行“四大项目”重大改革
(1)金融工具; (2)租赁;
(3)保险
(4)收入
3.2012年启动《财务报表概念框架》改革
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
4.农业会计、通货膨胀会计、费率管制会计也要进行 重大改革。
二、我国应对国际会计准则改革的措施
1.持续趋同 2005年10月 实质性趋同 趋同是方向 趋同不是静态 与国际准则保持同步 方便企业走出去
【提示】生效日期2014年7月1日。
2014年修订或新增的八项准则与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三、我国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2.突出特点 (1)与国际准则保持持续趋同; (2)坚持原则导向 3.体系、体例变化
三、我国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3.体现新的理念 (1)改进信息披露、防范风险; (2)增强会计准则之间的协调一致; (3)切实解决实务问题、便于实务操作; (4)重视判断的应用和判断的依据。
(财会【2014】7号)
(3) 《职工薪酬》
(财会【2014】8号) ;
(4)《合并财务报表》
(财会【2014】10号)
(5) 《CAS40:合营安排》 (财会【2014】11号)
(6)《长期股权投资》
(财会【2014】14号)
(7) 《金融工具的列报》
(财会[2014]23号)
(8)《CAS41: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
第二部分 新发布或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CAS2(2014)共五章 20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初始 计量
第三章
后续 计量
第四章
衔接 规定
第五章 附则
(1-4)
(5-6)
(7-18)
(19)
(20)
准则修改的背景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衔接规定
一、准则修改的背景
则的应用指南、讲解和准则解释中,一定程度上不 利于准则的理解和实施。
2014年发布的2号准则整合了如分步实现合并、 分步处置子公司时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 处理、企业合并取得投资相关费用不再资本化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修订后准则的规范范围仅包含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准则修订前的情况下:两头用成本法,中间用权益法
成本法
权益法
成本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准则修订后的情况下:右头用成本法,中间用权益法,左头 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按可供 出售金 融资产 进行核 算,不作 为长期 股权投 资核算
1.保持与国际准则修订趋同 201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
了修订后的: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个别财务报表》(IAS 27 (2011))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 (IAS28(2011))
一、准则修改的背景
2. 吸收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内容 在实务中提出了一些问题的有关规定、散见于准
二、我国应对国际会计准则改革的措施
2.与主要国家、地区实现等效的需要 与欧盟已实现等效 与香港地区已实现等效 A+H 12家
香港公会、港交所证监会要求
三、我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1.2014年修订或新发布了8个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及基本准则
(1)《CAS39: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
(2) 《财务报表列报》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2.关于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投资性主 体等特殊主体所持有股权投资的准则适用问题: (1)对“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 在初始确认时按照《CAS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排除出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范围。 (2)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 性投资适用《CAS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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