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及标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及标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及标准一、前言公路工程是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工程施工环境复杂、安全风险较高,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检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方面来探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具体要求。
二、检查内容1.人员和机构管理(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责任人员是否到位;(3)施工单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员工是否持证上岗;(4)施工单位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布置;(2)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安全防护网,是否具备防火、防爆等设施;(4)施工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是否有健全的安全交底制度。
3.设备和材料的安全使用(1)施工设备是否具备有效的维护保养记录;(2)施工设备是否按照规定作业范围和负荷,是否存在超负荷作业情况;(3)施工设备是否安装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4)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并有相关检测报告。
4.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1)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进行了专业评审;(2)施工中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3)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是否存在违规行为;(4)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是否开展了必要的质量检验。
三、检查标准1.合规性标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首要标准是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2)施工单位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内容及标准
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内容及标准(一)自查内容:1、查证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用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基建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2、查管理制度。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3、查工作现场。
防灭火、防排水系统及防汛物资、通讯系统、紧急避险建设、警示标识;汛期“四个一律”落实情况、防治职业危害措施落实情况。
4、危险源监控。
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按规定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重大危险源报主管局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5、查政策落实。
2013年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文件以及近期(暑期、汛期)各项防范措施等重点工作部署得到落实。
(二)自查标准1、相关证照资质:必须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年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各项制度,制度文本健全,每项制度与单位实际相符,有相应落实记录,各种运行、检查、检测记录要有记录人员本人签字。
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事故隐患。
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调查报告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依法接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监察指令执行。
重大危险源备案,应急预案备案。
领导带班交接班要有记录。
3、安全文化建设,尤其是“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4、打非治违。
一是院感管理规范。
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等重点区域管理,规范医疗操作,杜绝院内感染事故发生。
《关于公路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关于公路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各总监办、施工单位: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打造“平安工地”,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要节点控制和关键施工环节的管理,严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强化依法监管,确保实现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县交通局组织鹤宇公司有关人员于xx年9月16日对各施工合同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根据公路建设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指导方针,并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现阶段施工情况,内业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技术管理、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安全技术交底、重大危险源告知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
外业重点检查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布置和管理、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施工人员生活区域的安全情况、施工现场人员防护措施、高填深挖不良地段作业、交叉作业安全、消防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等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日常安全管理中能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年初下发的《通榆县xx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安全管理活动。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在可控状态,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的问题,如个别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安全生产工作方式被动,检查到了,发现了才予以整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存在侥幸心理、得过且过的思想,安全内业资料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问题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文明施工差,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费用投入少,各类标识标牌明显不足,设置不规范、不醒目,安全文明施工程度差。
2、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安全事故苗头仍然存在。
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执行力度不强,遗留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情况,还有待加强。
公路安全监理细则(四篇)
公路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和行车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路工程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安全监理的目标是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的合理控制。
第三条公路安全监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监理团队;(二)有监理现场的必要设备和工具,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在现场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并保持监理现场安全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四)根据施工方案和监理合同,及时进行检查和验收,合理评估施工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公路安全监理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即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将施工安全作为监理工作的核心任务;(二)统一领导和协调原则,即安全监理应与监理工作其他方面相互协调,统一领导;(三)主动监督和抽查原则,即应主动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四)依法监督和协助原则,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协助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路安全监理应具备以下责任:(一)负责制定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细则和工作计划,并进行组织实施;(二)负责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负责组织监理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上报和解决安全问题;(四)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纠纷,并进行跟踪处理和记录;(五)负责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质量问题。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六条公路安全监理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第七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防范;(三)相关施工技术和操作规程;(四)应急处理和救援方法;(五)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格
仪器检测:使用专业的检测仪器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安全要 求。
专家评审:邀请专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检查标准和要求
制定详细的检查标准
明确检查目的和范围 列出具体的检查项目和内容 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和扣分细则 针对不同工程类型和施工阶段,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格
汇报人:
汇报时间: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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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1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2 检查目的和范围 3 检查内容和方法 4 检查标准和要求 5 检查结果和处理 6 检查总结和建议
单击此处添加章节标题
检查目的和范围
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确保公路工程安 全生产符合的能力
附表和附件
提供附表和附件的详细信息和使用说明
附表:包括检查项目 表、评分表、整改通 知单等,用于记录检 查过程中的具体信息 和评估结果。
附件:包括检查计划、 检查标准、检查流程 图等,用于补充说明 检查内容和要求。
详细信息:附表和附 件的具体内容和格式, 包括表格名称、填写 要求、使用范围等。
明确检查的要求和流程
检查人员资质要 求:具备相关经 验和专业知识
检查设备要求: 确保设备完好、 准确、可靠
检查流程要求: 按照规定的程序 和步骤进行
检查记录要求: 详细记录检查结 果和整改情况
检查结果和处理
记录检查结果并进行分析
检查结果记录: 详细记录每次检 查的结果,包括 检查时间、地点、 人员、检查内容 等
检查总结和建议
对检查进行总结并给出建议
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提高公路工程质量,保障公路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包括质量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责任和监督等。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应当坚持公正、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工作机构,明确质量检查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质量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质量检查范围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二)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三)工程施工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四)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及使用情况;(五)工程施工过程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六)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情况。
第七条质量检查应当覆盖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整个工程过程的质量可控。
第三章质量检查内容第八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程施工的合规性检查;(二)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测和验收;(三)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四)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核和评定。
第九条质量检查应当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和阶段,制定相应的检查内容和标准,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质量检查方法第十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抽查、检测、审查等方法,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质量检查应当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和关键节点,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检查的对象、内容、方法和责任部门,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质量检查程序第十二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查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一)确定检查计划和任务,明确检查的对象和范围;(二)组织检查人员,制定检查方案和程序;(三)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查,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四)履行检查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整理、归档检查结果;(五)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议;(六)组织实施整改和督促落实,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公路局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局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公路局”)负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公路局工程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局工程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路局成立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研究制定公路局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组织编制和修订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规划;(四)监督检查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六)协调解决工程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公路局设立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
第八条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示;(二)负责编制和修订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四)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五)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六)完成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公路局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十条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公路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如下:(一)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事故调查处理。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方案及检查表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方案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字[2008]1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要求,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促进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现制订我站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标通过督查,进一步促进有关质量安全法规标准的落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我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公路建设健康发展。
二、督查组织机构质量安全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成立质量安全督查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
督查组组长:督查组副组长:第一组组长:成员:第二组组长:成员:第三组组长:成员:三、督查项目全省在建(含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和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一)第一组督查项目1.鸡西至讷河公路鸡西至拜泉段2.鹤大公路G201线牡丹江至宁安段扩建工程3.鹤大公路宁安至杏山段4.鹤大公路杏山至省界段5.牡丹江市、绥化市在建农村公路各一项(二)第二组督查项目1.吉黑公路拉林至五常至省界段2.黑河至呼玛公路3.哈尔滨至同江高速公路双鸭山(集贤)至佳木斯段扩建工程4.铁通公路方延段及五常至五常界段5.绥满公路大庆至黄牛场段高速公路扩建工程6.佳木斯市、黑河市在建农村公路各一项(三)第三组督查项目1.京加公路讷河至嫩江段2.京加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段3.嫩呼公路嫩江至多宝山段4.明沈公路肇源任民至安达段5.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6.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在建农村公路各一项四、督查内容1.综合督查是对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及在建项目质量与安全状况检查。
主要是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对有关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对质量与安全问题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
在建项目质量状况检查包括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的情况,(详见附表1-3);在建项目安全状况检查包括安全管理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督查内容及评分表(详见附表4-5)。
公路工程安全巡查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巡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安全巡查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安全巡查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安全巡查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组成。
2. 安全巡查小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组织实施巡查工作,并对巡查结果进行处理。
三、巡查内容1.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操作。
2. 核实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4.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作业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5. 审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6. 其他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巡查。
2. 不定期巡查: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突击巡查。
3. 专项巡查:针对特定的安全问题或风险点进行专门的检查。
五、巡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地点和内容。
2. 巡查前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准备工作,确保巡查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巡查过程中,记录发现的问题,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 巡查结束后,及时整理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六、问题处理1. 对于发现的轻微问题,要求现场立即整改。
2. 对于较大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
3. 对于重大安全问题,立即停工整顿,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七、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安全巡查制度的相关责任人,依据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 对于因忽视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结语:。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规程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规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隐患辨识、检查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二级及二级以上新建、改建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检查评价,其它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口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扌舌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安全帽GB 289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608高处作业分级GB 5725安全网GB 6095安全带GB 6722爆破安全规程GB 5065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T 7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TG 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T B05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 G1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F1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TF5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 07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权值对检查评价单项、分项,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3.2调整系数对不同检查评价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未整改隐患的扣分值进行调整的数值。
3.3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的重点监控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
3.4施工单位由施工企业派出并代表其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的现场机构。
3.5监理单位由监理企业派出并代表其履行施工监理合同的现场机构。
3.6建设单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以及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4篇)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的督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维护的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第三条质量安全督查是指督查机关对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维护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整改。
第四条质量安全督查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公正、及时的原则,注重预防、重视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理问题。
第五条质量安全督查应当注重工程全生命周期,包括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环节。
第二章督查机关第六条督查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或者经有关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二)有专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人员;(三)有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四)有公正、独立、严格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督查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督查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并定期进行组织调整和培训。
第八条督查机关应当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力合作,共同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的提高。
第九条督查机关应当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明确质量安全督查的重点和重点项目。
第十条督查机关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激励和鼓励督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督查内容第十一条质量安全督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公路水运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督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二)对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督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三)对公路水运工程的验收过程进行督查,确保验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四)对公路水运工程的维护过程进行督查,确保维护措施到位;(五)对公路水运工程的办理变更手续进行督查,确保变更合法合规;(六)对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公路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道路、桥梁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所称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的新建、改造、拓宽、大修、中修施工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施工;1-3: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努力实现零伤亡;1-4: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道路、桥梁的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执法职能;第二章安全管理2-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应当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消防保卫等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2: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业安全员;每个项目的专业安全员不得少于1名;2-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项目部有控制伤亡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达标目标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2-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经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未实行监理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下同签字认可后才能实施;重大重要工程施工方案必须报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才能实施;2-5: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资料齐全,交底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完备;2-6:各项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安全会议都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包括:整改和复查记录;并且有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或被检查班组负责人的签字记录;2-7: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制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8:工程项目开工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开工前必须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第三章封闭管理3-1:凡全路段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道路两侧连续设置围栏,实行全封闭围栏施工;3-2:凡半幅道路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半幅道路边连续设置围栏;路幅中间连续设置隔离带,隔离带应牢固、有安全警示标记和红色警示灯,禁止非施工车辆和行人进人施工路幅;3-3:道路施工预留的车辆及行人的通道或叉路口,周边应设置牢固的、封闭的安全防护栏杆或钢筋混凝土防护墙,使之与施工作业路段隔开;通道口及通道内应悬挂车辆和行人通行导向标记、安全警示标记;夜间应设置能满足通行要求的灯光照明;3-4:高架路桥基础或独立地下管道施工时的封闭管理要求,与3-1、3-2、3-3条相同;3-5:高架路桥墩、柱施工时,施工作业面应用密目式标准安全网封闭;3-6:高架路桥上部结构和路桥面系施工时,两侧临边应设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出构造层米,立杆间距2米,水平杆间距米;3-7:高架路上部结构和路面系施工时,高架路下预留的车辆、行人通道出入口上部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双层间隔米,防护棚悬挑出口米;3-8:陆上交通不中断的桥梁施工,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一侧应与施工的一侧之间设置封闭型隔离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牢固、有警示标记、夜间设红色警示灯;禁止车辆、行人进入施工作业面;3-9:河道不断航的桥梁施工,桥梁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用密目式标准安全网封闭围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记、夜间设红色警示灯;3-10:道路、桥梁的预留洞口、各类管道线井口,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安全覆盖,或在周边设置不低于米高度的安全防护栏杆;3-11:独立的桥梁施工,地面部分应全封闭围栏施工;第四章施工用电管理4-1:道路、桥梁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88;预算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用电方案,预算造价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4-2:工地推行TN-S系列,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难以做到“三级配电”的,应严格实行二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如果分箱与末端箱间距超过30米,应加设分配电箱;4-3:每台机械设备必须单独设置一只标准开关箱,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额定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毫安潮湿环境下应使用小于或等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使用电缆线;4-4:在地下电缆线、高压线附近施工,必须有满足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并有可靠的外电防护措施;4-5:外电引入施工现场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其接入和输出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4-6: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潮湿环境到特定条件下应按规范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4-7:检修带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4-8: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电工,建立施工用电档案,做好用电记录、安全检测记录和维修记录;施工用电设施安装与维修、线路架设、接线等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第五章基坑基槽、基础施工5-1: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明确的基坑基、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深度大于或等于4米的深基坑、基础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基坑基槽支护、变形和沉降观测、临边防护、上下通道、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管理等; 5-2:挖机、吊机、桩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人施工现场应随机提供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履历书,并确保机械设备各项使用性能良好,各类安全保险装置完好;5-3:施工单位要组织对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伪劣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投入使用;5-4:挖机、吊机、桩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的机操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5-5:土方开挖应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深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基坑槽上部应按“高处作业”设置临边防护,上下作业必须设置专用通道或能满足安全要求的“爬梯”和应急梯;5-6:基坑槽施工应按施工方案规定进行边坡、支护设施、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变形、沉降及位移监测,并设置报警值;监测人员应做好记录,发现隐患或趋近报警值应立即报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才能继续施工;5-7:挖掘机工作时,其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有人;必须在停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土、平底等人工作业;5-8:桩机作业平台应设围护,外露轴承应设安全防护罩;钻孔灌注桩成孔后、混凝土灌注成型前,对成孔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罩,防止人员坠落孔中;清孔、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的相关人员应系安全带;第六章吊装作业6-1:路、桥吊装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明确施工程序、吊装方法,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6-2:吊装作业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才能实施;6-3:用于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大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具有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履历书;浮吊作业需持有海事部门的作业许可证;6-4: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后,施工单位必须组织验收;整机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施工单位应组织试运转验收;验收合格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安监机构备案后才能使用;6-5:吊机起重机械的起重量必须在限载范围内,严禁超载;严禁斜拉、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物件;严禁用挖掘机代替起重机吊物;6-6: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特殊气候作业的规定;6-7:混凝土构件必须达到设计规定或国家规范规定的强度才能吊装;各类拼装焊接构件应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吊装;吊装时的“吊点”必须严格按设计计算确定;6-8:吊装作业必须使用经专业培训合格的专业司机、专业指挥和专业起重工,做到持证上岗;6-9:各类吊装起重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起重机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6-10:塔式起重机的拆、装、顶升必须按原厂规定操作,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负责人统一指导、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遇四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安装、顶升、拆除作业;6-11:吊装机械设备的调试和故障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第七章模架支撑体系7-1:高架路桥、立交桥以及一般桥梁的模架支撑体系,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必须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7-2:模架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提供详细的模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关键部位节点大样图;7-3:施工方案应明确模架体系所用材料,立杆的基础处理、间距、步距,水平支撑、剪刀撑、扫地杆、安全加强措施等;7-4:模架搭设前应作安全技术交底,将搭设标准、方案、作业环境、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重点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交代清楚;7-5:模架搭设过程中,要落实专人按标准和方案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查整改;搭设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验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7-6:高架路桥、桥梁包括涵洞的模架支撑体系在灌注混凝土前、灌注过程中、灌注后24小时内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在预加应力工序结束前均应加强监测,观测其沉降、变形,设置报警值;7-7:模架支撑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立足点,支模高度2米以上无可靠的立足点必须系安全带;7-8:模架系统的拆除,必须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设计无规定时按国家规范规定,并且由施工单位提供试块报告、监理工程师下达“拆模令”后才能拆除; 7-9:模架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前应作安全技术交底;拆除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记,并有专人安全值勤;第八章文明卫生与生活区管理8-1: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8-2: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应分类、整齐堆放,且有标识;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国家规定要求隔离存放;8-3:生活区炊事间、宿舍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木工间、配电间等应有消防措施和消防设施;8-4: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保养清洁;8-5:施工现场有预防污泥、污水、粉尘污染环境的措施;不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有控制施工噪声、减少扰民的措施;8-6:实施封闭施工的现场,有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8-7:各类标牌、安全警示标记、宣传标语、宣传橱窗等排列整齐、文字正确,保持清洁;8-8: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三大区域划分清楚,按不同要求落实责任人,搞好环境卫生管理;8-9:现场宿舍冬天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夏天有防蚊蝇叮咬和消署措施;衣被整齐、洁净;8-10: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严禁烧煮东西、严禁烧火取暖;8-11:生活区应设置厕所,并经常保洁,做到无蛆、无蝇、无恶臭;8-12: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厨房间生熟分开,有控制“四害”措施,炊事人员有健康证,食堂经营和饭菜供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要求;8-13:工地有茶水桶、医药箱和保健急救措施;发现流行性疾病应立即报告;。
山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山东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促进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的检查及各市交通质监站所监督项目的督查。
第三条质量安全督查,是交通运输行业实施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通过督查,了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状况及监管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指导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督查依据:(一)国家和行业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有关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三)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第五条质量安全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省厅质监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及意见署名并负责。
第六条督查工作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督查组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二章督查方式和内容第七条质量安全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具体督查可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第八条综合督查是指对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在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状况的抽查.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抽查,主要是抽查市级交通质监站对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活动等的开展情况。
在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状况抽查,主要是抽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主要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及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质量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督查指标项、标准或要求等见附件,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督查计分方法见附件6.第九条专项督查是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行业监管工作需要或突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抽查,具体工作方式和程序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道路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道路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相关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负有监督责任。
四、安全隐患排查内容1.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
2. 施工机械和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3. 高处作业和深基坑作业的安全防护。
4. 施工材料的堆放和使用安全。
5. 工人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情况。
6.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应急预案。
7. 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排查方式和频次1. 日常排查:由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负责,每日至少进行一次。
2. 定期排查: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 专项排查:针对特定的安全风险,如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后、恶劣天气后等情况进行。
六、隐患处理流程1. 发现隐患:任何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给现场安全员或直接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隐患登记:将发现的隐患详细记录在案,并进行分类。
3. 制定整改措施:根据隐患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实施整改:按照整改措施,及时进行隐患排除工作。
5. 复查验收: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七、培训与教育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制度的更新与完善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公路建设越来越重要,但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也会面临许多风险和安全问题。
因此,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讨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工艺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
如果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将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因此,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必须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确定各个职责部门的任务,实现职责的明确分工和有效协调。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是规定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方向和原则,是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的重要依据。
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方针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规定工程建设中必须重视人员、设备、工艺、环境和法律法规等方面。
安全规程制度公路工程的安全规程制度是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手段。
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规程制度,是预防事故和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安全规程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证公路工程安全的基本保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法规和指导性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与权限、安全生产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安全文明施工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是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质量方针、计划及有关规定所制定的一项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应明确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目标、重点工作、工期计划、安全预案、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等方面。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及标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及标准一、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项目名称抽查督查内容不得压缩合同工期1。
概算中是否确定安全生产费用 2。
确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达标 3。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是否及时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单位、单位主 要负责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单位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内设机构及负 责人等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责任书2。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1。
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 案和演练制度2。
编制消防、触电、溺水、防汛、高空坠落、人工挖孔、支架垮塌、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针对性强的专项方案3。
组织应急预案演练4.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安全保障措 施材料1.审核中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条件2。
对“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审查注 1 表中 “三类人员”是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监理单位项目名称督查内容1。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5。
监理安全月报制度1。
是否编制安全监理计划抽查 指标项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理计划备注指标项 合同工期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制度 建设单位备注2。
应有针对性能否落实到位1。
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 措施2。
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签字3.及时审查危(wei )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 案4。
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合理、有无签字1。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发停工指令; 2.发现较大或者普通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3.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 未报主管部门1。
安全监理台账记录应全面、有具体内容2。
经总监或者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 3。
有安全监理日志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施工单位项目名称督查内容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第一部分:前期准备工作1.1确定监督检查目标:明确本次监督检查的具体目标和重点,例如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1.2配置监督检查人员:根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范围,确定需要参与检查的人员,并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1.3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法等。
第二部分: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2.1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检查:对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基层处理、路面铺设、桥梁建设等方面。
2.2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等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2.3施工进度检查:对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了解施工进程是否符合预期计划,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延期问题。
2.4施工合同和文件检查:对施工合同和相关文件进行检查,包括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施工图纸的合规性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2.5材料和设备检查:对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原材料的质量、设备的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等,保证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质量标准。
第三部分:监督检查流程3.1通知和准备:提前通知施工单位,说明监督检查的目的、时间和地点,并准备相关的监督检查工具和资料。
3.2现场检查: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安排,然后按照检查计划对各项内容进行检查。
3.3记录和整理:在检查过程中,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并整理成检查报告,记录每个施工阶段的情况。
3.4问题整改和跟踪:将检查报告发给施工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5汇总和评估:对整个监督检查过程的结果进行汇总和评估,总结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为下一次监督检查提供参考。
第四部分:监督检查的保障和措施4.1法律法规的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人员具备相关权力和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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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及标准一、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抽查指标项督查内容备注合同工期不得压缩合同工期安全生产费用1.概算中是否确定安全生产费用2.确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达标3.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是否及时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内设机构及负责人等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责任书2.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1.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2.编制消防、触电、溺水、防汛、高空坠落、人工挖孔、支架垮塌、食物中毒等针对性强的专项方案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4.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安全保障措施材料资质条件1.审核中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2.对“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审查注1表中“三类人员”是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监理单位项目名称抽查指标项督查内容备注安全监理责任制度1.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5.监理安全月报制度1.是否编制安全监理计划2.应有针对性能否落实到位1.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2.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签字3.及时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4.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合理、有无签字1.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发停工指令;2.发现较大或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3.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未报主管部门3.有安全监理日志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施工单位项目名称抽查指标项督查内容备注安全生产费用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登记栏目清楚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3.须对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5.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6.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7.消防安全责任制度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1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3.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5.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三类人员”要持有相应的证书2.并对证书进行复审及参加年度继续教育3.发现证书有伪造的要及时清除出场1.进行危险源识别,并对施工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分析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施管理3.将风险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1.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技术措施2.措施全面、有针对性或可操作性3.危险性较大工程如支架、人工挖孔、高空作业要有专项施工方案4. 按规定制定临时用电方案5.电工巡视维修保养记录齐全、连续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2.登记到岗、离岗记录情况;3.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资格证书1.特种设备须经检验或验收2.建立特种设备施工检查、维修、保养、使用台账3.起重设备吊装应有试吊记录3.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4.建立消防器材和危险品管理使用台账;施工驻地1.办公生活区选址要安全、无风险;2.应按规定将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分开;3.装配式房屋具有合格证书;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内容(一)、工程通用施工单位项目名称督查内容检查标准备注现场布置和防护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有无防护或防护是否符合规定;2.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3.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4.施工现场进行交通渠化5.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6.个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定;1.外电防护大于安全距离,线路过道有无保护2.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3.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配电箱安装位置合理、周围无杂物等便于操作5.电闸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电箱材质符合要求6.电线无老化、破皮要包扎7.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或潮湿作业现场照明要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8.危险场所、通道口、宿舍,按要求设置照明9.电线不要随意拖地、浸水10.变压器等要有明显警示标志11.在线路下方施工作业或搭设临时设施要满足安全距离1.大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是否有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要经审批,安装与拆除不违反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2.大型模板存放有防倾倒措施3.支架经预压而投入使用4.脚手架按规定设立剪刀撑5.脚手架10m以上设置缆风绳;6.脚手架钢管无裂缝7.脚手架钢管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变形或材质必须符合要求,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松动8.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要混合使用9.在脚手架上不要集中堆放模板、钢筋10.脚手架拆除时要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安排专人负责警戒11.沿脚手架外侧不得任意攀登1.设备用电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要做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要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时必须拉闸断电;2.预应力张拉作业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站人3.外露传动部位有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有防雨设施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小于5米,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大于10米;气瓶有防震圈、防护帽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有防护措施的6.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符合安全要求7.挖掘机作业时要设置警戒区域,有专人指挥,施工人员禁止在机械回转半径内工作8.隧道内不得使用燃气车辆或设备9.禁止用装载机载人10.挖掘机机械自身要平稳可靠1.垂直升降设备有验收合格证书2.架体附着装置必须稳定牢固3.设备承载不超过额定承载重量4.吊笼出入口设置防护设施5.司机要求持证上岗6.有配置联络工具且联络畅通7.吊钩有保险装置8.起重钢丝绳无磨损、断丝现象1.起重作业有方案,或作业方案要经审批方案针对性强2.起重设施必须取得准用证3.轨道式起重机有效限位或保险装置未作业时不使用夹轨钳4.禁止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起重臂下禁止站人5.大型构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员离开6.司机有证上岗;有信号传递7.吊点位置符合设计要求8.无超载作业情况9.高处作业人员系安全带或安全带必须牢靠悬挂点10.塔吊基础符合要求(二)、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名称督查内容检查标准备注荒地清理1.禁止将清理的草、树木纵火焚烧2.伐树时布置警戒3.禁止伐树时在同一地段上下同时作业4.禁止大风、大雾或雨天伐树1.须编制拆除方案2.爆破拆除时须经批准的控制爆破设计文件3.拆除建(构)筑物时危险区设置安全护栏4.禁止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等拆除方法5.禁止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1.开挖土方作业人员之间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作业3.禁止开挖与装运作业面上、下双重作业4.禁止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休息或存放机具5.禁止在运土车上乘人6.禁止机械在危险地段无人指挥作业7.禁止挖掘机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上越过8.禁止自行机械下坡时空档滑行1.高边坡开挖后边坡防护和植草施工不得滞后2.高边坡开挖坡率过陡3.高边坡施工应进行施工监测,要求有监测记录4.养护期间有定期观测并做记录5.高边坡防护作业,应搭设牢固的脚手架、防护网等设施6.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7.禁止上下双重作业8.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上应设警示牌1.方案须经审批后方可施工2.爆破材料管理完善,不得私自收藏、乱丢乱放3.禁止炸药与雷管由一人同时搬运4.禁止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时穿着化纤衣物5.爆破时要设专人指挥并设置警戒区6.妥善管理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钥匙7.雷雨季节不得采用电起爆法8.爆破后须检查危石后方可进场清理石方1.边坡防护施工时脚手架必须牢固2.禁止护墙砌筑时墙下站人3.禁止砂浆喷射机停歇时喷嘴朝人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2.隔离出专用行人、车辆通道3.现场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灯4.施工沿线设置的出入口要合理(二)、桥涵基础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名称督查内容检查标准备注基础工程基坑作业1.基坑边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堆物大于安全距离2.基坑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基坑支护按规定观测且支护设施不得产生变形3.基坑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且通道设置符合要求4.禁止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明挖基础1.挖掘机械距坑边安全距离不要过小2.基坑排水设施合理3.深基坑设置逃生爬梯筑岛、围堰1.吸泥船作业区禁止有其它船舶进入2.基坑支撑要牢固3.禁止在支撑上放置重物4.禁止遇洪水时作业钻孔灌注桩基础1.钻机安设要平稳、牢固2.钻架设斜撑或缆风绳3.停钻后禁止将钻头留于孔内4.钻机电路要设漏电保护5.钻孔使用的泥浆不得污染环境挖孔、沉管灌注桩基础1.孔口安全设施、标志齐全2.孔内通风措施要满足要求3.设置围栏应高出地面4.禁止孔口堆积土渣或沉重机具5.人工挖孔桩孔壁须进行防护墩台工程就地浇筑墩台施工1.墩高超过十米要设安全网2.吊斗升降须设专人指挥3.禁止吊斗碰撞模板或脚手架砌筑墩台施工1.脚手架跳板要满铺2.脚手架跳板宽度、坡度及强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3.脚手架上堆放物品不得超过设计荷载(四)、桥涵上部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名称1.要有安装方案及统一指挥系统2.必须有安全安装防护措施3.禁止大吨位构件两端同时顶起或下落4.单导梁、墩顶龙门架符合安全规定5.千斤顶须作承载试验6.架桥机组拼与设计相符1.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有设计计算3.模板支设后须验收4.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以上高处作业须符合安全规定1.张拉设备、工具须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2.禁止油泵操作人员须戴防护眼镜3.禁止张拉时千斤顶对面及后面站人4.张拉后对锚具钢束应设保护措施5.压浆时按规定压力进行1.拱架经过验算强度、刚度或稳定性要满足要求2.应按设计程序拆除拱架3.禁止在拱架上下同时作业4.缆风绳设置要对称1.跨越铁路、公路施工应设置防护措施2.作业时不得损坏铁路信号设施3.上面作业,下面通车施工时应设岗哨监视管理1.运输轨道须符合安全标准2.平板车运输时不得超速1.搅拌站安装后应进行验收2.不得作业人员跨越或穿过传输皮带1.消防措施、制度灭火器材必须齐全2.灭火器材配置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