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要求规范汇总情况
(完整版)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一、规划设计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二、建筑类:《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园林园建工程规范》《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三、消防类:《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三、绿化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四、其他类:《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8-2013《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 06SJ805《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园林景观工程设计(行业)取费标准》2013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一、《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
1.环境保护规范:园林景观设计应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包括保护自
然资源和采用环境友好型材料等。
2.土壤与水环境规范:园林景观设计应考虑土壤结构、物性及水的渗
透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选择适宜的植被、土壤改良、排水系统等。
3.生态景观规范:园林景观应具有生态功能,包括保护生态系统、增
加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服务等。
4.建筑技术规范:园林景观设计中的建筑物,如凉亭、桥梁、观景台等,需要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包括结构力学、耐久性等。
5.植物配置规范:园林景观中的植物配置需根据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包括适应性、风景效果等要求。
6.照明设计规范:园林景观中的照明设计需要考虑光照强度、光源功率、照明布局等,以实现夜间景观效果,同时要满足人的视觉需求和安全
要求。
7.交通规范:园林景观设计需要考虑人流和车流的导向和分配,包括
步行道、停车场、道路标志等,确保交通的安全和便捷。
8.水电气供应规范:园林景观设计需要考虑供水、排水、电力、燃气
等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和设施布局,以确保供应和使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9.安全规范:园林景观设计需要考虑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设计中加
入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
10.管理规范:园林景观设计需要考虑未来的园林维护和管理,如植
物养护、设施维护等,设计中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计划。
总之,园林景观设计的规范是为了保障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也
是为了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设计师需要熟悉和遵守这些规范,以确保设计的成功实施和有效运行。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是指在园林景观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些常规规范,包括了建筑材料的选用、植物选择、空间规划、园林设施配置、绿化养护等方面。
这些规范非常重要,不仅能够保证园林景观的美观和实用性,还能够确保景观的长久维护。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园林景观规范汇总。
1. 空间规划园林景观空间规划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元素,包括水、石、木材等等。
在规划过程中,需要考虑不同元素的位置和大小,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空间规划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布局合理,流畅自然。
(2)具有一定的主题及主题延伸线。
(3)根据使用需求分区设置,分清主、次、辅等空间。
(4)格局对称、对比、相得益彰。
2. 材料选用建筑材料的选用对于园林景观设计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考虑到建筑的美观性、耐久性、抗风化性以及环保性等。
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建筑材料的色彩应当与空间设计的主题相符合。
(2)应当选择环保且容易维护的材料。
(3)根据不同的部位的需要选用不同材料。
(4)建筑材料应当能够与周围环境相互融合。
3. 绿化植物绿化植物的选择、培植与养护是园林景观建设的重要环节,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具有良好形态和生态特点的植物,能够适应当地气候,保证其良好生长状况。
(2)选择适合空间规划的植物,能在更小的空间内创造更多的景观效果。
(3)植物的生长形态与景观空间的设计相契合,让绿植更加美观。
(4)根据不同的地区、环境等因素,选择不同类型的植物。
(5)对于植物的养护,需要保持水分、养分、通风等等良好状态。
4. 设施设置园林景观的设施设置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考虑到游客的需求、场所的安全性、美观性等等因素。
在设施设置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设施的布局和种类要适合公园的主题。
(2)设施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方便观众使用。
(3)应当考虑不同游客群体的需求,为他们设置不同类型的设施。
(4)设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影响景观整体的美观度。
景观设计常用规范大全
景观设计常用规范大全1.《城市绿化标准》:此规范主要针对城市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包括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场所的设计要求、植物配置、景观特色等方面的规范。
2.《居住小区绿地设计规范》:此规范侧重于居住区绿地的设计规范,包括小区绿化、休闲设施、运动场地等方面的要求,旨在创造一个宜人的居住环境。
3.《道路绿化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道路绿化的设计要求,包括路树、中央分隔带、景观岛等方面的规范,以实现城市道路绿化的美观和功能性。
4.《广场绿化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广场绿化的设计要求,包括广场植物配置、景观元素选择、游憩设施布局等方面的规范,以打造宜人的广场环境。
5.《水体景观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水体景观的设计要求,包括湖泊、河流、喷泉等水体的安全要求、水质要求、周边景观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水体景观的美观和安全性。
6.《生态园林设计规范》:此规范侧重于生态园林的设计要求,包括生态保护、景观恢复、植物选择等方面的规范,旨在创造一个生态平衡的园林环境。
7.《残疾人设施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残疾人的需求,包括无障碍通道、坡道、残疾人设施等方面的规范,以提供便利和安全的环境。
8.《照明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景观照明的设计要求,包括光线分布、灯具选择、能源利用等方面的规范,以创造良好的夜间景观效果。
9.《建筑景观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建筑景观的设计要求,包括建筑外立面绿化、屋顶花园、室外露台等方面的规范,以融合自然和人造景观。
10.《景观施工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景观工程的施工要求,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景观设计的顺利施工和质量保证。
这些规范大多由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发布,旨在对景观设计进行统一规范和指导。
景观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这些规范,以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这些规范也为业主、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供了评估和监督的依据,以确保设计和施工的质量。
园林景观设计常见的尺寸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设计尺寸规范汇总一、消防1.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
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10m,重型消防车不应小于12m,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供消防车操作的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
2.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消防车道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俩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围不应有障碍物。
4.小区尽端式道路不宜大于120m,应设置不小于12m*12m消防回车场。
(考虑到车行方便,及景观效果一般尽端路超过35m,设回车场)。
回车场模式见下图(m)。
5.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
多层建筑群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m*12m,高层建筑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5m*15m,供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L”形“T”形“O”形二、车道1.道路纵坡1.1居住区道路纵坡控制坡度(%)道路类型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2≤8.0L≤200m≤5.0L≤600m非机动车道≥0.2≤3.0L≤50m≤2.0L≤100m步行道≥0.2≤8.0≤4.0注:1.摘自《城市居住区规设计规》(GB 50180—93)(2002年版)2.L为坡长。
1.2在地形坡度较大的个别困难地段,道路纵坡极限值不宜大于11%,其坡长不大于80m,路面应由防滑措施。
2.道路纵坡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横向坡为1.5%~2.5%。
人行道横坡为1.0%~2.0%3.道路宽度3.1居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3.2 小区级道路:路面宽6.0~9.0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3.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3.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3.5 双车道:W=6.0~9.0m(场地主干道双车道宽度,小型车双车道最小宽6米,大型车双车道最小宽7米)单车道:W=3.5~4m;(车道兼具回车通道作用,应按照停车场标准设计车道宽度)4.转弯半径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道路路牙最小半径)6.0m:车长不超过5米的三轮车、小型车。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完整之欧阳治创编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一、规划设计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二、建筑类:《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园林园建工程规范》《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三、消防类:《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三、绿化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四、其他类:《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8-2013《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 06SJ805《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园林景观工程设计(行业)取费标准》2013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一、《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
景观设计常用规范大全
景观设计常用规范大全景观设计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1、建筑用地红线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高压线与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见下图)2、道路5(2(2 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2 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3 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14 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微型车4.5m/小型车6m)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
(普通车9m/登高车12m/特种车16-20m),具体需按当地消防验收标准来定。
5 居住区道路红线转弯半径不得小于6m,工业区不小于9m,有消防功能的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为12m。
6.道路边缘到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建筑物正前道路,无出入口,居住区道路高层5m,多层3m;小区道路都3m,组团路及宅前小路都2m. 有出入口,小区路5m,组团路及宅前小路2.5m.建筑物侧面道路,居住区道路高层4m,多层2m,小区路都2m,组团路及宅前小路1.5m.围墙距道路最小1.5m.居住小区采用沿围墙的外围停车时,外环停车带与道路总宽度宜为12m(垂直停车).备注: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居住区小区组团户数 10000-16000 3000-5000 300-1000 人口 30000-50000 10000-150001000-3000 道路分级居住区道路一般可以分为三级或四级:第一级居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m。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防护措施与安全设计原则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防护措施与安全设计原则尊敬的读者,根据您所给的题目“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防护措施与安全设计原则”,我将按照常用规范和设计原则,以简洁美观的方式来撰写此篇文章。
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园林景观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公共空间的安全以及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园林景观的设计和建设中需要遵守一系列规范和原则。
在本文中,我们将总结一些常用的规范和防护措施,以及园林景观的安全设计原则。
一、规范汇总1.土壤规范:园林景观的土壤应符合规定的环境标准,具备适宜植物生长的质地和营养成分。
土壤的质量与植被的健康生长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定期检测土壤的pH值、有机物含量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
2.水源规范:水是园林景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水源的质量和供应方式直接影响园林景观的生态效益和观赏价值。
为了保证水源的清洁和稳定供应,园林景观需要遵守有关水源保护和水资源利用的规范,在设计中合理规划水体的蓄水和循环利用。
3.植物选择规范:园林景观的植物选择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特性以及设计的目的来确定。
植物的种类和数量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和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植物。
4.施工规范:园林景观的施工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行,包括施工时间安排、工艺流程、材料选用和质量控制等。
施工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二、防护措施1.围栏和护栏:园林景观中的围栏和护栏可以提供边界标识和安全保护,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破坏植被。
围栏和护栏的高度、材质和样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确保其既具有美观性又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
2.标识牌和路牌:在园林景观中设置合理的标识牌和路牌,可以提供必要的导向和信息,避免人员迷失或造成混乱。
标识牌和路牌的布局应合理,字体清晰易读,颜色醒目,以确保人们能够轻松获取所需信息。
3.灯光设施:园林景观的适当照明可以提高夜间安全性,并增加景观的美感。
园林景观安全设计中的常用规范
园林景观安全设计中的常用规范园林景观设计的主要目标是创造一个美丽、舒适和安全的环境,提供人们休闲和娱乐的场所。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采用符合安全规范的设计和实践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园林景观安全设计中的常用规范。
一、地形和水体设计规范在园林景观设计中,地形和水体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合理的地形设计可以提供安全的行走和活动空间,而水体设计则可以增加景观的美感。
在进行地形设计时,需要遵守以下规范:1.地势平缓:景观设计中应优先选择平坦的地势,以避免用户在行走时受伤。
2.防滑措施:在地面铺设防滑的材料,如石材、塑胶地板等,以确保用户在潮湿或雨天时不易滑倒。
3.水体设计:水体设计应遵循相应的安全要求,例如为水池设置护栏或围栏以防止人员意外落水。
二、植物选择与布置规范植物是园林景观中的重要元素,但不同的植物对于安全性存在差异。
在进行植物选择与布置时应注意以下规范:1.毒性植物的避免:避免种植具有毒性的植物,以防止人们接触到可能引起过敏或中毒的植物。
2.触刺植物的合理布置:对于具有尖刺或针刺的植物,如仙人掌等,应合理布置,远离人们经常经过的区域,以免发生刺伤。
3.防止过高植物阻挡视线:高大的树木或灌木可能阻挡人们的视线,增加安全隐患。
因此,在视线必须保持清晰的区域,应选择较低的植物品种。
三、设施设备的配置规范为了提供舒适和便利的使用体验,园林景观中的设施设备也必须按照规范进行配置:1.坐椅的设置:合理设置坐椅,以提供休息的场所,同时要保证坐椅的坚固性和稳定性,以免发生意外。
2.遮阳设施:在炎热的夏季,提供足够的遮阳设施,如阳伞、棚等,以防止人们晒伤。
3.照明设备:在夜间或昏暗的地方,应设置照明设备以确保用户的安全。
四、路径和通道的规范路径和通道是园林景观中人们行走的主要区域,因此,它们的设计和规范必须得到重视:1.路径的宽度和坡度:路径的宽度应能容纳行人和可能的交通流量,坡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以确保用户的稳定和安全。
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中的常用规范
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中的常用规范园林景观绿化设计是指对建筑、城市、乡村等空间进行绿化、造景和景观设计的过程。
在进行园林景观绿化设计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设计的安全、美观和可持续性。
下面将介绍一些在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中常用的规范。
1.《景观绿化技术规范》《景观绿化技术规范》是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规范,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景观绿化的基本要求、植物选用与配置、绿化设施的设计等方面。
2.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是国家环境保护局在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一个重要规范,其中包括了对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绿化植物选用和配置、灌溉与养护等方面的要求。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进行规范的标准,其中包括了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步骤、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4.国家园林局发布的《城市公园绿地设计规范》《城市公园绿地设计规范》是对城市公园绿地进行设计的规范,包括公园绿地的分类、设施配置、路网规划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对公园绿地的景观效果、风景线、功能配置等进行了规定。
5.国家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为城市道路的绿化设计提供了指导,包括了道路绿化的基本要求、绿化植物选用和配置、排水和灌溉等方面的规定。
6.《城市居民区绿地规划设计标准》《城市居民区绿地规划设计标准》是对城市居民区绿地规划和设计的标准,包括了绿地的分类、面积指标、功能配置等要求,同时也对居民区内绿地的景观效果、设施配置等进行了规定。
7.《园林植物选用及配置技术规范》《园林植物选用及配置技术规范》是对园林植物的选用和配置进行规范的标准,包括了植物的选用原则、适应性、分布区划等方面的要求。
除了以上列举的规范外,不同地区还有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标准,例如城市环境景观规范、生物多样性保护规范等。
设计师在进行园林景观绿化设计时,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要求和地区规范进行合理的设计和施工,以确保设计的安全和可行性,同时也要注重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要求规范汇总情况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一、《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
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
第4.3.3条溢水口的口径应考虑常年降水资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
第4.3.4条护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
第5.1.2条园路宽度宜符合表5.1.2的规定。
园路宽度(m)表5.1.2第5.1.3条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它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二、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三、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第5.1.4条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
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
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
第5.1.5条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
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
第5.1.6条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
第5.1.7条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第5.1.8条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
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
第5.3.3条通行车辆的园桥在正常情况下,汽车荷载等级可按汽车-10级计算。
第5.3.4条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桥面人群荷载按3.5kN/m2计算。
第5.3.5条作用在园桥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 kN/m计算。
第7.1.2条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它造园要素统一协调;二、层数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三、游人通行量较多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5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c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6cm;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级;侧方高差大于1.0 m的台阶,设护栏设施;四、建筑内部和外缘,凡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1.0 m处,均设护栏设施,其高度应大于1.05 m;高差较大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1.2 m;护栏设施必须坚固耐久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其竖向力和水平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五、有吊顶的亭、廊、敞厅,吊顶采用防潮材料;六、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服的构造。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标准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标准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标准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景观品质,规范园林景观设计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标准。
1.保护生态环境:园林景观设计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设计师应尽量保留原有的植被,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
2.合理规划绿地布局:园林景观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功能需求,合理规划绿地布局。
绿地应分布均匀,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满足人们休闲、娱乐、运动等需求。
同时,要考虑到绿地的可达性,便于市民的出行和利用。
3.创新设计手法:园林景观设计应注重创新,采用新颖的设计手法和理念,打破传统风格的束缚。
设计师可以结合现代科技,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创造出独特的景观效果。
同时,设计师也应注重文化传承,将当地的文化特色融入设计中,体现地域特色。
4.注重景观细节:园林景观设计应注重细节处理,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植物的配置、景观元素的布置等等。
细节上的精致处理可以提升景观品质,增加人们的审美享受。
5.增加生态防护设施:在园林景观设计中,应增加生态防护设施,如种植防护林带、构建雨水花园、设置生态湿地等。
这些设施可以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净化空气、保护水资源、控制洪水等。
6.合理利用绿色技术:园林景观设计应合理利用绿色技术,如节水灌溉系统、太阳能照明系统、雨水收集系统等。
这些技术可以提高绿地的可持续性,降低对能源的消耗。
7.配套设施完善:园林景观设计不仅要考虑景观本身,还要注重配套设施的完善。
包括座椅、垃圾桶、休息亭、公共厕所等,这些设施能够方便市民的使用,提高绿地的利用率。
8.安全性考虑:园林景观设计应注重安全性考虑,包括防滑、防摔、防盗等。
设计师应合理设置栏杆、照明设施等,确保市民的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标准。
设计师在进行园林景观设计时应遵循这些标准,同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创新,以提高城市景观品质,增加人们的生活幸福感。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最新版(2021.02月整理)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最新版(2021.02月整理)一、规划设计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20.01已出意见稿,即将更新)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201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T 3008-2017《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T 51406-2014《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城市湿地公园设计导则》(2017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GB/T 51346-2019二、建筑类:《民用建筑统一设计标准》GB 50352-2019《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园林园建工程规范》《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三、消防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新版即将发布)三、绿化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2017.01增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园林绿化木本苗》CJ/T 24—2018《园林绿化球根花卉种球》CJ/T 135—2018四、其他类:《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风景园林制图标准》CJJ-67-2015《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8-2013《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 06SJ805《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17)《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园林景观工程设计(行业)取费标准》2013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一、《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3.5.6 公园配建地面停车位指标可符合表3.5.6的规定。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一、植物配置规范:1.植物数量:应在保证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植物数量。
2.植物种类:应根据地域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进行配置。
3.植物高度:应遵循“低前高后、疏密有致”的原则进行植物高度配置。
4.植物距离:应根据植物的生长速度和体型大小,合理设置植物之间的距离。
二、园路与广场规范:1.建设标准: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确保园路和广场的质量和安全。
2.道路设计:应考虑交通流量、行车速度和人流密度等因素,进行道路宽度、长度和弯曲程度的设计。
3.广场规划:应根据功能需求和空间大小,合理规划广场布局和配套设施。
三、雕塑和水景规范:1.雕塑设计:应尊重自然、与环境协调,采用不同的材料和形式进行创作。
2.水景布局:应根据地形和植物配置的要求,合理设置水池、喷泉等水景设施。
3.水质要求:应保证水质清洁、无毒害、透明度高,不影响生态环境。
四、照明设备规范:1.设计要求:应考虑光源的类型、亮度和色彩,进行灯光设计。
2.灯光分布:应根据景观特征和安全要求,合理设置灯具的分布位置和数量。
3.能源节约:应采用低能耗、高效率的LED灯光设备,实现能源节约的目的。
五、安全防护规范:1.设施保障:应保障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和防盗设施等装置的完好性。
2.安全标识: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确保游客和员工的安全。
3.应急预案:应制定园区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案,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以上是园林景观常用规范的主要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同因素,合理规划和配置园林景观,确保环境的美观和安全。
常用景观设计规范
常用景观设计规范景观设计规范是指在景观设计过程中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旨在确保设计方案具有良好的功能性、美观性和可持续性。
以下是常用的景观设计规范:1.布局规范:根据场地的大小、形状和功能要求,合理规划景点、路径和绿化带的位置。
布局规范还要考虑交通、人流和自然环境等因素,以确保景观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2.绿化规范:绿化是景观设计的重要部分,需要注重植物的选择、种植密度、植物栽培和保养等方面。
常用的规范包括树木的间距、种植面积比例、植物的高度和宽度限制,以及植物的抗风、抗旱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3.道路和路径规范:景观设计中的道路和路径需要考虑交通流量、人流量、通行安全和可访问性等因素。
规范要求路径的宽度、高度和坡度等要符合人们的步行和轮椅通行需求,同时要确保道路的通畅和交通安全。
4.水体设计规范:水体是景观设计中常用的元素,需要考虑水体的形状、尺寸、水质和水量等方面。
规范要求水体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注重水的循环和净化,以及保护水生物和水资源。
5.灯光设计规范:景观设计中的灯光可以提供安全、美观和夜间活动的需求。
规范要求灯光的类型、亮度、颜色和布置符合场地的功能和氛围,同时要避免光污染和浪费。
6.设备和家具规范:景观设计中常用的设备和家具包括长凳、桌子、垃圾箱和儿童游乐设施等。
规范要求设备和家具的材料、结构和安装符合安全、耐用和易维护的标准,同时要考虑人们的舒适和便利需求。
7.可持续设计规范: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景观设计也要注重可持续性。
规范要求采用环保材料、节能设备和雨水收集系统等,同时注重生态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和垃圾处理等方面。
8.管理和维护规范:景观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定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以保持良好的状况和功能。
规范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定期检查设施和植物的状况,以及保持景观设计的整体美观。
以上是常用的景观设计规范,每个规范都有其具体的要求和标准,设计师在进行景观设计时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应用,以确保设计方案具有良好的功能性、美观性和可持续性。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是指对于园林景观设计的一些基本规则和标准,以确保设计的质量和效果。
以下是园林景观设计规范的1000字简述:1. 绿化设计规范:园林景观设计中的绿化部分应以生态可持续发展和自然生态为基础,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并合理安排植被的种植密度和布局。
同时,要考虑到植物的观赏价值、生长周期和维护难易程度,以确保绿化效果的持久性和美观性。
2. 水体设计规范:水体是园林景观设计中常用的元素之一,规范要求水体的设计应考虑到安全性、景观效果和生态环境的综合因素。
水体的边缘要设置防滑处理,水质要保持清澈透明,水体的大小和形状要与场地整体风貌协调,并且要避免对周边植被和动物造成影响。
3. 硬质景观设计规范:硬质景观是指园林景观中的硬质构造,包括建筑物、道路、广场等。
规范要求硬质景观设计应体现当地的文化特色和地域特点,并且要与植物、水体等元素相得益彰。
设计要注意到硬质景观的安全性、人流流线、功能性和美观性,确保其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4. 照明设计规范:照明是园林景观中提供夜间照明效果的重要手段,规范要求照明设计应以节能、环保和人性化为原则,选择适宜的照明设备和灯光布置,以创造出独特的夜景效果。
照明设计要适应园林景观的功能需求,例如景观照明、人行道照明等,并注意避免对周边居民、动植物造成干扰。
5. 安全设计规范:园林景观设计要注重安全性,规范要求对于公共空间的设计要考虑到人员流动、通行方式、交通安全等因素。
道路和人行道要有良好的视线和交通指示,设有合理的护栏和标志物,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景观设计中的建筑物要符合相关建筑安全规范,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6. 可持续设计规范:园林景观设计要注重可持续发展,规范要求设计应考虑到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生态效益等因素。
设计中要使用可再生材料、节能设备和水资源循环利用系统,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园林景观设计还应鼓励人们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尊重。
园林景观照明设计中的常用规范
园林景观照明设计中的常用规范1.环境保护规范: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应尊重自然环境,不破坏植被和动物生态系统。
需要合理选择灯具材料,减少光污染和能源消耗。
此外,还应尽量减少对水资源和土壤质量的影响。
2.安全规范: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确保灯具的安装和使用安全。
例如,灯具应符合防水、防潮和防雷击的要求,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视觉效果规范: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应注重美学效果,使景观在夜间也能呈现出美丽的效果。
需要考虑光线明亮度和色温的选择,以及灯光的分布和照射角度。
同时,需要避免眩光和色彩失真,保证观赏者的舒适度。
4.功能性规范: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应考虑到不同场景的功能需求。
例如,夜间行人道路需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保证行人的安全。
而公园和花坛则可能需要柔和而浪漫的景观照明,营造出浪漫的氛围。
5.能源效率规范: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应注重节能和能源效率,选择低能耗的灯具。
可以采用LED灯具,LED灯具功率较低,寿命长,能够更好地满足节能的要求。
6.维护和管理规范: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应考虑到灯具的维护和管理,以便保证其正常工作。
例如,在设计中应合理设置灯具的位置和高度,方便灯具的更换和维修。
此外,还应考虑灯具的故障率和寿命,使维护和管理工作更加便捷。
总之,园林景观照明设计中的常用规范涉及环境保护、安全、视觉效果、功能性、能源效率以及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遵守这些规范可以确保照明设计的效果和质量,使园林景观在夜间呈现出美丽的景象。
同时,规范的设计还能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景观的可持续性。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汇总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一、《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
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
第4.3.3条溢水口的口径应考虑常年降水资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
第4.3.4条护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
第5.1.2园路宽度(m)表5.1.2第5.1.3条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它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二、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三、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第5.1.4条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
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
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
第5.1.5条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
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
第5.1.6条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
第5.1.7条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第5.1.8条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
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
第5.3.3条通行车辆的园桥在正常情况下,汽车荷载等级可按汽车-10级计算。
第5.3.4条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桥面人群荷载按3.5kN/m2计算。
第5.3.5条作用在园桥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 kN/m计算。
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中的常用规范
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中的常用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城市环境的美化与改善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
作为城市绿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园林景观绿化设计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园林景观绿化设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些常用的规范,以确保设计效果的实现,并为人们创造一个宜人的居住与休憩环境。
一、场地规划与布局在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场地规划与布局。
根据具体的项目需求与场地条件,合理规划与布局景观绿化的元素。
这包括合理划分场地功能区域,确定景观节点,考虑人流与交通需求等。
二、植物选择与配置在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中,植物的选择与配置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需要根据设计目的、景观风格、气候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合的植物品种,并将它们进行合理的配置。
植物的选择应考虑其适应性、观赏性、生态性等因素,并根据它们的生长习性合理安排空间。
三、景观元素的设计园林景观绿化设计需要考虑各种景观元素的合理运用。
这包括景观石、水体、雕塑、喷泉等元素的设计与布置。
在运用这些景观元素时,需要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使其融入整体设计,营造出具有美感与艺术性的景观效果。
四、景观照明设计景观照明设计在园林景观绿化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合理的照明设计,可以提升景观的夜间效果,增强人们的观赏体验。
在景观照明设计中,需要考虑照明效果、能量消耗、安全性等因素,并结合景观元素与场地特点进行合理的布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园林景观绿化设计需要积极关注生态环境保护。
在设计中,我们应遵循生态原则,注重保护和营造自然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保护现有的生态要素,如树木、水源等,并采用环保、可持续的设计与施工方式。
六、安全与便捷性考虑在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中,安全与便捷性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我们需要考虑人们的出行与活动需求,并通过合理的布局与设计,确保人们在使用绿化空间时的安全与便捷。
这包括规划合理的路径系统、设置安全设施、考虑无障碍通行等。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要点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要点1.景观设计概念:园林景观设计应符合场地特点和使用需求,并体现一定的设计理念。
设计概念可以包括主题、风格、氛围等,需要与场地环境协调统一2.绿化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要注重绿化元素的搭配和布局,包括树木、花卉、灌木和草坪等。
植物的选择应考虑气候、土壤和成长条件,以确保其生长和发展的健康。
3.水景设计:水景是园林景观设计中常见的元素,包括喷泉、池塘、溪流等。
设计要合理利用水资源,注重水的循环和节约使用,同时考虑水的效果和安全性。
4.交通路径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要考虑人流和车流的流动,确保安全和便利。
主要交通路径,如人行道、车道和通道,应合理布局,并考虑通行的舒适性和流线性。
5.器具和设施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要考虑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布置,例如长椅、垃圾箱和游乐设施等。
这些设施应与整体设计风格协调,并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6.照明设计:夜间照明是园林景观设计中重要的一环,可以提升景观的美感和安全性。
照明设计要考虑光线的亮度、颜色和分布,以及景区的光污染控制。
7.气候适应性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要考虑气候因素,以适应不同季节和气候条件。
例如,在北方地区,需要考虑保温和防寒的设计,而在南方地区则需要考虑遮阳和通风的设计。
8.可持续性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要注重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应选择适应本地环境的植物和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提倡节水和水源保护。
9.安全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要注重游客和员工的安全性。
设计要考虑防滑、防摔和防护措施,例如合理设置护栏、栏杆和警示标识。
10.辅助设施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要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包括残障人士和老年人。
应提供无障碍设施,例如坡道、扶手和轮椅通道,以便他们更好地享受园林景观。
总之,园林景观设计规范要点涵盖了设计概念、绿化、水景、交通路径、器具和设施、照明、气候适应性、可持续性、安全和辅助设施等方面。
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打造出美观、舒适、功能齐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园林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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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一、《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
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
第4.3.3条溢水口的口径应考虑常年降水资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
第4.3.4条护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
第5.1.2条园路宽度宜符合表5.1.2的规定。
园路宽度(m)表5.1.2第5.1.3条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它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二、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三、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第5.1.4条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
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
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
第5.1.5条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
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
第5.1.6条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
第5.1.7条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第5.1.8条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
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
第5.3.3条通行车辆的园桥在正常情况下,汽车荷载等级可按汽车-10级计算。
第5.3.4条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桥面人群荷载按3.5kN/m2计算。
第5.3.5条作用在园桥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 kN/m计算。
第7.1.2条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它造园要素统一协调;二、层数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三、游人通行量较多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5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c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6cm;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级;侧方高差大于1.0 m的台阶,设护栏设施;四、建筑内部和外缘,凡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1.0 m处,均设护栏设施,其高度应大于1.05 m;高差较大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1.2 m;护栏设施必须坚固耐久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其竖向力和水平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五、有吊顶的亭、廊、敞厅,吊顶采用防潮材料;六、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服的构造。
第7.1.3条游览、休憩建筑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0m;亭、廊、花架、敞厅等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第7.2.1条河湖水池必须建造驳岸并根据公园总体设计中规定的平面线形、竖向控制点、水位和流速进行设计。
岸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7.2.2条素土驳岸一、岸顶至水底坡度小于100%者应采用植被覆盖,坡度大于100%者应有固土和防冲刷的技术措施;二、地表径流的排放及驳岸水下部分处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7.2.3条人工砌筑或混凝土浇注的驳岸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寒冷地区的驳岸基础应设置在冰冻线以下,并考虑水体及驳岸外侧土体结冻后产生的冻胀对驳岸的影响,需要采取的管理措施在设计文件中注明;二、驳岸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7)的规定。
第7.2.6条叠山、置石和利用山石的各种造景,必须统一考虑安全、护坡、登高、隔离等各种功能要求。
第7.2.7条叠山、置石以及山石梯道的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7)的规定。
第7.2.9条叠石必须保持本身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山石衔接以及悬挑、山洞部分的山石之间、叠石与其它建筑设施相接部分的结构必须牢固,确保安全。
山石勾缝做法可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第7.5.1条公园内的示意性护栏高度不宜超过0.4m。
第7.5.2条各种游人集中场所容易发生跌落、淹溺等人身事故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性护栏,设计要求可参照本规范第7.1.2条的规定。
第7.5.3条各种装饰性、示意性和安全防护性护栏的构造做法,严禁采用锐角、利刺等形式。
第7.5.4条电力设施、猛兽类动物展区以及其它专用防范性护栏,应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设计和制作。
第7.6.4条游戏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儿童游戏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要求:1.室内外的各种使用设施、游戏器械和设备应结构坚固、耐用,并避免构造上的硬棱角;2.尺度应与儿童的人体尺度相适应;3.造型、色彩应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4.根据条件和需要设置游戏的管理监护设施。
三、戏水池最深处的水深不得超过0.35m,池壁装饰材料应平整、光滑且不易脱落,池底应有防滑措施;第7.6.5条游戏场地面一、场内园路应平整,路缘不得采用锐利的边石;二、地表高差应采用缓坡过渡,不宜采用山石和挡土墙;三、游戏器械下的场地地面宜采用耐磨、有柔性、不扬尘的材料铺装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前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例规定: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8.0.2.2 小区路:路面宽6~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8.0.2.3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8.0.2.5 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例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注:L为坡长(m)8.0.3.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例规定: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地坡道。
8.0.5.7 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表8.0.5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JJ 75-972.0.15 通透式配置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3.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3.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3.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3.1.2.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1.2.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3.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3.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4.1.1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
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2.2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
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4.3.2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5.2.2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
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5.2.3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
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5.3.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
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6.1.1 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
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
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四、《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4.0.2 用地自然坡度水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用地自然坡度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
4.0.3.3 台地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结合地形并满足使用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