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多药肺结核病人在疾控中心备案流程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根据《指南》和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病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规诊断、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
(一)肺结核患者发现1.检查对象(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的其他常见症状。
(2)密切接触者对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同事和邻居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病检查。
2.问诊对初诊患者应详细询问: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胸痛、盗汗、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既往史(结核病史、结核病用药史、肝肾病史等),是否已在其他地区登记和治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容。
已诊断为肺结核患者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在疾控中心(结防所或防疫站、CDC、定点医院等)治疗过,是否服用过板式药品或其他抗结核药品,治疗是否超过1个月,治疗效果如何等。
对推荐或转诊来的患者要询问诊疗经过、诊断结果和治疗情况,并保存其推荐信或转诊单。
门诊医生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胸部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并按照我省结核病患者诊疗减免政策给予补偿。
3.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凡初次就诊的患者都要在《初诊患者登记本》上登记。
《初诊患者登记本》由门诊接诊人员填写。
(二)肺结核患者诊断1.肺结核诊断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指南》和原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进行诊断。
2.肺结核诊断流程(1)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①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②痰分枝杆菌培养及菌种鉴定;③胸片;必要时肺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及确诊病例。
①疑似病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子系统操作手册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子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修改记录目录1。
前言 (4)2。
用户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要求 (4)3。
用户计算机软件要求 (5)4.登陆方法 (5)5。
功能操作 (5)5。
1报卡管理 (5)5.1.1报告卡查询 (5)5.1。
2报告卡添加 (6)5。
1。
3报告卡订正或修改 (6)5.1.4报告卡删除 (7)5.1.5报告卡恢复 (7)5。
1.6报告卡审核 (8)5。
1.7报告卡追踪信息填写 (8)5.1.8报告卡收治 (8)5.1.9报告卡放弃收治 (9)5。
1。
10................................................................................................. 显示追踪登记本95.1.11报告卡查重 (9)5。
1.12排除卡浏览 (10)5.2病案管理 (10)5.2.1患者病案登记 (10)5。
2.2患者病案管理 (12)5.2.3患者病案修改 (13)5.2.4患者病案删除 (14)5。
2。
5患者重新登记 (14)5.2.6疑似耐多药患者管理 (14)5.2。
7患者转出 (15)5。
2.8患者转出管理 (15)5.2。
9患者转入管理 (15)5。
2。
10............................................................................................................. 结案审核165.2.11取消审核 (16)5.3项目管理 (16)5.3。
1项目维护 (16)5。
3。
2项目启动情况统计表 (17)5。
4季度录入报表 (17)5.4。
1药品用量季度录入表 (18)5。
4。
2痰涂片盲法复检结果 (18)5。
4。
3初诊患者检查情况 (19)5。
4。
4结核病实验室工作情况 (19)5。
结核病系统操作指南
结核病管理信息操作指南目录1.结核病系统日常数据维护1.1疫情报告及推送1.11大疫情上报1.12疫情报告及推送1.2首次涂片,培养,PCR结果的录入及推送1.21病原学阴性患者的结果录入1.22病原学阳性患者的结果录入1.3患者二五六或二五八月末痰涂片录入及推送1.4药敏结果的录入及个别情况的处理1.5县级可疑耐多药菌株送检接收1.6利福平耐药患者推送耐药和耐药患者的管理2 .常用各项数据规划指标要求和导出方法2.1各项数据规划指标2.2阳性诊断率导出2.3新病阳患者耐药筛查率导出2.4五类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导出2.5 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导出2.6耐药(利福平耐药)患者的纳入治疗率导出3.系统数据疑难问题的解决处理3.1咦,新患者病原学阳性我能找到的患者和网报表格的数目对不上怎么办?3.2咦,五类高危人群我能找到的患者和网报表格的数目对不上怎么办?3.3咦,利福平耐药我能找到的患者和网报表格的数目对不上怎么办?1.1疫情报告及推送1.11大疫情上报打开网报系统点击发病死亡报告点击新增在疾病诊断中找到肺结核无卡片编号,针对为所辖县及外地确诊患者。
针对为所辖县及外地确诊患者根据疫情卡上的病原学诊断结果选择肺结核类型,点击录入。
提示:圈内的选择为需要注意的细节,诊断时间与填卡上报时间绝对不能相隔24h。
最后,确认录入的信息,结果无误后,提交保存。
1.12疫情报告及推送针对市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打开网报系统点击传染病监测打开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打开追踪信息管理;报告单位不用选择;录入日期根据情况(推两年为宜)往前推;搜索患者姓名。
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能搜索到患者信息报告单位不选,录入时间适当推两年,搜索点击新建追踪追踪地址和单位参照上图,追踪情况和到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保存成功后,收治。
第二,搜不到患者信息打开普通病案登记首管理单位新乡市结核病防治所;登记号以疫情卡上所填的编号为准,录入结果确认无误后,提交保存。
结核病上报的相关流程及书写要求
结核病上报的相关流程及书写要求第一篇:结核病上报的相关流程及书写要求结核病上报的相关流程及书写要求结核病在全球仍然是一个需要重点控制的传染病。
感染结核杆菌后,大多数人不会发展成结核病患者。
当人体免疫力降低(如患糖尿病、艾滋病、慢性营养不良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等)的情况下才容易发病。
易感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和儿童更易患肺结核。
因此,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肺结核可疑状况者定义咳嗽、咳痰≥2周,咯血和血痰都是肺结核病的主要症状,具用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其他觉症状。
如果有以肯症状,应考虑可能患有肺结核。
二、可疑症状者的发现方法1.在日常接诊的过程中,注意患者是否有结核病可疑症状;2.对已经发现和治疗的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询问和观察,注意是否有结核病可疑症状;3.鼓励社区居发发现和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三、上报要求:根据我辖区人口数,每年上报的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率必须达到总人口数的千分之三,也就是每年最少要上报82人左右,平均每月至少报七个肺结核疑似病例,结核病报卡必须每月一例。
四、书写要求:1.要求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必须按年份排序号来登记疑似患者,年份之间要隔开书写,以便检查时总结人数。
2.要求放射科登记本,疑似结核登记本,转诊登记本三本一致,就是三个登记本上登记的患者名单,时间必须保持一致。
3.疑似结核病患者登记本上登记的患者名单,诊断症状必须是咳嗽、咳痰≥2周第二篇:学校结核病上报制度流程结核病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黑龙江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言我国是全球27个耐多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数位居全球第二位。
2007-2008年全国结核菌耐药性基线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肺结核患者中耐多药率为8.3%。
耐多药肺结核与非耐多药肺结核相比,具有痰菌阴转慢、传染期长;诊断、治疗、管理技术复杂;治疗费用高;不良反应多等特点。
为了控制耐多药结核病疫情的蔓延,在卫生部的领导下,我国已利用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中国卫生部盖茨基金结核病项目等的支持,在有关省的45个地市开展了耐多药结核病规范化诊断、治疗和管理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探索了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断、治疗和管理的工作框架和工作机制,研究了与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等,为我国下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
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十二·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中明确规定:到2015年,以地(市)为单位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50%,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
为了全面规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全面加强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医政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结核病预防控制、临床诊治和实验室检测等领域有关专家,总结试点项目工作经验,参考国内外文献,编写了本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结核病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技术参考和培训参考书。
鉴于目前我国耐多肺结核治疗管理尚在开始阶段,试点范围有待扩展,很多技术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实践检验,希望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吝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编写组2011年7月11日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主编:王宇副主编:王黎霞许绍发陈明亭编者:(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于兰万利亚马屿王宇王胜芬王前王倪王撷秀王黎霞成君成诗明吕青朱莉贞朱桂林刘小秋刘宇红刘振天许绍发阮云洲杜昕李卫彬李仁忠李亮李强何广学邹级谦初乃惠张秀梅张慧陈伟陈明亭陈诚陈秋兰周林赵津赵雁林胡冬梅姜世闻弭凤玲夏辉徐彩红高孟秋高微微黄飞屠德华彭向东端木宏谨目录缩略语表 (1)常见抗结核药缩写 (1)第一章机构与职责 (3)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二、省级 (3)三、地(市)级 (3)四、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 (4)五、非定点医疗机构 (4)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 (4)第二章实施前准备 (6)一、机构配置 (6)二、实施前验收 (6)三、实施前培训 (6)第三章患者发现 (8)一、筛查对象 (8)二、发现方式 (8)三、诊断程序 (9)四、患者登记分类 (10)五、确诊前治疗原则 (10)第四章实验室检查 (12)一、痰标本的采集、保存及运输 (12)二、分枝杆菌分离培养(简单法) (13)三、菌种鉴定 (14)四、药物敏感试验 (15)五、质量保证 (17)六、生物安全 (18)第五章患者治疗 (19)一、常用药物 (19)二、治疗原则 (20)三、标准化治疗方案 (21)四、治疗监测 (22)五、特殊情况下的治疗 (24)六、不良反应预防和处理 (30)七、治疗方案调整 (38)八、注射期末痰菌阳性者的处理 (38)九、停止治疗指征 (38)十、治疗转归 (39)十一、药敏试验确诊时痰菌阴转初治患者的处理 (39)第六章患者治疗管理 (40)一、原则 (40)二、工作流程 (40)第七章感染控制 (44)一、组织管理措施 (44)二、环境和工程控制 (44)三、个人防护 (47)第八章健康教育 (48)一、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48)二、健康教育方式及注意事项 (49)第九章药品供应与管理 (52)一、耐多药肺结核治疗常用药品 (52)二、需求测算 (52)三、对库房的要求 (53)四、库存控制 (53)第十章监控与评价 (55)一、登记报告及报表 (55)二、督导 (56)三、评价 (57)附件1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痰标本/菌株送检表 (60)附件2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登记本 (62)附件3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本 (64)附件4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 (67)附件5 实验室痰培养登记本 (78)附件7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80)附件8 耐多药肺结核相关报表 (83)附件9 单耐药和多耐药肺结核治疗 (88)缩略语表AFB 抗酸杆菌AIDS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CXR 胸部X线片DOT 直接面视督导下治疗DOTS 2005年前作为结核病控制国际推荐策略,2006年成为新的遏制结核病策略基础DRS 耐药监测DR-TB 耐药结核病DST 药物敏感试验HIV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MDR-TB 耐多药结核病NNRTI 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 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TM 非结核分枝杆菌NTP 国家结核病控制规划R&R 登记和报告SCC 短程化疗TB 结核病TB/HIV 结核杆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TSH 促甲状腺激素UNAIDS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VGI 紫外线照射杀菌XDR-TB 广泛耐药结核病常见抗结核药缩写组别药物缩写第一组:一线口服抗结核药物吡嗪酰胺Z乙胺丁醇 E第二组:注射用抗结核药物卡那霉素Km丁胺卡那霉素Am卷曲霉素Cm 第三组: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Ofx左氧氟沙星Lfx莫西沙星Mfx 第四组:口服抑菌二线抗结核药物丙硫异烟胺Pto对氨基水杨酸PAS 第五组:疗效不确切抗结核药物阿莫西林/克拉维酸Amx/Clv克拉霉素Clr利奈唑胺Lzd第一章机构与职责耐多药结核防治是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诊断、治疗和管理的技术和流程与非耐药结核病相比更为复杂。
耐多药肺结核实施方案.doc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技术规范(2014 年版)耐多药肺结核是指结核病患者感染的结核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具有痰菌阴转慢、传染期长、诊断治疗和管理复杂、治疗费用较高和不良反应多等特点,已日益成为危害人群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规范我省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医政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和《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制订本技术规范。
一、患者筛查(一)筛查对象耐多药肺结核的筛查对象主要是涂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患者。
重点关注以下 5类高危人群:1、慢性排菌患者或复治失败患者;2、密切接触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涂阳肺结核患者;3、初治失败患者;4、复发与返回的患者;5、治疗 3个月末,痰涂片仍阳性的初治涂阳患者。
(二)筛查方式1、肺结核患者筛查方式肺结核患者到具备痰培养能力的医疗机构/ 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就诊,由上述机构对其进行痰培养检测,一周内将阳性培养物运输至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 / 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药敏试验。
不具备痰培养能力者,将阳性痰标本七天内运输至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痰培养和药敏试验。
2、密切接触者筛查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和 / 或县级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应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和同事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痰涂片检查,如果确诊为涂阳肺结核患者,再进行痰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检测。
(三)考核指标以设区市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60%。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痰培养的人数 /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数 *100%。
二、患者诊断(一)可疑者登记痰标本和阳性培养物的送检单位,将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可疑者的相关信息填写在“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痰标本 / 菌株送检表”(见附表 1)上,并将送检表于 3 日内交至痰培养和药敏试验检测单位。
结核病管理制度及流程
结核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
2.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转诊单,城市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报告并及时转诊到当地疾控中心,发现可疑患者也要及时推荐到当地疾控中心。
3. 当地疾控中心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转诊单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落实病人的归口就诊,明确病人的诊断及治疗,对危重患者可先转到上级医院传染科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再把病人转到当地疾控中心正规管理。
4. 当地疾控中心负责本地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病人的诊断、治疗、管理和监测等工作。
5.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6.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通报、限期改正和罚款等处罚。
三、工作流程1. 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接诊过程中,发现患者有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且持续时间超过两周,应考虑肺结核可能,进行胸部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2. 确诊肺结核:根据胸部X线检查结果和痰涂片检查结果,诊断为肺结核的患者。
3. 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转诊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确诊肺结核患者后,应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转诊单,城市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上报当地疾控中心。
4. 当地疾控中心接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转诊单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追踪,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5. 归口就诊:当地疾控中心对患者进行评估,明确诊断和治疗方案,将患者转诊到当地疾控中心或上级医院进行归口治疗。
肺结核上报流程
肺结核上报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肺结核上报流程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三周(或三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由县医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医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结核病防治各类人员职责各镇(街、区)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职责做好肺结病人的报告和转诊工作。
各镇(街、区)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为非肺结核病诊治单位,负责做好来单位就诊的肺结核病人。
2。
耐多药肺结核方案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技术规范(2014年版)耐多药肺结核是指结核病患者感染的结核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具有痰菌阴转慢、传染期长、诊断治疗和管理复杂、治疗费用较高和不良反应多等特点,已日益成为危害人群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规范我省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医政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和《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制订本技术规范。
一、患者筛查(一)筛查对象耐多药肺结核的筛查对象主要是涂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患者。
重点关注以下5类高危人群:1、慢性排菌患者或复治失败患者;2、密切接触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涂阳肺结核患者;3、初治失败患者;4、复发与返回的患者;5、治疗3个月末,痰涂片仍阳性的初治涂阳患者。
(二)筛查方式1、肺结核患者筛查方式肺结核患者到具备痰培养能力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就诊,由上述机构对其进行痰培养检测,一周内将阳性培养物运输至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药敏试验。
不具备痰培养能力者,将阳性痰标本七天内运输至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痰培养和药敏试验。
2、密切接触者筛查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和/或县级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应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和同事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痰涂片检查,如果确诊为涂阳肺结核患者,再进行痰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检测。
(三)考核指标以设区市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60%。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痰培养的人数/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数*100%。
二、患者诊断(一)可疑者登记痰标本和阳性培养物的送检单位,将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可疑者的相关信息填写在“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痰标本/菌株送检表”(见附表1)上,并将送检表于3日内交至痰培养和药敏试验检测单位。
关于补录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管理信息的通知_正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便函中疾控办便函〔2011〕102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要求在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中补录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管理信息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和疫情监测工作,我中心在现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了耐多药肺结核病子系统,增加了耐多药肺结核信息录入和统计模块。
为掌握全国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管理现状,并做好实时监控工作,请各省级疾控中心(结防所)在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中补录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管理信息。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级疾控中心(结防所)负责协调所辖地(市)级疾控机构(结防所)的补录工作。
并做好2011年及以后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信息的实时录入工作。
二、补录对象(一)2007-2010年发现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治管理信息及该患者的可疑者筛查信息;(二)2011年已经发现的所有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治管理信息。
三、时间要求2011年7月31日前需将所有补录信息录入系统。
四、各省应根据既往各地(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数认真核对系统录入患者数,在2011年8月15日前将录入情况(见附件)报送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结果反馈本省所辖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防所)。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黄飞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监测部赵津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耐药防治部联系电话:(010)58900536/58900533传真:(010)58900556电子邮件:**********************;*******************附件: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录入表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附件:省/自治区/直辖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录入表。
结核患者登记,报告,转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结核患者登记,报告,转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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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患者上报制度模板
结核患者上报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结核病防治机构等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上报对象1. 新发现的肺结核患者;2. 复治的肺结核患者;3. 疑似肺结核患者;4. 肺外结核病患者;5. 结核性脑膜炎患者;6. 结核性胸膜炎患者;7. 及其他需要上报的结核病患者。
四、上报流程1.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结核病患者后,应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在诊断确定后的24小时内将患者信息上报至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结核病防治机构;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结核病防治机构收到上报信息后,应进行核实并录入计算机系统,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对患者进行管理和指导;3. 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结核病患者的治疗情况和治愈情况;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地区的结核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
五、上报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2. 疾病信息:诊断结果、病种、病情、治疗情况等;3. 疫情信息:病例数、发病率、死亡率等;4. 防治措施:筛查、接种、治疗、健康教育等。
六、上报要求1. 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建立健全结核病患者上报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上报;2. 各级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的结核病防治人员,提高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水平,减少误诊和漏诊;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4. 各级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理。
七、法律责任1. 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结核病防治机构未按照本制度要求上报结核病患者信息的,由上级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 造成结核病疫情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3. 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耐多药肺结核方案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技术规范(2014年版)耐多药肺结核是指结核病患者感染的结核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具有痰菌阴转慢、传染期长、诊断治疗和管理复杂、治疗费用较高和不良反应多等特点,已日益成为危害人群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规范我省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医政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和《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制订本技术规范。
一、患者筛查(一)筛查对象耐多药肺结核的筛查对象主要是涂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患者.重点关注以下5类高危人群:1、慢性排菌患者或复治失败患者;2、密切接触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涂阳肺结核患者;3、初治失败患者;4、复发与返回的患者;5、治疗3个月末,痰涂片仍阳性的初治涂阳患者.(二)筛查方式1、肺结核患者筛查方式肺结核患者到具备痰培养能力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就诊,由上述机构对其进行痰培养检测,一周内将阳性培养物运输至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药敏试验.不具备痰培养能力者,将阳性痰标本七天内运输至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痰培养和药敏试验.2、密切接触者筛查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和/或县级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应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和同事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痰涂片检查,如果确诊为涂阳肺结核患者,再进行痰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检测。
(三)考核指标以设区市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60%。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痰培养的人数/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数*100%。
二、患者诊断(一)可疑者登记痰标本和阳性培养物的送检单位,将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可疑者的相关信息填写在“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痰标本/菌株送检表”(见附表1)上,并将送检表于3日内交至痰培养和药敏试验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填写“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登记本(见附表2)”,并按要求协助结防机构将信息录入至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2021年版〕一、耐多药肺结核临床途径规范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ICD-10:A15.0、A15.1〕。
〔二〕诊断依据。
依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任务指南(2020年版)»,«世界卫生组织耐药结核病规划管理指南〔2020年紧急修订版〕»等。
1.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胸痛等。
局部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
轻者可无体征。
3.影像学反省: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痰液反省:药物敏感实验或分子生物学等反省证明,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依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任务指南(2020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20年版〕»等。
1.药物治疗:〔1〕依据以下原那么选择治疗方案:①充沛思索患者既往用药史以及外地耐药结核病盛行状况;②应当至少包括4种有效或简直确定有效的药物,其中包括1种氟喹诺酮类药物,1种注射剂;③依据体重确定药物的剂量;④每天服用抗结核药物;⑤注射剂至少运用6个月,或痰菌阴转后至少4月;⑥治疗疗程应为痰培育阴转后至少18个月。
〔2〕引荐治疗方案:6 Z Am〔Km,Cm〕Lfx〔Mfx〕PAS〔Cs,E〕Pto /18 Z Lfx〔Mfx〕PAS〔Cs,E〕Pto方案〔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Lfx:左氧氟沙星,Mfx:莫西沙星,Am:阿米卡星,Km:卡那霉素,Cm:卷曲霉素,Pto:丙硫异烟胺,PAS:对氨基水杨酸,Cs:环丝氨酸〕。
注射期运用Z Am〔Km,Cm〕Lfx〔Mfx〕PAS〔Cs,E〕Pto方案6个月,非注射期运用Z Lfx〔Mfx〕PAS〔Cs,E〕Pto方案18个月〔括号内为可替代药品〕。
202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报告管理、疾病应急处置服务流程
202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报告管理、疾病应急处置服务流程一、传染病监测管理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4.在接到相关疫情报告后及时做好信息审核,对某些型传染病及时开展调查;同时监测传染病发病率和发病趋势,做好信息预警,为防控决策提供依据。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与其他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聚集性事件或接到报告时,应当及时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三、疾控信息系统维护管理1.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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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多药肺结核病人在疾控中心备案流程
一、背景介绍
耐多药肺结核是指对常规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等)耐药的结核菌引起的肺结核。
治疗难度大,疗程长,治愈率低,容易造成传染。
因此,对于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的管理非常重要。
在中国,这类病人需要到当地的疾控中心备案,接受专业的治疗和管理。
二、申请备案前准备
1.确诊:在前往疾控中心之前,患者必须已经确诊为耐多药肺结核,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检查和诊断。
2.身份证明:患者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3.医学记录:患者需要提供最近一次就诊时的医学记录和检查结果。
三、申请备案流程
1.联系当地的疾控中心,并预约时间。
2.前往当地的疾控中心,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最近一次就诊时的医学记录和检查结果;
(3)其他相关材料(如治疗方案等)。
3.等待审核:疾控中心会对患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该患者的备案申请。
4.备案:如果申请通过,疾控中心会将该患者纳入到耐多药肺结核管理系统中,并指定专业医生负责治疗和管理。
5.治疗和管理:患者需要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和管理,并按时前往疾控中心接受相关检查。
四、备案后注意事项
1.按时就诊:患者需要按时前往疾控中心接受相关检查和治疗,不能随意缺席。
2.遵守医嘱:患者需要严格遵守专业医生的治疗方案和用药要求,不能随意更改或停药。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患者需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传染他人。
4.积极配合调查:患者需要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的调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
五、总结
耐多药肺结核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对患者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因此,对于这类病人的管理非常重要。
在中国,这类病人需要到当地的疾控中心备案,并接受专业的治疗和管理。
患者需要严格遵守医生的治疗方案和用药要求,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