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4)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恶性肿瘤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命。
化疗是治疗恶性肿瘤的重要手段之一,化疗药物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可能对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
因此,加强化疗药物的管理,确保化疗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已成为医疗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的为了规范化疗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测和处理等环节,降低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和医疗风险,提高化疗药物的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三、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化疗药物分为A、B、C三个级别,根据药物的毒性、安全性、疗效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分类。
1. A级化疗药物:毒性较大,安全性较低,疗效确切,市场需求较大。
A级化疗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实行备案管理。
2. B级化疗药物:毒性一般,安全性一般,疗效较好,市场需求一般。
B级化疗药物应加强使用管理,实行审批管理。
3. C级化疗药物:毒性较小,安全性较高,疗效不确定,市场需求较低。
C级化疗药物应合理使用,实行常规管理。
四、化疗药物采购管理1. 医疗机构应根据化疗药物的级别和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确保化疗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化疗药物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价格等信息,并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
3. 化疗药物的采购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禁止采购非法、假冒、劣质化疗药物。
五、化疗药物储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根据化疗药物的级别和特性,设立专门的化疗药物储存室,确保化疗药物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化疗药物储存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盗、防火等措施,并设置合适的温湿度监测设备。
3. 化疗药物应按照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化疗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化疗药物配送管理1. 化疗药物的配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配送过程中的安全和时效。
2. 化疗药物的配送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化疗药物的质量和服务。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详细资料】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017年6月20日讨论修订)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抗肿瘤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由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人员资质管理(一)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二)抗肿瘤药物调剂权1.具有执业资格;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一)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化疗药物管理制度1根据WS/T433-2013《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国际医院认证标准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2该制度适用于化疗药物的配置、使用及溢出后的处理。
3化疗药品配置的防护3.1配置和使用化疗药品时应有一定的保护措施:a所有化疗药品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配置;b配置好的化疗药品用专用袋包好,袋上标有特殊“毒”字标记,用配备化疗溢出包的专用车送到相应楼层;c所有配置和使用人员都应接受安全防护措施的培训;d配置和使用人员应根据情况选用一定的防护措施;e用过的器具及用剩后要丢弃的化疗药品应集中放在指定的红色塑料袋中,由工人送到专门的地方处理;f孕妇或疑已怀孕者,应避免处理化疗药品。
3.2员工健康监测:a药学部应保存受过专业培训的配置化疗药品的员工名单,每年的体检档案保存在保健科;b配置化疗药品的人员定期轮换。
4化疗药品的使用4.1根据患者病理学诊断及分期,制定相应化疗方案。
4.2签署相应的化疗药物知情同意书。
a除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外,不是患者本人签名者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书上患者指定的代理人签名;b一般情况下,必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与患者及家属谈话并签署知情同意书;c用能够听懂的语言,详细、客观、准确、真实地向患者及家属解释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及注意事项,并用科学的医学术语记录在病历中。
4.3根据化疗药物的呕吐风险分级及其他特征应用相应的止吐药物。
4.4使用时合理安排化疗药物的输液顺序。
4.5使用时注意化疗药物配置成品的稳定性。
5化疗药品溢出后的处理5.1如果患者的床单被少于5毫升化疗液体或48小时内接受化疗药品患者的血液、呕吐物和排泄物等污染,应将污染床单卷入干的床单里面,放入密封袋内,并标上“注意:化疗药品”5.2溢出量达5-50毫升时:a使用化疗溢出包:1)化疗药品输送车及使用化疗药品的护理单元配备溢出包;2)溢出包中物件包括:一件隔离衣、一双鞋套、两双乳胶手套、一个口罩、两块背面的垫子、一包手纸、一个垃圾袋。
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1.为加强我院抗肿瘤药物的安全管理和合理使用管理,保证医疗工作正常需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肿瘤患者化疗使用,在生物学方面具有危害性影响的药品,可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等方式造成包括生殖系统、泌尿、肝肾系统的毒害,还有致畸或损害生育功能等的危害。
主要指细胞毒药物。
3.医务科、药学科、护理部共同负责全院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管理。
4.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并考核合格。
5.调配抗肿瘤药物需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6.抗肿瘤药物的应用流程规定:6.1主管医生对病人进行全面评估,决定病人的化疗,并与病人或者委托人谈话后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6.2由有资质的护士进行化疗操作,给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必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6.3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属做好宣教,包括个人卫生,食物和环境等方面的教育,以及病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6.4观察患者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
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6.5如发生抗肿瘤药物外渗或溢出,按护理部制定的具体措施处理。
7.化疗废弃物处理规定:7.1化疗废弃物是指化疗过程中用过的物品、化疗溢出后的处理用物及用剩后要丢弃的化疗药。
7.2化疗废弃物放在的黄色塑料袋中,双层包装,并标上“化疗废弃物”。
由工人送到专门的地方处理。
8.抗肿瘤药物的管理规定:8.1医务科定期组织专家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专项点评,公示分析结果。
8.2医务科定期组织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和学习,并进行相关知识的考核。
8.3加强对抗肿瘤药物安全性监测,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进行监测和报告。
8.4药学科应对抗肿瘤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等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简介癌症化疗药物的使用对于患者的治疗非常关键。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制定了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级别的药物进行评估和管理。
分级管理制度1. 一线药物:这些药物是首选的化疗药物,具有较高的疗效和较低的毒副作用。
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癌症的治疗,并在多项临床试验中得到验证和证实。
一线药物应作为首选治疗药物来推荐和使用。
2. 二线药物:这些药物是次选的化疗药物,可用于一线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情况。
二线药物的疗效可能不如一线药物,且毒副作用较为明显。
二线药物的使用应在严密的监测下进行。
3. 三线药物:这些药物是最后的选择,仅在前两线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时使用。
三线药物的疗效相对较差,且毒副作用较为严重。
三线药物的使用需要在严密的监测和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管理流程1. 评估和确认药物的级别:根据各种癌症化疗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对其进行评估和分级。
评估结果需要得到权威机构或专家的认可和确认。
2. 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药物的分级和相关临床指南,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3. 监测和调整治疗: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不良反应。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管理和记录药物使用:对药物的使用进行管理和记录,包括用药剂量、频率、疗程等信息,确保患者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
结论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高癌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减少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的发生。
合理的药物分级和管理流程能够保证患者获得最适合的化疗药物治疗。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肿瘤化学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师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意识,根据《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普通使用级: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的抗肿瘤药物品种。
(二)限制使用级: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的抗肿瘤药物品种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列入的部分特殊抗肿瘤药物。
二、抗肿瘤药物处方权限管理每年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授予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授予药师抗肿瘤药物调剂权。
(一)有处方权限科室:肿瘤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风湿免疫科/血液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胸外科、甲状腺乳腺外科、肝胆胰外科。
(二)无处方权限科室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须请肿瘤科有处方权医师会诊并开具抗肿瘤药物。
(三)经考核合格的肿瘤科和风湿免疫科/血液内科初级及以上职称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胸外科、甲状腺乳腺外科、肝胆胰外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授予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四)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须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由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开具处方,并由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会诊专家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特殊情况下越级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须在24小时内进行补办手续,并由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会诊专家组审核。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一)处方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或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抗肿瘤药激素药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药物适应证、药物可及性和肿瘤治疗价值,将抗肿瘤药物 分为两级,即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逐步将抗肿瘤药物分 级管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中。 (一)限制使用级:具有下列特点之一的抗肿瘤药物: 1、药物毒副作用大,纳入毒性药品管理,适应症严格,禁忌 症多,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使用,使用不当可能 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的抗肿瘤药物; 2、上市时间短、用药经验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 3、价格昂贵、经济负担重的抗肿瘤药物。 (二)普通使用级:指除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外的其他抗肿 瘤药物。
制度学习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激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是抗肿瘤药物管理的 核心策略,有助于减少抗肿瘤药物过度使用或使用不 足。根据《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 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医院抗肿瘤药物分 级管理制度。
三、使用管理
(一)处方医师资格 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 格。 (二)药品调配 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三)药品配置 静脉用抗肿瘤药物的配置应依据原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 号)制定完善的静脉 用抗肿瘤药物配置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配置。 (四)用药复核 给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必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特殊管理的抗 肿瘤药物使用时必须由护师复核。 (五)用药过程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六)渗漏处理 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及药液渗漏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一旦出现给药部位药液漏出,需及时 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局部损害。有较大刺激性的药物应采取深静脉给药方式。 (七)安全用药 在选择和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 上报有关部门。 (八)对肿瘤化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的用药方案,应有临床医师和临床药师通过病历讨论确定。 (九)药学部门能为此类特殊药品的新制剂、新采购药品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文件。
抗肿瘤药物规范化管理与临床合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 抗肿瘤药物的调配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实行相对集中调配,并做好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设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进行集中调配;静脉用药调配人员应当经过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原则
第二十三条 医师应当根据组织或细胞学病理诊断结果,或特殊分子病理诊断结果,合理选用抗肿瘤药物。原则上,在病理确诊结果出具前,医师不得开具抗肿瘤药物进行治疗。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或药品说明书规定需进行基因靶点检测的靶向药物,使用前需经靶点基因检测,确认患者适用后方可开具。加强对肿瘤细胞耐药发生机制及其对策的研究,针对不同耐药机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增加患者获益可能。
毒、新、贵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分级管理制度
文昌市人民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分类
普通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细胞毒类药物
卡培他滨
氟尿嘧啶
替吉奥
培美曲塞
环磷酰胺
吉西他滨
甲氨蝶呤
吡柔比星
奥沙利铂
奈达铂
顺铂
洛铂
紫杉醇
多西他赛
依托泊苷
抗肿瘤激素类
氟他胺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
来曲唑
醋酸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
贝伐珠单抗
奥沙利铂
2-6h
伊立替康
30-90min
依托泊苷
>30min
吉西他滨
30min
氟尿嘧啶
泵24-48h
甲氨蝶呤
4-6h
给药顺序
药物合用时按不同的顺序应用时,可有不同的疗效和毒副作用。
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药物作用特点以及肿瘤细胞的增长周期。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根据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是根据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药物包括具有下列特点的药物:毒副作用大、纳入毒性药品管理、适应证严格、禁忌证多、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使用、使用不当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的药物。
而普通使用级药物则是除限制使用级外的其他抗肿瘤药物。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肿瘤药物遴选和评估制度,根据本机构肿瘤疾病诊疗需求制订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并定期调整。
医生在开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经验,选择合适的抗肿瘤药物。
对于价格昂贵、经济负担沉重的抗肿瘤药物,医生应该充分评估其必要性,并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总的来说,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安全、经济、有效地使用抗肿瘤药物,提高肿瘤治疗的成功率和生活质量。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详细状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物价格等原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旳分子靶向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旳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旳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医院既有所有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步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使用原则与措施(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详细使用措施1. 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根据有关诊治规范、指南合理用药,处方必须由有有关资质旳医师开具,对于患者发生旳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2. 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根据有关诊治规范、指南,由有关资质旳医师开具处方后,须经由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签名同意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可进行有关专家旳会诊、讨论。
紧急状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旳,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有关病历记录。
3. 临床试验用药物根据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公布旳《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物管理旳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旳获得(一)处方权旳获得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在三级甲等医院旳化疗专科有关部门指定旳肿瘤化疗培训基地持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3.每两年必须参与不少于1次旳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并获得有关旳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二)配制权旳获得1. 具有执业资格;2在化疗专科有关部门指定旳肿瘤化疗旳培训基地持续从事肿瘤护理工作或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3必须定期参与肿瘤化疗有关旳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获得对应旳继续教育II类学分5分以上。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赣州市肿瘤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总则一、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部分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
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物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分子靶向和抗肿瘤中成药等药物。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
(一)主要工作职责1、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2、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3、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力求患者从抗肿瘤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
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即使毒副作用不危及生命,并能被患者接受,也要避免所谓“无效但安全”的不当用药行为。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求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017年6月20日讨论修订)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抗肿瘤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由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人员资质管理(一)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二)抗肿瘤药物调剂权1.具有执业资格;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一)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等级医院评审——抗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等级医院评审——抗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2019年,国家医保局公开了抗癌药品的价格谈判结果,涉及到17种抗癌药品,其中部分药品价格下降幅度达到了60%以上。
这一政策的实施受到了医疗机构的广泛关注和持续关注,如何高效地使用药品成为医疗机构面临的新问题。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抗肿瘤化疗药物进行分级管理。
二、目的1、提高抗肿瘤化疗药物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避免滥用和浪费。
2、规范抗肿瘤化疗药物的使用流程和实施标准,提高医护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和水平。
3、保证患者能够获得适宜的抗肿瘤化疗药物治疗,避免药物短缺和延误治疗时间。
三、分级管理制度1、分级管理范围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部门。
2、分级管理标准(1)一级药品:首次使用的抗肿瘤化疗药物,或在病情突然恶化或治疗效果不佳时迅速转为一线治疗的药物。
(2)二级药品:用于前一线治疗有效、但已经无法继续下去的药物,包括转换治疗的药物和强化治疗的药物。
(3)三级药品:用于为病情加重后的再次治疗提供支持,包括改变药物治疗方案的药物、治疗合并症的药物等。
(4)四级药品:实验性抗癌药物、不具备抗肿瘤活性药物等不符合三级以上药品标准的药品。
3、分级管理流程(1)医生在使用抗肿瘤化疗药物前,应根据患者病情、药物使用史和实验室检查等资料,进行药物分级。
(2)药师在开具抗肿瘤化疗药物处方后,应按照药物分级进行审核,确保使用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医院的药品管理部门应设置相应的药物分级标记,并建立药物分级目录等管理制度。
(4)医生和药师应定期参加相关技术培训,提高药物使用及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5)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肿瘤化疗药物配送和使用的相关部门,包括药房、药库等。
四、注意事项(1)医护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道德和业务规范,严格遵循使用药品的原则和标准,不得滥用药品。
(2)药品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入库和配送制度,保障抗肿瘤化疗药物的供应和管理。
(3)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肿瘤化疗药物使用的记录系统,随时更新患者用药的情况,以便药师和医生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017年6月20日讨论修订)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抗肿瘤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由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人员资质管理(一)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二)抗肿瘤药物调剂权1.具有执业资格;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一)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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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4)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呼吸内科肿瘤化疗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4)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8)肿瘤化疗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9)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9)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分级原则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的分子靶向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医院现有所有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 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根据相关诊治规范、指南合理用药,处方必须由有相关资质的医师开具,对于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2. 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根据相关诊治规范、指南,由相关资质的医师开具处方后,须经由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签名同意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可进行相关专家的会诊、讨论。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3. 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一)处方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二)配制权的获得1. 具有执业资格;2在化疗专科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的培训基地连续从事肿瘤护理工作或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3必须定期参加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II类学分5分以上。
化疗从业科室的护士长或化疗专业组的护理工作负责人除须达到上述继续教育要求外,每2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组织举办的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三)调剂权的获得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肿瘤化疗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学部及医务处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范围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化疗患者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情况、住院病历治疗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肿瘤化疗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肿瘤化疗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附件: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一)一般管理药物分类商品名通用名烷化剂抗肿瘤药环磷酰胺Cyclophosphamide★塞替派Thiotepa司莫司汀Semustine盐酸氮芥Chlormethine Hydrochloride白消安(马利兰)Busulfan苯丁酸氮芥Chlorambucil氮甲Formylmerphalan卡莫司汀Carmustine六甲蜜胺Altretamine洛莫司汀Lomustine苯丙氨酸氮芥DL-Phenylalanine Mustard呼吸内科肿瘤化疗药品分级管理制度一、为保证肿瘤化疗药物质量、合理应用及使用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肿瘤化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有些严重的毒副反应是限制药物剂量或使用的直接原因。
三、使用化疗药物的医生和护士的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肿瘤化疗药物常见的毒副作用及其预防和治疗措施。
四、化疗药物的外渗是指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漏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
由于化疗药物渗漏后危害严重,在输注化疗药物前必须作好预防,避免化疗药物外渗。
五、管理及使用化疗药物的人员可能通过皮肤直接接触、呼吸吸入或吞食低剂量药物,持续低剂量的接触,而导致染色体畸变,具有致癌、致畸及脏器损害等潜在的危险,应做好自身防护。
六、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应征得患方的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七、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肿瘤化疗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临床使用属于一般管理药品的肿瘤化疗药物,应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使用属于特殊管理药品范畴的肿瘤化疗药物,需经过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使用。
八、化疗药物保存的原则就是避光、避潮湿、避热。
药品最好存放在干燥且阴凉的环境下。
肺癌化疗方案一、概述肺癌的化疗根据肺癌的种类和病人病情会给出不同的化疗方案。
目前肺癌因其组织学表现及生物学行为不相同,分成小细胞肺癌(SCLC)与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两大类,后者包括鳞癌、腺癌、大细胞未分化癌、细支气管肺泡癌(或将此型归纳入腺癌内)。
其化疗方案的选择各有不同。
二、非小细胞肺癌化疗方案非小细胞肺癌对化疗不敏感,20世纪90年代前试用过的药物不下于50多种,但有效率超过15%的药物仅有DDP、MMC、IFO、VDS、VLB、VP-16等。
单药化疗中最有效的是DDP,目前最常以DDP为主组成联合方案。
常用联合化疗方案:1、CAP方案:CTX400-1000mg/m2,静注,第1天;ADM40-50mg/m2,静注,第1天;DDP40-80mg/m2(水化),静滴,第1天。
每3-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6-39%。
2、EP方案:VP-16 每次100mg,静滴,第1-5天;DDP60-80mg/m2(水化),静滴,第1天。
每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17-39%。
3、CE方案:CBP每次300mg,静滴,第1天;VP-16 每次100mg,静滴,第1-5天;每3-4周为一个周期,每2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40%。
4、MVP方案:MMC6-8mg/m2,静注,第1天;VDS3mg/m2,静注,第1、8天;DDP40-80mg/m2(水化),静滴,第1天。
每3-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35-53%。
5、VP方案:VM-26,100mg,静滴,第1-3天;DDP40mg,静滴,第1-3天。
每3周为一个周期,每3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31%。
6、MIC方案:MMC6mg/m2,静注,第1天;IFO1.5g/m2,静滴,第1-5天(同时用Mesna40mg,静注,在滴注IFO 时给1次,以后每4小时给1次,全天共给3次,连用5天);DDP20mg,静滴,第1-5天。
每3-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7、VIP方案:VDS3mg/m2,静注,第1、8天;IFO1.5g/m2,静滴,第1-5天(同时用Mesna40mg,静注,在滴注IFO时给1次,以后每4小时给1次,全天共给3次,连用5天);DDP20mg,静滴,第1-5天。
每3-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63%。
8、CAMP方案:CTX600-800mg/m2,静注,第1、8天;ADM20-30mg/m2,静注,第1、8天;MTX15-20mg/m2,静注,第1、8天;PCB100mg/m2,口服,第1-10天。
每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17-44%。
9、CAEP方案:CTX400mg/m2,静注,第1-2天;ADM20mg/m2,静注,第1-2天;VP-16 100mg,静滴,第1-3天;DDP20mg,静滴,第1-3天。
每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46%。
10、Taxol+DDP方案:Taxol 135-175mg/m2,静滴,第1天;DDP60mg/m2,静滴,第3天。
每3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11、CPT+DDP方案:CPT30-70mg/m2,静滴,第1、8、15天;DDP50mg/m2(水化),静滴,第1天。
12、DDP+NVB方案:DDP80mg/m2(水化),静滴,第1天;NVB25mg,静滴,第1、8天。
每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本方案有效率为33-50%。
13、gemcifabine+DDP方案:gemcifabine1000mg/m2,静滴,第1、8、15天;DDP80-100mg/m2,静滴,第2天。
每4周为一个周期,每2-3个周期为1疗程。
三、小细胞肺癌(SCLC)化疗方案1、SCLC化疗的适应证:a.经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SCLC患者;b.卡氏评分在50-60分以上者;c.预期生存时间在1个月以上者;d.年龄小于等于70岁者。
2、SCLC化疗的禁忌证同NSCLC。
3、单药化疗:SCLC有效的药物较多,常用的药物有:ADM、CTX、VP-16、IFO、VDS、VCR、DDP、CBP、MTX、CCNU。
4、联合化疗方案:联合化疗既可推迟耐药性的发生(与单药比较),又可提高疗效,减少远处转移,与中药、放疗配合,还可减少局部复发。
常用的联合化疗方案有:1)CAO方案:。