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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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制度
1、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2、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祁连县汽车站监督检查制度
4、祁连县汽车站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5、祁连县汽车站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6、祁连县汽车站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7、祁连县汽车站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8、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9、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办法
10、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联动机制
11、祁连县汽车站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
12、祁连县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定我站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我站安全管理制度
体系。
第二条:祁连汽车站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等责任制,我站制定了“—岗两责”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四条:我站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来具体开展汽车站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马爱珺(站长)组长:全面负责汽车站生产工作。李发元(大厅班长):负责汽车站一线安全生产工作。安进祥:负责汽车站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李发元(调度组)、张宝玲(行包组)、郝秀旗(办公室)为成员,各自负责分工,明确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五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工作,预防道路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各自的管理制贵。
第六条:制定本单位各项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做到管理规范化,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七条:具体岗位制度。
1、汽车站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2、汽车站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3、汽车站会计安全岗位制度
4、汽车站出纳安全岗位制度
5、汽车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6、汽车站调度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7、汽车站安检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8、汽车站售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9、汽车站检票员、问事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0、汽车站行包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制度
第八条:我站应遵守安全法规,贯彻预防为主、安防结合方针,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办法。
2、制定了祁连汽车站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王作制度。
3、制定了祁连汽车站“三不进站,互不出站”管理办
法细则
4、建立了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职动机制,
5、制定了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事故高度统计报告制
度。
第九条:根据检查内容具体分为:
1、查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有无忽视安全生
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检查单位职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素质。
2、查制度:检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工作中是否贯彻执行,有无、违规现象。
3、查纪律:检查安全纪录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4、查人员:检查各岗位人员是否所安全]二作摆在重要
的议事日程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入员是否到位。
5、查隐患:深入现象、检查落实、检查消防、检查设备,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对随时有可能造成的重大隐患。
6、查整改: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建立档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第十条:安全检查方式,具体分为:
1、经常性检查,要求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日、周、月检查。
2、定期检查,站长及其负责人,按日程和有关规定进
行全面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组织与实施,坚持站长和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方法与事实求是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总结经验与吸取教训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做好安全检查的准备,安全检查的执行工作。
第十二条:检查总结,检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好的验存在的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并且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局并存档。
第五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目标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四条:汽车站应当对进出汽车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落实。
1、“三不进站”是指:危险晶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第十五条:汽车站应与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汽车站应按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部门。
第十七条:汽车站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相关领导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八条:汽车站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落弱还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应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
第十九条:汽车站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十条:汽车站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资具体包
括:
1、安全生产设施购置和维护。
2、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
3、安全教育培训。
4、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汽车站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1、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
2、设置专门的检查场所,及必要设备仪器
3、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检登记表。
4、“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24 小时有效,调度部门要认真核实,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
第二十条:汽车站应建立出站登记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章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第二条:汽车站应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具体包括:
1、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习。
2、派专职人员学习安全技能培训。
3、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培训。
4、应急预案的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