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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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道德
摘要:目前科学研究中存在的伦理与道德问题已经引起了人类的极大关注,科学研究的领域十分广泛,本篇文章分析了生命科学和核科学这两个领域的伦理道德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以期由小见大,能够得出一种分析整个科学研究领域伦理道德冲突的思路。关键词:科学研究伦理道德问题生命科学研究核科学研究科学家
科学研究是运用严密的科学方法,从事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认识客观世界,探索客观真理的活动过程,是对研究变量或指标的共同的本质的概括。而当代“伦理”概念蕴含着西方文化的理性、科学、公共意志等属性,“道德”概念蕴含着更多的东方文化的情性、人文、个人修养等色彩。我们所讲的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道德,是科学研究者应当秉持的研究规则和行为规范,使伦理道德规范运用到涉及科技活动现实的具体问题的规范问题。
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探索、认识未知。理想的科学研究被描述为一个科学家求真、至善、臻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揭示着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开发应用有利于人类利益的技术,去追求人类社会的持续、和谐的发展。但是,理想状态只能是一个无限接近到无法到达的状态,科学和现实社会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冲突和矛盾,科学研究中的伦理道德就成一个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们讲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道德,并不是指科技成果本身有什么伦理道德,而是指科学研究、技术探索过程中的伦理道德,更是指科学研究应用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领域之中产生的伦理道德问题。
科学研究的诸多领域都涉及伦理道德问题,如核与生化武器伦理、计算机与网络伦理、生命与医学伦理、生态与环境伦理、工程伦理和宇宙伦理等,本篇文章将以生命科学和核科学两个领域作为切入点来分析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道德问题,进而由小见大,以期对整个科学研究领域中涉及伦理与道德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与看法,总结出一种应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思路。
一.生命科学领域
生命科学是研究生命活动现象、规律及其本质的科学。生命科学知识及技术发明成果总的来说是中性的,并不会对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带来坏的影响,关键是它被什么样的人掌握、用什么样的方式去研究、以什么样的目的去应用时,其带来的后果就可能完全不同。
生命科学引起伦理争论的主要研究领域有:基因组研究和基因治疗、转基因动物和克隆技术、活体实验、转基因农作物、干细胞研究、辅助生殖技术、异种器官移植等领域。接下来将主要介绍基因组研究和基因治疗以及此研究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活体实验问题。
人类基因组研究和基因治疗是生命科学的前沿课题,它的目的是要测定人类基因组的全部DNA序列,最终破译人体的遗传密码,揭示人类生命的奥秘,其巨大成就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将对医学、生物学的发展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产生深远影响。人类基因组研究对医学进步有划时代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是帮助我们了解疾病的发病机理,加速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也引出了新的治疗方法——基因治疗。人类基因组研究对生物学的研究具有规模化、系列化、信息化的导向作用,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也有促进作用。
可以看到,基因组研究和基因治疗给人类带来了福音,可任何事物都有二重性,基因组研究和基因治疗在其研究过程中和研究成果的应用上都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难题。
在研究过程中,遗传信息、“基因缺陷”等涉及到了公民的隐私权,基因资源的专利和争夺导致了“基因争夺战”,在医学实验中涉及到的人体试验、动物实验也涉及到了伦理问题。如今涉及人的临床实验越来越多,人体实验的伦理问题由来已久,早在二战时期日军在中国东三省的731部队、欧洲的德国纳粹分子便在活人身上进行人体实验,严重违背了人类的伦理道德。2002年哈佛大学在中国农村事先并未充分告知受测者实验的危险性,同时也未确定受测者是否为自愿接受测试的情况下进行人体实验,也有违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道德。
在研究成果的应用上,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第一,基因组研究成果可能会导致基因歧视和社会权利被侵害。如果一个人的基因信息被公布于世,势必对其本人造成伤害和损失,甚至会影响与其有关的人的正常生活,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带来诸多问题。第二,基因研究的成果可能会被利用制造基因武器,危及种族平等和人类安全。人类基因之间的差异性可能会被种族主义者和恐怖主义分子所利用、制造出基因武器,达到灭绝种族的罪恶目的。基因武器也许在短时间内还不会成为现实,但由于生物技术发展速度惊人,再加上政治野心以及征服欲的作祟,关于基因武器的传言已经不是耸人听闻。第三,基因组研究的成果被运用可能会造成对人的本质、价值尊严的干涉。基因组研究的成果为基因设计提供了可能性,人类获得了重新设计自己的能力,但由此可以引发伦理炸弹:基因设计将抹杀人类物种的多样性,不利于人类的进化,当把人类变成一组可归类、可计量、可提炼的化学物质或“品牌婴儿”时,生命是否仅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丧失了应有的价值?人为之人的尊严何在?人性何在?第四,由基因的序列和功能而引发抢夺基因专利。本来基因是天然的遗传物质而非人工产物,不能申请专利,可人类基因的密码一旦被解读,进行生物制药,其科学价值和经济效益十分巨大,基因也就成了一种生物资源,获得了新世纪“绿色黄金”的地位。人类之间也就爆发了愈演愈烈的“基因争夺战”。第五,克隆人技术的使用将导致严重的后果。克隆技术是基因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克隆人技术会减少群体中等位基因的多样性,实际上是高新生命技术对传统人文伦理的挑战,克隆人将会改变人与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造成家庭角色发生混乱,违背生命进化规律,对人类伦理造成冲击与破坏。
当前,生命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存在的伦理问题比比皆是,针对这些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纠正生命科学领域的错误做法,使其科学研究符合伦理道德呢?
第一,制定科学研究中的原则,利用这些原则来规制科学家的研究活动。如生命医学研究的伦理原则有:维护人的生命尊严,尊重人的自主权,尊重人的知情同意,保护人的不受伤害。体现在人体实验中,这意味着接受试验的人处于有选择自由的地位,有同意的合法权力,不受任何势力的干涉、欺瞒、蒙蔽、挟持,哄骗或者其他某种隐蔽形式的压制或强迫;对于试验的项目有充分的知情权,足以做出肯定决定之前,必须让他知道试验的性质、期限和目的、试验方法及采取的手段,可以预料得到的不便和危险,对其健康或可能参与实验的人的影响。在涉及人类受试者的医学研究中,个体研究受试者的福祉必须高于所有其他利益。
第二,强化科学家的责任与伦理观,提升科研工作者的素质。科学家的责任其一是对科学研究本身的行为负责,即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一旦意识到此类研究会威胁到人类生存,或者会对人类生活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就应当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其二是对科学家的社会行为负责,即科学家应当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知识,将自己已经认识或预见到的科学研究可能带来的各种后果,理性地和负责任地告诉公众。
第三,加强有关科学研究的制度和法律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用制度和法律的力量来强化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道德。发挥已有伦理审查组织和人民大众的监督作用,提高科研中“违背伦理”的成本,加大对责任人的惩处力度、监管和督查的力度,建立和完善科研伦理审查监督体系,加强科技立法。
二.核科学领域——核能开发与核电站建设
核能(或称原子能)是通过转化其质量从原子核释放的能量,核能发电是利用核反应堆中核裂变所释放出的热能进行发电的方式,与火力发电相似,将核能转化为水和水蒸气的内能,再将其转化为发电机转子的机械能,最后转化为电能。
核能开发涉及的伦理问题主要在于核能开发过程中科学家的行为、核电站的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核事故对人类健康造成长远影响、核废料的安全处置、核能技术滥用、核武器的威胁等。历史上发生的几次重大核电站事故如切尔诺贝利事故、三里岛核电站事故、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也使核能开发再次面临伦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