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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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设指标范文

土地建设指标范文

土地建设指标范文一、土地面积指标:1.总用地面积: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内按不同用途划分的总面积。

2.已建地面积:已完成建设的土地面积。

3.待建地面积:规划中但尚未建设的土地面积。

4.剩余可建地面积:剩余可供建设利用的土地面积,即待建地面积加上用于其他用途而不可建设的土地面积。

二、土地利用类型指标:1.产业用地比重:不同产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农业用地等)所占的比重。

2.居住用地比重:居住用地所占的比重。

3.绿地比率: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衡量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4.交通设施用地比重:交通设施用地所占的比重,如道路、铁路、机场等。

5.公共设施用地比重:公共设施用地所占的比重,如学校、医院、公园等。

三、土地利用强度指标:1.土地利用强度:用地面积与可建设面积的比例,表征土地利用的密度。

2.建筑物容积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反映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

3.建筑物覆盖率: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描述建筑物对土地的利用程度。

4.绿地率: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反映城市绿地覆盖情况。

四、土地利用效率指标:1.单位用地生产总值:用地面积单位产生的经济价值,反映土地利用的效益。

2.单位建筑物面积产值:建筑物面积单位产生的经济价值,反映建筑物的利用效率。

3.农田产量:农田单位面积产生的农产品量,衡量农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五、土地环境指标:1.土地污染程度:反映土地受到污染的程度,如土壤重金属含量、土地经过的历史污染等。

2.土地生态质量:衡量土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如植被覆盖率、动植物种类丰富度等。

3.土地水资源利用率:衡量土地利用对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

4.土地生态安全:评估土地利用对生态安全的影响和风险。

六、土地规划指标:1.规划用途指标:根据土地规划,划定不同土地用途的指标要求。

2.规划年限指标:规划中确定的不同土地用途的建设年限。

3.规划密度指标:规划中确定的不同用途土地的建筑物密度要求。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对居住区的规划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它涉及到居住区的布局、绿化、交通、设施等方方面面,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居住区的规划应该合理布局。

合理的布局能够使居住区内的道路、建筑、绿地等各项设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宜居的环境。

同时,布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性,尽量避免交通拥堵,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

其次,绿化是居住区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充足的绿地能够改善空气质量,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给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因此,在居住区规划中,应该合理设置公园、绿化带等绿地设施,增加居住区的绿化率,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居住区规划还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规划中应该设置商业设施、教育机构、医疗服务等配套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所需。

这些设施的合理设置,能够方便居民的生活,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

最后,居住区规划还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在规划中应该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保护自然环境。

同时,应该注重节能减排,采取环保措施,建设低碳、环保的居住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居住区规划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到居民的需求,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才能建设出宜居、宜业、宜游的居住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未来的居住区规划能够更加科学、合理,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图)[详细]

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图)[详细]

人口(人) 30000~50000 10000~15000
组团
300~1000 1000~3000
1.7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
•居住区—小区—组团 •居住区—组团 •小区—组团 •独立式组团 •居住区-小区 特点:强化小区的 整体性,强调小区 中心绿地或绿带的 统揽作用,弱化组团 空间的独立性
一、概念解读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 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 大城市:50万人以上,中小城市:50万人以下
镇江市属于第Ⅲ气候区,应按大寒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标准计 算日照间距系数为1.34,现行标准为新区建设1.34,旧区改建 1.31(大寒日日照不小于1小时标准)。
二、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 侧面间距
• 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侧面有窗时 不宜小于8m);高层 与各种层数(低层、多层、 高层)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 高层塔式住宅、 多层和中高层 点式住宅与侧 面有窗的各种 层数住宅之间 应考虑视觉卫 生因素,适当 加大间距。
▲多层条式住宅间距
二、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文 化 体 育
文年活化动活中动心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 --
居民运动场、馆

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 --
综合食品店

商 综合百货店


餐饮 中西药店
▲ ▲

书店 市场
▲ ▲
-- --
▲△
-- -▲△ ▲ -▲ -▲ -△ -△ -△ --
变电室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4.0.1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
指标级别用地指标人(m2/人)
I~
II~
III~
IV~
4.1.3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按表的规定确定。

所采用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4.1.3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人(vm2/人)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允许调整幅度
人(m2/人)指标级别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人(m2/人)
≤I~+~+~
I~>0
II~+~+
~100二、三、四可增、减0~10
~120三、四可减0~15
~150四、五可减0~20
>150五应减至150以内4.2.3.2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村镇,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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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规划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机动车停车场(库)
-
每个独立的居住、中小学、文化设施、体育、医疗卫生、商业用地地块内均应设置
宜设于居住单元的出入口。
母婴室
2
20-017-K01-02、20-023-K01-01
每处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且不应与厕所共用一室。
8
行政管理
人防设施
规划地块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配建6级以上(含)防空地下室。防空警报设施应与城市防空要求相适应,根据人防专项规划要求,城乡规划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防空警报布局网格图的要求,安装防空警报设施。
热交换站
9
20-011-K01-02、20-012-K01-02、20-013-K01-02、20-014-K01-02、20-016-K01-01、20-017-K01-02、20-021-K01-03、20-022-K01-02、20-024-K01-02
每处占地面积约200~300平方米,可结合小区规划及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排布置。
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生均用地指标为20平方米/生。
小学
1
20-015-K01-01
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生均用地指标为17平方米/生。
幼儿园
2
20-012-K01-02、20-022-K01-02
生均用地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生, 20-012-K01-02、20-022-K01-02地块内均为12班幼儿园,每所用地规模应不小于6480平方米。
垃圾转运站
1
20-024-K01-02
用地面积600‐1000平方米,应独立占地,采用压缩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10米。
非机动车存车处

居住区规划原理课程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居住区规划原理课程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第八章 规划指标与设计成果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第二节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内容与成果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居住区规划指标分为两大类: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平衡指标
一、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 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 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 (见下表10-1-1)
L≥1.5L2
L≥1.5L2 L≥1.5L2
L ≥ 50m
L≥ 30m L ≥ 50m
S1 ≥1800 ㎡ S1 ≥500 ㎡ S1 ≥1200 ㎡
S21 ≥1000 ㎡ S2 ≥2000 ㎡ S2 ≥600 ㎡ S2 ≥1400 ㎡
注: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的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 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 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 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界 线来划定。
(1)当有明确用地界限的公共服务设施按基地界 限划定;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
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7、其他用地面积的确定:
其他用地——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 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 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 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用地标准 4.0.1 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用地。

4.0.2 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

4.1.1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 指标级别 用地指标人( m2/人)I 60.1~ 75.0 II 75.1~ 90.0 III 90.1~ 105.0 IV 105.1~ 120.0 4.1.3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表 4.1.3 的规定确定。

所采用的规划人 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指规划人均建设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表4.1.3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允许调整幅度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指标级别 水平人 (vm2/ 人) 人( m2/人 )人 (m2/人) ≤ 60.0 I 60.1~75.0 +0.1~ +25.0I 60.1~75.0 > 0 60.1~75.0 II 75.1~90.0 +0.1~ +20.0II 75.1~90.0 不限 75.1~90.0 III 90.1~105.0 +0.1~ +15.0 II 75~1~90.0 -15.0~ 0 90.1~105.0 III 90.1~105.0 不限 IV 105.1~120.0 +0.1~ +15.0III 90.1~105.0 -20.0~ 0 105.1~120.0 IV 105.1~120.0 不限 ≥ 120.0 III 90.1~105.0 < 0IV105.1~120.0 < 04.0.3 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人 150.m2/人。

城市地规划设计地要求要求规范指标大全

城市地规划设计地要求要求规范指标大全
住宅建设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Ⅶ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 - 16
9 - 15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住宅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方位
0°-15°
15°-30°
30°-45°
45°-60°
>60°
2000-4000
300-700
人数
30000-50000
7000-15000
1000-3000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01)
50-60
55-65
70-80
2公建用地(R02)
15-25
12-22
6-12
3道路用地(R03)
10-18
9-17
7-15
4公共绿地(R04)
>90
40
深根乔木
>150
40
城市等别
城市等别
分类指标
重要程度
城市人口(万人)

特别重要城市
>=150

重要城市
100 - 50

中等城市
50 - 20

小城市
>=20
注:1、城市人口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28
30
32
中高层
25
28
30
高层
20
20

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学研究的是从劳动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观点来评价技术活动。

建筑技术经济就是对建筑产品的技术方案(包括投资方案、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政策)进行技术与经济的分析、计算、比较和评价。

从中选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是对设计质量优劣和设计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的评价的项目指标。

由于影响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的因素繁多,而且不少因素对方案优劣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多以一组指标来评价,这成组的指标也叫指标体系。

建设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按要求可分为几大类。

1.按指标的范围,可分为综合指标和局部指标。

2按指标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实物(使用价值)指标和货币指标(价值)。

3.按指标的应用,可分为建设指标和使用指标。

4.按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针对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评估项目。

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中每一项都有针对性地评价和反映着某些方面的控制作用和使用意义,每一项都是居住区整体居住水平的反映,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价、使用评估都要通过这每一项指标来表达。

另外,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不是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相互起制约作用。

评价或优化规划方案时,应综合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整体地、综合性地评价和优化。

还有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评价和优化结果,不仅仅取决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还要看规划方案的功能合理性,布局创新的科学性,环境质量的保证度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水平。

也就是说同样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条件下,可能会出现几个方案。

要善于运用这些指标系列,评价出优秀方案。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居住区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来确定: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宅小区的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个良好的住宅小区不仅要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还要提供舒适、便捷、安全的生活环境。

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住宅小区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实现上述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对于住宅小区而言,其主要内容包括用地布局、空间组织、道路交通、绿化景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

在用地布局方面,要根据小区的规模和功能需求,合理划分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绿地等各类用地。

住宅用地应尽可能保证朝向良好、采光充足,并避免受到噪音、污染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根据服务半径和居民需求,合理分布在小区内,方便居民使用。

例如,幼儿园、小学应靠近居住组团,菜市场、超市等商业设施应位于交通便利的位置。

空间组织是营造小区良好居住环境的关键。

通过合理的建筑布局和空间组合,可以形成丰富多样的空间形态,如中心广场、组团绿地、步行道等。

建筑的高度和体量应相互协调,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

同时,要注重空间的开放性和私密性,为居民提供既有公共交流空间,又有私人独处空间的居住环境。

道路交通规划对于小区的出行便利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小区内的道路应分级设置,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主干道要保证畅通,连接小区与外部城市道路;次干道和支路要方便居民到达各个住宅组团和公共服务设施。

此外,还要合理设置停车场和停车位,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

同时,要考虑行人的安全,设置人行道和过街设施,实现人车分流。

绿化景观是提升小区品质的重要因素。

应根据小区的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营造多层次、多色彩的绿化景观。

中心绿地可以作为小区的景观核心,布置休闲广场、花坛、喷泉等景观元素;组团绿地则可以为居民提供就近的休闲空间。

同时,要注重绿化与建筑、道路的融合,形成整体美观的景观效果。

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附录一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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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控制标准

建设用地 控制标准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是指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对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建筑高度、
道路宽度、用地界限等方面的规定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合理
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城市建设的合理布局和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
持续发展。

首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涉及到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的规定。


筑密度是指单位建筑面积所占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是指规定范围
内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这些标准的制定可以保证城市建
设的紧凑性和绿化程度,从而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其次,容积率是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的重要指标之一。

它是指
规定范围内建筑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直接关系到城市建筑的
高度和密度。

通过控制容积率,可以合理控制建筑的高度,避免高
密度建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保障城市的景观和通风采光条件。

另外,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还包括对道路宽度、用地界限等方面
的规定。

道路宽度的规定可以保障交通畅通,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而用地界限的规定则可以明确划分不同类型的用地,保证各类建设
项目有序进行,避免混乱和冲突。

总的来说,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城市建设的有
序进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可以有效地规范城市建设行为,
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居住区规划相关标准

居住区规划相关标准

⑥结合人行步道带状绿地四、居住区的道路规划私人轿车正在迅速增长,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一般要求,小区小汽车拥有量:按总量不低于小区总居住户(套)数的20%;几种途径的探索(解决方案):①结合住宅组团(邻里单位)、设置户外集中停车场;②利用自然地坪的高差,在住宅组团(邻里)内部空间设置架空平台,平台下作停车库,并与各住宅楼相连,平台作居民户外活动空间,人车分流;③结合住宅的底层空间或是高层住宅综合体的裙房(或地下)的停车库;④利用小区内社区中心(广场)、集中绿地、活动场地的地下设置的停车场库;⑤独立设置的多层停车库;⑥适当加宽小区道路的沿道路的停车场。

1、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2) 使居住区内外联系通而不畅、安全,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4) 小区内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7) 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 考虑居民小汽车的通行;9) 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2、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2) 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3)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

住建部普通住宅标准

住建部普通住宅标准

住建部普通住宅标准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这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平均交易价格是指住房上市满一年后制定的网签成交均价,在购房时按照"孰高”原则,即按照网签成交均价与该商品住房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的原则确定该商品住房的成交价格。

住宅区规划指标范文

住宅区规划指标范文

住宅区规划指标范文住宅区规划指标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对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所要遵循的一系列指导性标准和要求。

这些指标旨在保障住宅区的居住质量、居住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同时也考虑了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效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住宅区规划指标。

首先是住宅区的用地规划指标。

这些指标包括住宅区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和用地比例等。

用地性质主要分为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居住用地主要用于住宅建设,而公共服务用地则用于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

用地面积和用地比例则根据人口密度、居住需求和城市规模等因素来确定,以保证居民的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其次是住宅区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指标。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占地面积与容积的比值,建筑密度则是指单位面积内的建筑物数量。

这些指标的设定需要综合考虑自然环境、居住需求和城市规模等因素,以保证住宅区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合理,既能满足人口需求,又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过大的压力。

另外,住宅区的楼房高度和绿化指标也是重要的规划指标。

楼房的高度决定了住宅区的密度和景观,过高的楼房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和居住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合理的楼房高度应当综合考虑自然环境和居民需求。

绿化指标包括住宅区内绿地的面积、种植和配置等要求。

充足的绿地可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居住舒适度,同时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住宅区规划还需要考虑交通指标。

这包括道路网络、停车设施和交通组织等方面。

住宅区应当与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连接,同时内部道路网络也要合理规划,以便居民出行和交通流畅。

此外,停车设施的规划也是重要的,可以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度。

最后,住宅区规划还需要考虑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配套设施。

包括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娱乐设施和公共交通等。

这些设施的规划和布局应当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并提供方便的公共服务。

同时,社区配套设施的规划也是重要的,包括社区中心、公园、健身设施等,可以提供社交和休闲的空间,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会融入感。

城市住宅区设计规范

城市住宅区设计规范

第一章住宅区的意义与组成1、在一个城市中,生活居住用地的比重一般占到城市建设总用地40%-50%。

2、住宅区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住宅街坊和住宅群落等。

第一节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3、居住区规模:人口30000—50000人,户数10000—16000户,用地50—100公顷。

4、居住小区规模:人口10000—15000人,户数3000—5000户,用地10—35公顷。

5、居住组团规模:人口1000—3000人,户数300—1000户,用地4—6公顷。

第二节社区6、社区概念:指一定地域内人们相互间的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

7、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了形成社区的四个条件:1.有一定的社会关系2.在一定地域内相对独立3.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4.有相近的文化、价值认同感8、邻里关系是一种以社会道德为基础,包括文化、价值观念等的社会关系,它不同于亲缘或血缘关系。

邻里关系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自觉帮助型第二层次:愿意帮助型第三层次:应该帮助型9、20世纪30年代,美国人西萨·佩里提出了邻里单位的住宅区规划理论10、形成邻里单位的原则:1.城市交通不穿越邻里单位,内部车行、人行道路分开设置。

2.保证充分的绿化,使各类住宅都有充分的日照、通风和庭院。

3.设置日常生活必须的服务设施,每个邻里单位有一所小学。

4.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景色,建筑物自由布置。

控制居住区内部车辆交通,保障居民安全和环境安宁是邻里单位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

11、住宅区一般均由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停车用地和公共绿地四大用地以及相应的住宅、公共建筑、道路交通设施以及绿地与场地四大系统组成。

12、社区系统可分为:生活保障系统育才就业系统交流参与系统运营系统13、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总体原则:社区发展原则生态优化原则共享社区原则14、满足人的需求应该考虑的因素适居性、识别性与归属性、营造具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1)适居性卫生: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环境卫生,如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等;二是生理健康卫生,如日照、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噪声与空气污染防治等。

控规、详规中各控制指标概念

控规、详规中各控制指标概念

各控制指标的概念一、容积率就是一块土地上的总建筑面积和总占地面积的比值,也称为地积率,容积率越高,表明土地的开发强度越高,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

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

规划建设用地内总建筑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一般的多层住宅小区容积率在左右.二、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三、“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1、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

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

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现在要求实地绿化率占绿化率的50以上,)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 2 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 1平方米的规模。

2、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

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

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

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

道路紅線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

建築線一般稱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日照間距系數根據日照標准確定的房屋間距與遮擋房屋標高的比值。

住宅平均层數住宅總建築面積與住宅基底總面積的比值。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4.0.1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4.0.2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4.1.1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4.1.5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得大于人15O.m2/人。

421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的规划人均单项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4.3.1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 4.3.1的规定。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 933.0.2.2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3.0.2规定。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表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m2/人)《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934.1.3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一致。

4.2.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 4.2.1的规定分为五级。

4.2.3对已有的村镇进行规划时,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以现状建设用地的人均水平为基础,根据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确定,并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423.2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村镇,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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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住宅小区规划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1.居住区用地指标(1980年国家建委提出)如表3-28:2.居住小区用地指标(1980年国家建委提出)如表3-29:3.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见表3-30:4.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见表3-31:居住区与居住小区用地平衡表及其说明用地平衡表是对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用地现状和用地规划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检验各项用地的分配是否合理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指标。

它的作用是:用数量表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用地现状;用数量表明规划设计方案的各项用地分配和所占总用地比例;居住区、居住小区各项用地指标和占总用地的比例,表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环境质量,作为居住区、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定和建设管理机构审定方案的依据。

它的表式如表3-32。

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

这一比例关系的合理性及每一居民平均占有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数量(人均用地水平),是衡量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和经济的重要标志。

1.规范中采用”居住区用地平衡表”格式与各地现行格式基本一致。

但具体平衡内容各地口径不一,如有的将”其他用地”纳入用地平衡,有的不参与平衡等。

考虑到”其他用地”既与居住区用地功能无直接关系,也与居住区用地之间无相关规律性,更无可比性,因而不能用来衡量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合理性与规划水平。

据此,规范采用的用地平衡表,以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作平稳因子。

人均用地亦只计算居住区用地及其所属各单项用地。

”其他用地”不参与用地平衡,也不计入人均用地指标,只在居住区规划总用地中统计其用地数量。

在具体使用”居住区用地平衡表”时,要按居住区的实际规模确定表名及相关用地的名称。

如规模为小区,则表名相应为”小区用地平衡表”,”-”为”小区用地”,最后一项为”小区规划总用地”。

2.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即居住区中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分别占居住区用地的百分比的控制数。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文档模板范本: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一、前言旨在规定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提供指导。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1. 建设用地分类与用途划分1.1 住宅用地1.1.1 高层住宅用地1.1.1.1 公建配套用地1.1.1.2 商业设施用地1.1.2 小高层住宅用地1.1.2.1 公建配套用地1.1.2.2 商业设施用地1.1.3 小区住宅用地1.1.3.1 公建配套用地1.1.3.2 商业设施用地1.2 商业用地1.3 工业用地1.4 公共设施与服务设施用地1.5 公园与绿地用地2.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1 容积率2.2 建筑密度2.3 绿地率2.4 建设限高3.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划定方法 3.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2 区域土地利用规划3.3 详细规划设计4.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执行与管理 4.1 监督与检查4.2 违法行为处理4.3 相关奖惩措施5.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修正与更新5.1 修正程序5.2 修正内容三、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山东省建设用地分类划分表2.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划定示意图3. 乡镇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补充规定四、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城市规划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建设用地容积率:指建筑物总体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五、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重,用地紧张。

解决办法: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困难:违法建设现象普遍,用地管理不规范。

解决办法: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监督与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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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提要: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即居住区中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分别占居住区用地的百分比的控制数。

影响该指标的因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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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住宅小区规划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1.居住区用地指标(1980年国家建委提出)如表3-28:
2.居住小区用地指标(1980年国家建委提出)如表3-29:
3.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见表3-30:
4.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见表3-31:
居住区与居住小区用地平衡表及其说明
用地平衡表是对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用地现状和用地规划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检验各项用地的分配是否合理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指标。

它的作用是:用数量表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用地现状;用数量表明规划设计方案的各项用地分配和所占总用地比例;居住区、居住小区各项用地指标和占总用地的比例,表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环境质量,作为居住区、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定和建设管理机构审定方案的依据。

它的表式如表3-32。

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

这一比例关系的合理性及每一居民平均占有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数量(人均用地水平),是衡量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否
科学、合理和经济的重要标志。

1.规范中采用”居住区用地平衡表”格式与各地现行格式基本一致。

但具体平衡内容各地口径不一,如有的将”其他用地”纳入用地平衡,有的不参与平衡等。

考虑到”其他用地”既与居住区用地功能无直接关系,也与居住区用地之间无相关规律性,更无可比性,因而不能用来衡量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合理性与规划水平。

据此,规范采用的用地平衡表,以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作平稳因子。

人均用地亦只计算居住区用地及其所属各单项用地。

”其他用地”不参与用地平衡,也不计入人均用地指标,只在居住区规划总用地中统计其用地数量。

在具体使用”居住区用地平衡表”时,要按居住区的实际规模确定表名及相关用地的名称。

如规模为小区,则表名相应为”小区用地平衡表”,”-”为”小区用地”,最后一项为”小区规划总用地”。

2.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即居住区中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分别占居住区用地的百分比的控制数。

影响该指标的因素很多,它与居住区的居住人口规模,所在城市的城市规模,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市用地紧张状况等有密切关系。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表是根据全国不同地区37个大、中、小城市70年代以来规划建设的(含在建的)140余个不同规模居住区的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而制订的。

(1)居住区人口规模因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等级、道路等级和公共绿地等级,且具有规律性,是决定各项用地指标的关
键因素。

故作为”居住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的分类依据将其列于表中,即以居住区、小区、组团不同规模表示。

(2)由于各城市的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用地紧张状况不同致使居住小区各项用地指标也不一样。

如大城市和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中小城市要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较高,该项占地的比例相应就高一些,某些中小城市用地条件较好,居住区公共绿地的指标也相应高一些等等。

此外,同一城市中也因各类居住所处区位和内外环境条件的不同,各项用地比例也有一定差距。

(3)”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表仅考虑了在一般情况下影响控制指标的因素。

对某些特殊情况,如因相邻地段缺中小学,需由本区增设,或相邻地段的学校有富余,本小区可不另设学校等,这对本小区(或居住区、或组团)的用地平衡指标影响很大。

人均居住区用地指标的影响因素
人均居住区用地指标由城市规模(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三级)、居住区分级规模(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和住宅层数等三项主要因素综合控制。

根据全国140余个不同规模居住区资料的分析,决定人均居住区用地指标的主要因素:一是城市规模。

大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用地紧张,人口密度一般都较高,人均占地指标相应地较低;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市用地条件相对宽裕一些,人口密度一般要低一些,人均用地指标也就相应地高一些。

二是居住区居住人口规模。

因涉及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等配套设置等级不同,一般人均占地居住区高于小区,小区高于组团。

三是住宅层数。

一般
若住宅层数较高,所能达到的居住密度相应较高,人均所需居住区用地相应就低一些。

以上三个因素一般具有明显的规律性,是决定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依据。

其他影响因素,如居住区所处建筑气候分区及地理纬度所决定的日照间距要求的大小不同,对居住密度和相应的人均占地面积有明显影响,城市发展水平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此外,人口户型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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