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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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拟设立机构名称举办者填表日期年月日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

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六)。

注: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作附件(八)注: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本表之附件(四)。

注:拟聘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注: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作附件(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办事处)填写;
4、本表中“学校名称”,是指经审批机关批准符合规定要求的规范名称,由审批机关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毛笔填写或打印。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6、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批意见填写,根据《洛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规定,经认真审查材料和现场勘查,认为✕✕✕✕✕✕职业培训学校符合办学条件。

同意成立✕✕✕✕✕✕职业培训学校,并报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八)培训、实习场地证明。

包括办公、培训实习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的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

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

(九)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校长、教师、学生、财务、后勤、保卫、卫生、安全设备管理等。

(十)学校开设专业(工种)教学计划大纲、使用教材等。

(十一)与开设专业(工种)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情况。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提供筹设的材料和正式设立的三至十^一项材料。

一、变更办学地址1、申请变更办学地址的书面报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2、新地址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正规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由公安消防部门发出的冋意在新址作为培训教学场地的消防验收证明材料;4、提供租赁红线图、简易的理论实操课室平面图、设施设备布局图,并可在图中用文字标明工位的数量。

5、许可证、登记证书。

6、其它:如劳动用工备案证明,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1、提交申请变更法人的书面报告,在报告中应明确表明机构的债务情况,如有债务应有明确的解决债务办法,填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2、原法人的《离任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3、新重事会选举新法人的决议(需有重事会全体成员签名);4、原董事会增加新董事的决议(含新增董事的注资情况、股权分配、债权和债务的承接情况、董事会全体成员签名等资料);5、新法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许可证、登记证书。

7、其它:如劳动用工备案证明,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三、增加培训项目1、提交申请增加培训项目的书面报告,填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2、增加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拟用教材;3、增加培训项目的教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签订有效劳动合同;职业教育、教学经历;4、增加培训工种(专业)及培训层次的场地资料、设备清单(含具体数量、单价及总值)等资料。

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提供材料一览表定教学文稿

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提供材料一览表定教学文稿
7-1
1、相配套的教学(培训)大纲
(应提供所有开设科目和专业的)
7-2
2、配套的教学计划
(应提供所有开设科目和专业的)
7-3
3、配套的教材
8、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学校董事会成员)
8-1
1、董事会成员名册(附身份证号)
8-2
2、身份证

8-3
3、学历


8-4
4、职称

√8-55、Fra bibliotek作简历(7)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
(应在2年以上,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8)身体状况健康表

(9)聘用协议书

9-2
2、教学管理人员
(1)身份证

(2)职称(资格)证


(3)学历证书


(4)工作简历
(5)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
(应在2年以上,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6)聘用协议书

9-3
3、职业指导人员
8-6
6、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证明材料
9、校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教学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9-1
1、校长
(1)身份证(校长和负责人-----

(2)职称(资格)证


(3)上岗证


(4)学历证书


(5)提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证明
(6)工作简历

备注
我们长期呆在校园里,对社会缺乏了解,在与生意合作伙伴应酬方面往往会遇上困难,更不用说商业上所需经历的一系列繁琐手续。他们我们可能会在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手续中迷失方向。对具体的市场开拓缺乏经验与相关的知识,缺乏从职业角度整合资源、实行管理的能力;有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及项目编号(一)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三)项目编号:D11002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款: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款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75号)附件2《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81项处理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的项目名称调整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审批层级和部门调整为“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一、审批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学校。

二、审批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 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 3 年。

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当达到 300 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4、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学校理(董)事会由 5 人以上组成,其中 1/3 以上的理(董)事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6、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7、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文案大全8、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4 ,所开设的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 2 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并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的任教条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资料讲解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资料讲解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情况报告自收到筹设批准书后,我们认真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展筹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简章等)。

二、教学场地及设备筹备情况(场地面积、装修及布置情况,教学设备、实训设备配置情况)。

三、教职员工聘任情况(校长、教务负责人、会计、管理人员情况,理论与实操专职教师情况)。

四、培训教材准备情况(拟用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情况)。

五、其它筹备情况。

附件:(各项管理制度,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职人员学历、职业资格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资料)报告人签名:年月日学习-----好资料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申请事项:请求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陈述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职务)等情况,拟成立单位的筹建情况、已具备的办学条件、达到的标准,有无利害关系人……)基于以上事实,(陈述法律及政策依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劳社〔2004〕11号)的有关要求,请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请批准申请人:年月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法人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民办培训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材料说明和相关表格

民办培训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材料说明和相关表格

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件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负责人)登记表附件3:董(理)事会一览表附件4:董(理)事会成员简历附件5:监事会一览表附件6:监事会成员简历附件7: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附件8:变更申请书附件9:办理变更授权委托书附件10: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附件11:南阳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核准表附件12:教职工一览表附件13: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材料说明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负责人)登记表附件3董(理)事会一览表附件4董(理)事会成员简历附件5监事会一览表附件6附件7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法人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3、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办事处)填写;4、本表中“学校名称”,是指经审批机关批准符合规定要求的规范名称,由审批机关填写;5、本表一律由钢笔、毛笔填写或打印。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附件8变更申请书南阳市人社局:本单位因现申请将:原证书有效期变更为新政书有效期法人由变更为名称由变更为住所由变更为注册资金由变更为业务范围由变更为特此申请。

法定代表人(签章):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盖章)年月日附件9南阳市职业培训学校办理变更授权委托书南阳市人社局:现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我们的代理人,代理办理变更事宜。

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及职称:电话:身份证号:委托权限: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附件10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附件11南阳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核准表附件12教职工一览表附件13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材料说明1、受理范围:单位或个人,南阳市范围内初、中级职业培训学校。

2、受理条件: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材料清单注: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并双面装订成册,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携带原件查验。

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登记表机构全称(拟)举办者审批管理机关申报日期:年月日表一:基本情况表表一附件《基本情况表》相关纸质材料表二:培训教材与课程情况表表二附件《培训教材与课程》相关纸质材料表三:办学场所情况表表三附件《办学场所情况表》相关纸质材料表四:举办者情况表表四附件《举办者情况表》相关纸质材料表五:组织机构情况表表五附件《组织机构情况表》相关纸质材料表六:行政领导情况表表六附件《行政领导情况表》相关纸质材料表七:资金资产情况表表七附件《资金资产情况表》相关纸质材料表八:教职工情况表表八附件《教职工情况表》相关纸质材料上海市民办学校校长信息表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我(单位)申请设立(拟设机构名称),承诺递交的下列申请材料及其容是真实的。

举办者(签章):年月日教材合法合规及自愿接受监督检查的承诺书浦东新区教育局:我(个人或单位)申领办学可证,承诺本机构按照《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容,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组织教学。

选用与培训项目及培训计划相匹配的教材,所有课程教材来源合法、合规,并自愿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涉及引进教材的,格遵守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承诺不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等。

举办者(签章):XXXX年XX月XX日规组织竞赛承诺书浦东新区教育局:我单位拟组织举办竞赛活动,做以下承诺:(一)不面向社会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

(二)不将自身培训(教学)活动和所开展的竞赛捆绑,影响竞赛公平;不将竞赛结果以各种形式提供给本市中小学校(含学校教职工),干扰正常招生入学秩序;进行有关竞赛与升学相关联及获奖学生升学情况等面的宣传。

(三)不与未取得办学可证的其他社会机构共同组织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情况报告自收到筹设批准书后,我们认真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展筹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简章等)。

二、教学场地及设备筹备情况(场地面积、装修及布置情况,教学设备、实训设备配置情况)。

三、教职员工聘任情况(校长、教务负责人、会计、管理人员情况,理论与实操专职教师情况)。

四、培训教材准备情况(拟用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情况)。

五、其它筹备情况。

附件:(各项管理制度,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职人员学历、职业资格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资料)????????????????????????????????? ??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申请事项:请求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陈述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职务)等情况,拟成立单位的筹建情况、已具备的办学条件、达到的标准,有无利害关系人……)基于以上事实,(陈述法律及政策依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劳社〔2004〕11号)的有关要求,请求新华区人力资申请单位(个人)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最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最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拟设立机构名称举办者填表日期年月日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

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七、本表中的签字、印章复印无效。

件(六)。

注: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作附件(八)注: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本表之附件(四)。

注:拟聘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作附件(五)。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情况报告自收到筹设批准书后,我们认真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展筹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简章等)。

二、教学场地及设备筹备情况(场地面积、装修及布置情况,教学设备、实训设备配置情况).三、教职员工聘任情况(校长、教务负责人、会计、管理人员情况,理论与实操专职教师情况)。

四、培训教材准备情况(拟用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情况).五、其它筹备情况。

附件:(各项管理制度,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职人员学历、职业资格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资料)报告人签名: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申请事项:请求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陈述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职务)等情况,拟成立单位的筹建情况、已具备的办学条件、达到的标准,有无利害关系人……)基于以上事实,(陈述法律及政策依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劳社〔2004〕11号)的有关要求,请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请批准申请人:年月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法人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条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条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条件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民办职业陪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如果两个以上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则需要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并确定各自出资计入开办资金的实数方式和相应比例。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该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并拥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和活动等固定资产应不低于30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举办者的办学投入应当履行法定出资程序,验资机构需要提供验资报告,评估机构需要出具评估报告,并符合登记注册主管部门规定的出资比例要求。

举办者需要将所有办学投入及时过户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下,依法落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法人财产权。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并应有办公用房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在居民住宅内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需要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教学场所应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有满足实教学需要的实操作场所。

学校选址和校舍建筑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抗震、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800平方米。

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招收寄宿学员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平方米。

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该配备专职校长,校长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校长应具有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该配备专职学管人员,数量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doc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doc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个人申办社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写;
4、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毛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第三章设立第四章变更和终止第五章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六章扶持与奖励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办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要适应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有利于技工教育培训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

(二)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

(三)组织职业(工种)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的开发;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考核评估和师资培训工作。

(四)按照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审批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并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筹设的指导工作。

(五)负责省属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并指导市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对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责:(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审批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并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筹设的指导工作。

(二)负责民办培训学校项目变更的审批工作,核发、变更办学许可证。

(三)负责民办培训学校日常办学活动和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教学管理评估工作,对学校诚信办学等工作进行指导。

(四)负责民办培训学校招生广告和收费公示等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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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副教授
19
理论老师
兼职
实习指导教师
邢志民
本科
理论教师
13
实验操纵
专职
丁日才
本科
理论教师
10
实验操纵
专职
李洪钧
本科
理论教师
11
实验操纵
专职
胡波
本科
试验师
22
理论老师
兼职
孔欣
本科

本科
讲师
15
理论老师
兼职
白秀娜
本科
讲师
10
理论老师
兼职
培训场地及设施
场地情况
形式
总使用面积
教室
文化水平
专(兼)职
林培智
校长
高级教师
本科
专职
张兴华
副校长
培训师
本科
专职
彭晶
财务经理
会计师
本科
专职
朱传贤
财务副经理
会计师
本科
专职
专业理论课教师
姓名
文化水平
职称
(品级)
教龄
(专业)
承担课程
专(兼)职
张兴华
本科
培训师
14
计算机
专职
王敏
本科
培训师
12
计算机
专职
陈泰宇
研究生
副教授
16
计算机
专职
姜雪梅
研究生
副教授
3.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依照规范民办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担任填写;
4.本表一律由钢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6
计算机
专职
姚玉琳
本科
副高
15
理论老师
专职
王明志
本科
本科
19
高级实验师
专职
王芳
博士
教授
24
理论教师
兼职
赵丽红
研究生
讲师
12
理论老师
兼职
宋晓杰
研究生
讲师
12
理论老师
兼职
刘学斌
研究生
副教授
18
理论老师
兼职
齐艳茹
研究生
副教授
16
计算机
兼职
王延松
本科
副教授
20
电子信息
兼职
段跃军
本科
副教授
24
理论老师
兼职
睢忠林
实习场地
工位数
自有
租用
培训仪器设备
实习设备设施
办学经费来源
办学管理制度
主管部分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行政部分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民办学校名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备注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报职业(工种)的培训年夜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教材;
附件1:
欧阳光明(2021.03.07)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申请日期
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制
申请单位
详细地址
联系德律风
邮编
申请内容
培训对象
培训规模
培训形式
培训工种或专业
培训工种或专业
培训目标
培训时限
所选用教材
人员情况
教职工总数: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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