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防范“消费返利”风险 谨防利益受损
防范“消费返利”风险谨防利益受损
作者:暂无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8年第5期
近期,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资金安全无法保障;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
此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请广大公众和商家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止利益受损。
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简述“消费返利市场”的行为特征和风险隐患及规范建议
简述“消费返利市场”的行为特征和风险隐患及规范建议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消费返利市场”可谓乱象丛生:一方面,不断爆出“消费返利”公司的巨额诈骗,如:21世纪经济报6月1日报道《福建返利网崩盘骗局涉及23省市》;温州中国百业联盟返利网老总及公司高管携带资金出逃,加盟会员倾家荡产;巨鑫联盈7年空壳骗10亿资金涉嫌网络传销诈骗,等等。
另一方面,新生的“消费返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爆增,据有关数据,仅今年新增“消费返利”企业就占一半以上。
究其根源,是因为“消费返利模式”隐藏着极强的“吸钱”机制,“消费返利”成了赤裸裸的“投资返利”,公司、代理商、加盟商、消费会员之间演绎着尔虞我诈、巧取豪夺的“金钱分配”游戏。
“消费返利”犹如一只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普天众生还没来得及认清它的真实面目,已有成千上万的平民百姓、劳苦大众被搜刮得遍体鳞伤、血本无归。
如何斩断“消费返利”的害世魔根,恢复“消费返利”的天使本质,本文对“消费返利”类型特征、“网络式消费返利”的风险隐患及规范建议,简述如下:一、“消费返利”的类型和特征(一)基本概念构成“消费返利”的法律关系要素主要有:1、主体,是指提供商品、服务的经营者和接受商品、服务的消费者;2、客体,是指发生消费返利的商品、服务、钱物和承诺等;3、内容,是指经营者返还给消费者部分商品、服务、钱物、承诺等的方式、方法和过程。
根据以上要素,“消费返利”概念可表述为:经营者为了有利于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以商品、服务、礼物或承诺等形式刺激商品购买或服务消费,消费者根据经营者让利条件、方式方法,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消费的基础上接受经营者返的商业行为。
(二)消费返利类型和特征1、主要类型(1)折让。
这是一种最直接、最普遍的“返利”形式。
即: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额基础上,直接减下部分金额或折扣形式给予让利,消费者按让利后的金额支付即可获得所需的商品或服务。
折让是一种一次性的让利行为,与上一次消费或后一次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
2023年度电视购物节目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23年度电视购物节目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电商和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电视购物节目也成为了越来越多消费者购物的重要渠道。
然而,在2023年度的电视购物节目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对策来解决,以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促进电视购物节目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电视购物节目通常采用直播模式,消费者很难在实际购买前对产品进行实际检测,而电视购物节目中的演示产品往往只经过了简单的表面处理。
有些不良商家会通过一些手段来欺骗消费者,如利用光线和魔术道具制造夸大效果等。
这就导致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回来的产品质量不符合预期,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2.节目内容缺乏创新在电视购物节目中,节目内容的设置比较单一,缺乏创新。
除了简单的产品展示和推销,很少有其他的娱乐元素,难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这种单一的内容设置不仅不能打动观众的心弦,也无法让观众有所了解、有所收获,因此,难以创造更高的销售额。
3.售后服务不到位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售后服务一般由商家负责。
然而,由于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对售后服务不够重视,或者存在服务不周到的问题。
这就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到完善的售后保障,减少了顾客对此后再次购买的积极性。
二、对策建议:1.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政府可以加大对电视购物节目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商家也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制定更为严格的产销规范。
2.优化节目内容在节目内容的设计上,电视购物节目可以引入更多互动元素,增加互动环节,加强消费者与主持人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让观众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产品信息,提高消费者参与度和信任感。
3.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商家应该建立更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尽可能避免不良商家通为利益追求而无视消费者的售后需求, 针对客户的需求设计出完善的售后保障服务机制,提升客户体验,增加客户粘性。
综上所述,电视购物节目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持续优化节目质量与售后服务,并严格要求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提升商家的服务水品,慢慢让更多的观众产生信任感,以便增进客户体验,赢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返利常见的问题及建议
返利常见的问题及建议返利大多数时候会对刺激经销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反面现象也很多,严重阻碍了厂商关系的和谐发展。
笔者现将几种因返利政策实施不当而表现出的常见问题进行剖析和呈现。
1. 返点政策促成区域窜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有的经销商能完成任务拿到返点,完不成的则拿不到,这就造成各经销商的提货价格不一,成了区域窜货的根源。
很多经销商为拿到返点拼命进货,然后低价向次级市场(分销商)放货求量。
经销商由于放货价低,非自己辖区的分销商或者销售点为得到更多的利润,便开始偷偷摸摸甚至正大光明地从邻近区域经销商那里进货。
返点造成的乱价现象和窜货等问题,严重干扰厂家市场的成熟健康发展,给厂家带来不小的麻烦。
2. 厂家或经销商家不诚信导致返点不能兑现我们总认为返利不能兑现是由于厂家不诚信所致。
比如厂家在年初签订协议时,承诺对完成任务的经销商实施返点,但到年底发现完成任务的经销商过多,企业因支付过多的资金而减少利润,开始采取兑现一少部分或者变着法子让经销商拿不到返利,还有厂家的业务人员和市场人员为完成销售任务,而对经销商进行随意承诺,导致不能兑现。
其实,经销商可不管你是不是业务员,只要你是厂家的人员,就代表厂家。
返利不能兑现的另一个原因是,经销商进行恶意操作套现厂家政策。
比如有A和B两个经销商,眼看考核期的时间马上要结束,A凭自己的实力完不成任务,而B就差一点,B往往会联合A把量冲上去,最后完成任务,所得的利益由A商和B商瓜分。
这种现象一旦被厂家发现,你说厂家会兑现吗?3. 经销商对企业不兑现返点极其无奈笔者曾经接触过某太阳能厂家因为不能将返利及时支付,或者对某些经销商的返利不予兑现,最后大家不欢而散。
经销商对只允诺不兑现的厂家往往很无奈,往往因“抹不开面子”,不愿和厂家“撕破脸皮”甚至对簿公堂。
这时,厂家对于经销商来说就是“鸡肋”,放手不干舍不得,毕竟还能赚到钱,但承诺不兑现,让他们感觉极其愤慨和无奈。
4. 其他由于返利机制不完善、不成熟,造成一些厂商关系不和谐的现象很多。
浅析消费返利模式的法律风险
浅析消费返利模式的法律风险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消费返利模式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和商家的青睐。
消费者通过购买商品或服务后获得一定比例的返利,而商家则通过吸引消费者增加销量和忠诚度。
消费返利模式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需要商家和消费者注意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可能带来的风险和纠纷。
一、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风险消费返利模式在吸引消费者的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返利的真实性问题。
有些商家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延迟给予消费者应得的返利,甚至有些商家会通过虚假宣传和不正当手段来吸引消费者,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在进行返利消费时,需要注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并留存相关的购物凭证和返利证明,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返利的变相兑现问题。
有些商家可能会以兑换礼品、积分奖励等形式来替代现金返利,这种行为可能存在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规定。
商家在推出返利活动时需明确返利的形式和标准,以免给消费者带来误解和纠纷。
3. 返利的公平性问题。
有些商家可能会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不同的返利政策,从而导致消费者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和权益差异。
商家在设计返利政策时,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消费者一视同仁,不得因为种族、性别、年龄、地域等因素对消费者进行歧视。
二、商家合规运营的法律风险1. 违反广告法规。
在进行消费返利宣传时,商家需要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对虚假和夸大宣传的禁止规定,不得以不实信息或夸大宣传来吸引消费者参与返利活动。
否则一旦被消费者或监管部门举报,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和行政处罚。
2. 法律合同的履行。
商家在进行消费返利活动时,需要与消费者签订合法有效的返利协议或条款,对返利的形式、金额、时间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商家需要履行好合同中的义务,按照约定及时发放返利,否则可能会因违约行为面临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
当心:购物返利暗藏传销陷阱
当心:购物返利暗藏传销陷阱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2年第7期大部分返利网站到后期往往演变为投资骗局,这种以购物返利名义进行的投机活动涉嫌传销,很有欺骗性。
文/田妞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近年来,各种“返利”风生水起,返利网站大量涌现,消费者只要通过返利网站的连接登录网上商城,进行购物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返利,正是由于其诱人的模式吸引了很多消费者纷纷通过返利网站购物。
近日,多家返利购物网站因涉嫌网络传销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舆论焦点,也引发了大家对这种新型购物模式的质疑。
据了解,福建“百分百商城”、浙江金华“万家购物网”、温州“百业联盟”、福建“万商网”、江西“太平洋直购网”等网站均因涉嫌网络传销被查处,并且多家商城老总跑路。
对于诱人的返利购物网站,消费者须提高警惕。
购物返利网崩盘事件频发两年累计营业额达290亿元、净利润36亿元、返利33亿元,在全国2300多个县区市设有代理点,9万多商家加盟……6月11日,浙江金华警方发布公告,号称是国内返利销售模式的始作俑者,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万家购物”网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相关部门关闭查处并立案调查。
分析称,“万家购物”利用虚假消费、团队计酬,将“电子商务”变异为“拉人头”、“返利投机”,是一种新型网络传销行为。
据悉,各地已有多家此类网站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如江西“精彩生活”、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已先后崩盘,负责人相继携款跑路。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购物返利类网站大约有两千多家。
而今年以来,网络上异常红火的返利网站接连崩盘。
最先倒下的是江西“精彩生活——太平洋直购”,随后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也相继崩盘。
随着具有欺诈性的“消费返利”网站陆续被揭穿,一时间“消费返利”网站被人人喊打。
高额返利实则传销据调查,这些网站都打着电子商务与消费致富的幌子,鼓吹“消费致富”与“国家扶持”,对消费者许以高额的回报,同时收取高额入会费用。
高额返利网整治工作总结
高额返利网整治工作总结一、整治背景和意义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高额返利网等返利平台的涌现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一方面,高额返利网容易引诱消费者盲目消费,陷入过度消费的陷阱;另一方面,一些高额返利网存在虚假宣传、返利难以兑现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对高额返利网的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整治目标和措施1.整治目标(1)净化市场环境:消除高额返利网等返利平台的不良影响,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高额返利网等返利平台的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维权权益。
(3)规范返利行为:引导高额返利网等返利平台合理定价、明确返利规则,提高返利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2.整治措施(1)强化监管:加强对高额返利网等返利平台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返利平台信息登记制度,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高额返利网的认知度,增强辨别高额返利网真伪的能力。
(3)建立投诉机制:建立健全高额返利网等返利平台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扩大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额返利网的监测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返利难以兑现等问题的平台采取惩罚措施,形成震慑。
三、整治效果评估1.整治成果(1)净化市场环境:通过整治工作,大量违法、虚假的高额返利网被清理出市场,市场的竞争秩序得到改善。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对高额返利网的投诉减少,维权意识得到增强,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规范返利行为:高额返利网等返利平台整治后,返利规则更加明确,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2.不足和问题(1)整治力度有待加强:尽管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有一些高额返利网等返利平台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2)宣传教育不到位:由于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部分消费者对高额返利网的认知仍不清楚,容易受到高额返利网的误导。
消费返利新模式
消费返利新模式篇一:简析“消费返利”模式【摘要】最近几年,“消费返利”模式以“消费能致富”等一系列的口号逐步赢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同时,该行业存在大量的投机行为,有的甚至就是纯粹的金融传销、网络骗局。
通过对此种模式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可以令消费者合理消费,给该行业提供正确的经营理念,也能够协助工商执法部门进行有效监控。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为了推广商品,促进销售,获得更大利润,一种新型的商品推广解决方案——“消费返利”(CPS)模式便应运而生了。
据报道,在2010年到2011年共一年时间内,“消费返利”在我国获得了迅猛扩张,参加人数、涉及地域不断扩大,发展速度日渐增快。
与传统经营模式相比,此类经营模式更具有诱惑性与隐秘性,从仅仅依托互联网逐渐扩展为“线上发展+线下推广”的全面发展方式。
然而,也有不少投机者将“消费返利”转化为“投资返利”,其中不断显现出“金融传销”的踪迹。
[1]如何消除“消费返利”的弊端和隐患,引起了学者们的思考。
一、“消费返利”的主要类型(一)收取入门费、拓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这类模式披着“消费返利”的外衣,会员和加盟商需要上交一定金额的入门费或者变相上交入门费,依靠拓展下线获得利润。
有的以发展省市区县代理商为由,要求代理商交纳“保证金”,并通过发展渠道,瓜分“保证金”以获取报酬;有的通过网站后台,由会员自由充值,然后按照百分比分期返还;有的在推广和发展的过程中,诱导会员抛弃消费,进行投资行为以获取报酬。
客登庸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即为典型代表。
(二)不收取入门费、不具有团队计酬、但拓展下线的“消费返利”这种模式倡导的“消费返利”基本上是以陈瑜的《消费资本论》作为观点根基的。
其凭借互联网购物平台吸收实体商家,该购物网站的消费者到实体联盟商家买完东西后,由商家支付媒介费用给公司,公司再根据先前约定的数额向消费者返现。
此种模式不需要会员支付入门费,招募代理商也不必花费成本。
电视购物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电视购物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法规与监管电视购物行业在法规与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行业标准制定和行业规范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明确电视购物的资质要求,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
2. 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电视购物的节目制作、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3. 加强对电视购物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违法营销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产品质量电视购物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主要包括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达标、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3. 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促使其遵守相关规定。
三、售后服务电视购物中存在的售后服务问题主要包括售后服务不及时、不规范、售后服务人员态度不好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及时、规范的售后服务。
2. 加强售后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态度,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
3. 建立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消费者教育电视购物中存在的消费者教育问题主要包括消费者缺乏购物知识和消费观念不成熟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购物知识和消费观念。
2. 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追求价格低廉或过于昂贵的产品,注重产品的实用性和性价比。
3.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技术创新电视购物中存在的技术创新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支撑、传统电视购物的局限性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支撑作用,推动电视购物行业的创新发展。
揭示万家购物公司的欺骗本质
揭示万家购物公司的欺骗本质一、什么是万家购物?万家购物是一个最近产生的非法融资公司。
它说它一开始就声明:我们不能保证你们一天能分多少钱,我们只是拿出每天营业额的百分之五来让大家分!它提出的口号是:购物等于存钱,存钱等于免费!万家购物宣传的理由:如果每天的营业额是100万,而万家购物的会员是1万人,那么公司将拿出营业额的百分之五,也就是5万元,分给会员们,平均每人当天就能得到5元,第二天又会拿出营业额的百分之五,让大家分,这样大家每天都可以分到钱,只要公司一直运营下去,大家总能把自已的那部分钱返回来的!可是你想想,天下间竟然有这么好的事情发生,自己购物却由别人来买单!二、万家购物公司的欺骗本质1、万家购物公司是一个不愿意承担责任的非法融资公司。
(1)说它不用负责任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它一开始就声明了呀,我们不能保证你们一天能分多少钱,我们只是拿出每天营业额的百分之五来让大家分!所以如果以后大家发现分不到什么钱,明白自己上当时,你不能找这个公司的麻烦,因为它可以堂而皇之地说,我不是早就说了吗,不能保证你一天能分多少钱啊!(2)说它是无本万利的理由就更简单:因为我们购买万家购物商店里的商品时,要比它的实际市场价高出百分之十五,等于参加的人都要上交一部分钱,之后才能参加分红,而大家只是分营业额的百分之五,那么当天营业额中有百分之十都归公司所有了,也就是说公司每天要从当天消费者们多交的百分之十五中抽取三分之二的钱,剩下的让大家来分,这就等于每天都有人交钱到公司手上,然后公司把当天上交的钱放一部分到自己的口袋,其余的分给当天和以前的所有消费者们。
大家明白了吗,每天都有消费者们多交钱给公司,公司都抽出大部分的钱占为已有!象这种坐在公司,不用生产,不用经营,就有源源不断的上当者送钱到公司来,你说它不是无本万利吗?说无万利还说小了,以周围百姓们最近的疯狂购物来看,恐怕早就是十万利,甚至百万利了!2、万家购物公司是一个骗子公司。
简析“消费返利”模式
这类 模式披着 “ 消费返 利” 的外衣 , 会员和加盟 商需要上交一定金额的入门费或者变相上交入 门费, 依靠拓展下线获得利润 。有的 以发展省市 区县代理 商为 由, 要求代理商交纳“ 保证金” , 并通过发展渠道, 瓜分“ 保证金” 以获取报酬 ; 有 的通过 网站后 台, 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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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不收取入 门费、 不具有 团队计 酬、 但拓展 下
线的“ 消费返 利”
“ 消费返利” ( C P S ) 模式便应运而生 了。 据报道 ,
这种模式倡 导的“ 消费返利 ” 基 本上是 以陈瑜 的 《 消费资本 论》 作为观点根基 的。其 凭借 互联网购 物 平 台吸收实体 商家,该购物 网站 的消费者 到实体联 盟商家 买完东西后, 由商家支付媒介费用给公司 , 公 司再根据 先前约定的数额 向消费者返现 。此种模式 不需要会员支付入 门费,招募代理商也不必花费成 本。然 而, 此种模 式 由于具有很大吸 引力 , 已被一些 投机者转化为 “ 投资返利” , 违背 了 “ 消费返利” 的本 意 。目前存在不少虚 假消费 、 意在投资的现象 , 使此 类模式 日益演变成金融传销 。这主要 以“ 万家购物” 为代表 , 并形成 了“ 万家模式 ” 。 ( 三) 不收取入 门费、 不发展 下线 、 不具有 团队计
酬 的“ 消费返利” 这种模式 的消 费返利载体主要 为大型 的购物 网 站。 其只是在 网站 的线上进行返利 , 实质 属于促 销
在2 0 1 0 年到 2 0 1 1 年共一年时间内, “ 消 费返利” 在我
国获得 了迅猛扩张 , 参加人 数、 涉及地域不 断扩 大, 发展速度 日渐增快 。与传 统经 营模 式相 比,此类 经 营模式更具有诱 惑性与 隐秘性 ,从仅仅依托 互联网 逐渐扩展为 “ 线上 发展+ 线下推广 ” 的全面发展方式 。
网络消费维权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网络消费维权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网络购物作为现下一种较为普遍的购物方式,因其快捷、时尚等特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市民网络购物实现了足不出户琳琅满目的货品尽享指尖,人们的消费逐渐呈现网络化。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购物更是老百姓消费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
但是在网络销售日益发展的今天,网络消费陷阱也越来越多,网络欺诈手段越来越高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越来越大。
主要网络消费维权问题包括:商品假冒伪劣、网络诈骗、售后服务缺失、野蛮快递、价格违法等。
为了营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网络营商环境,加强网络消费维权迫在眉睫。
一、XX区利用互联网从事销售经营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0日的数据,XX区共有利用互联网从事销售经营主体1332户,其中互联网销售平台1家,利用互联网综合销售(淘宝、拼多多、抖音、快手、京东第三方、微店、小程序等)388户,利用互联网经营餐饮(美团、饿了么等)943户。
二、XX局网络消费维权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XX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网络消费维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网络消费维权专项检查,切实做好消费者的维护者。
(一)加强教育宣传,增强维权意识。
鼓励企业及个体户观看315晚会;开展网络维权讲座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在人流量聚集的广场、农贸市场、校园拉横幅、发放宣传手册。
同时在商场、广场大屏幕曝光维权案例,扩大消费维权影响。
将辖区内涉及互联网销售主体,定期开展诚信经营宣讲课堂,对相关平台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引导相关企业了解《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提高各电商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强化网络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培养电子商务企业尊法守法以及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
(二)畅通维权渠道,保证投诉有门。
严格执行5+2,白+黑12315、12345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
浅析消费返利模式的法律风险
浅析消费返利模式的法律风险消费返利模式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一种销售方式,其基本形式是商家在交易完成后,向消费者提供一定比例的现金或积分返还。
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返利获得一部分经济利益,同时,商家也可以通过该模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进行购物,增加销售额,提升品牌影响力。
但是,消费返利模式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返利模式中,商家常常会在宣传活动中强调返利金额,并且有些商家还会进行超额返利等宣传。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商家并不会按照宣传的金额进行返利,导致部分消费者因为返利金额不符而产生不满。
此外,有些商家还会在返利规则中设置一些限制性条件,在消费者完不成这些条件时,将不进行返利。
这些行为都有可能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存在利益输送风险消费返利模式中,商家向消费者返还一定金额的现金或积分,有可能导致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风险。
例如,在消费返利过程中,商家可能会向消费者返还超额的返利,这就意味着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存在着成本超过售价的情况。
这不仅会对商家利润造成影响,还可能涉嫌价格倾斜、价格垄断等问题,违反《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可能存在涉嫌传销风险消费返利模式的实施中,商家需要通过不断吸引新的消费者来提升销售额。
但是,有些商家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提供真正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而是通过涉及传销的方式来吸收消费者的资金。
这种行为不仅有可能涉嫌传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等法律法规,还会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四、有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消费返利模式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这可能会对消费者的隐私权产生影响。
有些商家可能会以获取个人资料为名义,将这些信息出售给第三方,导致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
此外,商家在返利过程中也需要保存消费者的交易记录和个人信息等敏感数据,如果商家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的风险,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
关于近期消费返利商业模式的分析
关于近期消费返利商业模式的分析消费返利本来是商家为了提高消费者忠诚度、吸引消费者持续消费的一种有效手段,是商家将自己在销售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实现利润的一部分让利给消费者本人。
但最近一段时间出现的“消费返利百分百”、“零消费”、“全额返利”、“消费即存款”等多种新的消费返利模式(以下简称“全额返利模式”),先后出现倒闭、破产及被查封等现象,今年5月底,福建百分百返利网崩盘,办公总部遭会员聚众哄抢;6月份,“温州百业联盟”崩盘;紧接着福建“万商购物”宣告倒闭,老板自首;浙江“万家购物”被封,……返利网站吸金风波不断,受到外界越来越多的质疑。
这本是被行业看好的一种商业模式,但现在有很多已完全变味。
专家表示,许多返利网站正在演变为披着电商外衣的非法集资和传销平台。
到底这种商业模式是否有问题?未来会怎么发展?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
一、全额返利模式的基本方式目前市场上的全额返利模式一般是指消费者在签约商家实现消费后,由返利单位按消费额进行全额返还(有些返利单位约定的是返还50%或200%,此处简化统称为“全额返利”)。
返利单位先与大量的线上或线下商家签订合作协议,由协议约定签约商家参与全额返利的具体比例(如50%、100%、200%等,通常为100%),及由返利单位介绍的消费者到这些签约商家消费后,签约商家应按消费额返给返利单位的销售佣金(即返利)的具体比例(各行业不同,通常约10%左右)。
消费者作为返利单位的注册会员用户,到签约商家消费后,即可享受返利单位的全额返利,使消费者享受了“零消费”。
二、全额返利模式的返利资金来源全额返利模式下返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消费者在签约商家消费的返佣部分,这部分原应给予每个消费者的返佣实际返给了返利单位,再由返利单位按消费者消费记录的顺序,先返还给前面的消费者。
至于有些返还单位提出的来源于商户广告推广费用等返佣之外的资金来源,因其不确定性,及利益归属性质,无法作为全额返利模式下的主要资金来源,可以忽略不计。
万家购物骗局最全解密
【揭秘万家购物的骗局】其实就是以貌似"倒按揭"的方式打反利账期的时间差进行融资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而所谓反利实际等于永不兑现。
1、高达50%的反利额让顾客趋之若鹜,快速捕获庞大用户群;2、长达500天天天的倒按揭期限如"预存话费"一样绑定了用户的使用习惯和选择权;3、顾客理所当然地认为所有返利在购物成功的一刹那已经全部是自己的,虽然是分期支付,于是认为下次购物完全是送的,不买白不买,以后买东西都上万家;4、但是谁能花漫长的时间等到反利付清或至少足够下次花费呢?反正已经是自己的,先放着也无所谓,就当存款。
于是下次购物还得继续充值,反正在哪买都是买,而万家还反一半钱。
如此你的购物习惯被套牢了,选择杈被糖衣炮弹剥夺了;5、不断充值购物意味着不断给万家补充资金以及不断延后的反利偿清期限,意味着用新补充的资金便足以支付供应商货款和倒按揭,类似于养老保险模式;6、那么最终所有反利的钱都来自于顾客自己,而万家什么也不用付出,只需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就像用一张信用卡无息套现还另一张信用卡,就能获得巨大的用户数量和持续的大量的流动现金;7、最后再倒回来看顾客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你亏了!为什么?即使实际反利等于永不兑现,但至少买东西是公平交易,理应虽不赚但也不赔也对。
错!你乎略了万家商品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7%至8%以上的事实如一辆35万的车卖38万,因为高达50%令人无法不心动的反利蒙弊了你贪小便宜的双眼。
所以万家并不是做生意的而是做金融的,他根本不会亏。
呜呼,现在你知道购物上万家并不合算了吧!购物不花钱,真有这好事?(图)核心提示:购物满500元返500元现金,满1000元返1000元现金,满10000元返10000元,天下有这样的好事?昨天,在合肥市瑶海区一家服装店购物的王女士感到不可思议。
与此同时,肥西县一家商店的高老板也给晚报热线打来电话,称不少商家都加入一家叫万家购物的公司,只要加入这家公司,消费者买多少钱东西,他们就会返还多少钱的现金!购物全额返现,这家名叫万家购物的公司利润从何而来呢?觉得事有蹊跷,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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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是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种消费返利模式,其发展之迅速为业内所罕见,具体为:公司每天以前一天营业额的5%作为返利平均回馈给每个有效分红权,每500元获得一个分红权,每个分红权理论上可分得500元。
4月26日至28日,当地电视台教育频道连续报到题为“万家模式疯狂背后令人忧”的新闻,称该网站日交易额近3亿元,几乎是义乌市场的三倍,令人不可思议,是什么魔力能让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如此红火?报道中更是提到当地有多家电子商务企业,为了能迅速拓展电子商务,能吸引更多的商家加盟和消费者购物消费,都引进了被称为“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来刺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吸引着众多企业趋之若鹜、爱不释手呢?一、对“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的基本介绍和客观分析(一)对“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的基本介绍万家购物网上的“积分计划”说明如下:“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
积分细则:我们每天最少拨出前一天营业额的10%作为积分基数给累积消费满500的会员均分,直至最高累积分满500为止。
每一个积分折抵RMB1元,可以‘万家购物网’上商城或百业联盟诚信、信用商家消费使用。
每积累消费满500元即可获得一个积分权,1000即有两个积分权,依此类推,多买多积,每个积分权可累计最记积满500为止。
举例说明:假设今天营业额是100万,有1000个人消费达到500元,那么每个人能分到多少呢?100万的10%就是10万,10万除以1000人,就是每人100个积分;如果是1万个人分呢?那就是每人10个积分。
每天都这样分,不管是1 个积分、2个积分或是5个积分10个积分,公司都拨出来分,一直到每个人都满500分为止。
”同时,又在购物网上的“常见问题答疑”栏中说明如下:“参与返利的人越多,会不会返利越来越少?参与返利的人多,返利有可能会少一点,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只要我们持续这样的速度发展,返利的速度也是不会慢的。
即使有一天市场饱和了,返利也不一定会少,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的销量也增大了,我们的利润也增加了,我们可以拿出更多的利润来返利。
公司这样返利会不会亏本?不会亏本,公司大多数产品都是厂家直接供货,虽然价格比市面上便宜,但还是有10%以上的利润空间,拨出5%来返利,对公司来说只是少赚点钱而已,这些钱本来是给其他商家赚的,大家集中在这里消费,等于拿回来给大家分,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
”从购物网上说明,“积分计划”和“常见问题答疑”的返利比例存在着自相矛盾,但从几家欲以引进“万家模式”的企业了解得知,“返利”的比例是“前一天营业额的5%”,可见,各企业执行的返利比例是大多是5%,那么,本文就按5%的返利比例进行分析。
作为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按营业额的5%返利又从那里来呢?加盟商的每一笔商品交易,都要按营业额的16%作为佣金上交给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从中拿出按营业额的5%作为返利返还给消费者。
(二)对“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的客观分析了解了“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后,我也同大多数消费一样,对以下问题产生疑问:1、能否象宣传那样,获得“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返利?2、获得“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返利需要多长时间?3、多少人能获得“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返利?4、如果企业不倒闭,是否“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返利可以永远延续下去?带着这些疑问,对“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客观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却令人吃惊。
为了计算方便,暂且按静态发展模式分析(可视为市场饱和状态),假定每天的营业额相同,每天营业额1万元,且刚好都能满500获得积分权,那么,每天营业结束后,返利的结算分配如下表:从表中,我们可以非常直观看出每天返利的变化规律。
作为消费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最先消费的人多长时间才能达到“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目的?只要算出返利与消费额比例总和达到100%即可,公式如下:5%×[1+1/2+1/3+1/4+1/5+……+1/(N-1)]=100%得出:N约为4.82亿天,折算为132万年!照此计算,消费者似乎没有可能获得“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返利,有的会提出质疑:现实中,已经有“消费者”获得满额返利,又作如何解释?确实如此,任何事物,起始发展阶段总是增长式的发展,而不会是静态式(即饱和状态)的发展。
同样,为了计算方便,假设第一天的营业额为500元,第二天营业额也为500元,有1个积分权参加积分返利。
从第三天开始,每天营业额比前一天的增长速度为100%,即每天营业额比前一天营业额增加1倍,那么,每天营业结束后,返利的结算分配如下表:根据表中变化规律,我们不难算出,第一天消费500元的消费者,到第21天即可获得500积分的消费返利;第二天消费的消费者,到第22天可获得500积分的消费返利;第三天消费的消费者,到第23天也获得500积分的消费返利……依次类推,第N天消费的消费者,到第N+21天就可获得500积分的消费返利。
当然,前面已经获得满额返利的消费额不再参加消费返利,未获得满额的消费者继续获得消费返利,继续参加返利的消费者获得满额返利在时间稍稍有点提前,但因前后两者数值相差过于悬殊,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任何企业都不能永远维持快速增长式的发展,市场容量和消费能力总是有限度的,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达到饱和状态。
假设每天营业额的饱和值为10亿元,按上表变化,达到饱和营业额的时间,计算公式如下:500×2的(N-1)次方=10亿,得出,N约为26天。
可见,返利的速度是跟发展速度、当天营业额和积累营业总量相关联的。
如果在特殊条件下,满额返利时间可以更短,假设,第二天的营业额比第一天的营业额增长20倍,那么,只需要1 天的时间,就可以获得满额的返利!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发展的起始阶段,营业额在不断增长时期,“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目标似乎可以实现,一旦达到饱和状态后,再加入消费队伍的消费者,其“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目标根本就无法实现!因为,前面已经获得满额返利中的95%,把后面按营业额的5%提前拿走了,所以,不管有多长时间,有多少营业额,总有95%以上营业额的消费者将得不到实质性的返利!当然,在实际发展中,增长速度总是有快有慢,时快时慢,不可能每天都倍增的暴发式增长,但其基本规律却一致的,只是达到饱和营业状态的时间不一样罢了。
一旦达到营业饱和状态,“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承诺就将无法实现!截止2012年一季度末,总营业额已近140亿元,今年一季度营业额达74亿元,企业宣称日均营业额近3亿元,几乎超过义乌市场的3倍,每个积分权可分到返利1元,但是,按比例计算,每个积分权可获得的返利已没有1元的可能,那么,企业为什么又要这样做呢?其背后隐藏的东西,明眼人一看便知,没有什么可解释的,只有“疯狂”二字!二、“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分析(一)存在虚假交易获取套利的可能欲引进“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企业都已经认识到,该模式有存在虚假交易套利行为的可能。
有的企业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预防虚假交易套利行为的发生,即:把加盟销售商上交16%提成改为先把营业额全部上交,再由公司扣减16%后,余额返还销售商。
但是,消费返利模式的本质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所以,还是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虚假交易套利行为。
目前,一些加盟商,为了能够“返利”的目的,或者鼓动消费者加入会员购物,或者把柜台营业销售作为网购营业额统计上报,但是,这个数字上报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实实在在要拿出上报数字的16%作为佣金提成上交。
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仅是一种“虚假交易套利”行为,如果任其发展,更是一种扰乱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二)虚假交易获取套利行为的可能性分析从“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诱惑力实在太强了,正如积分计划中介绍一样:“‘消费=存钱=免费’也能象房产,如果我们平常的消费也能象房产一样增殖,哪该有多好啊!今天,万家购物为您实现这一切!不需要增加任何的投资,也不需要冒什么风险,只要换个地方消费,您就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回馈。
”“聪明的购物让您资产倍增,而万家购则不一样,让您在消费同时,获得增殖的机会,资产非但不会缩减,而且还会不断的倍增。
这不仅仅是一种聪明的消费行为,更是一种理聪明的财观念。
”那么,那些人员会进行虚假交易获取套利行为?当然是该模式最先知晓人员和加盟销售商,才会有虚假交易获取套利的机会,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这种机会的可能性则微乎其微。
比如,某加盟销售商,得知“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模式后,自然会考虑到,假如他上交了16%的佣金提成,就有可能获得100%的返利。
按照“购物流程”第十步说明中,如何提现介绍如下:会员网上的帐户是公司发放返利佣金的虚拟账户,也可以存放会员因为退货退回的货款,账户中的虚拟货币会员可以用于购物也可以提现转到会员指定银行卡上,佣金提现需扣20%的个人所得税,充值后不购物提现扣需2%的手续费,缺货退款提现或退货退款提现不扣任何费用。
按此说法,他就可以获得5倍上交佣金提成的现金回报,而不需要任何劳动付出。
(三)“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存在问题的分析1、返利机会和待遇的绝对不公平。
任何一个组织,上至国家,下至个人,针对公众出台的一项政策、制度、措施、计划,“公平”始终是首要原则,没有了公平,正义将无从谈起,没有了公平,最终会导致混乱。
从前面介绍分析中,我们不难得出:这一模式的返利机会和待遇是绝对的不公平。
一是消费前后的不公平,最先消费的有可能获得100%的积分返利,后面大多数的消费将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返利;二是商家与消费者的不公平,因为这个模式存在“虚假交易获取套利”的缺陷,客观上给加盟商家造就了这样的机会,而消费者的知晓始终是在商家之后,先天性的缺陷无法得到与商家同等的机会,如果那个消费者轻信了宣传或误认为是可能获得套利之目的,其结果必然会是血本无归。
2、“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宣传的本质虚假。
“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销售一旦进入饱和的稳定状态,“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这种宣传,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虚假宣传行为。
3、“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可能涉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中,把“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理由如下:(1)“返利”与奖励本质上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对消费者奖励行为,所以,奖励与返利,对消费者来说,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刺激消费的激励行为;(2)违反了“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