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精选
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学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规范长江大学一流大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合理统筹学校“双一流”建设资金,促进我校国内一流大学(学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18〕11号)、《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大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江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和有关法律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大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湖北省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工程、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高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楚天学者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等中央和湖北省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其他渠道资金主要为地方、行业或社会支持资金和自筹资金等。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按照公平竞争、注重绩效、动态调整的原则,实行投入与绩效挂钩机制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
对项目实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学科和部门,加大建设支持力度;对项目实施不力、缺乏实效的学科和部门,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第五条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对学校“双一流”建设战略领导和过程控制。
领导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的“双一流”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审定“双一流”建设的重大问题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审定专项资金投入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总量,审定专项资金的动态调整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湘政办发〔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14日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为推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更好落实,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如下措施。
一、定期发布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和榜单。
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力度。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纳入高等院校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高等院校领导班子考核、生均经常性拨款、学科项目平台团队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将承接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情况纳入对市州的年度考核激励和对产业园区的综合评价。
三、高等院校应完善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分类评价激励制度。
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中试熟化、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将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高等院校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需要,可根据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岗位设置方案,在专业技术岗位中自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位。
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职人员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定。
2019湖南双一流大学名单排名【教育部最终4所】
2019湖南双一流大学名单排名【教育部最终4所】2019湖南双一流大学名单及排名【教育部最终4所】2019湖南双一流大学名单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
双一流建设包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
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印发了《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双一流大学名单才最终确定,包含42所世界一流大学,137(42+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湖南共有4所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其中世界一流大学3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4所(包含3所世界一流大学),以下是具体名单。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名单【湖南】2、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湖南】3、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名单(教育部最终)4、中南大学简介中南大学(Central SouthUniversity),简称“中南”,位于湖南长沙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入选首批“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首批试点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本博连读)的五所大学之一,全国第一所为军队培养现役军官指技合一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百强企业最欢迎的十所大学之一,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重要成员。
学校于2000年由原中南工业大学、长沙铁道学院、湖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而成,最早溯源可追寻到1903年创办的湖南高等实业学堂和1914年创办的湘雅医学专门学校。
学科门类齐全,是一所以工学和医学为特长,涵盖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辐射军事学的综合研究型大学。
5.国防科技大学简介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se Technolog y),简称“国防科技大学”,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直属,位列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156项重点建设工程、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军队“21 10工程”,为中共中央1959年确定的全国20所重点大学之一、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硕士及博士学位的院校、全国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院校。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9.24•【字号】长商务发〔2024〕45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园区商务(招商)部门、财政部门:为确保《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8号)相关措施落实落地,现将《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2024年9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用范围及标准第三章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第四章申报及审批程序第五章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附件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加强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8号),以及长沙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的专项资金。
在资金安排上,可与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鼓励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园区设立扩大利用外资相关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引导、注重效益、总量控制。
第四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园区商务及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长沙市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
(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编制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年度使用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公示相关信息,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项目绩效评价。
最新版《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源:河北省科技厅网站时间:2016-02-25/xxgk/zcfg/gfxwj/201602/t20160223_2921077.html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发展计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支持、讲求绩效,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绩效水平。
第四条根据科技创新规律和科技计划类别特点,专项资金综合采用事前资助、事后补助、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绩效奖励等支持方式。
第五条专项资金应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要求,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支持类别与方式第六条专项资金按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创新平台与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进行分类支持。
具体如下:(一)自然科学基金。
主要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类自由探索,注重交叉学科、支持研究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我省源头创新能力。
原则上主要采取事前资助方式。
(二)科技重大专项。
主要支持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支持我省重大产业发展、重大民生建设和重大社会需求的重大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强化顶层设计,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原则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和股权投入等方式。
(三)重点研发计划。
主要支持针对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凝练形成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项目。
第二轮双一流大学公布名单流出
第二轮双一流大学公布名单流出第二轮双一流大学名单流出因为双一流大学是动态调整的,如果自身发展开始落后或者进步缓慢被其他高校赶超的话,很有可能会被降级的,同样的,如果高校在这期间发展迅速,表现非常出色的话,也是有很大可能升级的。
而最近,网上流传出一张第二轮“双一流”高校名单,其中A类高校有了新成员,他们分别是湖南大学和东北大学,这两所大学在第一轮评选中都被评为B 类高校,但是这次能够升级为A类大学,也是能够看得出来,这两所大学这几年发展迅速,获得了大家的认可。
同时还有一所高校,成为双一流大学的新面孔,他就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了解这所高校的人都知道,这是国内科研实力名列前茅的高校,而且也是科技水平最高的学府,能够成为新面孔一点儿也不稀奇。
湖南大学和东北大学升级A类大学的优势不论这个名单是真是假,这两所大学的发展都是有目共睹的,所以认为,二者完全有实力升级为A类高校,接下来就跟一起看看,这两所大学升级为A类大学的优势何在。
首先是学科方面,湖南大学榜上有名的共有31个学科专业,东北大学也有26个,而且两个学校都有王牌专业入选世界一流A类学科,所以学科方面,两个学校都是优势非常明显的,认为,这次学科方面升级A类问题不大。
其次是科研实力。
湖南大学和东北大学近些年的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在第一轮评选过后,两校都开始着重发展自己的科研水平,近些日子也是动作频频,正在为争创双一流A类大学做足了准备。
最后是师资力量。
湖南大学和东北大学不仅在学校的教师、教授等方面的师资力量名列前茅,而且还有多个院士以及特聘教授加入其中,为两所大学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两个学校都是非常优秀而且进步神速的大学,在这次争创双一流中,相信A类大学会有两所高校的身影。
新一轮建设重点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强化建设高校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注重权责匹配、放管相济,积极营造专心育人、潜心治学的体制机制环境。
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共147所)
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共147所)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公布。
公布的名单共有建设高校147所。
第二轮建设名单中,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分类发展、分类支持、分类评价建设体系作为重点之一,引导建设高校切实把精力和重心聚焦有关领域、方向的创新与实质突破上,创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一流。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里。
建设学科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布局59个、工程类学科180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92个。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建设的学科自行公布。
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大学名单(共147所)1.北京大学2.中国人民大学3.清华大学4.北京交通大学5.北京工业大学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北京理工大学8.北京科技大学9.北京化工大学10.北京邮电大学11.中国农业大学12.北京林业大学13.北京协和医学院14.北京中医药大学15.北京师范大学16.首都师范大学17.北京外国语大学18.中国传媒大学19.中央财经大学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外交学院2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3.北京体育大学24.中央音乐学院25.中国音乐学院26.中央美术学院27.中央戏剧学院28.中央民族大学29.中国政法大学30.南开大学31.天津大学32.天津工业大学33.天津医科大学34.天津中医药大学35.华北电力大学36.河北工业大学37.山西大学38.太原理工大学39.内蒙古大学40.辽宁大学41.大连理工大学42.东北大学43.大连海事大学44.吉林大学45.延边大学46.东北师范大学47.哈尔滨工业大学48.哈尔滨工程大学49.东北农业大学50.东北林业大学51.复旦大学52.同济大学53.上海交通大学54.华东理工大学55.东华大学56.上海海洋大学57.上海中医药大学58.华东师范大学59.上海外国语大学60.上海财经大学61.上海体育学院62.上海音乐学院63.上海大学64.南京大学65.苏州大学66.东南大学6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68.南京理工大学69.中国矿业大学70.南京邮电大学71.河海大学72.江南大学73.南京林业大学7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75.南京农业大学76.南京医科大学77.南京中医药大学78.中国药科大学79.南京师范大学80.浙江大学81.中国美术学院82.安徽大学8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4.合肥工业大学85.厦门大学86.福州大学87.南昌大学88.山东大学89.中国海洋大学90.中国石油大学(华东)91.郑州大学92.河南大学93.武汉大学94.华中科技大学9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96.武汉理工大学97.华中农业大学98.华中师范大学9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00.湘潭大学101.湖南大学102.中南大学103.湖南师范大学104.中山大学105.暨南大学106.华南理工大学107.华南农业大学108.广州医科大学109.广州中医药大学110.华南师范大学111.海南大学112.广西大学113.四川大学114.重庆大学115.西南交通大学116.电子科技大学117.西南石油大学118.成都理工大学119.四川农业大学120.成都中医药大学121.西南大学122.西南财经大学123.贵州大学124.云南大学125.西藏大学126.西北大学127.西安交通大学128.西北工业大学129.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30.长安大学13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32.陕西师范大学133.兰州大学134.青海大学135.宁夏大学136.新疆大学137.石河子大学138.中国矿业大学(北京)139.中国石油大学(北京)140.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41.宁波大学142.南方科技大学143.上海科技大学144.中国科学院大学145.国防科技大学146.海军军医大学147.空军军医大学。
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内景截至2021年12月,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有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个省级特色专业。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筑学、城乡规划
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学
截至2021年12月,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采用课程包的形式协同多门课程,形成综合性的专业训练,已经 形成“实体建构”、“绿色高层”、“数字大跨”等多门特色专业课程包;设计课程安排实践经验丰富的指导教 师以工作坊模式进行小班教学,并设置大量实践环节;开设英文课程班;开设“开放课程”及国际联合工作坊、 设计竞赛工作营,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科研实践,参与国际交流。 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学术研究
科研平台
研究成果
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截至2021年12月,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拥有1个省级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 个湖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校级研究所,以及3个研究中心。
省级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校社共建基地 湖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地方建筑科学与技术基地 研究中心:”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中心、建筑技术研究中心、风景园林研究中心 校级研究所:湖南大学城市建筑研究所、建筑遗产保护研究所
截至2021年12月,学院下设2个教学系,开设2个本科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 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工78人,其中专任教师60人。
历史沿革
刘敦桢设计的湖南大学第二院1929年,刘敦桢在湖南大学土木系中创立建筑组。 1934年,原苏州工专建筑科创始人柳士英应邀到湖南大学任土木系教授,主持建筑学教育。 1947年,柳士英筹建湖南克强学院建筑系,任系主任。 1949年,湖南克强学院建筑系并入湖南大学土木系,设立湖南大学建筑专修科。 1952年,增设湖南大学建筑系。 柳士英设计的湖南大学老图书馆1953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湖南大学撤销,成立中南土木建筑学院。 1953至1957年,中南土木建筑学院有营造建筑系、铁道建筑系、铁路建筑专修科和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修科等。 1958年,湖南工学院时,设铁路建筑系。 1959年,恢复湖南大学,设立铁路建筑系。 1960年,铁路建筑系调出,成立长沙铁道学院,但同时土木系增设了建筑学、建筑材料两专业。 1984年,在土木系建筑学专业的基础上成立湖南大学建筑系。
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的科研项目。
重点可以放在前沿科技领域,如人工智能、生物科技、新能源等,以及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如环境保护、健康医疗等。
此外,还可以加大对青年科学家的支持,鼓励他们的创新和创业,培养一批科技创新的领军人才。
二、产业升级产业升级是提高经济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创新,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
此外,还可以重点扶持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提高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同时,专项资金也可以用于支持企业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人才培养人才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
为了吸引和培养高水平人才,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此外,还可以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科研和创新机会。
同时,专项资金还可以用于支持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人才的跨国流动,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的互补。
四、区域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促进区域发展的均衡和协调,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单位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重点可以放在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的升级、农村环境的改善等方面。
此外,还可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推动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的结构调整。
专项资金还可以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社会民生社会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
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社会事业的发展。
重点可以放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此外,还可以用于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完善社会福利的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专项资金还可以用于支持社会创新和社会企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双一流名词解释
双一流名词解释
“双一流”是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做出的重大改革决策。
双一流是国家于2017年提出的战略性教育目标,旨在提升中国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持。
双一流建设工程是2017年开始实施的一项高等教育建设领域的重大工程。
全国共147所大学进入“双一流”建设大学序列,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42所,其中A类36所,B类6所。
A类中除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三所高校外,原“985工程”高校全部入选;这三所高校与郑州大学、云南大学、新疆大学一起被划入B类。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原“211工程”院校全部入列,新增25所非“211工程”院校。
双一流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的评定标准主要依据学科水平、创新能力、服务贡献和国际影响力等指标。
双一流建设对于实现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动中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XX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业完整格式模板)
XX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创新能力,规范学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形成资金合力,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研〔2017〕2号)、《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6号)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由学校获批的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陕西省部属高校“四个一流”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三部分组成。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方向第三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支持学校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其总体分配遵循“资源随人走、随新走、随改革走、随贡献走、随公共平台走”,突出建设质量、学科交叉融合和协调创新、产教融合,坚持扶需扶特扶新。
“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如下:(一)质量导向,注重引导。
“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是引导性投入,重在培育学科和建设专项的自我造血功能,提升内涵质量。
(二)改革驱动,激发活力。
“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旨在引导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激发人才活力和创造力。
(三)学科牵引,突破瓶颈。
“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重点考虑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科水平,突出学科的基础性和统筹地位,着力支持一流学科(群)建设,大力培育新兴(交叉)学科。
(四)保障基本,完善配套。
“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密切相关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湖南制造强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
湖南制造强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湖南制造强专项资金是为了促进湖南省制造业的发展而设立的特殊资金,用于支持湖南制造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项目。
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合理性,需要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下面是湖南制造强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的详细说明。
一、项目验收的目的和原则项目验收的目的是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验证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确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得到合理的回报和绩效。
项目验收的原则包括公开性、公正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延续性等。
二、项目验收的程序1.项目申报阶段:项目申报者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的目标、内容、技术路线、时间计划、资金需求等。
申报者需要简要说明项目的创新性和技术领先性,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立项审批:根据项目的申报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机构进行项目立项审批。
审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资金需求评估、技术评估等环节。
审批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申报者。
3.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申报者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时刻注意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时调整实施策略和方法。
同时,需要按照要求及时向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的进展报告。
4.项目验收准备: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申报者需要准备相应的项目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的成果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技术成果证书等。
5.项目验收组成员的组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内容组成相应的项目验收组。
项目验收组成员包括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6.项目验收现场评估:项目验收组依据项目验收指标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创新性、成果产出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7.项目验收报告和结论:项目验收组根据评估结果编写项目验收报告,明确项目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验收报告最终由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申报者。
三、项目验收的结果和建议1.项目验收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最新公布 2022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一览表
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最新公布2022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一览表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最新公布第二轮建设名单没有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是所有中国高校的自觉追求和行动目标,要有世界一流的视野和格局。
“双一流”重点在“建设”,学科为基础,而不是人为划定身份、层次,派发“帽子”,更不是在中国高校中划分“三六九等”。
从首轮建设情况看,一些建设高校对“双一流”建设坚持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的理解还不到位,仍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作为身份和层次追求,存在扩张规模、追逐升级的冲动。
教育部表示,新阶段“双一流”建设应当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淡化身份色彩,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引导各高校在各具特色的优势领域和方向上创建一流。
第二轮建设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分类发展、分类支持、分类评价建设体系作为重点之一,引导建设高校切实把精力和重心聚焦有关领域、方向的创新与实质突破上,创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一流。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按学校代码排序)北京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清华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师范大学: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戏剧与影视学首都师范大学:数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南开大学:应用经济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山西大学:哲学、物理学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大连理工大学:力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北大学: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复旦大学: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同济大学:生物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工商管理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上海大学:机械工程南京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东南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浙江大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厦门大学: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福州大学:化学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山东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临床医学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水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河南大学:生物学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湘潭大学:数学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中南大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山大学:哲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暨南大学:药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海南大学:作物学广西大学:土木工程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西南大学:教育学、生物学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贵州大学:植物保护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西藏大学:生态学西北大学:考古学、地质学西安交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畜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青海大学:生态学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宁波大学:力学南方科技大学:数学上海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空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给予公开警示(含撤销)的首轮建设学科名单(按学校代码排序)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予以撤销,根据学科建设情况调整为“教育学”)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予以撤销,根据学科建设情况调整为“应用经济学”)宁波大学:力学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广西大学:土木工程西藏大学:生态学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新疆大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最新公布2022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一览表”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可圈可点网。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预〔2015〕167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预〔2015〕167号省直各部门:《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湖南省财政厅2015年12月8日附件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安全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补助和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专项转移支付,下同),包括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坚持“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中,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预算管理工作涉密信息目录之外的事项,都应向社会进行公开。
第四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遵循“谁分配、谁公开,谁公开、谁解释”、“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
第五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的主体是省直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工作。
第六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要嵌入办文程序,成为公文处理的必经环节,省直各部门在办文时,对于非涉密事项要标注“主动公开”,办文结束后自动实行公开。
详解“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
详解“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双一流”建设院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这些名号是否让你有点眼花缭乱?大学进入某些重点建设名单,意味着这所学校综合实力和某些学科实力还不错。
但这些评选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一、概念:了解“双一流”建设“双一流”建设,即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它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经济社会主战场和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积极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二、读懂内涵(一)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针对高等教育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
进入新时期,国家提出实施“双一流”建设,目标是建设一批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学科。
从现有名单来看,原“985工程”高校和原“211工程”高校凭借其综合实力和学科实力均进入“双一流”建设行列。
除此之外,一流建设高校也涵盖了一批学科优势突出的非原“985工程”高校和原“211工程”高校,如上海中医药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高校。
(二)把握关键: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1、关键词:一流建设,两类布局“双一流”建设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建设高校,引导和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
2、关键标准:公平公正、开放竞争、择优建设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较高,拥有一定数量国内领先、国际前列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居于国内前列或国际前沿的高水平学科,对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3、关键因素:坚持以一流学科建设一流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等都是重要的建设领域,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高校整体建设。
“双一流”大学名单公布,这3所非985凭什么进入该名单?
“双一流”大学名单公布,这3所非985凭什么进入该名单?事情是这样的,从几年前开始,就经常听到一个词,“双一流大学”。
几年期间,即使出来了各种版本的“双一流大学”名单,各种号教育部内部消息的,我的表情都是不屑的。
但是,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双一流”建设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
双一流,即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下面凯程刘老师就给你介绍一下“双一流”大学中3所非985院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从以下名单可以看出,教育部重点建设的36所A类高校,分布在18个省市,其中北京拥有8所,遥遥领先,上海拥有4所;而拥有2所的有8省市,包括天津、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和陕西,基本都分布在经济和教育发达区域。
这一分布,凸显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投入的地域差异。
除综合性名校外,行业特色鲜明的北航、北理、中国农大、中国民大、哈工大、中国海大、电子科大、西北工大、和国防科大也榜上有名,特别是几所军工名校,引人注目。
具体名单如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B类6所:千年学府湖南大学和东北大学作为985一期建设高校,落入“双一流”B类,令人叹息。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湖南大学财务报账规定(试行)
湖南大学财务报账规定(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监督,本着规范、高效,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经费审批原则及权限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审批人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所授权限,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一)“财务一支笔”原则1、各单位应确定一名财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经费的审批,同时可确定一名财务专管员负责本单位报账及财务事项的办理。
2、各单位应将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样式及财务专管员名单以纸质形式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若人员有变动,应及时书面报计划财务处更改。
(二)学院重大经济事项“党政联签制”原则学院的下列开支,除学院财务负责人审批外,还应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1、学院发放各类人员经费,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以下同);2、单张票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开支,包括设备购臵、维修、资料采购等;3、单张票据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接待费。
(三)预算指标控制原则1、所有支出必须有预算安排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
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办理。
2、非常规资金支付如投资、借出款、超预算付款,须根据学校会议纪要或决定以及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批示办理。
(四)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原则1、科研经费及其他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
项目负责人应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项目经费凭项目经费卡报账,项目负责人对该卡的安全使用负完全责任。
(五)大额资金审批原则除有特别规定的外,学校所有经费付款凡超过20万元的,须经过大额资金审批程序:1、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至30万元的,由财务部门分管科长审批;2、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由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审批;3、50万元以上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审批规定(一)现金支付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结算起点定为2000元。
湖南本科院校“双一流”建设名单出炉
龙源期刊网 湖南本科院校“双一流”建设名单出炉作者:来源:《科教新报》2018年第44期10月26日,我省本科院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名单出炉。
“双一流”建设高校共四所,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湖南师范大学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名單显示,我省“双一流”学校建设项目分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四类。
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共有4所,其中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入围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湖南师范大学入围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这四所高校也是我省入围国家“双一流”名单的高校。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分为A类和B类共7所。
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入围A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入围B类。
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有B+学科的为A类;有B-学科的为B类。
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分别是湖南工业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均为今年我省调整进入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
而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文理学院、长沙学院、邵阳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7所院校则入围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
与此同时,本科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名单也公之于众,同样分为四类,分别是:12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6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80个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和80个应用特色学科,共计236个学科。
根据去年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湖南共有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四所高校的12个学科入围,此次,这12个学科直接认定为我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
据统计,中南大学共有33个学科入围“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居榜首。
湖南大学紧随其后,共有29个学科上榜。
湖南师范大学共有21个,总数位居第三位。
国防科技大学共计有16个入选,湘潭大学共有15个入选。
本报综合。
双一流高校专项资金
双一流高校专项资金
双一流高校是指由中央政府确定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由地方
政府确定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共计107所。
为了进一步提升双一流高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水平,国家设立了双一流高校专项资金。
双一流高校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每年拨付给双一流高校的
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双一流高校在教学、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发展。
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流学科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包括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学科竞赛、学术交流等。
2. 教学改革:资金用于支持双一流高校教学改革,包括教学方法创新、教育教学设施建设、教材教辅建设、实验室建设等。
3. 科研创新:资金用于支持双一流高校科研创新,包括科研项目资助、科研团队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等。
4. 人才培养:资金用于支持双一流高校人才培养,包括研究生培养、本科生培养、留学生培养等。
5. 社会服务:资金用于支持双一流高校社会服务,包括人才服务、技术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
双一流高校专项资金的设立,为双一流高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有利于双一流高校的发展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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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使用计划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湖南大学发展规划办公室制表
二О一七年
填表说明
1.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财务预算管理要求,分年度提交“双一流”建设引导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经学校审批后下拨至各学院,允许学院在总额控制的范围内跨年度提前使用。
2.学院“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对资金使
用进度有明确要求,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并需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执行比例,逾期未完成部分由学校收回。
3.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本表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
4.拟购置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还需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
管理处网站下载填写《湖南大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表》,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40万元以上设备需填写《湖南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并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论证,设备申购审批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招标采购。
5.学院“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预算须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
在本表填写具体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6.学院“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
况自主确定,但不得安排接待费。
一、经费分项使用计划
注:以上经费须在每年9月25日前执行75%,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逾期未执行的,学校将分时间节点收回未执行部分资金。
二、审批意见
附表1:设备费预算明细表
填表说明:1.设备分类:A.购置,B.试制;2.试制设备不需填列本表(6)列、(7)列;3.单价≥10万元的设备须填写明细。
5
附表2: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6
附表3: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填表说明:量大及价高测试化验,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测试化验加工的数量过多或单位价格较高、总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需填写明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