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ppt课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pt课件
2024/3/9
抗菌药物局部应用的注意事项
➢ 全身给药后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 部给药辅助治疗,如中枢系统、厚壁脓肿、眼科感 染的局部应用。
➢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粘膜表面感染可局部 应用或外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分四个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
项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
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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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
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
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应用
3、经肝、肾两条途径排泄,肝功能减退时血药浓度 升高,如同时有肾功能损害时则血药浓度升高尤为 明显,严重肝病时需减量使用。属此类者有美洛西 林、阿洛西林、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噻肟、 头孢噻吩等。
4、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时不需调整剂量。属 此类者有氨基糖苷类、青霉素、头孢唑林、头孢他 定、万古霉素、多粘菌素等。
化学检查:尿蛋白。 显微镜检查:白细胞、红细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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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感染的确诊:病原学检查。 初步诊断或确诊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
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
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 克次体及肺部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 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微生物感染的证据, 诊断不成立者,不能应用抗菌药物。 病毒感染者不宜应用抗菌药物。
织中的药物浓度,不宜采用。
➢常用β内酰胺类半衰期只有1~2小时手 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可给予第二剂。必要时可用第3剂。
抗菌药物应用原则ppt课件
程有羊水吸入 预防艾滋病等免疫功能低下者肺孢子虫感染 肠道脱污染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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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病原体 来源
外源性—医用器材 医用环境 医用药品
内源性—皮肤粘膜 感染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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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植入物的手术; 指
暴露时间长; 证
8.7h
12 ~24h
1 .6 ~1 . 7h 4~6h 停4天
2 ~3天 0.5 q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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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浓度
骨浓度高的药物:克林霉素、林可霉素、 磷霉素、氟喹诺酮类
前列腺中浓度高的:氟喹诺酮 磺胺类 四环素 多西环素
CSF中浓度高: 氯霉素 磺胺 利福平 异烟肼 氟胞嘧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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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 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 方案。
• 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 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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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种选择
• 根据病原菌种类。 • 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 经验选择。 • 标准
1、是否有效; 2、有无毒性反应;毒性反应的大小,权衡利弊。 3、是否易产生耐药。 4、治疗部位浓度的高低。
•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 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 情况,妥善处理。
• 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 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 咽炎和扁桃本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 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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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血症:症状消退后1-2周,清除病原菌。 • 感染性心内膜炎:杀菌剂,4-6周。 • 化脓性脑膜炎:症状消失,CSF正常。 • 伤寒:体温正常后7-10天, • 布鲁菌病:6周以上。 • 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不少于10天。 • 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ppt课件
手术切口分类
卫计委2015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2什么情况下需要预防性应用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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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切口的感染率有显著不同,据Cruse统计: 清洁切口(Ⅰ类切口),感染发生率为1% 清洁-污染切口为7% 污染切口为20% 污秽-感染切口为40%因此,切口分类是决定是否需进行抗生素预防的重要依据。
剖宫产
第一、二代头孢菌,可加用甲硝唑(结扎脐带后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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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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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有前述特定指征时使用。1.有循证医学证据的一代头孢主要为头孢唑啉,二代头孢主要为头孢呋辛。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5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2.4 给药方法之给药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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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污染发生之前,“严阵以待”。过早给药无益,属无的放矢。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溶媒体积≤100ml,对没有禁忌症的患者,一般应30分钟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 ~ 2小时开始给药。剖宫产:一般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静脉应用。应在手术室给药而不是在病房。
抗菌药物临床用药指导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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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多重耐药菌管理联席 机制)
黄山市人民医院多重耐药菌联合管理干预流程图
临床科室采集微生物标本 微生物室培养及药敏实验 检出多重耐药菌,出双份报告
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 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 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 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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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技术支撑体系
管理团队建设 •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 经抗感染专业培训的临床药师 • 临床微生物专家 • 医院信息技术专家 • 感染控制专家 • 来自医院行政部门的支持
--21种抗生素、兽用抗生素(食品、3 水源)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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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KAPE耐药现状十分严峻
Enterococcus faecium (屎肠球菌VRE) Staphylococcus aureus (金葡菌MRSA) Klebsiella pneumoniae (肺克KPC) Acinetobacter baumannii(鲍曼不动杆菌CRAB) Pseudomonas aeruginosa (铜绿MDR/XDRPA) Enterobacterspecies(肠杆菌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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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院I类切口SSI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调查
1
000634** 46
右跟骨骨折术 后
内固定取出术
头孢硫脒 2g/bidX1d
无使用指征,病程记 录中未予说明
2
000641** 66
左锁骨骨折
切开复位内固 定术
头孢呋辛 1.5g/bidX9d
使用时间过长,病程 记录中未予说明
3
000639** 36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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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 此项为新增加内容,明确了医疗机构需要: ① 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② 建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 ③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 ④ 制定感染性疾病诊疗指南; ⑤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⑥ 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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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旧版仅提出了“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 但未给出详细具体的推荐。而新版在其基础上将手术类型全面细 化,而且对于同一个外科系统手术类型进行更为详细的区分。如 脑外科手术进一步区分为是 Ⅰ 类切口(清洁,无植入物)和 Ⅱ 类切口(经鼻窦、鼻腔、口咽部手术),并推荐选用不同的预防 方案:如 Ⅰ 类切口选择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而 Ⅱ 类切口尚可 ± 甲硝唑。
那么新版的指导原则发生了哪些变化? 2015版与2004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
原则》相比,变化主要在第一、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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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 新增“放射、超声等影像结果”为细菌、真菌性感染依据。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 药物 ◆ 删除“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与住院病人统 一为“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 ◆ 提出开始抗菌药物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是血液等 无菌部位标本。
时”。 ② 术中追加一次抗菌药物的条件改为“手术时间超过3 h或超
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 ml”。 ◆ 明确提出“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学习 ppt课件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注意事项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报告时限
1)死亡不良反应报告立即上报 2)严重的或新的不良反应15日内报告 3)一般不良反应30日内报告
2、发生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应积极进行临 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过程及处理常见错误 1)三个时间不明确。 2)干预措施过于笼统。如“对症治疗”、 “报告医生” 3)书写过于简单。如“皮疹,停药” 4)严重病例没有体温、血压、脉搏、呼 吸等记录。 5)门诊处方号或住院号要填写正确,住 院病例要有相应病程记录。
谢谢!
5)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 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可延 长至48小时。 6)明确提出: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 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 48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7)增加“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预防要求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增加“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 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 步诊疗措施”。
四: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及抗菌药物 药物特点制定抗菌治疗方案 提出根据病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尽可能选择针 对性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 给药方法,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 予口服治疗,并列出可予注射剂给药的六种情况。
9)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 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合格标本)送检 率≥50%
10)住院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患者病原 学(合格标本)检查百分率≥80%
注释:所称合格标本是指下呼吸道痰标本 (上皮细胞<10个/低倍视野、白细胞 数>25个/低倍视野)、肺泡灌洗液、 清洁中段尿液、组织和血液、脑脊液等 无菌体液标本。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5年版)
药剂科
• 2015年8月13日国家卫计委医政管局发 布了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 则》,原版(卫医发〔2004〕285号) 同时废止。 • 2015年10月9日国家卫计委、中医药管 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版 《原则》进行宣传、培训、实施工作。 • 那么新版《原则》有了哪些变化?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是指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的药物,其在临床上的应用需严格遵循指导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包括目的、适应证、禁忌证、给药方式、特殊情况下的应用、疗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
抗菌药物的应用目的为治疗细菌感染,缓解患者症状,改善病情。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感染部位、感染病原体类型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明确适应证和禁忌证。
适应证包括感染部位、感染病原体类型及患者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禁忌证则包括过敏史、严重肾功能不全等。
根据评估结果,医生可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选择抗菌药物时,医生应根据感染病原体类型、感染部位及患者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在药品选择上,应优先考虑抗菌谱广、疗效好、不良反应少的药物。
同时,应充分考虑患者耐药性及药物经济成本等因素。
给药剂量和方式需遵循药品说明书的规定,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抗菌药物的使用疗程较长,患者应按照医生的要求按时服药。
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过敏、严重肾功能不全等,医生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对于过敏患者,应避免使用致敏药物;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应选择对肾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
抗菌药物的疗程应根据实际病情来定,同时考虑药物半衰期、肾功能、年龄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抗菌药物使用至患者症状缓解、感染指标恢复正常后即可停药。
但若患者病情较重或存在耐药性感染,医生可适当延长疗程。
遵循医嘱: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遵循医生的医嘱,按时按量服药,切勿随意更改剂量或停药。
定期复诊:患者应按照医生的要求定期进行复诊,以便医生能够及时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不良反应监测:若在使用抗菌药物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如发热、恶心、腹泻等,应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耐药性监测: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菌种耐药性的产生,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耐药性监测,以确保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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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四、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 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特点不同,因此 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 菌药物的药学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 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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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 制订抗菌治疗方案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5、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 ①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有效治疗浓度时加用局部给药 作为辅助治疗; ②眼部及耳部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③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 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过敏反 应的抗菌药物。
(三 ①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如吞咽困难者);
②患者存在明显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如呕吐、严重腹泻、胃肠道病 变 或肠道吸收功能障碍等);
③所选药物有合适抗菌谱,但无口服剂型;
④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 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者(如感染性心内膜 炎、化脓性脑膜炎等);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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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
1、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 征;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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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 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 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感染的临床 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 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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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 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 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 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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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 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 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 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 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 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 验治疗。。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 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 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 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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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尽
可能选择针对性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 菌药物。进行经验治疗者可根据可能的病原菌及 当地耐药状况选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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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药物联 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其他β-内酰胺类 与氨基糖苷类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 2 种药物联合,3 种及 3 种以 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 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亦可能增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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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
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是最常见的社区获得性感染, 多由鼻病毒、冠状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 毒 、腺病毒所致,有时也由肠道病毒所致,病程多 为自限性,一般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予以对症 治疗即可痊愈,少数患者可原发或在病毒感染基 础上继发细菌性感染,抗菌药物仅限于出现细菌 感 染症状,如咳脓痰或流脓涕、白细胞增高等时 才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5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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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部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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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 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及2 种以上复数菌感染, 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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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3.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 药性的感染,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 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 4.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剂量可适当减少 ,但需有临床资料证明其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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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二)给药剂量 一般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 量范围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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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三)给药途径 1、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 治疗,选取口服吸收良好的抗菌药物品种,不必 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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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⑤感染严重、病情进展 迅速,需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患 者等);
⑥患者对口服治疗的依从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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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三)给药途径 3、接受注射用药的感染患者经初始注射治疗病情 好转并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4、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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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四)给药次数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发挥最大药效,杀灭感染灶 病原菌,应根据药动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 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 素、克林霉素等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应一日多次 给药。
氟喹诺酮类和氨基糖苷类等浓度依赖性抗菌药可 一日给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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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五)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 正常、症状消退后 72~96 小时,有局部病灶者 需用药至感染灶控制或完全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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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 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 的严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